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修基金能退嗎什麼時候退。
可以退 才怪
㈡ 要退房,契稅和大修基金可以退回嗎
根據規定,以現行契稅政策,個人購買住房實行差別化稅率。當個人購買普通住房內,且該住房為家庭容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2%;
㈢ 大修基金可以退嗎
大修基金不是住房才有的嗎?辦房產證時要交契稅和大修基金,交了就不能退了,房子成危房改造時用的。
㈣ 商品房被政府徵收時,原業主所交大修基金可以退回嗎
可以,根據住建局的主管部門相關規定房屋權利人交存維修資金後,房屋版因依法徵收(拆權遷)等造成滅失的,可以退還維修資金賬戶余額。
具體流程:原房屋權利人持拆遷協議、注銷證明、維修資金票據等到審批中心維修資金窗口辦理。
建設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解惑:第二十九條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㈤ 房屋維修基金會退還嗎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張退還的。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版辦法》權
第二十九條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㈥ 買房交的契稅和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契稅符合一定條件可以退。
維修基金不可以退。但符合如下情形,可以內返還。根據我容國的相關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三)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四)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㈦ 已經交的房屋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不可以退。復
《住宅專項維制修資金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二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
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7)大修基金會退嗎擴展閱讀: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六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後的賬目管理單位,由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大會應當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
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應當接受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監督。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
第十七條 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㈧ 交房時交了維修基金,能給退嗎
契稅、公共維修基金都是要在辦理產權證的時候繳納的。
由於收房時需要交納相應的費用,才能收到鑰匙,其中包括首期物業費、房屋維修基金等,只有交了之後你才能拿鑰匙。這些手續是在收房時房產公司財務代收的。契稅在收房後可以交,通常在辦理房產證之前交納,你可以稍微延遲一些,有些人可能一直不辦,因為自己住。你要看後面的打算,如果要賣的,可能最好早點辦,對購房者來講,在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直接向政府交契稅是最為合適的。
㈨ 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1、房屋維修基金一般來說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維修基金的話,要經版業主委員會同意,房權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維修基金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代,但是不能退給個人。
2、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㈩ 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1、房屋維修基金一般來說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維修基金的話,要經業主委員會同版意,房地產權行政主管部門將維修基金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代,但是不能退給個人。
2、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