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已知該市2016年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0000元/年,三級醫院醫保統籌基金報銷
這是什麼問題???
社會平均工資只會影響繳納醫療保險費,和報銷金額沒有任何關系啊。
⑵ 殘疾人基金的繳納基金是多少是按全員工總工資來算還是市平均工資算.什麼時候開始申報,是辦理好社保後還是
殘疾人抄就業保障基金是按襲你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1%每月底計提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
貸:其他應交款---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
次月10日前在地稅申報系統申報。
繳納時:
借:其他應交款---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
貸:銀行存款
⑶ 工傷保險基金應按用人單位繳納的稅算 還是按平均工資算
工傷基金必須按照當地工傷機構給的比例支付,然後萬一出事,工傷基金才會支付,否則由用人單位支付賠償
⑷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幾倍
抄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第三條規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
⑸ 社保基金是怎麼算呀
社保繳納的來費用多少是根據當地源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比如A地2000年社平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
自己繳納社保需要去自己的戶籍所在地社保局進行繳納。如果有工作單位可以由公司進行社保繳納,並且不限制戶籍。
通過戶籍所在地社保局辦理,個人完全承擔費用。自由職業者繳納城保基數的上、下限,在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的300%和60%之間確定。有些地區在繳費基數和比例上可以有不同檔次供選擇,養老和醫療是必須繳納的,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不繳納。
其參保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
⑹ 上海生育保險基金的基數是從領取時間的前一年平均工資算還是以生育時間的前一年工資算
上海的准媽媽們注意啦!上海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新規從7月起施行!
新規內容
1、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或連續繳納滿9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2、累計不滿12個月且連續繳納不滿9個月的,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比例支付、剩餘部分由單位先行支付。
適用對象
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生育或流產發生在2016年7月1日以後的女職工。
新規亮點
對女職工來說絕對是好事~
1、新規實施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繳費期限不滿1年的,生育生活津貼只能按2892元的最低標准計發;
2、新規定實施後,只要生育或者流產時正常參加本市生育保險,就可以按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生活津貼,總體待遇「不降反升」。
對單位而言並不會受到影響!
1、對於正常參保繳費且用工規范、依法履行女職工勞動保護義務的用人單位而言,不會受到影響;
2、但對於操作不規范的單位和個人,則將受到制約和限制,也將促進用人單位更加註重遵守女職工勞動保護有關規定。
注意事項
1、領取生育保險待遇無時間限制,符合條件的生育婦女生產或流產後攜相關材料辦理。(具體材料及申領地點請登錄12333網查詢)。
2、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生育或者流產的新參保的外來從業女職工,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最低標准2892元/月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3、符合生育保險待遇享受范圍的2016年7月1日之前生育或流產的女職工(不包含以上新參保的外來從業女職工),生產或流產當月累計繳費滿12個月,按單位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計發生育生活津貼;累計繳費不滿12個月,按最低標准2892元/月計發。
4、符合生育保險待遇享受范圍的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按原來的計發規則和標准不變。
5、自4月1日起,與本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外來從業人員均應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應繳養老保險費基數1%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個人不繳費。外來從業人員參保後與本市戶籍職工享受同等的生育保險待遇。
⑺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大概支付幾個月的平均工資
按所在省、或者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職工,鑒定為五至十級傷殘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是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補償;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是工傷職工因為傷殘影響再就業擇業和待遇的補償。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的標准,國務院授權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各地規定有所不同,建議查詢所在省、或者直轄市、自治區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細則,或者直接咨詢當地人社局和社保局。
國務院
《工傷保險條例》
第 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⑻ 基金行業平均工資是多少
私營企業收來入遠低於非私營自企業;農林牧副漁遠低於金融業,這些狀況仍然在持續。5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數據顯示,去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2452元,私營單位24556元,分別比前一年增長14.3%、18.3%。
其中,私營單位「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行業平均工資為11738元,而非私營單位「金融業」平均工資達91364元。
金融行業的平均工資是9萬左右,那麼基金行業是好過保險的?保險好過證券的?證券好過銀行的?這么算,基金行業的平均工資是金融行業裡面最高的了。這么算,估計有1萬多的平均工資!!當然,牛市的時候還遠不止吧。
⑼ 請問社保、公司跟個人所交的錢,就是社保卡里的余額嗎
個人所交的錢,就是社保卡里的余額,社保卡內記錄的是個人賬戶內余版額的情況,就是權自己交的這部分錢。公司繳納部分列入社會統籌部分,不在你個人賬戶上。只有到社保中心可以查詢到具體繳費情況。
查詢可以通過社保卡服務網點、社保卡服務熱線、社保卡服務網站和社保卡自助服務終端查詢。社保卡服務熱線是「12333」,提供24小時開通服務;另外通過登錄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可進入社保卡服務網站界面,可以直接查詢余額。
(9)基金公司平均工資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部分積累制
這種制度是隨收即付制度和完全積累制度的混合物。在初始時,它的費率高於隨收即付制度而又低於完全積累制度,在准備金方面,它會多於隨收即付制度而低於完全積累制度。
這一制度是要在迎接人口老齡化和初始的高保費制度中尋找一條中間道路。通常的做法是將原來隨收即付制度所交保費中的一小部分積累於個人賬戶制度,或在原來制度之上提高費率,並將增量部分全部積累於個人賬戶制度。這一制度也同樣面臨基金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問題。
⑽ 我公司員工去年12月5日受傷,經今天10月份鑒定為七次傷殘,從社保工傷基金可理賠12個月工資,問一
問:我公司員工去年12月5日受傷,經今天10月份鑒定為七次傷殘,從社保工傷基金可理賠12個月工資,問一般理賠幾日內可以辦理,另外就是我公司今年11月份全員社保都已轉入另外地區,問這筆傷殘金是到原來的參保地理賠,還是到新的參保地理賠。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工傷如何計算工資? 工傷認定結論未出來之前,應發病假工資。病假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認定工傷以後,停工留薪期待遇單位一定要補發。至於該職工是計件工資制,一般來說對他進行工資補發按其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發放。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相關法律知識:
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需要接受工傷醫療而暫停工作,由用人單位繼續發給原工資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間。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工傷醫療待遇繼續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