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維修基金嗎
不屬於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國家收費。物業公司是代收而己,最後統一上繳建設主管部門
Ⅱ 物業管理基金
物業維修基金是專款專用,每一個小區都有一個獨立賬戶。具體使用細則參見當地房管局出台的政策。但是涉及到錢就必須通過全體業主的雙三分之二才可以
Ⅲ 購房合同上面所寫的物業管理基金是指什麼一般情況下是交多少
物業管理基金主要是用於房屋主體及小區其他公共配套設施,過了保修期之後,版進行大型權維修或者更換所預備的費用,這筆費用是由開發商代收,業主出一部分,開發商出一本份,一般標準是總房款的2%—3%,小高層、高層是3%。 小區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時候,物業公司如果需要動用維修基金,需召開業主大會,將錢的用途向全體業主說明,進業主同意後,由業主共同出具證明,交由當地房管部門,由房管局將錢交付物業公司,費用時候後物業公司需提供詳細有效的費用使用證明,並公布給全體業主監督。
Ⅳ 購房基金是什麼
是一種「利復益共享、風險共擔」制的集合投資方式。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式,藉助發行基金券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託資產,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託制度
Ⅳ 每月交納的小區物業管理費中有包括專項基金維修費嗎
不包括專項抄基金
物業管理費包含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專項維修資金是業主在購房時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一筆資金。在我國的《物業管理條例》中有明文規定: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Ⅵ 動用房屋維修基金需要物業管理公司蓋章簽字嗎
這個要看當地的規定。一般來說,有業主委員會的應由業主委員會作為申請回人,不需要蓋物業的章答,如果是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公司作為申請人,要出具委託書,由物業公司蓋章。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可由業主代表委託物業公司提起申請,也需要物業公司蓋章。維修之後的驗收報告上要有物業公司蓋章,因為維修之後的日常維護是由物業公司負責的。
Ⅶ 物業管理公共基金是什麼
一、物業管理公共基金指的是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二、依據《住宅專項維修基金專管理辦屬法》
第二條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本辦法所稱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及有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Ⅷ 物業管理維修基金入什麼會計科目
一、房屋維修抄基金計入管理費用-房屋襲維修基金費科目。
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房屋維修基金費
貸:銀行存款
二、房屋維修基金一般用於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和房屋本體的維修、更新、改造。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等後續支出,滿足准則規定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如有被替換的部分,應扣除其賬面價值;不滿足准則規定確認條件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也就是說,日常修理費用是計入損益的;而更新改造支出須待發生時計入固定資產且替換相關賬面價值。因此,購入房產時繳納的房屋維修基金,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中。
三、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Ⅸ 我們想要回物業管理權和物業基金35萬元,應交多少起訴費和律師費
你們想要回物業管理權和物業基金35萬元,那麼應該向法院起訴,起訴費用基本只有50元左右,而律師費用的話,要看你請的律師收的費是多少,基本價格在5000元左右。
Ⅹ 物業管理
根據《住宅專項來維修資金管理辦自法》中相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除按前款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由此可知,可向當地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舉報和電話咨詢,肯定可查維修資金的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