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誰了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都有哪些(不需要前置許可的經營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版:非證券業務的權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10、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❷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經過哪些部門審批
首先需要到工商局注冊或變更公司信息;然後提交到基金業協會
❸ 基金風險揭示書的經手人需要基金從業資格證嗎
從事相關金融行業,有關人員需要具備從業資格證。
1、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要求相關人員應具備基金從業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13條規定,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是設立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
同時,《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第6條也規定,持有基金從業資格是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條件之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於15人,並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對於商業銀行等機構申請及基金銷售業務資格,需具備有一定數量的基金從業證的從業人員。
商業銀行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公司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部門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低於該部門員工人數的1/2,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部門管理人員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公司主要分支機構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郵政儲蓄銀行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人員不少於30人;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在華外資法人銀行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人員不少於20人。
第五十七條規定:宣傳推介基金的人員、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統運營維護人員等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人員應當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
3、申請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需要基金從業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33、34條規定,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是擔任基金託管人應當具備的條件條件之一。基金託管人由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擔任。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申請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基金託管部門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定條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低於該部門員工人數的1/2;擬從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資監督、信息披露、內部稽核監控等業務的執業人員不少於8人,並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其中,核算、監督等核心業務崗位人員應當具備2年以上託管業務從業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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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經過哪些部門審批
私募基金公司一般是指投資公司,不需要專門的機構審批,只要是注冊資金夠的就可以了,發陽光私募的私募公司要求注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並且要有投資團隊和研發團隊,主要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就可以了。
❺ 成立私募基金,基金經理需公示什麼資料
學歷
工作經歷
是否有從業資格
公司任職情況
❻ 如何計算基金盈利多少
基金每天晚上十點會公布一個凈值。你申購基金的錢扣除手續費後按照當天22點公布的凈值來計算你的份額。如果你申購時候已經收盤了(15點收盤),就按第二天22點公布的凈值。例如你花了1006元在今天15點前購買了某基金,今晚22點公布凈值為2.00,那麼你就擁有1000/2.00=500份額
然後每個交易日晚上22點都會公布一次凈值。你把凈值乘以你自己的份額就是你的市值,市值增加的就是你的盈利。比如第二天公布的凈值是2.10,那麼你有500份就是500*2.10=1050元,即盈利50元。
(6)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須經擴展閱讀:
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的區別
(1)基金規模的可變性不同。封閉式基金均有明確的存續期限(我國期限為:不得少於5年),在此期限內已發行的基金單位不能被贖回。雖然特殊情況下此類基金可進行擴募,但擴募應具備嚴格的法定條件。
因此,在正常情況下,基金規模是固定不變的。而開放式基金所發行的基金單位是可贖回的,而且投資者在基金的存續期間內也可隨意申購基金單位,導致基金的資金總額每日均不斷地變化。換言之,它始終處於「開放」的狀態。這是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根本差別。
(2)基金單位的買賣方式不同。封閉式基金發起設立時,投資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銷售機構認購;當封閉式基金上市交易時,投資者又可委託券商在證券交易所按市價買賣。而投資者投資於開放式基金時,他們則可以隨時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銷售機構申購或贖回。
(3)基金單位的買賣價格形成方式不同。封閉式基金因在交易所上市,其買賣價格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較大。當市場供小於求時,基金單位買賣價格可能高於每份基金單位資產凈值,這時投資者擁有的基金資產就會增加;當市場供大於求時,基金價格則可能低於每份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而開放式基金的買賣價格是以基金單位的資產凈值為基礎計算的,可直接反映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的高低。在基金的買賣費用方面,投資者在買賣封閉式基金時與買賣上市股票一樣,也要在價格之外付出一定比例的證券交易稅和手續費;而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需繳納的相關費用(如首次認購費、贖回費)則包含於基金價格之中。一般而言,買賣封閉式基金的費用要高於開放式基金。
(4)基金的投資策略不同。由於封閉式基金不能隨時被贖回,其募集得到的資金可全部用於投資,這樣基金管理公司便可據以制定長期的投資策略,取得長期經營績效。而開放式基金則必須保留一部分現金,以便投資者隨時贖回,而不能盡數地用於長期投資,且一般投資於變現能力強的資產。
為了補償意外災害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因人身傷亡、喪失工作能力等引起的經濟需要而建立的專用基金。在現代社會里,保險基金一般有四種形式:
1、集中的國家財政後備基金。該基金是國家預算中設置的一種貨幣資金,專門用於應付意外支出和國民經濟計劃中的特殊需要,如特大自然災害的救濟、外敵入侵、國民經濟計劃的失誤等。
2、專業保險組織的保險基金,即由保險公司和其他保險組織通過收取保險費的辦法來籌集保險基金,用於補償保險單位和個人遭受災害事故的損失或到期給付保險金。
3、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障作為國家的一項社會政策,旨在為公民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失業、災難和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力。社會保障一般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和社會救濟。
4、自保基金,即由經濟單位自己籌集保險基金,自行補償災害事故損失。國外有專業自保公司自行籌集資金,補償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損失;我國有"安全生產保證基金",通過該基金的設置,實行行業自保,如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設置的"安全生產保證基金"即屬此種形式。
❼ 急需公司日常管理規定
公司日常管理規定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學習進取,為員工提供學習、培訓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提成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九、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公司上班時間為五天半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周六下午周日為休息日。
十一、上班時間開始後30分鍾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鍾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鍾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鍾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每次遲到、早退者,每次捐資10元「天海基金」;月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以上者,捐資100元「天海基金」。
十二、員工事假、病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並扣罰相應工資,每月全勤並無遲到、早退紀律的員工當月獎勵30元獎金。
十三、成立「天海基金」用於員工集體活動金費。
十四、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其當天工資捐入「天海基金」。
十五、員工離職需提前15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同意並辦完相關交接工作後方可離職。
十六、公司勸其辭退的員工,按工作時日結算上月及當月工資,自行離職的員工,上月工資於工資結算日結算,當月工資不足一月,不予結算工資;
十五、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
十六、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 公司的辦公室的衛生輪流負責清潔。
員工守則
一、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別的資料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員工日常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已與中鐵十三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 員工日常管理中涉及到員工權利、義務的,按集團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中鐵十三局集團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執行;勞動合同及《中鐵十三局集團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未涉及的事項,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工 時
第四條 集團公司原則上實行標准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工時制度。
第五條 下列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集團公司、子分公司部室(包含)以上領導; 2、項目經理部班子成員;
3、值班和保安人員;
4、小車司機。
第六條 集團公司所屬市場開發機構、項目部人員(除項目班子成員)和基層施工單位實行以年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七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原則上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第八條 集團公司所屬培訓中心、物業公司、贛州鐵龍大酒店、深圳中鐵達實業公司等單位,可根據單位具體情況確定相應的工時制度。
第三章 請 休 假 第九條 員工根據情況可享受帶薪年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假(護理
假)、節育假、病假(工傷假)、事假。
第十條 員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十一條 員工工齡1年以上不滿10年的員工,可享受5天帶薪年假;工齡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可享受10天帶薪年假;工齡已滿20年的員工,可享受15天帶薪年假。休年假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待遇,但不能報銷期間的任何費用。
第十二條 單位應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員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員工帶薪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如跨1個年度安排不了的,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給予相應補助。
第十三條 除下列情況外,員工每個公歷年度可享受帶薪年假:
1、當年員工已享受寒暑假,並且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培訓中心員工);
2、當年員工冬閑或任務不足已放假兩個月或以上;
3、當年員工已享受健康療養,並且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4、當年員工事假累計超過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5、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年內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6、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年內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7、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年內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8、當年員工已休產假超過國家規定產假天數14天或
以上; 9、員工為接收安置的軍隊轉業、復員軍人,當年已
在部隊享受年休假。
第十四條 單位應安排員工在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休
息,如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在工作日補假。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條 單位應安排員工在部分公民放假日放假半天,如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
1、婦女節(3月8日),女員工放假半天;
2、青年節(5月4日),28周歲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十六條 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與父母、配偶兩地分居,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配偶的探親假。探親假期指員工和父母、配偶團聚的時間,探親路途時間另計。
第十七條 員工探望配偶,夫妻雙方每年共可享受探親假2次(配偶每來單位一次的,可視為享受探親假一次),合計假期不超過40天。員工每年可報銷兩次往返路費。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探親假1次,假期不超過30天。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可享受探親假1次,假期不超過20天。在4年內的任何一年休假均可。休假年限自2002年度起算。
第十八條 以下情形員工不享受探親假:
1、員工的父母與配偶同居一地,員工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父母的,不再單獨享受探望父母假;
2、員工冬閑或任務不足放假回家超過探親假時間的;
3、新參加工作的員工在見習、試用期間。 第十九條 員工在工作地結婚,可享受不超過7天的
婚假;不在工作地結婚,而去對方工作地結婚的,另加往返路途實際需要天數。 第二十條 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的員工初婚,可享受不超過19天的婚假;其中12天的假期可在結婚時享受,也可在生育時享受,但只能享受一次。
第二十一條 員工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需要員工本人辦理喪事的,員工可享受7天以內的喪假。如在工作地以外辦理喪事,另加路途實際需要天數。
第二十二條 女員工生育時可享受不超過90天的生育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可另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假期15天。實行晚育的女員工(23歲零9個月初胎兒生育者)在以上假期的基礎上可再增加30天的假期。如工作允許,經女員工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女員工可享受不超過一年的生育假。
配偶生育時,男員工可享受7天護理假,配偶晚育的,還可增加不超過7天的假期。
第二十三條 女員工宮內放置節育器可享受不超過2天的節育假,同時放置宮內節育器後7天內不得安排女員工從事重體力勞動;女員工取出宮內節育器,可享受1天的節育假;男員工結扎輸精管的,可享受不超過15天的節育假;女員工結扎輸卵管的,可享受不超過21天的節育假;女員工終止妊娠的,根據不同情況,可享受21天至42天的節育假。如同一員工上述手術同時進行兩項以上的,假期合並計算。 第二十四條 員工在休假往返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崗位的,應持有交通機關證明,向所在單位領導說明情況後,其超假日期可算作路途假期。 第二十五條 休假期間因急病或正在住院(慢性病除外)不能回單位的,要及時向單位匯報。病癒回單位時,要持有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診斷證明或出院通知書。否則,按超假處理。
第二十六條 員工因病、因工和非因工負傷治療休養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勞動保險條列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執行。 第二十七條 員工享受探親假和赴外地的婚假、喪假,單位可給予報銷往返路費,相關標准按照集團公司財務報銷制度實行。
員工享受帶薪年假可以就地休假,也可以與探親假合並休假。如與探親假合並休假的,單位只報銷一次往返探親路費。
第二十八條 項目部和基層施工單位,可根據施工生產需要將員工的有關假期(帶薪年假、探親假)集中安排在施工淡季或息工期間。
第二十九條 員工休假(除帶薪年休假以外)以當年(指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或當期為限,原則上不得移至次年或延期。
第三十條 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假(護理假)、節育假、病假(工傷假)、事假均包括國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帶薪年假不包括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假期內的工資待遇,按《中鐵十三局集團公司薪酬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要為每個員工建立請、銷假卡片台帳,並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系統上作好登記,詳細記錄每名員工的請假情況。請、銷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報告單,實事求是說明請假事由,按管理許可權報請領導批准。並將請、銷假報告單應交本級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員工應休完帶薪年假後,方可請事假,否則不予批准事假。
員工續假應按事假處理,無故超假按曠工處理。員工變動單位時工資關系中應註明假期享受情況,若因調出單位漏填假期,員工又重復休假的,調入單位一律按事假處理。
第三十二條 集團公司鼓勵員工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休帶薪年假,機關部室負責人(不含)以下員工可由部室領導根據工作情況安排休假;部室負責人由分管領導安排休假,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分管領導由主管領導安排休假;主管領導自行安排休假。前三季度每季度末各部門將休假情況上報人力資源部門;第四季度11月末前將休假情況上報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集團公司所屬市場開發機構、項目部人員(除項目領導),應根據施工生產需要由各單位主管領導安排帶薪年假。上述單位主管領導休假需與集團公司主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三條 集團公司員工一年內累計請事假不能超過10天(不含往返路程)。
機關部室負責人(不含)以下員工請事假1天,由部室領導審批;2~6天由分管領導審批;7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審批;部室負責人(包含)以上領導請事假,報分管領導、主管領導批准;分管領導由主管領導批准;員工應持批準的請假報告單到人力資源部門進行登記備案。
集團公司所屬市場開發機構、項目部人員(除項目領導)請事假由各單位主管領導批准。上述單位主管領導請事假需集團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第三十四條 集團公司機關部室負責人(不含)以下員工請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假(護理假)、節育假、病假(工傷假),由部室領導審批;部室負責人由分管領導審批,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分管、部門領導由主管領導批准。
集團公司所屬市場開發機構、項目部人員(除項目領導)請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假(護理假)、節育假、病假(工傷假),由各單位主管領導批准。上述單位主管領導請假需集團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第三十五條 員工因工受傷,需憑縣級醫院以上醫療單位診斷證明,可按醫生簽定的天數享受工傷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憑縣級醫院以上醫療單位診斷證明,可按醫生簽定的天數享受病假。
第四章 加 班 第三十六條 實行標准工作制的單位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安排員工加班。確需安排加班,屬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在1個月內、休息日工作加班在6個月內安排不了員工補休的,則應給予加班補助。機關部室負責人(不含)以下員工可由部室領導根據工作情況補休;部室負責人由分管領導安排補休,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分管領導由主管領導安排補休;主管領導自行安排補休。
集團公司所屬市場開發機構、項目部人員,可根據施工生產需要由各單位主管領導安排補休。
第三十七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若安排員工加班,應在全年標准工作時間內予以調控,可採取輪補休、集中工作、集中休息和彈性工作時間等方式,確保員工休息休假的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三十八條 實行標准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若安排員工在法定節日工作,單位應另外支付加班工資,支付標准在《中鐵十三局集團公司薪酬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
第三十九條 員工加班申報程序
因工作需要確需員工加班的,要提前徵求工會和員工意見,由部室填寫加班申請表,部室領導簽署意見後,由單位主管領導審批。每個月交由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折算匯總後支付加班工資。無特殊原因沒有履行申報程序的,不予發放加班工資。
第五章 獎 勵
第四十條 員工在完成生產經營任務、進行技術創新、改進企業管理、維護財經紀律等方面,為企業做出顯著成績的,應當給予獎勵。 第四十一條 對員工的獎勵可分為: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 第四十二條 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的榮譽稱號,由員工所在單位評選,按一定程序報批。 勞動模範的評選推薦需經所在單位員工討論通過,並徵求同級工會意見後,按規定程序上報。 第四十三條 對生產經營及工程承發包等其他方面實施的物資獎勵,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對各種單項獎、專業獎和臨時性競賽活動獎,應以精神獎勵為主,一般不發給物質獎勵。 第四十四條 獎金不能作為一種單獨的獎勵種類,但對防止和挽救事故做出一定貢獻的人員進行表揚時,也可酌情單獨發給獎金。獎旗和獎狀是獎勵的表彰形式,在獲得獎勵時,方可發放。
第六章 懲 戒
第四十五條 凡員工有違犯黨紀國法、失職瀆職、以權謀私和違反企業各種規章制度等行為,情節較重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一定數額的經濟罰款;觸犯刑法的,應當提交司法部門處理;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懲處。集團公司可依據《國有企業員工獎懲條例》對員工進行行政處理或者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 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查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有的可同時處以罰款,有的可責成賠償經濟損失。 第四十七條 員工因觸犯刑律,被司法機關依法判刑、緩刑或被勞動教養的,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八條 對員工罰款和員工賠償經濟損失的金額由有管理許可權的單位決定。 罰款屬於處分性質,一般情況下,罰款金額不得超過員工本人月工資收入的20%。對於在生產經營中違規違紀或因其他原因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賠償經濟損失是員工應負的一種經濟責任,需要員工賠償經濟損失的金額應根據損失情況確定,可一次罰沒,亦可從違紀員工本人每月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後的金額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准。 第四十九條 行政處理分為:除名和違紀辭退。 第五十條 員工提出辭職未被批准或解除勞動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符合行政處理條件的,單位可以按除名或違紀辭退處理,解除勞動合同。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單位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或交付違約金。
第五十一條 對員工的行政處理,要徵求員工所在單位工會意見,由有權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按員工任免許可權辦理。 第五十二條 對員工給予開除處分,須經員工所在具體單位主管領導提出,由員工所在具體單位的員工大會或職代會討論決定,在員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可召開員工代表大會聯席會議進行處理。決定開除的,由有權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按員工任免許可權辦理,並解除勞動合同。 對開除處分的人員,應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和單位所在地的勞動或人事部門備案。 第五十三條 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五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五十四條 員工受到行政處分、行政處理,單位應當書面徵求工會意見,並通知本人,記入本人檔案。受處理者認為處分或處理不當的,可以在處分公布以後15日以內(從本人接到行政處分或處理通知之日起計算),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訴,受理部門必須查明事實,對確實處理不當的,應予及時糾正。但在上級有關部門未做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對無理取鬧、勸阻無效的,予以從重處理。
第五十五條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嚴重違單位的規章制度,即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
2、經勸阻無效,嚴重影響單位生產4小時以上或他人生產(工作)8小時以上;
3、工作消極怠工的,給予批評教育,經3次批評教育不改的;
4、不很好地履行職責,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經轉崗(試崗)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5、工作不負責任,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物資、浪費原材料,給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6、因單位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員工工作崗位時,員工拒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經勸說或者另行安排工作仍拒絕的;
7、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8、貪污、盜竊、賭博、徇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等犯有其他嚴重錯誤或違紀行
為的;
9、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質量管理規定,發生較大質量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並經事故定性屬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10、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發生較大安全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並經事故定性屬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11、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12、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泄漏性等火工品管理規定,在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
13、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瞞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險,情節嚴重的;
14、利用職務之便將工程對外違法分包、轉包,給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貳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15、嚴重違反集團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在生產經營中收受回扣,損公肥私,中飽私囊,情節惡劣的;
16、違反財經紀律,佔用公款1年以上、數額在壹萬元人民幣以上不還的,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給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貳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17、違反單位規定的商業秘密或保密事項,或利用商業秘密為競爭對手服務,給單位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失的;
18、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貳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19、未按規定履行驗工計價手續或未經上級主管領導批准,造成超撥計價、超撥工程款壹佰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經認定為主要責任人的;
20、對各種物資、設備、材料的采購未按程序操作,對規避招標或進行虛假招標,給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貳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1、沒有合理理由,未及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造成群體上訪事件,給單位造成重大影響的主要責任人;
22、利用職務職權在本級或下級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各種費用,造成嚴重影響的;
23、有誣蔑、恐嚇、脅迫、暴行或其他不法行為,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玷污他人名譽者;
24、出現私自倒賣單位資質,投標掛靠等行為,一經查實的。
第七章 其 他
第五十六條 其他內部管理制度,如考勤、日常生活管理、內部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等,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實行制度化管理。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❽ 誰知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有哪些呢(不需要前置許可的經營范圍)
《中抄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對基金管理公司相關經營范圍如下: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1、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2、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3、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4、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❾ 基金公司分支機構是不是不需要單獨申請《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
根據《關於辦理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變更名稱及修改章程等行政許可事項回有關問題的通知 》證監基金字答[2006]14號
「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其擬設立地的證監局提出申請。」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可以持批准文件進行工商登記。
沒有《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
❿ 中基協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必須是董事長或者總經理么
中基協並未做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必須是董事長或者總經理,但公司法是這樣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