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政部對民福社會福利基金會作出行政處罰是真的嗎
近日,民政部對民福社會福利基金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第42條第1款第4項、第6項的規定,民政部決定對該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 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是民間公益組織,他們靠什麼賺錢
民間公益組織靠個人、企業捐款募集資金,將資金使用於社會救助、公益事業投入回等公答共問題解決的公共事務項目管理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所有募集的資金中可以有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機構管理、人員工資等開支,一般這個比例不能高於10%
在國外,民間公益組織很多,他們的管理經費比例很多也沒有強硬的比例要求,國內是有的
所有硬要說他們靠什麼賺錢,那就是靠機構管理費吃飯
這個是非常合理的,因為民間公益組織的資金要募集、要花好切實解決實際社會問題,必須有專業的職業團隊,綜合能力必須要強,要專業,這樣的人在哪兒都稀缺的,必須有一定的待遇才能保障團隊的專業性、穩定性。而且,只有職業的公益行業從業人員才會對募集的資金的正確使用負法律責任,你想,你捐的錢給一幫不拿一分錢工資的志願者去花,萬一花錯了你怎麼追究他的責任?責任與權力必須對等,不拿工資完全可以推卸責任,要承擔責任不給工資誰能堅持?還要保證專業性
大致如此吧
要採納哦
3. 社會福利的資金有哪幾部分組成
由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助基金、社會福利基金等組成。其中,社會保險內基金是社會保障基金中最容重要的組成部分。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又分為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等;其中養老保險基金數額最大,在整個社會保險制度中佔有重要地位。
4. 社會福利的目錄
導論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障
一、社會福利的含義
二、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障
三、社會福利與社會穩定、經濟發展
上編社會福利概論
第一章社會福利理論
第一節福利經濟學
一、福利思想的起源
二、福利經濟學的主要思想
第二節「福利國家」論
一、「福利國家」論的產生
二、「福利國家」論的主要內容
第三節社會福利理論的多樣化發展
一、新自由主義者的社會福利思想
二、社會福利其他理論
三、「福利國家」論的變化
第二章社會福利制度及其經濟基礎
第一節社會福利制度的演變及其作用
一、現代社會福利制度的發展演變
二、社會福利制度的作用
第二節現代社會福利制度的基本內容及發展趨勢
一、現代社會福利制度的類型
二、現代社會福利制度的基本內容
三、社會福利制度的發展趨勢
第三節社會福利管理體系
一、社會福利管理的內容
二、社會福利管理體系
三、社會福利管理的發展趨勢
第四節社會福利制度的經濟基礎
一、社會福利制度產生的經濟條件
二、社會福利制度存在和正常運行的經濟基礎
第三章社會福利水平
第一節社會福利水平及其制約條件
一、社會福利水平及其指標
二、社會福利水平的制約條件及其主要特點
三、研究社會福利水平的意義
第二節社會福利水平的測定
一、測定社會福利水平的數理模型
二、社會福利水平數理模型的應用
第三節社會福利水平的「度」
一、社會福利水平適度的測定標准
二、社會福利水平適度與不適度的後果分析
三、決定社會福利水平的條件
四、社會福利水平確立的原則
第四章社會福利基金管理
第一節社會福利基金管理概述
一、社會福利基金的含義及種類
二、社會福利基金的特點與作用
三、社會福利基金的運動流程
四、社會福利基金管理
第二節社會福利基金的籌集、支出管理
一、社會福利基金籌集管理
二、社會福利基金支出管理
第三節社會福利基金的投資管理
一、社會福利基金投資的意義
二、社會福利基金投資原則
三、社會福利基金投資方向
四、社會福利基金的投資策略
第四節社會福利基金的監督
一、社會福利基金行政監督
二、社會福利基金社會監督
中編社會福利分論
第五章老人社會福利
第一節老人社會福利的含義與內容
一、老人的社會福利需求
二、老人社會福利的產生
三、老人社會福利的含義
四、老人社會福利的內容
第二節發達國家的老人社會福利
一、英國的老人社會福利
二、瑞典的老人社會福利
三、美國的老人社會福利
四、日本的老人社會福利
第三節我國的老人社會福利
一、我國古代的養老制度
二、新中國成立後的老人社會福利
第四節老人社會福利展望
一、老人社會福利的發展趨勢--福利多元化
二、轉型期我國老人社會福利發展成就與存在的問題
三、我國老人社會福利進一步改革的對策
第六章婦女兒童社會福利
第一節婦女兒童社會福利概述
一、婦女兒童社會福利的定義與內涵
二、婦女兒童社會福利的作用
三、婦女兒童社會福利的主要內容
四、制約婦女兒童福利發展的主要因素
第二節婦女兒童社會福利制度的產生與發展
一、婦女兒童社會福利制度的產生
二、婦女兒童社會福利制度的發展
第三節我國婦女兒童社會福利的產生和發展
一、我國婦女兒童社會福利制度的形成
二、我國婦女兒童社會福利制度的發展
三、我國婦女兒童社會福利的成就及問題
第七章殘疾人社會福利
第一節殘疾人社會福利概述
一、殘疾人的確認
二、關於殘疾人社會福利的理念
三、殘疾人社會福利的概念及其內容
第二節發達國家的殘疾人社會福利
一、英國的殘疾人社會福利
二、瑞典的殘疾人社會福利
三、美國的殘疾人社會福利
四、日本的殘疾人社會福利
第三節我國殘疾人社會福利
一、我國殘疾人社會福利的歷史
二、我國殘疾人社會福利的成就及主要問題
三、我國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的改革
第八章職業福利
第一節職業福利的含義與內容
一、職業福利的含義
二、職業福利的內容
第二節職業福利的實施與管理
一、職業福利方案設計
二、職業福利的執行
三、職業福利方案效果評估及調整
四、職業福利的管理
第三節職業福利與社會福利
一、職業福利與社會福利的聯系
二、職業福利與社會福利的區別
三、我國轉型期的職業福利
下編改革與發展
第九章貧困與社會福利
第一節貧困及貧困的測量
一、貧困
二、貧困的測量
三、貧困線標準的變遷
第二節我國的貧困問題
一、轉型期的我國農村貧困
二、轉型期的我國城市貧困
三、我國貧困的變化趨勢
第三節社會福利制度對貧困的緩解
一、社會福利制度對貧困的緩解作用
二、緩解農村貧困的社會福利措施
三、緩解城市貧困的社會福利措施
第十章社會福利社會化
第一節社會福利社會化是社會福利發展的必然趨勢
一、我國社會福利社會化概況
二、社會福利社會化是社會福利發展的必然趨勢
第二節社區是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最佳載體
一、社區的含義及構成要素
二、社區化社會福利形成的理論依據
三、社區化社會福利形成的實證依據
四、社區社會福利的定位
五、社區社會福利的實施方式
第三節社區社會福利服務
一、社區服務
二、社區社會福利服務的體系結構
三、社區社會福利服務運作方法
四、社會福利社會化需要處理的幾個關系
第十一章國外社會福利制度改革
第一節國外社會福利制度改革概況
一、社會福利制度改革的動機
二、各國社會福利制度改革的方式及其比較
三、各國社會福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節國外社會福利制度進一步改革的趨勢
一、制約社會福利制度進一步改革的因素
二、社會福利制度進一步改革的趨勢
三、各國社會福利制度改革的啟示
第十二章我國社會福利制度改革
第一節我國社會福利制度的歷史變遷
一、我國社會福利制度的歷史變遷
二、我國社會福利制度的弊端
第二節我國社會福利制度的改革
一、社會福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二、社會福利制度改革的對策思考
三、我國社會福利制度的改革實踐
參考書目
後記
5. 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的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國社會福利教育基金會。英文名稱:China Social Welfare Ecation Foundation,縮寫:CSWEF。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地區。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
以人為本,扶危濟困、助學育人。幫助困境中群體接受職業教育,重樹生活信心。幫助老年人和孤殘兒童改善教育和生活狀況,回歸主流社會。支持相關教育機構培養社會管理專業人才,推動和諧社會建設。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注冊基金數額為人民幣800.00萬元。來源於發起單位的捐贈。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民政部。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 北京市宣武區白廣路7號。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資助社會福利機構兒童、殘障兒童、孤兒和貧困家庭兒童,幫助他們完成學業;
(二)支持社會老年福利機構和困境中的老年群體,改善教育和生活質量;
(三)支持貧困地區、災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解決在社會福利教育事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難;
(四)開展或資助與社會福利教育相關的公益文化宣傳活動;
(五)開展與社會福利教育相關的國際合作與業務交流;
(六)支持社會管理與社會福利方面的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培養社會管理人才;
(七)支持和開展社會福利理論研究、學術交流活動;
(八)本章程規定或許可的其他活動。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15—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認同本基金會的宗旨、目標,並志願服務於理事會;
(二)具有相關領域從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的經歷,擁有較好的個人聲望;
(三)具有較強的公共利益責任意識,能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獨立、客觀、謹慎地參與議事決策;
(四)具有較強的議事決策能力、人際溝通能力。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五)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享受本基金會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基金會舉辦的活動;
(三)對本基金會工作的批評、監督和建議權;
(四)遵守本基金會章程,維護本基金會合法權益;
(五)執行本基金會決議;
(六)完成本基金會交辦的工作;
(七)向本基金會反映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3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二)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三)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工資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發生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消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消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 擔任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本基金會常務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負責全面工作。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① 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② 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③ 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④ 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⑤ 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⑥ 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⑦ 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⑧ 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⑨ 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資金和財產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願捐贈;
(三)利息收益;
(四)政府的資助、撥款或由政府委託管理的資金;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開展本基金會公益活動業務范圍內的工作;
(二)基金會的日常運轉、管理及籌資費用;
(三)理事會決定的其他費用。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活動是指:
(一)年度投資計劃;
(二)1000萬元(含)以上的投資活動。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是指:
(一)依據國家法律規定,須經審批的或全國性募捐活動;
(二)預計募捐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募捐活動;
(三)在境外的募捐活動。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本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九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或單位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相關資料)。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業務主管單位組織實施的社會福利方面的支出。
(二)經業務主管單位支付給國家或地方政府組織實施的救濟、救災應急活動。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經2008年10月28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6. > 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
機構所在領域:公益、慈善部門:項目管理部職位:項目官員工作地點::北京招聘人數:1機構名稱: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原名稱:中國社會福利教育基金會)職位描述: 1、參與相關公益項目工作,撰寫項目報告,監管、跟進項目的具體實施; 2、撰寫項目申請書、活動策劃書,項目宣傳推廣資料等; 3、參與項目執行、監督、評估、推廣,為項目及機構的發展提供建議; 4、完成其它交辦的任務。應聘條件:1、熱愛公益慈善事業,熟悉公益慈善行業;2、本科以上學歷;3、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意識,吃苦耐勞,工作積極認真、責任心強,學習能力好;4、語言及文字表達能力強,善於開拓多方面的資源;5、認同本機構發展理念,能與機構共同成長;6、以下條件優先:英語流利,能夠自如溝通可勝任口譯、英語報告撰寫等工作。簡歷投遞:[email protected]機構所在領域:公益、慈善部門:基金管理部職位:會計工作地點::北京招聘人數:1機構名稱: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原名稱:中國社會福利教育基金會)職位描述:1、擬定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經理事會批准後貫徹執行;2、根據年度財務預算制定各部門年度績效考核方案,經秘書長批准後貫徹執行;3、審批理事會和秘書長授權范圍內的財務收支事項;4、根據會計核算資料,按月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分析,定期向秘書長和理事會報告財務核算和監督情況;5、根據年度會計決算結果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告;6、加強基金會財產物資監管,督促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采購驗收、使用保管、清查盤點等制度建立完善,監督、檢查實物資產的管理、使用和相關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7、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應聘條件:1、熱愛公益慈善事業,熟悉公益慈善行業;2、思維清晰,且具有較強的溝通、組織和協調能力;3、為人真誠、踏實、有責任感,勇於接受挑戰;4、會計或經濟管理專業,初級及以上職稱;5、三年以上NGO或企業財務管理或會計管理工作經驗;6、熟練掌握會計准則、會計制度、會計實務及相關行業會計制度,熟悉經濟法規、財稅法規;7、具有較高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知識,能熟練應用財務分析技能,對資金活動、經濟運行情況進行有效分析;8...[查看全部]
7. 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是民間公益組織,他們靠什麼賺錢
1、民間公益組織靠個人、企業捐款募集資金,將資金使用於社會救助、公益事業投入等公共問內題解容決的公共事務項目管理。
2、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所有募集的資金中可以有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機構管理、人員工資等開支,一般這個比例不能高於10%。
8. 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的業務范圍
(一)資助社會福利機構兒童、殘障兒童、孤兒和貧困家庭兒童,幫助他們完成學業;回
(二)支持社會老年福利答機構和困境中的老年群體,改善教育和生活質量;
(三)支持貧困地區、災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解決在社會福利事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難;
(四)開展或資助與社會福利相關的公益文化宣傳活動;
(五)開展與社會福利相關的國際合作與業務交流;
(六)支持社會管理與社會福利方面的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培養社會管理人才;
(七)宣傳社會福利新理念,支持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社會福利工作;
(八)承接政府部門職能轉移或委託辦理的社會福利項目;
(九)支持和開展社會福利理論研究、學術交流活動;
(十)規定或許可的其他活動。
9. 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是國家的嗎
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是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是屬於民政部管理的民間福利機構,不屬於國家單位。
根據《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章程》第七條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資助社會福利機構兒童、殘障兒童、孤兒和貧困家庭兒童,幫助他們完成學業;
(二)支持社會老年福利機構和困境中的老年群體,改善教育和生活質量;
(三)支持貧困地區、災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解決在社會福利教育事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難;
(四)開展或資助與社會福利教育相關的公益文化宣傳活動;
(五)開展與社會福利教育相關的國際合作與業務交流;
(六)支持社會管理與社會福利方面的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培養社會管理人才;
(七)支持和開展社會福利理論研究、學術交流活動;
(八)本章程規定或許可的其他活動。
(9)社會福利基金支出管理擴展閱讀:
《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六條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下列基金會、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一)全國性公募基金會
(二)擬由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
(三)原始基金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國務院民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的非公募基金會
(四)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的代表機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不屬於前款規定情況的非公募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工作。
10. 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圖書目錄
第一章 社會保障基金概述
第一節 社會保障概述
第二節 社會保障基金的概念與功能
第三節 社會的保障基金的種類
第二章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
第一節 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含義、特點與途徑
第二節 國際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類型與特點
第三節 我國的社會保障基金管理
第三章 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
第一節 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模式
第二節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來源和收入
第三節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
第四章 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管理
第一節 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各項目的支付與使用
第三節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存在的問題
第五章 社會保險基金監管
第一節 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概述
第二節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組織構建與監管內容
第三節 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方式
第四節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風險與運營風險的監管
第六章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
第一節 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概述
第二節 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工具及組合
第三節 國外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介紹
第四節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現狀
第七章 社會保險基金與資本市場
第一節 資本市場的相關概念
第二節 資本市場與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關系
第三節 國際養老保險基金與資本市場
第八章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
第一節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二節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第三節 社會保險基金統計制度
第四節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法律制度建設
第九章 社會福利基金管理
第一節 社會福利概述
第二節 社會福利基金
第三節 社會福利基金管理
第四節 我國對社會福利基金管理的規定
第五節 完善我國的社會福利基金管理
第十章 社會救助基金管理
第一節 社會救助基金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 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概述
第三節 我國的社會救助基金管理
第四節 完善我國的社會救助基金管理
第十一章 社會保障基金與財政
第一節 財政理論的形成與發展
第二節 社會保障基金與財政
第三節 社會保障基金財政管理的內容
第四節 我國財政與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發展與現狀
第五節 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財政對策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