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知道這些會計科目借方,貸方表示什麼
2211 應付職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企業(外商)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辭退福利」、「股份支付」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管理部門人員、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企業以其自產產品發放給職工作為職工薪酬的,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無償向職工提供住房等固定資產使用的,按應計提的折舊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按每期應支付的租金,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借記「管理費用」 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企業以現金與職工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當期應確認的成本費用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在可行權日之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當期公允價值的變動金額,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企業(外商)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企業發放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福利費等,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二)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活動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企業以其自產產品發放給職工的,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同時,還應結轉產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所發生的租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企業以現金與職工結算的股份支付,在行權日,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六)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職工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1231 壞賬准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收款項的壞賬准備。
二、本科目可按應收款項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壞賬准備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資產負債表日,應收款項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本期應計提的壞賬准備大於其賬面余額的,應按其差額計提;應計提的壞賬准備小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作為壞賬,轉銷應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三)已確認並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後又收回的,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對於已確認並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後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壞賬准備。
4101 盈餘公積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
二、本科目應當分別「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進行明細核算。
外商投資企業還應分別「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進行明細核算。
中外合作經營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應在本科目設置「利潤歸還投資」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盈餘公積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盈餘公積,借記「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二)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補虧」、「實收資本」 或「股本」科目。
經股東大會決議,用盈餘公積派送新股,按派送新股計算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總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股本」科目。
中外合作經營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應按實際歸還投資的金額,借記「實收資本——已歸還投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利潤分配——利潤歸還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利潤歸還投資)。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的盈餘公積。
4001 實收資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實收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本科目改為「4001 股本」科目。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作為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在「資本公積」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投資者進行明細核算。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應在本科目設置「已歸還投資」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實收資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
(二)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應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票,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余額,借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利息調整)」科目,按其權益成份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科目。如有現金支付不可轉換股票,還應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將重組債務轉為資本的,應按重組債務的賬面余額,借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按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本企業股份的面值總額,貸記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與相應的實收資本或股本之間的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四)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務的,應在行權日,按根據實際行權情況確定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應計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貸記本科目。
四、企業按法定程序報經批准減少注冊資本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減資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銷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借記本科目,按所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貸記「庫存股」科目,按其差額,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科目,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應借記「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購回股票支付的價款低於面值總額的,應按股票面值總額,借記本科目,按所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貸記「庫存股」 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五、企業(中外合作經營)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借記本科目(已歸還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利潤分配——利潤歸還投資」科目,貸記「盈餘公積——利潤歸還投資」科目。
中外合作經營清算,借記本科目、「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已歸還投資)、「銀行存款」等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總額。
4002 資本公積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額超出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分別「資本溢價(股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 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本公積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債務轉為資本等形成的資本公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本科目(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等。
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手續費、傭金等交易費用,借記本科目(股本溢價)等,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借記本科目(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
(二)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在合並日按取得被合並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享有被投資單位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並對價的賬面價值,貸記有關資產科目或借記有關負債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為借方差額的,借記本科目(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借記「盈餘公積」、「利潤分配—— 未分配利潤」科目。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並涉及的資本公積,比照上述原則進行處理。
(三)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變的情況下,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
處置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還應結轉原記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務的,應按照確定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
在行權日,應按實際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按計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
(五)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按照「投資性房地產」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相應調整資本公積。
(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或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相應調整資本公積。
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採用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對於原記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還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有固定到期日的,應在該項金融資產的剩餘期限內,在資產負債表日,按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的攤銷金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沒有固定到期日的,應在處置該項金融資產時,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後續計量,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相應調整資本公積。
(七)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減資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銷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借記「股本」科目,按所注銷的庫存股的賬面余額,貸記「庫存股」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股本溢價),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應借記「盈餘公積」、「利潤分配—— 未分配利潤」科目;購回股票支付的價款低於面值總額的,應按股票面值總額,借記「股本」科目,按所注銷的庫存股的賬面余額,貸記「庫存股」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股本溢價)。
(八)資產負債表日,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產生的利得或損失,屬於有效套期的,借記或貸記有關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屬於無效套期的,借記或貸記有關科目,貸記或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的資本公積。
4104 利潤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後的余額。
二、本科目應當分別「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轉作股本的股利」、「盈餘公積補虧」和「未分配利潤」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利潤分配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盈餘公積,借記本科目(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貸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本科目(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貸記「盈餘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企業(金融)按規定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借記本科目(提取一般風險准備),貸記「一般風險准備」科目。
(二)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付股利」科目。
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的股票股利,應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本科目(轉作股本的股利),貸記「股本」科目。
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借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或任意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盈餘公積補虧)。
企業(金融)用一般風險准備彌補虧損,借記「一般風險准備」 科目,貸記本科目(一般風險准備補虧)科目。
四、年度終了,企業應將本年實現的凈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本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未分配利潤),為凈虧損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同時,將「利潤分配」科目所屬其他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結轉後,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余額。
五、本科目年末余額,反映企業的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
4103 本年利潤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
二、企業期(月)末結轉利潤時,應將各損益類科目的金額轉入
本科目,結平各損益類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的貸方余額為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借方余額為當期發生的凈虧損。
三、年度終了,應將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結出的本年實現的凈利潤,轉入「利潤分配」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凈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1604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發生的支出。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可以單獨設置「在建工程減值准備」科目,比照「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科目進行處理。企業(石油天然氣開采)發生的油氣勘探支出和油氣開發支出,可以單獨設置「油氣勘探支出」、「油氣開發支出」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待攤支出」以及單項工程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在建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等,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業發包的在建工程,應按合理估計的發包工程進度和合同規定結算的進度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預付賬款」等科目。將設備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裝時,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
工程完成時,按合同規定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五、企業自營在建工程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自營的在建工程領用工程物資、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應同時結轉應分攤的成本差異。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在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科目。
輔助生產部門為工程提供的水、電、設備安裝、修理、運輸等勞務,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等科目。
在建工程發生的借款費用滿足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貸記「長期借款」、「應付利息」等科目。
(二)在建工程進行負荷聯合試車發生的費用,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試車形成的產品或副產品對外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的,借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三)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計算分配待攤支出,借記本科目(××工程),貸記本科目(待攤支出);結轉在建工程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
在建工程完工已領出的剩餘物資應辦理退庫手續,借記「工程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凈損失,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物資」科目;盤盈的工程物資或處置凈收益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由於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在建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
六、企業(石油天然氣開采)在油氣勘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鑽井勘探支出,借記「油氣勘探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屬於發現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鑽井勘探支出,借記「油氣資產」科目,貸記「油氣勘探支出」科目;屬於未發現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鑽井勘探支出,借記「勘探費用」科目,貸記「油氣勘探支出」科目。
企業(石油天然氣開采)在油氣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相關支出,借記「油氣開發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開發工程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借記「油氣資產」科目,貸記「油氣開發支出」科目。
七、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6701 資產減值損失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計提各項資產減值准備所形成的損失
二、本科目可按資產減值損失的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的應收款項、存貨、長期股權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貸款等資產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貸款損失准備」等科目。
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生產性生物資產、商譽、抵債資產、損余物資、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等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設置相應的減值准備科目,比照上述規定進行處理。
四、企業計提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貸款損失准備等,相關資產的價值又得以恢復的,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貸款損失准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6801 所得稅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
二、本科目可按「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進行明細核算。
三、所得稅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確定的當期應交所得稅,借記本科目(當期所得稅費用),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
(二)資產負債表日,根據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餘額大於「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的差額,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費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科目;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餘額小於「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企業應予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當比照上述原則調整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及有關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69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以及本年度發現的重要前期差錯更正涉及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也可以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調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潤或減少以前年度虧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以前年度利潤或增加以前年度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由於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增加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等科目;由於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減少的所得稅費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經上述調整後,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本科目如為貸方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 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借方余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本科目結轉後應無余額。
B. 公司不給職員買社保他們犯法嗎怎麼處罰
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違法,法律規定要在員工入職後三十天之內購買,超過就違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一種員工福利,還有社保是強制性的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單位不給職工交社保,毫無疑問是違法行為。
職工社保應該由企業進行繳納,企業社保費用由兩者共同承擔。根據規定,企業應當在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社保機構申辦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企業與員工依法簽訂了勞動合同,應在用工30日內為員工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也就是說,合法用工企業一定要為員工繳納社保。
C.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哪些費用可以在稅前扣除
扣除項目的范圍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在實際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還應注意三方面的內容:①企業發生的支出就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②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③除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復扣除。
1.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即企業銷售商品(產品、材料、下腳料、廢料、廢舊物資等)、提供勞務、轉讓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包括技術轉讓)的成本。
企業必須將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成本合理劃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可直接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或勞務的經營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間接成本是指多個部門為同一成本對象提供服務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種投入可以製造、提供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產品或勞務的聯合成本。
直接成本可根據有關會計憑證、記錄直接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或勞務的經營成本中。間接成本必須根據與成本計算對象之間的因果關系、成本計算對象的產量等,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中。
2.費用。是指企業每一個納稅年度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銷售(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銷售費用是指應由企業負擔的為銷售商品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展覽費、保險費、銷售傭金(能直接認定的進口傭金調整商品進價成本)、代銷手續費、經營性租賃費及銷售部門發生的差旅費、工資、福利費等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的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組織經營活動提供各項支援性服務而發生的費用。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籌集經營性資金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其他非資本化支出。
3.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企業繳納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即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關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等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這些已納稅金准予稅前扣除。准許扣除的稅金有兩種方式:一是在發生當期扣除;二是在發生當期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在以後各期分攤扣除。
4.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的余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
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後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5.扣除的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扣除項目的標准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項目可按照實際發生額或規定的標准扣除。
1.工資、薪金支出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據實扣除。工資、薪金支出是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僱傭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2.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按標准扣除,未超過標準的按實際數扣除,超過標準的只能按標准扣除。
(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3.社會保險費。
(1)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即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2)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商業保險費准予扣除。
(3)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4.利息費用。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利息費用,按下列規定扣除。
(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生債券的利息支出可據實扣除。
(2)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許扣除。
其中,所稱金融機構,是指各類銀行、保險公司及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從事金融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國家專業銀行、區域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以及其他綜合性銀行;還包括全國性保險企業、區域性保險企業、股份制保險企業、中外合資保險企業以及其他專業性保險企業;城市、農村信用社、各類財務公司,以及其他從事信託投資、租賃等業務的專業和綜合性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是指除上述金融機構以外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企業或組織。
5.借款費用。
(1)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
(2)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的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有關資產交付使用後發生的借款利息,可在發生當期扣除。
6.匯兌損失。
企業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7.業務招待費
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8.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企業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應與贊助支出嚴格區分。企業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廣告是通過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已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9.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10.保險費。
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11.租賃費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經營性租賃是指所有權不轉移的租賃。
(2)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
12.勞動保護費。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
13.公益性捐贈支出。
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內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1)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2)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3)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4)收益和勞動結余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5)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6)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7)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8)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9)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14.有關資產的費用。
企業轉讓各類固定資產發生的費用,允許扣除。企業按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攤銷費,准予扣除。
15.總機構分攤的費用。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能夠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費用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並合理分攤的,准予扣除。
16.資產損失。
企業當期發生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盤虧、毀損凈損失,由其提供清查盤存資料經主管理稅務機關審核後,准予扣除;企業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等原因不得從銷項稅金中抵扣的進項稅金,應視同企業財產損失,准予與存貨損失一起在所得稅前按規定扣除。
17.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稅法規定準予扣除的其他項目。如會員費、合理的會議費、差旅費、違約金、訴訟費等。
四、不得扣除的項目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製冷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法規,被稅務機關處以的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是指納稅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司法機關處以的罰金和被沒收財物。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7.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風險准備等准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五、虧損彌補
虧損是指企業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暫行條例的規定,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後小於零的數額。稅法規定,企業某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而且,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第五節 資產的稅務處理
資產是由於資本投資而形成的財產,對於資本性支出以及無形資產受讓、開辦、開發費用,不允許作為成本、費用從納稅人的收入總額中做一次性扣除,只能採取分次計提折舊或分次返銷的方式予以扣除。即納稅人經營活動中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無形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費用可以扣除。稅法規定,納入稅務處理范圍的資產形式主要有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均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支出。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一、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過l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一)固定資產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剩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和租入的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固定資產,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二)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1.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3.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4.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6.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7.其他不得計提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方法
1.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2.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3.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四)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年限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從事開採石油、天然氣等礦產資源的企業,在開始商業性生產前發生的費用和有關固定資產的折耗、折舊方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二、生物資產的稅務處理
生物資產是指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將來收獲為農產品的生物資產,包括生長中的農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欄待售的牲畜等。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為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公益性生物資產,是指以防護、環境保護為主要目的的生物資產,包括防風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等。
(一)生物資產的計稅基礎
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2.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二)生物資產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
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企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10年。
2.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
三、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長期使用、但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一)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
無形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無形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以開發過程中該資產符合資本化條件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算基礎。
(二)無形資產攤銷的范圍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准予扣除。
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
1.自行開發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2.自創商譽。
3.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4.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及年限
無形資產的攤銷採取直線法計算。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准予扣除。
四、長期待攤費用的稅務處理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發生的應一個年度以上或幾個年度進行攤銷的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准予扣除。
1.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3.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企業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企業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果有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如有關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規定的期間內平均攤銷。
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是指改變房屋或者建築物結構、延長使用年限等發生的支出。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餘租賃期限分期攤銷;改建的固定資產延長使用年限的,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其他的固定資產發生改建支出,應當適當延長折舊年限。
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企業所得稅法所指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2)修理後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
五、存貨的稅務處理
存貨,是指企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品或者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或者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一)存貨的計稅基礎
存貨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1.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存貨,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2.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貨,以該存貨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3.生產性生物資產收獲的農產品,以產出或者採收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人工費和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為成本。
(二)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
企業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
企業轉讓以上資產,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資產的凈值允許扣除。其中,資產的凈值是指有關資產、財產的計稅基礎減除已經按照規定扣除的折舊、折耗、攤銷、准備金等後的余額。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在重組過程中,應當在交易發生時確認有關資產的轉讓所得或者損失,相關資產應當按照交易價格重新確定計稅基礎。
六、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而形成的資產。
(一)投資資產的成本
投資資產按以下方法確定投資成本:
1.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2.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二)投資資產成本的扣除方法
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准予扣除。
七、稅法規定與會計規定差異的處理
稅法規定與會計規定差異的處理,是指企業在財務會計核算中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法規定予以調整。即企業在平時進行會計核算時,可以按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但在申報納稅時,對稅法規定和會計制度規定有差異的,要按稅法規定進行納稅調整。
1.企業不能提供完整、准確的收入及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2.企業依法清算時,以其清算終了後的清算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所謂清算所得,是指企業清算時的全部資產或者財產扣除各項清算費用、損失、負債、企業未分配利潤、公益金和公積金後的余額,超過實繳資本的部分。
3.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是根據稅收法規計算出來的,它在數額上與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計算的利潤總額往往不一致。因此,稅法規定:對企業按照有關財務會計規定計算的利潤總額,要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必要調整後,才能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D. 教師職業年金制度是退休後一起拿到手裡還是按月發放
職業年金是只限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險。按單位8%和個人4%存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退休後,有兩種方式(任選一種)領取:一是全部購買商業保險,按約定每月領取。二是按退休法對應的計發月數發,發完為止。
領取職業年金的方法有如下幾種:
退休後一次性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然後按保險約定按月領取待遇;
退休後選擇按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發完為止;
出國(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在職期間去世,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教師職業年金制度的現狀
我國現行的高校教師退休養老制度在近三十年中有過幾次調整,但總體變化很小。主要涉及退休經費來源、退休條件、退休待遇等問題。首先是經費來源。現在的高校教師退休經費一部分來源於國家財政,但由於長期以來國家財政對高校的投入總體不足,而高校退休教職工的收入在逐年增長,因此很多高校為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的經費壓力非常大。
其次是退休條件。關於高校的退休條件,根據國發(1978)104號文件對高校教師退休條件的規定:男年紀到60周歲,女年紀到55周歲,並且工齡大於10年,如符合條件者可以退休,職工所在單位會根據實際情況發放相應退休金。再次是退休待遇。現行退休待遇主要依據國家的相關規定,退休費按本人退休時基本工資前兩項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統包型的退休制度漸漸不能適應大環境,不利於經濟社會的發展。主要表現在:首先,影響高校教師的工作熱情。分配製度的改革總體方向是適合社會發展規律,提高高校教師福利待遇,而傳統型的退休制度不利於提高高校教師的退休待遇,使得他們對退休以後的收入充滿疑慮,這將影響高校教師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
其次,增加高校負擔。由於我國在養老保險現行制度上實行的是雙軌運行,使得包括高校在內的事業單位的養老金要遠遠高於企業,因此高校一些超編人員或者依據相關規定可自行選擇去留的部分人員都不願意離開高校這樣的大樹,使得高校自身的經濟負擔一直很重。此外,近年來,高校退休人員的待遇大幅度提高,而政府投入較少,也加重了高校的自身負擔。
最後,不利於高校教師充分發揮才能。目前高校的退休年齡規定男為60歲,女為55歲。但現今人均壽命大大增長,並且健康程度相對於過去要樂觀很多。而高校教師作為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如果工作時間不能延長,顯然不能充分發揮人才的作用。
目前全國不少地方實行了績效工資,而績效工資一個很重要的精神就是大幅度地提高退休人員的待遇,退休人員待遇的增長幅度遠遠超出在職人員,並且這些費用都是用高校自身的發展基金。這就比較大地挫傷了在職人員的積極性,同時也阻礙了校內分配製度的改革,因為在退休人員待遇大幅增長的前提下,高校已無力承擔給在職人員相應地增長收入。
因此,從目前來看,傳統的高校退休養老制度已不適合高校當前形勢以及未來的發展趨勢,所以高校退休養老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E. 基本工資與崗位津貼的區別是什麼
一、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的區別
(一)工資即為勞動報酬,包括所以貨回幣工資和非貨幣工資,基答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福利都是全部屬於勞動報酬。
1.基本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所得的報酬,它構成勞動者所得工資額的基本組成部分.勞動者基本工資也稱標准工資。
2.崗位工資即基本工資以外的、在工資構成中處於輔助地位的工資構成部分,常見的有崗位津貼(補貼)
(二)基本工資包含崗位工資。崗位工資是指公司對該崗位的評級工資,因崗位而異,因級別而異;而基本工資包含崗位工資,各種福利,各種補貼及津貼,獎勵或處罰等;
崗位工資和基本工資是不同的。一般結構薪酬由四個部分組成:
1.基礎薪酬:是薪酬中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的部分,是維持勞動者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
2.職務(崗位、技術)薪酬:是按照各個不同職務(崗位)的業務技術要求、勞動條件、責任等因素確定的。工作變動,職務(崗位、技術)薪酬也隨著變動。
3.年功薪酬:以工齡為主,結合考勤和工作業績來確定。
4.浮動薪酬:也稱業績薪酬,是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的好壞、個人的業績優劣來確定。
F. 男職工陪產假津貼是個人去社保局報銷還是單位
生育保險規定中明確指出,男性陪護產假工資由男方單位負擔,享受其正常的工資回,獎金,答福利等待遇。
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產後或手術後 18 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對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後將生育保險費用撥付給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並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發給職工。
(6)公司職工福利基金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丈夫護理假:
丈夫休護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規定。大多數省份《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都規定了晚育者丈夫休護理假的時間,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長達一個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