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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0-12-26 15:18:44

Ⅰ 如何設計一個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 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 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 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 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並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後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 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 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 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 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准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 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 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准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並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18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准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19條 公司採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並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20條 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21條 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摺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財務報表。

第22條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23條 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24條 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後。

第25條 公司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26條 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27條 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28條 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准後方可行。

第29條 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30條 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式控制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31條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32條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33條 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34條 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准備金。

第35條 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帳准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第四節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36條 計劃財務部和各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37條 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第38條 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39條 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經理私章和會計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第40條 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各單位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41條 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會款審批許可權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的(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貿易貨款的,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200萬元以上至300萬元的(含3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3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含5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自帶匯票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2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購置、維修固定資產的,3萬元以下的(含3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3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含1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元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房地產開發和工業項目的,按已批準的合同的規定付款。匯出境外的資金,外貿企業的經理、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可共同審批5萬美元的(含5萬美元)資金,其餘:10萬美元以下的(含10萬美元
)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至20萬美元的(含20萬美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20萬至50萬美元的(含50萬美元)由總經理審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筆貿易)應按合計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
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並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42條 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託,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凡委託其他單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報總經理批准。

第43條 各單位應建立資金回籠情況的跟蹤制度。凡付出款(物)5萬元以上的,各單位財務必須逐項跟蹤基1資金回籠情況,並按月匯總後上報計劃財務部、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對到期的應收資金,各單位應督促經辦人員及時催收;發現問題的,應及時上報請示處理。

第44條 各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營來收入現金。

第45條 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

第46條 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嚴禁各單位私設小錢櫃。

第47條 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第48條 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

第49條 各單位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第50條 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視金額大小按第六十四條審批規定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第51條 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驗收人簽外,經經理或其授權人批准後方能報銷付款。

第52條 商品運雜費、保管費、包裝費、介紹費、手續費等,必須註明商品批次及購銷發票號碼,經經理批准後才能報銷。其中對介紹費和手續費,經辦人還須另付合同書和 說明報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00元至1萬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1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53條 業務費實行包干制,按實現利潤的比例提取,由經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提取後應專款專用,不得私分、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業務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1000元以下抒總會計師審批報銷,1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後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公司本部員工的差旅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會計師審批報銷,2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後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54條 探親旅費、醫療費等按國家的規定報銷。

第55條 非生產性的特殊開支,如贊助金、會費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5000元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第56條 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包括維修、租用),必須先立項、作出預算,報經批准後才能購置。其中,屬專控商品的,還必須報經專控部門批准後才能購置;非專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條審批許可權規定經批准後才能購置。

第57條 各單位對中、長期投資要選好投資項目,節約投資費用,縮短投資回收期,提高投資效益。各單位財務必須對投資的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並加強對投入產出資金的管理。任何投資,均須按第六十四條審批許可權規定經批准後才能投入。

第58條 各單位所創的外匯限於進出中貿易使用。其他外匯買賣的價格由總會計師根據市場情況審定一個最低、最高價,所進行的外匯買賣均不得低於審定的最低價、最高價。

第59條 下屬公司、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原則上自行解決。其貸款需公司擔保的可報計劃財務部審查。金額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下屬公司、企業如資金周轉困難需向公司臨時借調的,應先報計劃財務部簽署意見後,50萬元以下的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的由部經理審批。借款按期參照銀行貸款計收本息。本系統內的相互借款均計收本息。

第60條 嚴禁下屬公司、企業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第61條 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62條 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台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
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後面入帳備查。

第五節 工資及獎金

第43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製度。

第44條 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45條 員工的工資標准和獎勵方法,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定。

第46條 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7條 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採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8條 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第六節 稅收及利潤分配

第49條 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第50條 稅 後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七節 利潤上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第51條 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餘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第52條 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第53條 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並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盈虧表同時抄報上級財務部門。

第54條 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財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後處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後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後處理。

第八節 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55條 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發票,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56條 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准確、不得塗改、挖補,如事後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並蓋章進行更正。

第57條 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
採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58條 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後,才能銷毀。

Ⅱ 財務內部控制的管理辦法

為確保固定資產增減和結存核算的真實性.挖掘潛力,發揮現有固定資產的最大效能,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體管理辦法規定如下;
1、在每年編制年度會計報表之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工作。
2、根據需要可以輪流進行局部清查工作。
3、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虧毀損表」,並按規定報請主管部門審批處理。
4、盤盈的固定資產如沒有賬面價值,經主管部門批准,估價確定其重置價值。
5、不實行折舊制度,根據重置價值調整「固定資產」的帳面數。
6、分別歸類,建立固定資產防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完整的檔案,做到物、卡、帳、實相符。 7、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責任落實,減少或避免災害損失。 1、各種票證統一由處財務稽核科負責管理。
2、嚴格執行局規定票據管理及領用制度,專人負責保管。
3、在使用中嚴格按統一要求操作,不得違反操作規定。
4、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票證、錢款分開負責管理,不得擅自一人開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結,要求票、錢、帳相實相符。
6、按月及時結清上月結存數、當月實發數、結存數。填寫銷號清單上報處稽核。杜絕出現銷誤。
7、由處財務稽核科進行嚴格的審核,證實無誤後,統計全處的票據數。填寫統一的銷號清單上報局主管部門核銷。
內部牽制制度
一、票款分離,規費票管不準開票,開票人員不準收款。
二、出納不能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三、章證分離,支票印件應留單位公章、財務專用章、會計名章,其應分別保管,簽發支票要領導審查簽章後,出納方可簽發支票。
四、單位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由會計登記入帳,下設專人保管,不允許既管帳又管實物。
五、會計檔案借閱、均應經過領導批准,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為了加強財務安全防範,做好現金的保管,明確財務人員在財務現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職責,特製定本制度。
一、財務科及全處財務人員皆在本制度約束之內,財務人員應做好對財務賬目、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及時將有關憑證、報表、帳簿入檔案室。
二、財務室應配備保險櫃用於存入日常用現金及帳簿。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備用金制度,嚴格按銀行規定的限額儲留現金,嚴禁將現金放於保險櫃外存放。對於超限額現金,財務人員應及時存入銀行,如發生丟失、被盜等意外,由承擔該現金保管的人員自負責任。
三、財務室應安裝防盜門窗,在離崗、下班時,財務人員應將門窗鎖(關)好。
四、財務人員應做好對本單位財務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對無關人員介紹本單位的財務狀況。
五、財務人員應加強對安全防範方面的學習,提高防範意識,樹立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做好本職財務工作。 一、總則
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三、交通規費收入及解繳管理制度
四、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五、專用基金管理
六、經費管理制度
七、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總則
為加強我處財務管理,做好規費徵收,經費和會計核算工作,管好用好征稽部門的資金、財產、物資,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證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根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處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處財務管理制度。
一、交通征稽財務的管理體制:
我處屬上級撥款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按照「統收、統支,收支兩條線」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實行二級核算,三級管理,處級均為獨立核算單位,各稽查所為處所下屬的內部核算單位。
二、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
1、堅持以征費為中心,嚴格執行交通規費徵收的政策、規定及會計核算辦法,對各項交通規費徵收進行收入核算,努力完成規費徵收計劃。
2、做好各項交通規費的收入解繳工作,保證各項交通規費收入及時,足額。解。
3、堅持增收節支的原則,合理的安排經費的支出和專款專用的規定,認真執行財經法規、制度和財務管理規定,嚴格按照經費開支的標准,范圍管好用好有限資金,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率。
4、管好貨幣資金和各類財產物資,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和我處的利益。
5、做好各種票據的領用。發放、核銷、保管等工作,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 為加強全處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會計法》和《規范》的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財產清查制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固定資產的地分標准與歸屬: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單位價值在200元。
我處固定資產由處統一管理調配,各征稽所、隊對調配的固定資產只有使用、和安全保管的權利。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分為以下幾類
1、房屋及建築物:指辦公用房屋、職工住宅、車庫等和其它建築物。
2、交通用的工具:汽車
3、專用設備:計算機
4、通訊設備;
5、土地徵用並單獨估價入帳的土地。
6、其他。
三、固定資產的調拔、變賣、報廢。
1、固定資產由處統一調配和安排使用,各所之間不能自行交換,調撥,由處進行調整,合理安排使用,一並負責對使用的固定資產加強管理、維修。
2、固定資產不能擅自變賣,確定不適用或需要變賣的,應報處同意方能作價處理,其作價收入一律上交處。
3、對失去使用價值需報廢的固定資產,經有關部門鑒定屬實後,由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一式三份上報處,由處上報征稽局核實批復後、按批復意見辦理。
四。固定資產的核算
凡購建、擴建、調撥。報廢的固定資產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固定資產分類帳必須定期與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卡片核對,以保證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五、固定資產的基礎管理:
1、使用固定資產的財務和財產管理應分別設置固定資產、總帳、明細帳,並對每項固定資產建卡進行登記,以便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變動、使用、修理情況。
2、每年的12月底以前,處對各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作一次調查、核實,發現有盈虧固定資產的,必須追查原因並造冊上報審批,以確保國家財產完整無損。 交通規費是征稽部門根據國家及自治區有關的政策,規定向有車單位和個人徵集的資金,是進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為做好規費收入的解繳工作,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規費徵收的有關標准規定審核收職的各項規費收入,配合其他部門做好規費收入的管理工作。
二、嚴格按照會計核算辦法,對各項交通規費進行會計核算、准確及時反映規費徵收的動態。不斷挖潛堵漏,增加收入。
三、下基層了解徵收交通規費票據的使用情況,檢查是否按規定使用票據,確保全處規費徵收票據使用的統一性、規范性、嚴肅性。
四、規費收入必須專戶儲存,嚴禁挪用、截留規費收入。 規費收入的現金必須按國家現金管理條例執行,及時存入銀行。
五、切實加強規費解繳工作,要及時定額上解。
1、各所、隊每月5日上報收入月報表。10日上解規 費收入。
2、處將收到的各種規費收入及時足額解繳、上報征稽局和區交通廳財務處。
3、對規費解繳及報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以確保規費收入及時,足額上解。 貨幣資金主要是指單位的現金、銀行存款等,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和對經濟活動的監督,確保貨幣資金有計劃地合理使用,特製定本辦法。
一、現金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加強現金管理。
2、現金收入的來源有:(1)從銀行提取的現金;(2)職工歸還的各種借款;(3)其他收入。單位庫存現金額規定在銀行核定的限額內的,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禁止個人挪用單位現金和白條抵充現金。
3、現金開支的范圍有:(1)對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福利費、補貼差費、補助費、備用金、差費借款等以及向不能轉帳的單位和個人購買物品或支付勞務報酬。超出現金支付范圍的,必須通過銀行轉帳支付。
4、對處單位錯轉入的款項以及應退的各種款項,一律通知銀行匯退,不得用現金退什。
5、出納辦理的現金收支業務,必須以會計審核簽認的會計憑證為依據。職工個人清款單預借的現金要經領導簽字批准,否則不予支付。
6、職工因公出差預借現金,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清算結款,任何人不能長期拖欠借款。
7、出納員對已辦理收支業務的原始憑證要分別加蓋「 收訖」和「付訖」戳記。
8、出納員要根據記帳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核對庫存現金金額,並與總帳核對相符。
9、庫存現金要妥善保管,確保安全。出納員在向銀行解提較大額現金時,要加強安全措施。
二、銀行存款管理
1、貨巾資金的收支業務除按規定可通過現金結算外, 其餘一律要通過銀行辦理結算。
2、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銀行結算辦法》和銀行有關辦理結算規定本單位銀行的收支業務。
3、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經費結算不得挪用規費收入專戶存款。
4、不得簽發各種空白支票,匯票或交給他人自填。
5、留存銀行的印鑒要分開保管,不能一個人保管全套印鑒。
6、出納要按規定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月終結出發生額和余額,並與銀行對帳單,會計總帳核對,對未達帳款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整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專用基金是單位具有特定來源和專門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資金。為加強對專用基金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及部 門的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專用基金,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一、專用基金的類別
1、專用基金包括職工獎勵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事業發展基金。
二、專用基金的使用范圍
1、職工獎勵基金:主要用於發給職工個人的月度獎,年終獎,以及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等獎金。
2、職工福利基金:主要用於職工集體福利事業以及按規定發給職工個人的各種福利,補貼和困難補助。
3、事業發展基金:主要用於單位的生產事業發展和建設以及經費不足的補充
三、專用基金使用管理的原則:
1、嚴格按照專款和專項管理原則進行管理,不能任意改變專用基金的用途和擴大專用基金的開支范圍。
2、堅持「先提後用,計劃使用」的原則,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3、財務科要堅持按計劃、按規定使用專用基金。
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業發展基金應由處,財務科等部門提出安排使用資金的方案經有關部門討論,審定後轉處領導審批,沒有領導批示不予拔款。 經費是征稽部門從事正常業務需的辦公費、車輛使用費、印刷費、業務費、宣傳費、設備購置費等以及按規定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等費用。
1、堅持財務制度,執行財政法規,嚴格執行經費開支的范圍標准,不得擴大經費開支的范圍和提高經費開支的標准。
2。嚴格經費開支、報銷手續、各種支出憑證要註明清楚.以及經辦人、驗收人、有關門簽字同意核銷,否則,財務不予辦理。
3、職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寫借款單,經處領導審批和財務人員審核後才能借支,出差回來及時到財務報帳,結清借款,非因公的個人借款,不能借支。職工住院、自然災害等情況需暫時借款的,經處領導審批後才予辦理。
4、購買國家專控商品的,要按國家規定辦理專控商品審批手續後才以購買,財務才予以報銷。
5、零星設備購置,經處領導審批後,財務才子付款。 1、凡購買辦公用物品等,由處長審批。
2、正常性開支的水電費及零星的票證、帳本、報表等印刷費由經辦人驗收,處長審批。
3、各部門需訂購的業務學習資料、書籍工具書、由處長審批;
4、經核定標准後的正常性經費支出,報知處長審批,屬非止常性拔款,預先報知處長,經處長批復後,按批復辦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充分發揮會計檔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自治區財政廳、檔案局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會計檔案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會計檔案的歸檔
第二條:會計檔案的歸檔范圍
一、會計憑證
1、原始憑證2、記帳憑證3、匯總憑證
二、會計帳薄
1、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2、總分類帳薄。
3、各類明細分類帳薄。
4、其它輔助帳薄及有關卡片、帳冊。
三、會計報表
1、主要財務指標、快報。
2、月季會計報表。
3、會計年度報表(決算)
四、其它類
1、會計移交清冊。
2、會計檔案保管請冊。
3、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歸檔要求,
一.會計憑證、帳薄和報表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科保管,待檔案室建立後,由財務科編制清冊後交檔案室集中管理。
二、歸永久性保管的會計檔案必須用毛筆或碳素、藍黑墨水的鋼筆書寫。
三、歸檔的會計檔案應裝訂牢固、美觀、不得缺頁,掉頁。案卷題名應規范,卷內目錄應填寫清楚。
第三章 會計檔案的整理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整理,應先按分類方案或報表、帳薄、憑證三大類。然後再組卷,報表、報年度、季度月份分別組卷;帳薄以本單位組成案卷;憑證按時間和原始憑證的順序號分別組卷。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排列目
一、會計檔案的排列,應分類,分別:憑證類應將工資冊排前,憑證排後,每年類推;帳薄類將保管期限長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後,每年的以此類推;報表類分兩種:季、日報的排法同帳薄、年報時間順序往下排。
二、會計檔案的編號、憑證、帳簿和季、月按年度編流水號;決算則應從機構成立起編流水號。
第四章 檔案的保管
第六條:每年至少對保存價值和到期的會計擋案進行再次鑒定,銷毀的檔案,應按照銷毀程序上報,進行銷毀、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上架應排列整齊,美觀大方,不得隨意堆放,以防鼠咬,蟲蛀等現象。
第八條:應定期檢查會計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
第九條:為各級部門查閱會計檔案提供便利,外單位查閱時應持單位介紹信,經行政領導等鑒批後在指定地點查閱,在查閱會計檔案時,不得在會計檔案上做任何記號,折疊式標注任何符號和標記,更不準抽換會計憑證和帳頁,違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外,還應進行嚴肅處理。

基金會財務室內部履行程序怎麼寫

基金會抄財務管理制度

為規范財務管理,切實把基金收好、管好、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基金會管理條例》以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的方針、政策、制度,確保各項財務收支業務合理、合法、合規。

第二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加強財務監督、檢查,規范財務信息披露,促進本會的建設和事業發展。

第二章 財務機構的設置

第三條 本會設立財務部,內部分別設置預算管理、財務管理、會計核算三項管理體系,以及內部的稽查工作,財會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正確核算,如實反應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業務,維護公司的正當權益。

Ⅳ 香港基金會財務管理制度及稅務政策

1.1878年9月,愛迪生決定向電力照明這個堡壘發起進攻。他翻閱了大量的有關電力照明的書籍,決心製造出價錢便宜,經久耐用,而且安全方便的電燈。
他從白熱燈著手試驗。把一小截耐熱的東西裝在玻璃泡里,當電流把它燒到白熱化的程度時,便由熱而發光。他首先想到炭,於是就把一小截炭絲裝進玻璃泡里,剛一通電可馬上就斷裂了。
「這是什麼原因呢?」愛迪生拿起斷成兩段的炭絲,再看看玻璃泡,過了許久,才忽然想起,「噢,也許因為這裡面有空氣,空氣中的氧又幫助炭絲燃燒,致使它馬上斷掉!」於是他用自己手制的抽氣機,盡可能地把玻璃泡里的空氣抽掉。一通電,果然沒有馬上熄掉。但8分鍾後,燈還是滅了。
可不管怎麼說,愛迪生終於發現:真空狀態對白熱燈非常重要,關鍵是炭絲,問題的症結就在這里。
那麼應選擇什麼樣的耐熱材料好呢?
愛迪生左思右想,熔點最高,耐熱性較強要算白金啦!於是,愛迪生和他的助手們,用白金試了好幾次,可這種熔點較高的白金,雖然使電燈發光時間延長了好多,但不時要自動熄掉再自動發光,仍然很不理想。
愛迪生並不氣餒,繼續著自己的試驗工作。他先後試用了鋇、鈦、錮等各種稀有金屬,效果都不很理想。
過了一段時間,愛迪生對前邊的實驗工作做了一個總結,把自己所能想到的各種耐熱材料全部寫下來,總共有1600種之多。
接下來,他與助手們將這1600種耐熱材料分門別類地開始試驗,可試來試去,還是採用白金最為合適。由於改進了抽氣方法,使玻璃泡內的真空程度更高,燈的壽命已延長到2個小時。但這種由白金為材料做成的燈,價格太昂貴了,誰願意化這么多錢去買只能用2個小時的電燈呢?
實驗工作陷入了低谷,愛迪生非常苦惱,一個寒冷的冬天,愛迪生在爐火旁閑坐,看著熾烈的炭火,口中不禁自言自語道:「炭炭……」
可用木炭做的炭條已經試過,該怎麼辦呢?愛迪生感到渾身燥熱,順手把脖子上的圍巾扯下,看到這用棉紗織成的圍脖,愛迪生腦海突然萌發了一個念頭:
對!棉紗的纖維比木材的好,能不能用這種材料?
他急忙從圍巾上扯下一根棉紗,在爐火上烤了好長時間,棉紗變成了焦焦的炭。他小心地把這根炭絲裝進玻璃泡里,一試驗,效果果然很好。
愛迪生非常高興,緊接又製造很多棉紗做成的炭絲,連續進行了多次試驗。燈泡的壽命一下子延長13個小時,後來又達到45小時。
這個消息一傳開,轟動了整個世界。使英國倫敦的煤氣股票價格狂跌,煤氣行也出現一片混亂。人們預感到,點燃煤氣燈即將成為歷史,未來將是電光的時代。
大家紛紛向愛迪生祝賀,可愛迪生卻無絲毫高興的樣子,搖頭說道:「不行,還得找其它材料!」
「怎麼,亮了45個小時還不行?」助手吃驚地問道。「不行!我希望它能亮1000個小時,最好是16000個小時!」愛迪生答道。
大家知道,亮1000多個小時固然很好,可去找什麼材料合適呢?
愛迪生這時心中已有數。他根據棉紗的性質,決定從植物纖維這方面去尋找新的材料。
於是,馬拉松式的試驗又開始了。凡是植物方面的材料,只要能找到,愛迪生都做了試驗,甚至連馬的鬃,人的頭發和鬍子都拿來當燈絲試驗。最後,愛迪生選擇竹這種植物。他在試驗之前,先取出一片竹子,用顯微鏡一看,高興得跳了起來。於是,把炭化後的竹絲裝進玻璃泡,通上電後,這種竹絲燈泡竟連續不斷地亮了1200個小時!
這下,愛迪生終於鬆了口氣,助手們紛紛向他祝賀,可他又認真地說道:「世界各地有很多竹子,其結構不盡相同,我們應認真挑選一下!」
助手深為愛迪生精益求精的科學態度所感動,紛紛自告奮勇到各地去考察。經過比較,在日本出產的一種竹子最為合適,便大量從日本進口這種竹子。與此同時,愛迪生又開設電廠,架設電線。過了不久,美國人民便用上這種價廉物美,經久耐用的竹絲燈泡。
竹絲燈用了好多年。直到1906年,愛迪生又改用鎢絲來做,使燈泡的質量又得到提高,一直沿用到今天。
當人們點亮電燈時,每每會想到這位偉大的發明家,是他,給黑暗帶來無窮無盡的光明。1979年,美國花費了幾百萬美元,舉行長達一年之久的紀念活動,來紀念愛迪生發明電燈一百周年。
2.無獨有偶。在60多年前,一位名叫密卡爾遜的生物學家,發現美國東海岸和歐洲西海岸同緯度的地區都有一種蚯蚓,而美國西海岸卻沒有這種蚯蚓。這是為什麼呢?這個疑問,引起了當時正在研究大陸和海岸起源問題的德國地質學家魏格納的注意。魏格納認為,那小小的蚯蚓,活動能力有限,無法跨躍大西洋,它的這種分布情況,正好說明歐洲大陸和美洲大陸本采是連在一起的,後采裂開分成了兩個洲。他把蚯蚓的地理分布作為例證之一,寫進了他的名著《大陸和海洋的起源》一書。
有一次,牛頓去郊外遊玩,之後靠在一棵蘋果樹下休息,忽然,一個蘋果從樹上掉下來。他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蘋果會從上往下掉而不是從下往上掉?他帶著這個疑問回到了家裡研究,結果不斷有新的相關疑問產生,於是他不斷研究,後來他發現原來地球是有引力的能把物體吸住。隨後,就出現了《牛頓物理引力學》。

Ⅳ 業余文藝團體財務管理制度

可以參考!
藝術表演團體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藝術表演團體(以下簡稱劇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為劇團的改革創造一個比較寬松的經濟環境,促進藝術事業的繁榮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劇團的特點,特製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劇團是在黨的路線、方針指引下,由藝術工作者組成的、從事藝術創作和表演活動,以精神產品來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獨立性較強的社會文化團體。在財務上是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文化事業單位。

第三條劇團的財務管理,是劇團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劇團要嚴格經濟核算,積極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果,維護國家的財經紀律,正確處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關系,把社會效益擺在首位。

第四條劇團要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要求,設置會計機構或配備專職會計人員,不斷完善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劇團興辦獨立核算的有償服務網點,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財會人員。

第五條本暫行辦法適用於縣及縣以上各級文化部門領導和管理的專業劇團。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六條劇團實行核定收支,差額(定額、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第七條劇團應於年度開始前,根據排練、演出、創作等業務計劃,結合本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和業務計劃完成情況,編制下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報文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

各級財政部門、文化主管部門要依照各類劇團的藝術品種、任務、分工,核定各劇團的財務收支預算及差額補助數額。

第八條各級財政部門和文化主管部門對以下劇團在核定其差額補助時,要給予照顧:

一、有實驗任務的劇團,如歌劇、舞劇、話劇、民族音樂、交響樂等;

二、為少年兒童服務的劇團;

三、少數民族的劇團、文工團、隊;

四、具有深厚藝術傳統和較高藝術水平的某些古老稀有的藝術品種;

五、排練演出反映現實生活和重大題材劇目的團、隊。

第九條劇團對以下開支項目,可單獨編報預算,經文化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請同級財政部門專款補助。

一、大型修繕、設備購置補助費。補助起點,由各級文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當年計劃未完成的餘款,可以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二、離休、退休人員經費。

第十條劇團內非獨立核算的演出團、隊、組以及有償服務網點,視同報銷單位,其一切財務收支,要全部納入劇團的財務管理范圍,要及時向財會部門報帳。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劇團的收入包括「業務收入」和「其它收入」。「業務收入」又分為「演出收入」和「其它業務收入」。「其它業務收入」是指「演出收入」以外的、劇團組織的各種業務性的收入和有償服務收入等。

上述各項收入,均應全部入帳。劇團興辦獨立核算的有償服務網點上交的收入,列入「其它收入」。

第十二條劇團必須堅持收費演出。有關部門或文化主管部門委派給劇團的演出任務,如政治性晚會、外事演出、出國訪問演出、慰問演出以及會演、調演等,應由委派任務的部門,給劇團合理的補貼。

第十三條劇團的各項收入,不準私自分配。凡瞞演私分、無證演出及未經批准私自外出參加拍電影、拍電視、錄音、錄像、演出等項活動的,其私分款項及所得收入,一律上交,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劇團要貫徹勤儉辦事業的方針。各項支出,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有關部門規定的開支標准和開支范圍執行。遇有無明文規定的開支項目,要按照職權范圍,報經批准後執行。

第十五條劇團要建立修購基金,以保證設備的維修和更新。修購基金的來源從業務收入中提取,提取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六條劇團在本埠或到外地夜晚綵排或演出時,可以分別發給參加綵排和演出的演職人員夜餐費、出差補助費。自帶行李巡迴演出時,可發給行李補助費。

第十七條劇團中的舞蹈、雜技、武打及管樂演奏員,可以按月發給「藝術工種補貼」。發放標准和分配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主管部門商同同級勞動部門確定。在規定的發放標准之內的部分,不列入獎金稅計算范圍。

第十八條劇團超額完成核定的全年演出場次和收入計劃時,可發給參加演出的演職員「超額補貼」。未參加演出的業務、行政工作人員,也可參加「超額補貼」的分配,平均每人所得,掌握在參加演出人員平均每人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內。發放「超額補貼」的總額在全團年基本工資總額百分之四十以內的,免徵獎金稅;超過的部分應計征獎金稅。獎金稅稅款在提取的「超額補貼」中列支。

第十九條「超額補貼」的資金來源,從年終收支結余資金中提取,其提取數額不超過全年演出場次除年終結余資金再乘上全年超計劃場次後的數額。

年終收支結余資金的計算:當年各項業務收入合計加財政撥款減去當年全部支出合計(即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離休退休人員費用、公務費、專項大型設備購置修繕費、業務費、其他費用、提取的修購基金之和)再減去專項大型設備購置、修繕費結余。

第二十條發放「超額補貼」要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打破平均主義,不能平均發放。各級文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制定各劇團完成業務、收入計劃的考核辦法和「超額補貼」的審批發放辦法。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劇團的財產,是保證完成本單位各項任務必不可少的物質條件,任何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劇團應根據需要設置財產管理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財產管理人員。財產使用部門,如舞美隊、樂隊等,也應確定財產專管或兼管人員。財產管理部門或管理人員應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健全的財產登記帳卡。對於固定資產的計價、增添、調撥、借出、報廢、報損、丟失、變價、清查、賠償等,均應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有關辦法、程序和許可權辦理。

第二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區)文化主管部門,應根據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原則規定,結合各劇團的具體情況確定固定資產管理目錄。

第二十三條劇團行政、業務用材料應按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管理。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低值易耗品,應視同材料進行管理。

第六章結余分配

第二十四條劇團年終結余扣除發放「超額補貼」後如再有結余,經文化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可從中提取最多不超過平均每人一個半月基本工資的「獎勵基金」,其餘為「事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基金」。「事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基金」各占的比例,由各級文化主管部門商同財政部門核定。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區)文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根據本暫行辦法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本暫行辦法自文到之日起試行。

Ⅵ 老師,基金會和一般企業的會計財務管理制度是一樣的么


  1. 首先來要有審批制度,即誰源有權審批多少錢的業務,誰有權審批什麼內容的業務。

  2. 要有費用報銷的標准,如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會議費等等的標准。

  3. 要有資金管理制度,即按計劃花錢,貨幣資金如何管理,銀行存款如何管理等。

  4. 要有報銷付款制度,即報銷單如何取得填寫報銷,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付款審核標准等。

  5. 要有財務報告管理制度,財務報告的編制、合並報表的編制、分析管理等。

  6. 要有全面預算管理制度。

  7. 另外合同、資產管理(含存貨、固定資產)等等制度,也是財務部需要執行的。




Ⅶ 股權投資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沒有找到,網上的都是具體的某公司的自己的財務管理制度,能否將鏈接發給我

以下回答來自於北京誠力財務代理

財務管理制度本身就不屬於法律法規沒有統一、規范的文件,法律法規是適合所有企業的,必須遵守,而制度就是不能完全統一,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獨特的地方,因此各公司需要根據自己企業的實際情況自行編寫,你可以根據自己公司的特性,參考其他公司的財務制度編制出適合自己公司的財務制度,我可以給你一個大致的財務制度的範本,但是不能完全代替你們公司的財務制度,畢竟每個公司都不是完全一樣的,總會有自己不同與其他公司的地方,範本都會有不適合自己公司的地方需要修改的。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准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准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准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 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 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 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 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葯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准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准備金:各種准備金包括投資風險准備金和壞帳准備金。投資風險准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准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准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 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
① 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
② 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 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採用微機和手工帳並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並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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