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購買 香港信託基金
購買香港的基金可以去外資銀行,但香港的基金起點較高,如買一支有名的基金,如施羅德的金內磚四國基金需要的認購容金額為5萬美元,我們理財機構一般更多的是做一個基金投資組合而非單支基金,這樣能分散風險,例如08年全球金融危機之時,所有偏股基金大跌,中國股市甚至跌了70%的市值,而有一支一枝獨秀的另類基金則有24.9%的收益,所以我們在選擇海外基金時一定要注意風險的分散,這主要是從基金類型,投資標的,投資國家來分散,同時也要根據客戶的投資時間和風險喜好.另外您也可以通過專門的第三方機構來購買,他們不代表任何一支基金的利益,只按客戶的需求去推薦,為客戶量身訂做個性化的選擇.可以用很少的資金買一個海外投資基金組合,而不是外資銀行的單支基金.
不知以上回復是否滿意,如有興趣可加Q詳聊.
祝 好!
Ⅱ 香港的基金有哪些特點
1.香港基金絕大多數都是單位信託基金,互惠墓金只是極少數。故此.一般都稱為單位信託基金,以致於證監會下專設的基金監管機構也只稱為「單位信託委員會」,但它實際上負貴信託及互惠基金的監管工作。
2.香港基金實行認可制度,即一般情況下,基金的成立都要向證監機構申請認可,獲得認可地位的基金方允許進行推廣銷售。但未申請認可或申請未能獲得認可地位的基金,並非違法,他們依然可以存在並報價買賣,只是在宣傳推廣方面受到嚴格限制。
3.香港墓金市場是在香港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過程 中發展起來的,因此,它是一個高度國際化的基金市場。在證監機構認可的基金中約有75%以上是歐、美、日等海外注冊的荃金管理公司推出的基金,而這些基金大部分也是投向海外的。
4.香港基金進入九十年代以來的投資組合大致情形是:
股票佔45%左右,債券佔35%左右,貨幣佔15%左右,投資地域范圍包括歐、美、亞及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
5.香港基金市場相對於歐、美、亞等一些發達的基金市場來說,仍處於成長時期,因此,尚欠成熟。許多投資者對荃金的認識急待提高。急功近利觀念濃厚,企圖短期投機謀利,而不願遵循基金本身固有的稚健分散風險及進行中、長期投資的原則。
6.香港基金市場可以說是一個國際基金市場的「微縮景觀」,各種類型、類別及各種貨幣的基金應有盡有,它給投資者提供了極大的選擇機會。
Ⅲ 香港離岸信託和家族信託有區別嗎
1、離岸信託:
離岸是指投資人的公司注冊在離岸管轄區,但投資人不用親臨當地,其業務運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開展。
信託是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工具。在普通法的定義下,信託是指委託人將其財產(包含不動產,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交予受託人,讓受託人根據信託的主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的目的,對財產進行管理或保管。
離岸信託是指在離岸屬地成立的信託。在操作上與信託類似,但因為特定的屬地對信託的定義或法條有相對寬松或特別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夠得到更多的保護。
2、家族信託:家族信託是一種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以實現富人的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最早出現在長達25年經濟繁榮期(1982年到2007年,被稱為美國第二個鍍金年代)後的美國。家族信託,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相分離,富人一旦把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打理,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離婚分家產、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債,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 家族信託能夠更好地幫助高凈值人群規劃「財富傳承」,也逐漸被中國富豪認可。
3、離岸信託和家族信託區別:
家族信託比離岸信託更有優勢。首先,《信託法》要求在國內開展信託活動必須持有信託牌照,這意味著,離岸信託的主體資質可能得不到承認,存在潛在風險。
其次,當離岸信託在產生糾紛時,很可能會陷入國內司法鞭長莫及的困境。另外,語言和文化差異的障礙也會帶來服務的困難。他預計,國內信託在未來5年內會超過離岸信託規模。
Ⅳ 香港信託和基金哪個好
看理財目標。香港信託和內地基金。分類型,分投向的
Ⅳ 香港信託公司好還是大陸的信託公司好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對於高凈值人士,投資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海外誰還沒有點資產呢?那麼,如果在有大量海外資產的情況下,如何繼承更為高效?怎樣傳承更能節約成本呢?答案就是——信託!不錯,在歐美國家和香港等地,信託就是一種遺產規劃和財富傳承的工具。那麼,國內信託和離岸信託(指在中國內地以外設立的信託)有哪些不同?哪個才是當下富豪們的心中所愛?
香港信託PK國內信託:發展歷史
《中國信託法》由2001年4月頒布,同年10月1日正式起施行,距今為止只有17年歷史。
而香港則承襲英國信託法,不僅歷史更為悠長,而且擁有與信託相匹配的完善法律體系。
香港信託PK國內信託:產品功能
國內信託機制早期引入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在改革開放之初國家經濟建設急需的資金和技術支持。以營業信託為主,民事信託和慈善信託為輔,營業信託本質是投資理財產品,民事信託本質是財產管理,但缺乏法規指引,在缺乏健全法律框架保護的環境下,容易引起紛爭,一旦出現問題就是費時、費力、費錢!
香港信託設立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執行財富隔離與傳承。以明示私人信託為主,法定信託和慈善信託為輔,明示私人信託本質是設立人為私人利益根據明示聲明而設立,不僅可以有效防止資產被吞噬,同時也能為後代精心打理未來,完成家業傳承,達至基業長青的願景。
香港信託PK國內信託:財產隔離和安全
因為國內與英美法系不同,所以信託資產不具有雙重所有權,如果要實行財富隔離,設立人在國內往往需要花費更多成本以及建設更復雜的信託架構,才能完成這個目標,這也是為什麼國內民事信託遲遲不能發展起來的重要原因。
香港信託則是委託給受託人管理財產,每份文件都需由律師認證,信託公司收取的資產必須須分開保存及分開記帳,確保無論在任何時間,均不會成為公司總資產的一部分或與公司的總資產混合,且資產名義法定所有權歸受託人,資產受益所有權歸受益人所有。不僅可有效地控制受益人的揮霍行為的同時,也能不讓財富遭到債主、惡意索償人以及離婚的影響。
香港信託PK國內信託:隱私保護
國內民事信託需要通過信託公示才可以生效,首先需要公示委託人將自己合法財產轉給受託人,然後公示信託成立,這樣的信託隱私盪然無存,完全起不到隱私保護的作用。
而香港信託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護,契約內容、條款及財產都是嚴格保密的,且絕不對外公開,極大程度的保障了客戶的私隱。
關於信託的有關問題我們就介紹到這里,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您,歡迎您為我們點贊及關注我們,謝謝。
Ⅵ 求香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全文
http://doc.mbalib.com/view/.html
全文幾十頁,打不下呀回。。答。
Ⅶ 香港信託基金是什麼
Standard Group(標准集團)的投資者須留意,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可供派發的數額將根據基金所持有的房地產項目,因重新估值或轉手而帶來的盈虧作出調整。
Ⅷ 香港的基金市場,有哪些出名的基金
中國證監會22日與香港證監會簽署合作備忘錄,將於今年7月1日開展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工作。根據現有制度安排,基金互認的初始投資額度為資金進出各3000億元人民幣。
符合標准香港基金
有100隻左右
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開展的基金互認工作,將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內地及香港基金按照法定程序獲得認可或許可在對方市場向公眾投資者進行銷售。據證監會初步測算,截至2014年底,符合互認標準的香港基金有100隻左右;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符合互認標準的內地基金有850隻左右。
按《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香港基金進入內地需滿足的條件包括:最近3年或自成立起未受香港證監會重大處罰;採用託管制度;基金類型為常規股票型、混合型、債券型及指數型;基金成立1年以上,資產規模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不以內地市場為主要投資方向,在內地的銷售規模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不高於50%。內地基金進入香港也需符合對等條件。
規定要求,香港互認基金的管理人應當委託內地符合條件的機構作為代理人,代為辦理產品注冊等事項,且代理人應當是內地公募基金管理人或者託管人。
申購香港基金流程與內地基金相同
經中國證監會注冊後,香港互認基金可以委託內地基金銷售機構進行公開銷售,內地基金投資人可以到相關基金銷售機構辦理香港互認基金產品的申購業務,具體業務流程與申購內地基金產品相同。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在全球資本市場迅速發展的背景下,跨境投資管理和跨境基金銷售活動日趨活躍,內地與香港在金融產品及服務方面的合作不斷深化,有必要建立內地與香港基金產品互認的平台,促進兩地基金市場的共同發展。且滬港通一直保持平穩運行態勢,為基金互認的推出起到了良好示範作用。
他說,內地與香港兩地基金互認的實現,一方面為境內投資者提供更加豐富的投資產品,更加多層次的投資渠道,更加多樣化的投資管理服務,同時也有助於境內基金管理機構學習國際先進投資管理經驗;另一方面通過境內基金的境外發售,有利於吸引境外資金投資境內資本市場,為各類海外投資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投資渠道,同時也有助於培育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內地資產管理機構。據新華社
Ⅸ 在香港做私募基金有什麼規定
香港的私募基金,是指透過非公開模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專業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透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與封閉基金丶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
首先,私募基金透過非公開模式募集資金。在香港,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透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透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私募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若以個人名義參加,必需自我宣稱持有投資組合資產不少於8百萬港元;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凈資產至少在4千萬港元以上。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針對性較強的投資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訊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金發起人丶管理人大都以自有資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他們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從國際目前通行的做法來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某個比例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管理者擁有的股份將首先被用來支付參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發起人丶管理人與基金是一個唇齒相依丶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公募基金與生俱來的經理人利益約束弱化丶激勵機制不夠等弊端。
正是因為有上述特點和優勢,私募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展十分快速,並已佔據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時也培育出了像索羅斯丶巴菲特這樣的投資大師和國際金融「狙擊手」。
在內地,許多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個人從事的集合證券投資業務早已經具備私募基金應有的特點和性質。其中大多數已經運用美國相關的市場規定和管理章程進行規范運作,並且聚集了一大批業界精英和經濟學家。
但美中不足的是,它們未能正規化。隨著中國基金市場漸漸對外開放,根據有關協議,合格境外機構基金可以進入中國市場,未來市場競爭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許多私募基金紛紛轉移到香港,希望予旗下管理的基金明確的法律身分,讓其早日正規化。這不僅有利於規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運作,而且可以創造一個公平丶公正和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減少交易成本,擴展金融創新,提供讓人信賴的資產託管模式,滿足投資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