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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只能發行私募產品嗎

發布時間:2020-12-23 14:49:19

A.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發行基金產品嗎

可以發行產品,(一八六一)只不過發行產品的購買底線會比其他類型的私募基金門檻低一些(八一零一),應該是100萬人民幣買起。(五三五)希望對你有幫助。

B. 私募基金公司發產品需要什麼條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下來後,有項目的話就可以自行發行產品,協會規定備案後六個月內必須發行一支產品,否則將會被注銷登記。私募基金保殼發行產品。

C. 私募公司可以發售公募基金產品嗎

肯定不可以啊,私募公司的產品不得公開市場宣傳,不得超過200人,投資門檻也是100w起,各項規定使其跟公募區分開。

D. 私募的基金公司有哪些類別

從狹義來說,基金公司僅指經證監會批準的、可以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內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容公司);從廣義來說,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的經營業務以及人員活動受證監會監管,其從業人員屬於基金業從業人員;私募基金公司不受監管(新基金法可能會將私募基金納入證監會監管)。
從組織形式上說,基金公司分為公司制基金公司和有限合夥制基金公司。從實踐來看,公募基金公司全部為公司制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既採用公司制的,也有採用有限合夥制的。
證券投資基金(一般稱基金),是基金公司發行的的產品。在與基金相關發行、管理、託管、注冊登記、銷售等環節中,與基金管理人(即基金公司)相關的包括基金的發行和管理、登記注冊、部分銷售業務(直銷)。這里要著重說明的是,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也就是說,一方面,基金公司不得將基金財產歸入其固有財產。在基金公司破產清算或追債的時候,基金不在此列;另一方面,投資者購買基金的行為不屬於購買基金公司的資產。

E. 什麼樣的公司可以發行私募基金

第一、從法律上

公募有較為健全的法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及證監會的各項管理辦法,而私募目前並沒有相應的法律規范,目前藉助的是《合夥企業法》(為有限合夥制的私募做准備,目前該法尚未實施)、《信託法》(信託為私募提供了一個合法途徑,這是我國私募基金的特有形式)《合同法》(這是契約型私募的主要法律依據)。

最初在制訂《證券投資基金法》時,沒能把私募基金作為調整對象,這是個遺憾。對於私募基金,盡管其投資靈活,不宜過細監管,但是最基本的准入資格應該是有的,為了防止道德風險,基金公司設立時應有最低資金限制,應該提取風險准備金。此外,投資人的門檻也應限制,我國一向視穩定為大局,如果投資人不夠理性,把大部分身家全投資在風險大的基金品種上,造成的不穩定可想而知。可以參考國外的立法以及目前資金信託的法律,設最低門檻,並限制投資占家庭資產的比例,有效教育投資者。

第二、從監管上

公募由證監會監管。證監會定期不定期考察基金公司,包括文件考察、現場考察,證監會考察的范圍,包括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的高管人員、基金從設立、銷售到投資等。而私募,目前並無監管,私募基金公司,對於證監會來說,只是作為普通的機構投資者,甚至是自然人投資者的監管,只要想逃避這個監管,就有辦法。私募的靈活是最大的優勢,但是,適當的監管必須的,任何靈活,如果造成了擾亂市場、操縱股價,那就是違法。

公募基金在政府監管之外,還實行行業自律,證券業協會有會員管理的規章制度,並按需要提供培訓,以提高管理和投資水平,增進法律理解。總之,公募有自己的組織,而私募則沒有。

公募要求強制信息披露,私募則是基金公司與投資人協議披露。披露內容、披露周期、披露事項都由協議約定,私募並沒有強制披露義務。

公募要求資金託管,必須將資金交與第三方(銀行)託管,而私募除信託方式外,並無資金託管,這也導致私募風險較大。

第三、從投資限制上

公募有嚴格的投資限制,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以及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所有基金投資一家上市證券的比例上,甚至為了防止利益輸送,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對同一證券,不得在當天一個買入,一個賣出。

而私募基金,在投資品種上,不限於國內證券,還可能涉及期貨、黃金、外匯以及國外的證券、期貨等,比公募廣泛的多,投資限制完全由協議約定。即使是在國內證券的操作上,亦無公募基金所要求的嚴格限制,也難以監管。比如,目前最為規范的信託方式,信託型私募基金,如果在多家信託公司設立信託計劃,則可能一個計劃賣出某股票而另外的計劃買入該股票,如果資金量足夠大的話,則導致操縱股價。而契約型私募基金,因為不是在基金公司賬戶名下,則投資佔一個股票的比例,難以監管,也可能造成操縱股價。

第四、從募集方式上

公募私募並無明確的法律規定,我國在《證券法》上規定了證券公開發行的概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如果把私募理解為投資人累計不超過200人或不向不特定對象募集,那麼,資金信託的法律修改,則與此矛盾,以前是一個資金信託計劃的投資人限制在200人之內,現在對機構的數量已經不再限制。當然這是鼓勵成熟投資者,是管理上的進步,但是,法律上的不吻合,使得公募私募並無嚴格界限。私募有一點確定的是,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否則就構成了公開募集。

第五、從稅收上

公募有明確的國家稅收標准,有比較規范的管理,而私募,因為法律形式多樣,避稅甚至逃稅手段多樣,難以監管。

第六、基金的業績報酬

公募基金不提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即使這樣,也已經賺的缽滿瓢滿了。)私募基金則必然收取業績報酬,大多不收管理費,有些預收管理費後,再從業績報酬中扣除。對公募基金經理來說,業績是用來排名的,而對私募基金經理來說,業績則是實實在在的分成,是直接的收益。

第七、投資人收益

因為私募的操作靈活,收益可能會比公募高,尤其在行情不好的時候,私募的操作靈活的優越性比較明顯。但是,在行情好的情況下,兩者相差並不太大(公募基金已經有很多3字頭了),尤其是私募在提取了不菲的業績報酬後,投資人得到的收益,不一定會比公募收益高。甚至,有些私募,在收益不如公募的情況下,還收取業績報酬,則對投資人不合理。所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投資人可與基金公司約定,投資收益率小於等於股指增長率時,基金公司不收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

第八、基金公司的規模和管理

私募基金的規模目前已經達到萬億,蔚為壯觀。但是,說到基金公司的規模和規范管理,目前情況下,公募因為法律法規健全,有一批管理比較規范,重視風險控制,投資理念清晰的基金公司。而私募,備受大家推崇的的是一些從公募出來的明星基金經理,這靠的是個人品牌,尚未形成一個強有力的管理公司,這是私募以後做大做強需要改進的。

F. 投資管理公司可以用來發行私募基金產品嗎

先在基金業協會備案,備案基金管理人成功後就可以去發行私募基金產品了

G. 私募基金發行產品流程、要求

私募基金發行產品流程、要求

1.產品設置階段
⑴選擇基金管理人。選擇有成熟交易模式並有穩定交易記錄的操盤團隊作為基金管理人。具體評估過程由公司相關部門制定嚴格的制度嚴格執行(擬採用與合夥制企業合作模式)
⑵ 產品設計方案制定,包括具體操作模式,募集周期風險控制,募集規模,封閉期,承銷方式,資金投向,退出機制等。同時,進行路演等一系列的推介活動。?
2.基金分銷渠道以及募集期規定
⑴基金開始發行期間,通過證券營業所網點和第三方機構等代銷渠道,向投資人發售基金單位。私募基金多採取自行發行的方式,即指基金發起人不通過承銷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資者銷售基金。?
⑵ 發行期結束後,基金管理人不得動用已募集的資金進行投資,應將發行期間募集的資金劃入驗資帳戶,由有資格的機構和個人進行驗資。封閉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內募集的資金超過該基金批准規模的80%的,該基金方可成立。
⑶封閉式基金募集期滿時,其所募集的資金少於該基金批准規模的80%的,該基金不得成立。基金發起人必須承擔基金募集費用,已募集的資金並加計銀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須在30天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3.基金運作實施
基金成立後,按照產品設置方案,進入封閉運行期。期貨公司盡風險監控義務,實施跟蹤該基金運作情況。
4.基金退出機制

H. 私募基金發行超過200人是就成為公募基金,必須在交易所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發行了嗎

公募基金和來私募基金的區別源確實可以通過發行人數來區別,但並不是說某隻私募基金發行超過200人就變公募基金了,因為它們的發行主體不同,私募基金公司只能發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公司可以發行公募基金,也可以發行和私募性質類似的專戶產品。
另外公募基金公司發行公募基金的時候也不是在交易所發行的,而是可以直接發行

I. 私募基金發行方式有哪些

目前私募基金的發行產品有多種途徑可供選擇,包括信託公司、券商(期貨公司)資管通道、公募基金專戶通道、私募基金管理人自主發行以及有限合夥模式。以信託形式發行私募產品一直是國內比較主流的模式,2003年國內第一隻陽光私募產品就是以信託形式發行的,在私募基金發展初期,信託公司為私募陽光化提供了一條合法合規、認可度高、公信力強的發行渠道,為私募基金行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信託型私募主導市場多年以後,基金子公司、券商資管管制逐漸放鬆,催生了一批通過券商資管、基金公司方式發行陽光私募產品。自此,私募基金通道業務的開始出現相互競爭的局面。除了以上形式,在國際上較為盛行的有限合夥模式也逐漸在國內出現。2014年私募備案登記制度推出,私募基金自主發行模式被廣泛看好,發行方式的增加給私募基金更多的選擇,不同的發行方式各有優劣。

私募基金發行方式具體如下:

J. 私募基金要發行產品怎麼備案

想要發行私募產品,必須先在基金協會進行備案,拿到私募基金管理人證書私募牌照,才能發行產品,發行產品需要產品備案,才能合法的經營。

中國證劵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材料:

1.公司高管真實簡歷及所在公司的人聯系方式,

2.公司高管的身份證掃描件和電子照片,

3.執照副本.稅務副本.代碼副本.公章,

4.加入基金業協會的申請書,

5.公司申請備案的承諾函,

6.公司上一年度的財務報表(如是新成立公司.則需當月的財務報表).

7.公司注冊資本金的驗資報告

8.公司章程。

9.管理人是否建立投資、風控、內控、員工個人交易、信息披露等相關制度。

10.證券從業資格: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兩門**.

11.提交材料要有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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