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有什麼用
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成立於 1986 年,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民政部登記的社會團體。會長:張業生(法人);副會長:資華筠 ;王效恭(秘書長)
10 年來,本會得到了有關領導部門和海內外有識之士的熱情關懷和支持,籌集了一些資金。我們主要用於少年兒童文化、藝術、教育事業的建設和國內外少年兒童文化藝術交流及人才培養。如:
本會與文化部、福建省文化廳、廈門市文化局共同投資建造了 「 華廈少兒文藝中心 」 。
在河北省、陝西省的貧困山區投資建造救助失學兒童的兩所小學。
與中宣部、文化部等單位聯合組織實施 「 為農村兒童送戲工程 」 。
資助江西省雜技學員班訓練經費;支援天津藝校戲曲班辦學經費。
與有關單位聯合拍攝兩部兒童電視劇和一部《中國兒童戲劇藝術》多集專題片。
與文化部、全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委員會聯合舉辦 「 全國專業和業余兒童戲劇評獎 」 。
與有關單位聯合舉辦國內外少兒書法繪畫比賽與展覽。
與有關單位聯合舉辦少兒文藝匯演和評獎活動。
組織中、日兩國小朋友聯合排演《孫悟空的魔笛》,在北京、東京兩地上演。
組派中國兒童參加在日本舉辦的中、美、日三國小朋友聯合演出;接待前蘇聯、美國、日本、中國四個國家的兒童聯合演出團。
此外,本會先後組派了十幾次少兒藝術團赴日本、泰國、英國、俄羅斯、馬來西亞、韓國及台灣省 …… 等,進行友好訪問演出,受到極為熱烈的歡迎,展示了中國少兒文化藝術取得的光輝成就。
為迎接二十一世紀、培養更多更優秀的人才 , 期望海內外友好人士繼續關懷和支持本會工作。在慶祝本會成立十周年之際,向 「 把愛心獻給孩子們 」 的朋友們致以誠摯的謝意!
⑵ 完美中國的領導風采
董事長 馬來西亞皇室拿督 古潤金 太平紳士
馬來西亞華裔企業家,也是馬來西亞企業界及華人社團知名人士,為人慈善仁愛,眼光敏銳,善於宏觀全局,決策果敢。現擔任馬來西亞中國友好協會署理會長、馬來西亞中山會館聯合會總會長、馬來西亞中華大會堂總會中委會常委兼文化總基金委員會主席、馬來西亞吉隆坡雪蘭莪中華大會堂副會長,中國禁毒基金會第一屆理事會副理事長、中國僑商聯合會副會長、中國僑商投資企業協會常務理事、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理事、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理事、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理事、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名譽會員、廣東省僑資企業商會常務副會長、廣東省海外交流協會理事會理事、中山市政協委員、中山市僑聯名譽主席、中山市僑資企業商會會長等社會職務,先後獲得全國二十六個縣市「榮譽市民」稱號,並入選《中華名流》2000卷,榮獲「中國希望工程貢獻獎」、「全國抗洪救災先進個人」、「首屆百名中華慈善人物」、「2008年度中華慈善獎」、「廣東省首屆十大慈善人物」、「世界傑出華人獎」暨美國加州國際大學榮譽博士,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經濟管理榮譽博士」多個榮譽稱號。
副董事長 許國偉
新加坡華裔企業家,曾在新加坡及美國大學修讀經濟及工商管理等課程,在銷售行業里有著豐富的商業管理和市場拓展經驗,處事周密細致,為人豁達開朗、平易友善,有著積極樂觀的人生觀,備受社會各界人士尊崇, 並榮獲廣東中山市、山西靜樂縣、山西柳林縣「榮譽市民」稱號。現任新加坡中山會館名譽會長、新加坡源利集團等多家商業機構董事及董事經理。
總裁 胡瑞連
馬來西亞華裔企業家,營銷界知名人士,擁有豐富的市場營銷及培訓經驗,曾在馬來西亞、美國、加拿大、新加坡、印尼等國擁有龐大的營銷隊伍。他也是江南大學客座教授及清華總裁同學聯誼會執行主席。此外,他現亦擔任廣東省江蘇商會名譽會長、廣東省馬來西亞人協會名譽會長及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理事,他因長年在海內外積極推動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倡導的「大地之愛·母親水窖」公益項目而獲頒「母親水窖公益大使」榮譽稱號。
⑶ 北京國際音樂節的基金會
北京來國際音樂節藝術基金會(Beijing Music Festival Arts Foundation)是在北源京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關懷下,經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由北京市文化局管理的非贏利性組織。基金會的宗旨:發掘培育藝術新人,鼓勵推廣新創作品,推進中外文化交流,提高國民藝術素養。
自1998年起北京國際音樂節藝術基金會,通過舉辦北京國際音樂節、中國廣東國際音樂夏令營、北京流行音樂節等項目,至今已經組織了200餘場國際水平的大型演出。同時,在音樂教育方面舉辦了一系列兒童音樂會、大學生音樂會,其中在中央音樂學院、北京大學等高等院校舉辦了大師班,吸引了眾多大專院校的師生和音樂愛好者,為在中國推動古典音樂藝術的傳播與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⑷ 中國藝術節基金會副秘書長有幾位
會長:復田建平 副秘制書長:張家成
副會長:段永 副秘書長:吳小寧
副會長:劉文新 藝術總監:王洪峰
執行秘書長:方建文 財務總監:江曉光
副秘書長:孟昭華 人事總監:李立
副秘書長:崔鵬飛 青少年中心主任:黃儉
副秘書長:葛長忠 長三角基地籌備處主任:張時民
副秘書長:韓志冰
⑸ 目前中國的當代藝術基金有哪些有哪幾家在做
北京當代藝術基金會
⑹ 中國老年基金會的老年藝術團
中國老年基金會抄繼續打造中國老襲年藝術團《紅葉風采》這個品牌,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努力挖掘各地老年藝術的精華,薈萃於中國老年藝術團。將2008年「重陽節」《紅葉風采》走進上海的晚會,搞成一台獨特新穎的文藝演出。積極爭取社會的支持,擴大在全國巡迴演出的范圍,進一步帶動基層老年文化活動的開展。同時,精心挑選好具有代表性的舞台節目,組成一支主題突出、內容獨特、節目精彩並具有良好素質的中國老年藝術團隊,圓滿完成赴英國的訪問演出任務。話劇《瘋娘》已受到澳門特區政府邀請,我們正在和演出單位商討,認真籌備,以精彩的演出,讓話劇《瘋娘》走進澳門,感動澳門人。積極籌備,順利實現在上海、西安、三亞三市分別舉辦「國際老年文化藝術節」的計劃。繼續抓好東方銀齡遠程教育中心的工作,加強合作,建立更多的學習站點,為進一步擴大教育覆蓋面而努力。
⑺ 中國藝術節基金會與哪些企業合作過
中國藝術節基復金會(以下簡稱「基制金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管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於1988年9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登記注冊成立。基金會的宗旨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有關國家政策,籌措文化藝術發展資金,扶持和資助公益文化活動,推動文化創新,引導和發展文化市場,擴大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推動中國文化藝術事業的繁榮與發展。
⑻ 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的捐贈管理
關於鼓勵社會捐贈的管理辦法
為充分利用社會團體自身的優勢,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採取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募集資金的辦法發展事業,廣泛爭取 海內外熱愛和關心中華民族文化藝術的團體和個人的支持與贊助,組織、資助國內外文化藝術交流合作的創作類、展演活動類、研究出版類和綜合類項目,培養優秀 文藝人才,促進中國文學藝術與社會公益事業的繁榮與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並在民政部注冊登記的社會團體。國家鼓勵公益事業的發展,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公益事業的捐贈,其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的保護。
第二條按照《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章程》規定,我會接受海內外、社會各界團體和個人捐贈的款物,捐贈應本著自願的原則,雙方協商,互利互惠。
第三條向我會提供捐贈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公司和其他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向我會捐贈財產用於公益事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方面的 優惠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二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中華人民 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
二、自然人和個體工商戶依照法律規定向我會捐贈財產用於公益事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個人所得稅方 面的優惠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二十五條)。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中華人民共和 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條境外向我會捐贈的用於公益事業的物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減征或者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二十六條)。
第五條本會對支持中國文學藝術發展的捐贈團體或個人,將通過多種形式予 以鼓勵。為保證捐贈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凡向我會捐款捐物,均需雙方簽訂捐贈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捐款需待捐贈款項進入我 會指定賬號,捐物需雙方辦理物品交接手續。我會需向捐贈團體或個人頒發捐贈證書,並根據捐贈情況舉行捐贈儀式大會或新聞發布會,授予榮譽稱號,進行相應的 社會媒體宣傳(此項須事先徵求捐贈人意見並尊重捐贈人意願)並履行捐贈協議中我會所承諾的回報條件。
第六條本會與合作方將嚴格按照資助款、捐贈款的用途,設立和募集相應的 各類基金,簽訂設立專項基金的合作協議及相應的名稱和具體的使用管理辦法,明確基金的使用范圍和審批手續,定期向合作方提供專項基金的資金情況報表。遵照 《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本會各項基金接受國家民政部統一的年度檢查。
第七條本會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具有健全的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八條本會有權對各類基金的使用和實施過程進行考察、監督。各類基金在項目實施後,被資助的單位,均需提供基金使用情況的說明和帳目清單。
第九條本會基金的使用嚴格按照《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章程》和《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接受本會監事會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本辦法解釋權歸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理事會。
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
二○○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