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基金公司 > 內部基金管理辦法

內部基金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0-12-26 09:30:45

① 財務內部控制的管理辦法

為確保固定資產增減和結存核算的真實性.挖掘潛力,發揮現有固定資產的最大效能,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體管理辦法規定如下;
1、在每年編制年度會計報表之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工作。
2、根據需要可以輪流進行局部清查工作。
3、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虧毀損表」,並按規定報請主管部門審批處理。
4、盤盈的固定資產如沒有賬面價值,經主管部門批准,估價確定其重置價值。
5、不實行折舊制度,根據重置價值調整「固定資產」的帳面數。
6、分別歸類,建立固定資產防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完整的檔案,做到物、卡、帳、實相符。 7、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責任落實,減少或避免災害損失。 1、各種票證統一由處財務稽核科負責管理。
2、嚴格執行局規定票據管理及領用制度,專人負責保管。
3、在使用中嚴格按統一要求操作,不得違反操作規定。
4、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票證、錢款分開負責管理,不得擅自一人開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結,要求票、錢、帳相實相符。
6、按月及時結清上月結存數、當月實發數、結存數。填寫銷號清單上報處稽核。杜絕出現銷誤。
7、由處財務稽核科進行嚴格的審核,證實無誤後,統計全處的票據數。填寫統一的銷號清單上報局主管部門核銷。
內部牽制制度
一、票款分離,規費票管不準開票,開票人員不準收款。
二、出納不能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三、章證分離,支票印件應留單位公章、財務專用章、會計名章,其應分別保管,簽發支票要領導審查簽章後,出納方可簽發支票。
四、單位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由會計登記入帳,下設專人保管,不允許既管帳又管實物。
五、會計檔案借閱、均應經過領導批准,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為了加強財務安全防範,做好現金的保管,明確財務人員在財務現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職責,特製定本制度。
一、財務科及全處財務人員皆在本制度約束之內,財務人員應做好對財務賬目、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及時將有關憑證、報表、帳簿入檔案室。
二、財務室應配備保險櫃用於存入日常用現金及帳簿。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備用金制度,嚴格按銀行規定的限額儲留現金,嚴禁將現金放於保險櫃外存放。對於超限額現金,財務人員應及時存入銀行,如發生丟失、被盜等意外,由承擔該現金保管的人員自負責任。
三、財務室應安裝防盜門窗,在離崗、下班時,財務人員應將門窗鎖(關)好。
四、財務人員應做好對本單位財務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對無關人員介紹本單位的財務狀況。
五、財務人員應加強對安全防範方面的學習,提高防範意識,樹立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做好本職財務工作。 一、總則
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三、交通規費收入及解繳管理制度
四、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五、專用基金管理
六、經費管理制度
七、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總則
為加強我處財務管理,做好規費徵收,經費和會計核算工作,管好用好征稽部門的資金、財產、物資,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證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根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處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處財務管理制度。
一、交通征稽財務的管理體制:
我處屬上級撥款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按照「統收、統支,收支兩條線」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實行二級核算,三級管理,處級均為獨立核算單位,各稽查所為處所下屬的內部核算單位。
二、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
1、堅持以征費為中心,嚴格執行交通規費徵收的政策、規定及會計核算辦法,對各項交通規費徵收進行收入核算,努力完成規費徵收計劃。
2、做好各項交通規費的收入解繳工作,保證各項交通規費收入及時,足額。解。
3、堅持增收節支的原則,合理的安排經費的支出和專款專用的規定,認真執行財經法規、制度和財務管理規定,嚴格按照經費開支的標准,范圍管好用好有限資金,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率。
4、管好貨幣資金和各類財產物資,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和我處的利益。
5、做好各種票據的領用。發放、核銷、保管等工作,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 為加強全處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會計法》和《規范》的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財產清查制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固定資產的地分標准與歸屬: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單位價值在200元。
我處固定資產由處統一管理調配,各征稽所、隊對調配的固定資產只有使用、和安全保管的權利。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分為以下幾類
1、房屋及建築物:指辦公用房屋、職工住宅、車庫等和其它建築物。
2、交通用的工具:汽車
3、專用設備:計算機
4、通訊設備;
5、土地徵用並單獨估價入帳的土地。
6、其他。
三、固定資產的調拔、變賣、報廢。
1、固定資產由處統一調配和安排使用,各所之間不能自行交換,調撥,由處進行調整,合理安排使用,一並負責對使用的固定資產加強管理、維修。
2、固定資產不能擅自變賣,確定不適用或需要變賣的,應報處同意方能作價處理,其作價收入一律上交處。
3、對失去使用價值需報廢的固定資產,經有關部門鑒定屬實後,由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一式三份上報處,由處上報征稽局核實批復後、按批復意見辦理。
四。固定資產的核算
凡購建、擴建、調撥。報廢的固定資產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固定資產分類帳必須定期與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卡片核對,以保證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五、固定資產的基礎管理:
1、使用固定資產的財務和財產管理應分別設置固定資產、總帳、明細帳,並對每項固定資產建卡進行登記,以便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變動、使用、修理情況。
2、每年的12月底以前,處對各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作一次調查、核實,發現有盈虧固定資產的,必須追查原因並造冊上報審批,以確保國家財產完整無損。 交通規費是征稽部門根據國家及自治區有關的政策,規定向有車單位和個人徵集的資金,是進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為做好規費收入的解繳工作,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規費徵收的有關標准規定審核收職的各項規費收入,配合其他部門做好規費收入的管理工作。
二、嚴格按照會計核算辦法,對各項交通規費進行會計核算、准確及時反映規費徵收的動態。不斷挖潛堵漏,增加收入。
三、下基層了解徵收交通規費票據的使用情況,檢查是否按規定使用票據,確保全處規費徵收票據使用的統一性、規范性、嚴肅性。
四、規費收入必須專戶儲存,嚴禁挪用、截留規費收入。 規費收入的現金必須按國家現金管理條例執行,及時存入銀行。
五、切實加強規費解繳工作,要及時定額上解。
1、各所、隊每月5日上報收入月報表。10日上解規 費收入。
2、處將收到的各種規費收入及時足額解繳、上報征稽局和區交通廳財務處。
3、對規費解繳及報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以確保規費收入及時,足額上解。 貨幣資金主要是指單位的現金、銀行存款等,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和對經濟活動的監督,確保貨幣資金有計劃地合理使用,特製定本辦法。
一、現金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加強現金管理。
2、現金收入的來源有:(1)從銀行提取的現金;(2)職工歸還的各種借款;(3)其他收入。單位庫存現金額規定在銀行核定的限額內的,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禁止個人挪用單位現金和白條抵充現金。
3、現金開支的范圍有:(1)對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福利費、補貼差費、補助費、備用金、差費借款等以及向不能轉帳的單位和個人購買物品或支付勞務報酬。超出現金支付范圍的,必須通過銀行轉帳支付。
4、對處單位錯轉入的款項以及應退的各種款項,一律通知銀行匯退,不得用現金退什。
5、出納辦理的現金收支業務,必須以會計審核簽認的會計憑證為依據。職工個人清款單預借的現金要經領導簽字批准,否則不予支付。
6、職工因公出差預借現金,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清算結款,任何人不能長期拖欠借款。
7、出納員對已辦理收支業務的原始憑證要分別加蓋「 收訖」和「付訖」戳記。
8、出納員要根據記帳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核對庫存現金金額,並與總帳核對相符。
9、庫存現金要妥善保管,確保安全。出納員在向銀行解提較大額現金時,要加強安全措施。
二、銀行存款管理
1、貨巾資金的收支業務除按規定可通過現金結算外, 其餘一律要通過銀行辦理結算。
2、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銀行結算辦法》和銀行有關辦理結算規定本單位銀行的收支業務。
3、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經費結算不得挪用規費收入專戶存款。
4、不得簽發各種空白支票,匯票或交給他人自填。
5、留存銀行的印鑒要分開保管,不能一個人保管全套印鑒。
6、出納要按規定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月終結出發生額和余額,並與銀行對帳單,會計總帳核對,對未達帳款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整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專用基金是單位具有特定來源和專門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資金。為加強對專用基金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及部 門的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專用基金,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一、專用基金的類別
1、專用基金包括職工獎勵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事業發展基金。
二、專用基金的使用范圍
1、職工獎勵基金:主要用於發給職工個人的月度獎,年終獎,以及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等獎金。
2、職工福利基金:主要用於職工集體福利事業以及按規定發給職工個人的各種福利,補貼和困難補助。
3、事業發展基金:主要用於單位的生產事業發展和建設以及經費不足的補充
三、專用基金使用管理的原則:
1、嚴格按照專款和專項管理原則進行管理,不能任意改變專用基金的用途和擴大專用基金的開支范圍。
2、堅持「先提後用,計劃使用」的原則,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3、財務科要堅持按計劃、按規定使用專用基金。
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業發展基金應由處,財務科等部門提出安排使用資金的方案經有關部門討論,審定後轉處領導審批,沒有領導批示不予拔款。 經費是征稽部門從事正常業務需的辦公費、車輛使用費、印刷費、業務費、宣傳費、設備購置費等以及按規定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等費用。
1、堅持財務制度,執行財政法規,嚴格執行經費開支的范圍標准,不得擴大經費開支的范圍和提高經費開支的標准。
2。嚴格經費開支、報銷手續、各種支出憑證要註明清楚.以及經辦人、驗收人、有關門簽字同意核銷,否則,財務不予辦理。
3、職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寫借款單,經處領導審批和財務人員審核後才能借支,出差回來及時到財務報帳,結清借款,非因公的個人借款,不能借支。職工住院、自然災害等情況需暫時借款的,經處領導審批後才予辦理。
4、購買國家專控商品的,要按國家規定辦理專控商品審批手續後才以購買,財務才予以報銷。
5、零星設備購置,經處領導審批後,財務才子付款。 1、凡購買辦公用物品等,由處長審批。
2、正常性開支的水電費及零星的票證、帳本、報表等印刷費由經辦人驗收,處長審批。
3、各部門需訂購的業務學習資料、書籍工具書、由處長審批;
4、經核定標准後的正常性經費支出,報知處長審批,屬非止常性拔款,預先報知處長,經處長批復後,按批復辦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充分發揮會計檔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自治區財政廳、檔案局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會計檔案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會計檔案的歸檔
第二條:會計檔案的歸檔范圍
一、會計憑證
1、原始憑證2、記帳憑證3、匯總憑證
二、會計帳薄
1、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2、總分類帳薄。
3、各類明細分類帳薄。
4、其它輔助帳薄及有關卡片、帳冊。
三、會計報表
1、主要財務指標、快報。
2、月季會計報表。
3、會計年度報表(決算)
四、其它類
1、會計移交清冊。
2、會計檔案保管請冊。
3、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歸檔要求,
一.會計憑證、帳薄和報表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科保管,待檔案室建立後,由財務科編制清冊後交檔案室集中管理。
二、歸永久性保管的會計檔案必須用毛筆或碳素、藍黑墨水的鋼筆書寫。
三、歸檔的會計檔案應裝訂牢固、美觀、不得缺頁,掉頁。案卷題名應規范,卷內目錄應填寫清楚。
第三章 會計檔案的整理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整理,應先按分類方案或報表、帳薄、憑證三大類。然後再組卷,報表、報年度、季度月份分別組卷;帳薄以本單位組成案卷;憑證按時間和原始憑證的順序號分別組卷。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排列目
一、會計檔案的排列,應分類,分別:憑證類應將工資冊排前,憑證排後,每年類推;帳薄類將保管期限長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後,每年的以此類推;報表類分兩種:季、日報的排法同帳薄、年報時間順序往下排。
二、會計檔案的編號、憑證、帳簿和季、月按年度編流水號;決算則應從機構成立起編流水號。
第四章 檔案的保管
第六條:每年至少對保存價值和到期的會計擋案進行再次鑒定,銷毀的檔案,應按照銷毀程序上報,進行銷毀、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上架應排列整齊,美觀大方,不得隨意堆放,以防鼠咬,蟲蛀等現象。
第八條:應定期檢查會計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
第九條:為各級部門查閱會計檔案提供便利,外單位查閱時應持單位介紹信,經行政領導等鑒批後在指定地點查閱,在查閱會計檔案時,不得在會計檔案上做任何記號,折疊式標注任何符號和標記,更不準抽換會計憑證和帳頁,違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外,還應進行嚴肅處理。

基金公司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基金託管人
第二十五條 基金託管人由依法設立並取得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擔任。
第二十六條 申請取得基金託管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 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一)凈資產和資本充足率符合有關規定;
(二)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
(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條 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託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 件。
第二十七條 本法第十五條 、第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基金託管人的專門基金託管部門的從業人員。
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適用於基金託管人的專門基金託管部門的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八條 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不得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資或者持有股份。
第二十九條 基金託管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二)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三)對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四)保存基金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五)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六)辦理與基金託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七)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
(八)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九)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十)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十一)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條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本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適用於基金託管人。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託管人,依據職權責令整頓,或者取消基金託管資格:
(一)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二)不再具備本法第二十六條 規定的條 件;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
(一)被依法取消基金託管資格;
(二)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
(四)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在六個月內選任新基金託管人;新基金託管人產生前,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指定臨時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妥善保管基金財產和基金託管業務資料,及時辦理基金財產和基金託管業務的移交手續,新基金託管人或者臨時基金託管人應當及時接收。
第三十五條 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規定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並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③ 注冊基金公司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公開募集資金或非公開募集資金的基金公司,要求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公開募集的基金公司(指公募基金)注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准,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非公開募集的基金公司(指私募基金)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自行募集並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託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
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基金公司變更下列重大事項,報中國證監會及主管部門批准:
變更股東、注冊資本或者股東出資比例;變更名稱、住所;修改章程;
基金公司變更股東、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比例後,股東的條件、股東的出資比例、股東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注冊資本等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二章的規定。
基金公司的股東處分其出資,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股東轉讓出資應當遵守《公司法》關於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的規定,不得採取虛報轉讓價格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股東與受讓方應當就轉讓期間的有關事宜明確約定,確保不損害基金公司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股東不得通過股權託管、信託合同、秘密協議等形式處分其出資;
變更股東的事項未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並履行相關法律程序,轉讓方應當繼續履行股東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受讓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行使股東權利。
基金公司增加的注冊資本,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
基金公司變更重大事項,應當自董事會或者股東會做出決議之日起15日內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提出變更申請;涉及股東出資轉讓的,基金公司未按規定提出申請時,相關股東可以直接提出申請。
基金公司的重大變更事項涉及變更工商登記的,基金公司應當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④ 誰有公募基金 做投資交易 的內部流程制度或管理辦法

看看幾個大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產品招募說明書,都有投資決策流程的

⑤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有哪些主要內容

您好 私募基金抄管理機構襲內部控制制度包含以下幾大方面:
1、投資決策與執行相分離。投資管理決策職能和交易執行職能嚴格隔離,實行
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製度,確保各投資組合享有公平的交
易執行機會。
2、投資授權控制。建立明確的投資決策授權制度,防止越權決策。投資決策委
員會負責制定投資原則並審定資產配置比例;
基金經理在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的
范圍內,負責確定與實施投資策略、建立和調整投資組合並下達投資指令,對於
超過投資許可權的操作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交易部負責交易執行。
3、警示性控制。按照法規或公司規定設置各類資產投資比例的預警線,交易系
統在投資比例達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數值時自動預警。
4、禁止性控制。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禁止投資受限制的證券並禁
止從事受限制的行為。
5、多重監控和反饋。交易管理部對投資行為進行一線監控;風險管理部進行事
中的監控;監察稽核部門進行事後的監控。在監控中如發現異常情況將及時反饋
並督促調整。希望可以幫到您 謝謝

⑥ 如何管理私募基金的資金,相關制度

2月份以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相繼公布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版引》、《私募投資基權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三項管理制度,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內控目標與原則、風險評估與控制、信息披露與監管、登記備案與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為促進新規的落地生效,更好地發揮其對業務指引作用,集團一是專題部署,多次召開會議進行學習研討,制定周密的學習計劃,及時將新規重點、修訂內容、具體要求等通過OA、官網向全體員工進行傳達,以提高知曉率,擴大傳播面;二是以考促學,鼓勵員工積極參加2016年度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做好員工考試報名、培訓、指導等工作,進一步加深全體員工對新規的理解,促進員工更好地掌握崗位履職必備知識、更規范地按照新規要求開展業務,據初步統計,集團兩級報考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員工達20人;三是做好結合,以能力提升為關鍵,以「四支團隊」打造為重點,把新規學習與投資專業品牌塑造、類金融人才實訓基地建設、集團「十三五」戰略規劃宣貫相結合,以點帶面促進企業整體核心競爭能力的提升。

⑦ 基金公司管理辦法的第十五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
第二百零四條 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 件:
(一)股東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本辦法的規定;
(二)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章程;
(三)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且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境外股東應當以可自由兌換貨幣出資;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於15人,並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六)設置了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崗位;
(七)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監察稽核、風險控制等內部監控制度;
(八)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 件。
第二百零五條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東是指出資額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以下簡稱出資比例)最高,且不低於25%的股東。
主要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 件:
(一)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
(三)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質量良好;
(四)持續經營3個以上完整的會計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內部監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六)沒有挪用客戶資產等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七)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
(八)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3年在稅務、工商等行政機關,以及金融監管、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
第二百零六條 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東外的其他股東,注冊資本、凈資產應當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資產質量良好,且具備本辦法第七條 第二款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條 件。
第二百零七條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資比例最高的境內股東應當具備本辦法第七條 第二款規定的主要股東的條 件;其他境內股東應當具備本辦法第八條 規定的條 件。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 件:
(一)為依其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法律設立,合法存續並具有金融資產管理經驗的金融機構,財務穩健,資信良好,最近3年沒有受到監管機構或者司法機關的處罰;
(二)所在國家或者地區具有完善的證券法律和監管制度,其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簽訂證券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著有效的監管合作關系;
(三)實繳資本不少於3億元人民幣的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
(四)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 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投資機構比照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百零八條 基金管理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東不得持有其他股東的股份或者擁有其他股東的權益;不得與其他股東同屬一個實際控制人或者有其他關聯關系。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外資出資比例或者擁有的權益比例,累計(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不得超過國家證券業對外開放所做的承諾。
第二百零九條 一家機構或者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機構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不得超過兩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不得超過一家。
第二百零十條 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請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送設立申請材料。
主要股東應當組織、協調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關事宜,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主要責任。
第二百零十一條 申請期間申請材料涉及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申請人應當自變化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更新材料;股東發生變動的,應當重新報送申請材料。
第二百零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行政許可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四條 第一款的規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並進行審查,做出決定。
第二百零十三條 中國證監會審查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徵求相關機構和部門關於股東條 件等方面的意見;
(二)採取專家評審、核查等方式對申請材料的內容進行審查;
(三)自受理之日起5個月內現場檢查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准備情況。
第二百零十四條 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向中國證監會領取《基金管理資格證書》。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還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並開設外匯資本金賬戶。
基金管理公司應當自工商注冊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10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將公司成立事項予以公告。

閱讀全文

與內部基金管理辦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國銀行貨幣收藏理財上下班時間 瀏覽:442
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公司 瀏覽:520
公司分紅股票會漲嗎 瀏覽:778
基金定投的定投規模品種 瀏覽:950
跨地經營的金融公司管理制度 瀏覽:343
民生銀行理財產品屬於基金嗎 瀏覽:671
開間金融公司 瀏覽:482
基金從業資格科目一的章節 瀏覽:207
貨幣基金可以每日查看收益率 瀏覽:590
投資幾個基金合適 瀏覽:909
東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地址 瀏覽:273
亞洲指數基金 瀏覽:80
金融公司貸款倒閉了怎麼辦 瀏覽:349
金融服務人員存在的問題 瀏覽:303
怎樣開展普惠金融服務 瀏覽:123
今天雞蛋期貨交易價格 瀏覽:751
汕頭本地證券 瀏覽:263
利市派股票代碼 瀏覽:104
科創板基金一周年收益 瀏覽:737
2016年指數型基金 瀏覽: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