『壹』 港澳外資的投資者可以做私募基金的控股股東嗎
國內很難
『貳』 國外資金在中國投資,資金該通過什麼方式進入
境外資金主要通過以下途徑進入中國市場:
一、外商直接投資的合法途徑。
二、利用我國經常項目可兌換進入中國市場。常見的方式有進出口價格虛報、預收貨款、延遲付匯造假、平行貸款、提前錯後及借用外債等。
除了企業,個人也通過個人外匯匯款,將資本項下的資金混入經常項目而流入境內,這種情況一度相當普遍,主要有三種情況:
(一)是境內居民將在外投資本金或收益以非貿易外匯形式匯入境內結匯;
(二)是境外投資者以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的名義匯入款項,並以個人名義結匯;
(三)是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投資總公司以個人捐贈款等名義將資金匯入境內外資企業的法人代表或董事會成員,並採取化整為零的方法結匯作為企業的流動資金。
三、以在華外資企業為通道。
(一)是通過在華建立投資性公司或生產型子公司及合資公司,或者以建設合資及獨資項目的名義,以企業注冊資本金或增資等形式,從境外收取外匯並辦理結匯。
(二)是通過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貸款,即外商投資企業以股東貸款方式進行對外短期借款並結匯。
(三)是境內外資企業與境外關聯企業相互配合,以暫收應付款、預收貨款、延遲出口等方式,為境外資金入境提供便利。四、通過境內企業進行外匯貸款並結匯。
五、境內中外資銀行的自主資金調配。
六、資本市場渠道。
境內資本進行境外投資和境外融資有以下途徑:目前國內企業主要通過直接投資、境外借款及貿易信貸等手段,進行境外投資。
企業境外投資除採用貿易信貸預收貨款、延期付款方式外,還經常會選擇境外股權融資、境外債務融資和境外上市等形式進行外匯融資。
(2)基金公司外資擴展閱讀:
常用融資方式
(1)融資租賃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想要獲得中小企業融資租賃,企業本身的項目條件非常重要,因為融資租賃側重於考察項目未來的現金流量,因此,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成功,主要關心租賃項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業的綜合效益。除此之外,企業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銀行放貸一樣,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貸的基礎。
(2)銀行承兌匯票
中小企業融資雙方為了達成交易,可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這樣,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就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具體說是銀行替買方擔保,賣方不必擔心收不到貨款,因為到期買方的擔保銀行一定會支付貨款。
銀行承兌匯票中小企業融資的好處在於企業可以實現短、頻、快中小企業融資,可以降低企業財務費用。
(3)不動產抵押
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是目前市場上運用最多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在進行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上,企業一定要關注中國關於不動產抵押的法律規定,如《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避免上當受騙。
(4)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中小企業融資是指中小企業通過轉讓公司部分股權而獲得資金,從而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中小企業進行股權出讓中小企業融資,實際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吸引直接投資的過程。因此,股權出讓對對象的選擇必須十分慎重而周密,否則搞不好,企業會失去控制權而處於被動局面,建議企業家在進行股權轉讓之前,先咨詢公司法專業人士,並謹慎行事。
(5)提貨擔保
提貨擔保中小企業融資的優勢主要在於可以把握市場先機,減少企業資金占壓,改善現金流量。這種貿易中小企業融資適用於已在銀行開立信用證,進口貨物已到港口,但單據未到,急於辦理提貨的中小企業。進行提貨擔保中小企業融資企業一定要注意,一旦辦理了擔保提貨手續,無論收到的單據有無不符點,企業均不能提出拒付和拒絕承兌。
(6)國際市場開拓資金
這部分資金主要來源於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中小企業如果想通過這個渠道來融資,要注意,市場開拓資金主要支持的內容是:境外展覽會、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軟體出口企業和各類產品認證、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培訓與研討會、境外投標等,對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和東南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活動,優先支持。
(7)互聯網金融平台
相比其他的投資方式,互聯網金融平台對申請融資的企業進行資質審核、實地考察,篩選出具有投資價值的優質項目在投融界等投融資信息對接平台網站上向投資者公開;並提供在線投資的交易平台,實時為投資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貸合同;監督企業的項目經營,管理風險保障金,確保投資者資金安全。愛投資創造的融資方式是讓專業的機構做專業的事。
一方面利用互聯網公開的優勢、開放性的優勢,同時結合傳統的金融機構在風險控制、信貸審核等等方面的專業度。作為一個投融資的平台,處在中間的結合的地位,兩邊是投資者和有融資需求的需求方,但是又和第三方的擔保機構進行密切合作。對用戶的投資進行專業性的擔保。同時還和像信用評級機構、資產管理機構合作,為用戶的投資信息提供全方面的解讀,以及對資產處置後續提供保障。
『叄』 關於外資企業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的用途
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用於職工非經常性獎勵、補貼購建和修繕職工住房等集體福利。 外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如何計提職工福利費
[問題]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是否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
[解答]在《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准則有關問題解答(二)》(財會[2003]10號)中規定,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財會[2001]62號)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應設置「應付福利費」科目,核算從原「應付工資」科目轉入的屬於應付中方職工的退休養老等項目的基金、保險福利費和國家的各項補貼、原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余額,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並應當設置「從費用中提取的福利費」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兩個明細科目。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為其雇員提存醫療保險等三項基金以外的職工集體福利類費用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1999]709號)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除為雇員提存醫療保險等三項基金和按照現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計提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外,不得在稅前預提其他職工福利類費用。因此,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後,也不再按工資總額的14%從費用中計提福利費。企業當年發生的福利費在當期損益中據實列支。如果實際發生的福利費超過按稅法規定允許在稅前扣除的金額,在納稅時按稅法規定進行調整。
「應付福利費-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科目的余額及以後年度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應按法律規定的用途進行使用。
僅供參考
『肆』 請問:外資可以成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嗎基金可以是第一大股東嗎
A股裡面外資為公司第一大股東的案例幾乎沒有,因為證券法和首發管理辦法均要求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必須是境內省份。
基金屬於理財產品,而非以「公司」形式存在,沒有法人的概念,故基金不能成為第一大股東!
『伍』 外資基金公司有哪些
所有投資的盈利,不管是股票證券,外匯,貴金屬全部都是建立在買賣叉的基礎之上。
簡單點說就是高買低賣。
怎麼樣做,往往是各顯神通。
做交易我想說的事,老生常談的話題,尤其是對於中國人,因為我們改革開放的比較晚,對於資本市場接觸的時間也很晚,缺少一個系統的良好的教育,以及交易的環境。
因為在很長一段時間里,30個股票沾邊的,都被認為成不務正業。
這就有點像打仗,都聽說打仗可以陞官發財,可以獲得戰利品,於是很多人腦子一熱一拍頭就進入了戰場,沒有接受過任何的培訓,連槍和子彈都不知道怎麼用的就上了戰場。
這樣的新兵蛋子,百分之八九十都會成為炮灰,能夠活下來的都是幸運,缺胳膊少腿的也很正常。
用心經營,去戰場,沒有接受過培訓,來做一個類比,就是想說明,在中國目前是一個怎樣的狀況?
很多人都聽說投資能賺錢,於是就開了賬戶,進入資本市場,但是他不知道資本市場的殘酷性。
就連最基礎的知識,一些技巧都沒有培訓過,完全不懂的情況下,閉著眼睛一抹黑,進入了投資的市場。
你想想這種人不虧損,什麼人虧損?
題目是想問的如何獎勵,但是我想說,在此談一下怎麼活下來才更加重要!
資本市場是一個沒有硝煙的戰場,在以前的戰爭是非常的殘酷,他會在肉體上將你抹掉,殺死。而資本市場的非常的溫柔,他只會將你多年的積累心血,付出勞動,換來的金錢,悄悄地抹殺,而不會摧毀你的肉體,這是如此惡毒的溫柔,如此可怕的慈悲。
所以說,在了解如何賺錢之前,先活著,先學會如何的活著。
我是金成財,一個嚴肅的投資自媒體運營者!👏👏👏歡迎關注、交流!
『陸』 外資控股證券、期貨、基金,會帶來什麼後果新華社消息,取消外資控股比例限制。
外資控股證券、期貨、基金會給金融市場帶來資金和活力。
『柒』 外商投資企業稅後提取的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
外商投資企業按照稅後利潤分配提取的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1號)第五十八條規定:「外資企業依照中國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當提取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於稅後利潤的10%,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資企業自行確定。」
外商投資企業在轉換執行新的企業會計准則體系後,應當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規定,在「首次執行日企業的職工福利費余額,應當全部轉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首次執行日後第一個會計期間,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職工福利計劃確認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該項金額與原轉入的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之間的差額調整管理費用。假設企業於2006年12月31日有應付福利費的貸方結余,此結余額大於企業實際職工福利計劃的應支付額。如果按首次執行准則的規定,上述兩個數字的差額將於首次執行日後的第一個會計期間從管理費用里轉回。
同時,根據財政部2007年3月20日《關於實施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企〔2007〕48號)規定,「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實施後,企業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2007年已經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應當予以沖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應付福利費賬面余額(不含外商投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余額)區別以下情況處理,上市公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余額為赤字的,轉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潤,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潤出現負數的,依次以任意公積金和法定公積金彌補;仍不足彌補的,以2007年及以後年度實現的凈利潤彌補。
2、余額為結余的,繼續按照原有規定使用,待結余使用完畢後,再按照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執行。如果企業實行公司制改建或者產權轉讓,則應當按照《財政部關於<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企[2005]12號)轉增資本公積。
由於會計標准與財務通則與國家的稅收制度存在差異,因此,在稅務處理方面,依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規定,2007年度的企業職工福利費,仍按計稅工資總額的14%計算扣除,未實際使用的部分,應累計計入職工福利費余額。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扣除。企業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已在稅前扣除,屬於職工權益,如果改變用途的,應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捌』 外資,國資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哪些限制
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的設立、運營問題:
(1)可否允許在華注冊的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和內資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依法面向特定的外國企業或者個人(簡稱「境外LP」)募集設立有限合夥制的外資股權基金。
1、是否將境外LP的出資比例限定在基金認繳資本總額的一定比例(例如50%)以下;
2、境外LP是否需要具備一定的資質條件;
3、募集設立外資股權基金的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和內資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是否需要具備特殊的資質條件。
中外合作各方通過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份額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活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為契約式合營。
(8)基金公司外資擴展閱讀:
主要法律法規:
我國的外商投資企業立法是伴隨著我國的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而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的,至今已經形成較為完備的外商投資企業立法體系,其中重要的法律。
法規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資企業的主管部門(商務部)和相關部門(主要是財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還頒布了大量的部門規章。
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及其《補充規定》、《關於舉辦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中外合資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批原則和審查要點》等。
『玖』 外資基金 wofe 目前有哪些
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若該外資企業是投資性公司,則新公司為中外合資企業。
第二種情況,若該外資企業是非投資性公司,則新公司為內資企業。
『拾』 純外資的基金管理公司如何設立
《1》、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10》、 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