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些人員不得擔任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從業人員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從業人員: (一)因犯有貪污賄賂、瀆職、侵犯財產罪專或者破壞社屬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的; (二)對所任職的公司、企業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或者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負有個人責任的董事、監事、廠長、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終結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三)個人所負債務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四)因違法行為被開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公司及其他機構的從業人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五)因違法行為被吊銷執業證書或者被取消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的從業人員、投資咨詢從業人員;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基金業務的其他人員。
Ⅱ 公司怎樣才能取得基金管理資格
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
1.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內的公司或者合夥容企業擔任。自然人不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2.注冊資金要1000萬以上。
3.至少有三名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申請機構具備滿足業務運營需要的場所、設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Ⅲ 誰能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
您好,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擔任。
Ⅳ 私募直營店:誰能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
非標資產全稱為來非標准自化債權資產,是相對於在金融交易場所交易的標准化金融資產而言的,非標資產並非嚴格的金融術語。非標資產最早由銀監會在2013年3月下發的《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發[2013]8號,簡稱「8號文」)中給出明確定義:「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型融資等」。
非標資產以私募股權基金為通道時,往往具有了貸款的特徵。例如當銀行將理財資金投資於產業基金時,往往在產品設計中規定了定期回款,及通過各種措施保本保收益,具體為:
在定期回款上,將產業基金設計成「小股大債」,要求按月或者按季度支付固定利息;或者基金投資是純粹股權的形式,則通過「股權管理費」等方式定期支付一筆款項(類似於利息)。
私募債權基金投資非標資產大致有這樣幾種形式:直接貸款、委託貸款、明股實債、收購應收賬款或不良債權以及收購債權受益權。
Ⅳ 基金託管人通常由誰擔任
【基金從業考訊】
基金託管人通常由( )擔任。
A:商業銀行
B:證券公司
C:信託投資公司
D:保險公回司[答] A C
14.基金託管人答應通常具備以下條件( )。
A: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
B:實收資本不少於80億元
C:有足夠的熟悉基金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
D:具備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資產的條件
E:具備安全,高效的清算和交割能力
[答] A B C D E
15.基金託管人的權利有( )。
A:獲取基金託管費
B: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C:復合,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以及基金價格D: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Ⅵ 什麼是基金管理人,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擔任。自然人內不能登記為私募基容金管理人。簡單說就是有個主體可做備案的公司,投資管理,資產管理,基金管理,資產管理都可以
2.注冊資金最好1000萬以上。最少實繳25%
3.至少有三名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申請機構具備滿足業務運營需要的場所、設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成功幫助幾家管理人完成備案,有什麼問題都可以隨時問
Ⅶ 一、信託投資公司能否直接擔任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只能由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嗎
首先需要說明什麼是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是指憑借專門的知識與經驗,運用所管理基金的資產,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謀求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並使基金持有人獲取盡可能多收益的機構。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的名稱。例如,在英國稱投資管理公司,在美國稱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稱投資信託公司,在我國台灣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但其職責都是基本一致的,即運用和管理基金資產。
下面是你提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信託投資公司能否直接擔任基金管理人?」
通常說,可以。
但對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成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公司,則需要參考第三條「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信託公司只要不具備以上性質,也是可以擔任基金管理人的。
第二個問題「基金管理人只能由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嗎?」
不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成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公司,可以有多個普通合夥人,一個或多個執行事務合夥人,普通合夥人中包括了其他人或其他組織。
第三個問題「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一般是什麼機構?」
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發起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是合夥制形式的企業。
Ⅷ 擔任基金管理人的條件是什麼
基金管理人,是指憑借專門的知識與經驗,運用所管理基金的資產,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謀求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並使基金持有人獲取盡可能多收益的機構。基金管理人是負責基金的具體投資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機構。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的名稱。例如,在英國稱投資管理公司,在美國稱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稱投資信託公司,在我國台灣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但其職責都是基本一致的,即運用和管理基金資產。
基金管理人需具備的條件:
各個國家和地區有不同的規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具有一定數額的資本金,如《基金辦法》中規定擬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
2.與託管人在行政上、財務上和管理人員上相互獨立;
3.有完整的組織結構;
4.有足夠的、合格的專業人才;
5.具有完備的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職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
2.及時、足額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會計帳冊、記錄15年以上;
4.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5.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6.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
Ⅸ 基金管理人應當履行哪些職責
基金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 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報告;
7、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12、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9)擔任基金管理擴展閱讀:
基金管理人需具備的條件:各個國家和地區有不同的規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具有一定數額的資本金,如《基金辦法》中規定擬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
2、與託管人在行政上、財務上和管理人員上相互獨立;
3、有完整的組織結構;
4、有足夠的、合格的專業人才;
5、具有完備的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在我國,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擔任基金管理人,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Ⅹ 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什麼擔任
基金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