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誰知道新型牆體材料和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屬什麼部門管理是工信部門嗎急。。。。。。。。。
各地情況不同,有的省市歸口工信委,有的省市歸口建設廳。請問你是在哪個省?
㈡ 新型牆體材料 和散裝水泥免收依據是什麼
新型牆體的不知道,散裝水泥的如下:
(一)徵收依據
1、財政部、國家經貿委《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和管理辦法》(財綜[2002]23號),第二章第五條規定:凡袋裝水泥生產企業(包括水泥粉磨站)、使用單位,應按本辦法規定繳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2、《山東省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五條規定:我省境內袋裝水泥生產企業(包括水泥粉磨站)、袋裝水泥使用單位(不包括銷售流通企業),應按照本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3、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19號《山東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規定》第八條規定:水泥生產企業和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繳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4、《淄博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 》(2004年10月27日淄博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第十三條規定:生產袋裝水泥企業以及使用袋裝水泥的建設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向散裝水泥管理機構繳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5、《商務部辦公廳關於轉發<財政部關於延續農網還貸資金等17項政府性基金政策問題>的通知》(商改字[2007]14號)、《關於延續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等7項政府性基金政策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07]2號)、《關於延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政策問題的通知》(淄經貿發[2007]32號)等文件規定:將2006年底執行到期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政策繼續予以保留。在專項資金徵收和使用辦法未作調整前,繼續做好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二)徵收標准
1、《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和管理辦法》(財綜[2002]23號)第二章第六條規定:對水泥生產企業銷售袋裝水泥(包括紙袋、復膜塑編袋、復合袋等),按照最高不超過每噸1元標准徵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對使用袋裝水泥的單位按照最高不超過3元徵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2、《山東省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九條規定:水泥生產企業銷售袋裝水泥(包括紙袋、復膜塑編袋、復合袋等),每噸繳納1元;使用袋裝水泥的單位,每噸繳納3元。其中,工程民用建築按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預繳2元;不能用建築面積計算的道路、橋梁、水利、市政等工程,按工程建設概算水泥用量,每噸繳納3元;水泥製品企業按袋裝水泥的實際用量,每噸繳納3元。
㈢ 關於收取散裝水泥基金的規定
沒有這種名目,讓對方出示收費標准。
㈣ 牆體基金和散裝水泥基金不交是否影響後期驗收
1、按照最高不超過每噸1元標准徵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對使用袋裝水泥的單位按照最內高不超過每噸3元徵收容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2、未使用新型牆體材料的建築工程,由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按照工程概算確定的建築面積,以每平方米8元的標准預繳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
㈤ 我司建一棟新廠房,裝修過程中承包商交了一筆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押金給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
直接做在代收。
㈥ 房地產企業付的拆遷補償費、規費(牆改專項基金、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需要繳納'契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34號
財稅[2004]1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進一步明確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相關的契稅政策,推動公有住房上市的進程,現將有關契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濟利益。
(一)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成交價格。成交價格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市政建設配套費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
沒有成交價格或者成交價格明顯偏低的,徵收機關可依次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1、評估價格:由政府批准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根據相同地段、同類房地產進行綜合評定,並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的價格。
2、土地基準地價:由縣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準地價。
(二)以競價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一般應確定為競價的成交價格,土地出讓金、市政建設配套費以及各種補償費用應包括在內。
二、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批准改為出讓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應依法繳納契稅,其計稅依據為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和其他出讓費用。
三、已購公有住房經補繳土地出讓金和其他出讓費用成為完全產權住房的,免徵土地權屬轉移的契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二○○四年八月三日
㈦ 天津市散裝水泥專項基金是怎麼算出來的
津政發[2002]41號《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財政局市建委擬定的天津市散裝水泥內專項資金徵收和使用管容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1、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的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生產袋裝水泥的生產企業(包括水泥粉磨站)、使用袋裝水泥的單位。
2、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標准:
水泥生產企業每銷售1噸袋裝水泥(含紙袋、塑編袋、復合袋等),繳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1元;建設單位和其他使用者,每使用1噸袋裝水泥,繳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3元。
㈧ 建築工程報建為什麼需要提交散裝水泥專項基金憑證
原來國家經濟較緊張,建築從設計到施工均要考慮節約成本。所以那專個階段多以磚混結構加預制板屬的建築居多,現成施工時水泥用量不大,多以包裝水泥為主。
90年代開始,多以框架結構現澆結構開始,水泥用量直線上升,包裝水泥跟不上了,現場多開始用散裝水泥了。為鼓勵生產企業跟上推廣散裝水泥,所以開始徵收專項基金。
其實這種收費早就應該取消了。
㈨ 散裝水泥專項基金是什麼意思
我國水泥以前大部分水泥以袋裝水泥為主,袋裝水泥生產工序復雜,人力內、物力成本消耗較容大。歐洲等發達國家散裝水泥比例大約達到了90%以上。我國為了大力發展散裝水泥,推進散裝水泥進程,在20世紀末期,建材行業大力開展推散工作,為此專門成立了散裝水泥專項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