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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基金會申請

發布時間:2020-12-22 03:49:20

Ⅰ 如何成立基金會

一、建立一家基金會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 決定基金會的宗旨。每個基金會應該有一個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紙面的宗旨。

2、 組建理事會。初始的理事會將通過規劃和籌資幫助工作團隊把基金會背後的想法變成現實。隨著基金會的發展成熟,理事會的性質和組成人員也會改變。

3、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會的運營規則,應該在基金會的早期發展過程中由理事會通過。

4、 准備注冊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5、 選擇一個業務主管部門,獲得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根據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區不需要再找業務主管單位。

6、 尋找辦公場所,招募合適的工作人員。

7、 填寫法人登記申請書,確定在哪個民政部門登記,向民政部門提交法人登記申請書。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8、 進行戰略規劃。戰略規劃表述了基金會潛力的願景。戰略規劃應該描述出實現這個潛力所必需經過的步驟,決定要實現這個機會需要什麼樣的工作團隊,確定至少一年內的項目和運作優先事項。

9、 制定預算計劃和資源開發計劃。財務監管和資源開發(如籌資、獲得收入、吸收會員會費)是理事會的最重要職責。實現戰略規劃需要的資源必須在預算和財務計劃中描述清楚。

10、 建立基金會正式文件的存檔體系。登記文件、理事會會議記錄、財務報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應該妥善存檔。

11、 建立會計體系。基金會財務的盡職管理需要一套已經確立的可以滿足現狀和未來需求的會計體系。

12、 提交稅收減免資格申請。

二、個人募資行為是可以成立基金會的

1、根據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將基金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可以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售的一類基金;私募基金則是只能採取非公開方式,面向特定投資者募集發售的基金。

公募基金主要具有如下特徵:可以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和宣傳推廣,基金募集對象不固定;投資金額要求低,適宜中小投資者參與;必須遵守基金法律和法規約束,並接受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

2、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不能進行公開的發售和宣傳推廣,投資資金額要求高,投資者的資格和人數常常受到嚴格的限制。與公募基金必須遵守嚴格的基金法律和法規的約束並要求接受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相比,私募基金在運作上具有較大的靈活性,所受到的限制和約束也較少。

3、它既可以投資於衍生金融產品,進行買空賣空交易,也可以進行匯率、商品期貨投機交易等。私募基金的投資風險較高,主要以具有較強分析承受能力的富裕階層為目標客戶。

(1)境外基金會申請擴展閱讀:

1、公募基金會,是指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按照2004年2月4日國務院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基金會管理條例》的總則第三條定義,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2、2004年,中國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中第三條對公募的定義,即面向公眾募捐。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對於公募性組織而言,資源獲得來自於公眾的志願性捐贈,不具有財政機制的強制性和市場機制的交易性,而是公眾的捐贈意願來決定。

3、公募基金會的公信力,概括而言,就是公募基金會公開說明組織所獲各種資源的流向,以及說明各種運作是否有成效、是否符合組織宗旨及其社會承諾,用來證明其為可靠組織。

Ⅱ 請問境外的公益組織進入國內,要接受那些相關法律的調整,那些部門管理

來源:公益時報
3月23日,小母牛聯益慈善之夜在北京舉行,活動流程的第五項是聯益基金會(小母牛)專項基金的啟動儀式。事實上,類似像小母牛這樣努力在中國尋求本土化道路的國際NGO,經過與中國政府的多年合作,已經深諳生存之道。除了資金來源不同外,與本土NGO幾乎並無二致。他們很少或不再僱傭境外人員,並開始逐步嘗試脫離對總部資金的依賴,開拓新的支持渠道。
2013年3月底,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任務分工的通知》指出:公益慈善等四類社會組織年底可直接登記。該舉措被期待為「社會組織發展的春天」。
遺憾的是,這其中並不包括活躍在國內的幾千家國際NGO,他們依舊「登記無門」。而對於相對幸運的基金會來講,雖然參照2004年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允許其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但登記注冊依然按照雙重登記制度的思路進行。
復雜的身份
國際小母牛組織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阿肯色州的非營利機構,致力於減少全球飢餓和貧困,保護地球環境。因最初向貧困家庭提供小母牛和養牛技術培訓而命名。自1985年進入中國以來,在中國深耕超過20年,小母牛項目幫助人群從幾十戶農戶到數萬戶,為貧困地區農戶提供從種畜到飼養技能的鏈條式服務,受助農戶實現自力更生後,在未來兩至三年內將最初接受的農畜後代或等額資助,以及所學知識、技能和經驗一並傳遞給其他貧困農民。
而北京聯益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聯益)2011年3月獲准成立,自詡是繼「壹基金」在深圳取得公募資格後,首家經北京市民政局獲批成立的民間公募基金會。
雖然這種國際NGO掛靠本土公募基金會,成立專項基金的案例並不多見,但實際上早在兩年前,四川海惠助貧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海惠)就已經開始嘗試與上海公益事業發展基金會(聯勸)達成協議,共同成立聯勸(海惠)專項基金。
海惠即為國際小母牛中國辦事處。作為最早進入中國的為數不多的NGO之一,1989年,國際小母牛中國辦事處在四川建立,掛靠在四川省畜牧局內。雖然由政府代管在行政上有一定優勢,但為了確保項目的規范化和專業性,國際小母牛組織仍決定單獨注冊建立小母牛項目辦。
探索注冊之路是艱難的,好在國際小母牛組織並沒有一味地去追求以國際NGO的身份注冊,考慮項目辦沒有外籍員工,而是嘗試找省級有關部門探討國際小母牛組織中國本土化之路。四川省民政廳民間管理局負責人很同情小母牛項目的處境,表示只要小母牛項目找到有關廳局(辦)作為掛靠或主管單位,就可進行國際小母牛組織的本土化注冊申請,只是注冊名字不能用小母牛,因為在這個圈子裡,大家都知道小母牛是國際NGO。
經過各種復雜的交涉後,2008年,國際小母牛中國辦事處終於以「四川海惠助貧服務中心」的名義在四川省民政廳注冊成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民非)。2011年2月,為參與上海市對口援疆工作中的社區扶貧項目和上海市郊的社區綜合發展,海惠的姐妹單位「上海海惠社區民生發展促進中心」正式成立,身份仍為民非。
「注冊的過程是比較曲折的,但好在我們並沒有一定要以國際NGO的身份來注冊,總部也考慮到國情和機構處境,允許我們以這樣的名稱(海惠)來申請。所以雖然我們是國際組織,但無論在注冊上,還是項目執行上,都在走本土化的道路。現在對外宣傳的牌子就是海惠-小母牛項目。」國際小母牛中國辦主任陳太勇告訴《公益時報》記者,注冊成民非或者乾脆在工商部門登記是大量在華尋求獨立身份的國際NGO的最終選擇。
針對兩個二級基金的成立,陳太勇就表示目的為了增加一個公募的支持平台。「2012年3月,就已經和聯益簽署了合作協議,但一直在策劃合適的活動方式和時機。」據了解,該天的活動邀請了聯益和小母牛雙方的企業合作夥伴,並在當晚舉行了慈善拍賣。
「基金會」的優勢與尷尬
對於國際組織來講,在華擁有合法身份的好處顯而易見:可以更安全地實施項目、可以與更高層級的部門展開合作,企業基金會被認可甚至可以為企業市場開拓帶來機會。
相對於「注冊無門」的其他類型國際組織,基金會顯然要幸運得多。2004年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對基金會的設立主體並沒有做境內外的限制,依照該條例,外國人可以在華捐資設立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也可以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當然,登記注冊依然按照雙重登記制度的思路進行。而且,此類組織必須在民政部登記注冊方能取得合法身份。
2013年1月,研華文教基金會正式拿到了民政部批文,成立了基金會北京代表處。1997年,財團法人研華文教基金會在台灣正式成立,主要項目為產學合作、社會公益以及內部員工的企業文化建設。
「基金會在大陸開展項目是比較早的,但在2011年下半年才開始准備注冊,通過國台辦向民政部正式提出申請,從准備材料到調查審核再到被批復大約是一年半的時間。」基金會工作人員鄭妲新告訴《公益時報》記者,因為研華科技是台資企業,所以作為企業基金會的研華文教基金會主管職能部門是國台辦。
鄭妲新表示,辦事處的注冊成功得力於國台辦的大力支持。「上層部門的交涉和溝通會相對容易一些。」她認為對於有注冊需求的境外背景基金會來講,相比准備民政部要求的眾多資料,其職能主管部門是否負責更為關鍵。
「另外,研華科技在北京算是納稅數額比較大的台資企業,可能在注冊審核上也有一定考量。」鄭妲新補充。
據中國社會組織網顯示,目前正式在中國登記注冊的境外基金會(含中國香港和台灣地區)僅二十幾家。
致力於保護野生生物和自然棲息地的國際野生生物保護協會(WCS)成立於1895年,總部設在美國紐約。1996年在上海建立了中國項目辦公室,2005年,中國項目總部轉移到北京。總部遷移後,WCS就開始籌劃向民政部門申請注冊。「2007年,做了第一次努力,申請遞到了國家林業局,因為國家林業局是我們的業務主管單位。」WCS工作人員甘敏芳告訴《公益時報》記者,此次申請得到的回復是對於協會類性質的境外機構注冊辦事處,沒有相應的法律可以參照。
「後來就不了了之,2011年有消息說民政部要修訂社會組織管理三條例(即《基金會管理條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又陸續有開放登記的說法,我們就一直在等。」甘敏芳說。
但實際上,等待並沒有給這些國際組織帶來收獲。他們開始考慮曲線操作。「雖然仍缺少適用的法律條款,但境外的基金會是可以在中國設立辦事處的。WCS在美國和基金會的性質是沒有區別的,適用於相同的法律注冊條款、相同的免稅政策,所以總部批准我們也可以叫WCS foundation(基金會),以基金會的名義提出申請。」甘敏芳表示,2012年WCS開始做第二次努力,包括總部在內又把相關的資料重新准備了一輪。
「因為拿到證書沒有多久,具體的不同還沒辦法講,只能說有好處。包括邀請合作夥伴時,有民政部認可的基金會代表處的身份會顯得更正式,也更有公益色彩。包括一些項目的執行,之前是和高校合作,有了身份後合作夥伴的層級可以上升到教育部,這樣項目運作也會更方便。」鄭妲新介紹,2013年3月底,由研華文教基金會和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合作的某創新經營模式競賽已經開賽。
單一的資金渠道
改頭換面注冊民非、工商注冊、正式在民政部注冊基金會、掛靠本土公募基金會成立二級基金……為了達到生存和開展活動的目的,國際組織選擇了各種各樣的存在方式。但對於那些項目和合作夥伴相對單純的機構而言,身份則沒那麼重要。
湯森路透基金會是依託於新聞和專業信息供應商湯森路透集團成立的公益機構。其旗下網站 TrustLaw提供免費的全球法律服務,以及婦女權益和高效行政的信息及新聞資訊。在中國,基金會主要向社會企業家和NGO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與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恩派(NPI)公益組織發展中心等均有合作。「我們就是一家企業基金會,沒有獨立的法人身份,暫時也並沒有申請注冊成立辦事處的打算。」基金會中國項目主管劉東偉認為身份問題對於基金會執行項目並無影響。
「因為我們沒有任何資金支持的項目,與合作夥伴沒有資金往來,不需要一個獨立帳號。」劉東偉介紹,基金會和企業CSR部門分開,在中國的全職員工只有他一人,因此基金會每年所需要支出的經費只包括他一人的工資和差旅,均來自公司財務。
同樣作為企業基金會的研華文教基金會,所有的資金也均源於企業。「研華科技股東分紅的百分之三,每年會滾動到基金會里,所以不需要開拓其他收入渠道。」鄭妲新表示。
事實上,因身份問題制約,在華國際NGO的資金來源均較單一,對總部的依賴程度很高。「WCS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資金來自美國,大約每年100萬美金左右。從2009年開始,國內開始有個人捐贈進來,但筆數很少,額度也不大,每年也就一二十萬的樣子。」甘敏芳說,2012年,WCS「野生生物衛士獎」的項目得到了阿拉善SEE基金會支持,是第一筆來自國內機構的資助。
「大部分的資金還是來自海外,以上一個財務年度(2011年6月—2012年7月)為例,機構53%的資金來自香港,30%的資金來自美國,剩下的不到20%是機構自籌。」陳太勇告訴記者,小母牛香港的籌款能力很強,每年的捐贈收入都有幾千萬,而海惠上一年包括承諾分期捐贈在內的捐贈總收入(自籌部分)為1500萬。「主要來自企業和企業基金會的捐贈。」
海惠在資金上對國際小母牛組織總部和其香港分會嚴重依賴,減少依賴的唯一辦法就是解決籌款問題。實施本土化戰略以來,海惠積極拓展新的收入渠道,包括成立二級基金在內,但效果卻並不明顯。據了解,聯勸(海惠)專項基金成立兩年來,包括捐贈物資摺合在內共籌款不足20萬。上文提到的小母牛聯益之夜舉行的慈善拍賣,截止到記者發稿,到賬約50萬。
「我們雖然沒有掛靠成立二級基金,但和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有項目的合作,也算是有公募的渠道。」甘敏芳說,同海惠一樣,雖然環基會積極幫助WCS尋找資金支持,但卻一直沒有獲得額外的捐贈機會。
發展趨勢與官方合作
事實上,國際NGO在華活躍的時間並不長,上世紀80年代後,較多地進入中國;以世界婦女大會在北京召開以及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等事件為契機,國際NGO開始迅速發展。除了扶貧、教育等傳統慈善領域,國際NGO更關注艾滋病防治、環境保護、婦女兒童、社會企業、公平貿易、農民工權利保護等較新的公益領域,一段時間內為中國公益事業發展帶來了國際經驗和國際視角。
以國際NGO最活躍的雲南省為例,21世紀初期,國際組織貢獻較大。根據雲南省國際民間組織促進會《境外非政府組織發展及管理研究》的統計,國際NGO在滇的項目資金投入2003年是3200萬元,2004年是5300萬元,2005年是8600萬元,2006年達到1.2億元。
而近幾年,在中國逐漸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背景下,發達國家的援助政策做出方向性調整,許多國際組織也相應靈敏地做出回應,逐步減少或停止在中國的資金支持。
同時,2008年發生在雲南的香港偽慈善家李國華猥褻孤兒院女童案件進一步為境外NGO管理敲響了警鍾。2009年12月29日,為了規范境外NGO管理,同時也為了進一步為雲南省內有關組織與境外NGO交流合作提供服務保障,雲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雲南省規范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暫行規定》,並於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境外非政府組織(以下簡稱境外NGO)在雲南開展項目及活動,均需到省民政廳登記備案,否則即為非法。極少數身份可疑的國際機構開始撤出中國。
因為身份各異的原因,在華國際NGO的規模一直難以統計。僅就在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來看,資金投入可圈可點。2012年1月16日,民政部在京召開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工作座談會。會上發布消息,自《基金會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民政部依法登記的19家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累計在中國內地實施了1714個公益項目,總投入超過40億元人民幣,其中,2011年的公益項目支出為10.5億元人民幣。
值得一提的是,無論身份如何,幾乎所有現存的在華國際NGO都傾向與政府部門合作。據北京師范大學社會學系韓俊魁在2011年的調查統計,選擇經常與政府合作的境外在華NGO比例高達74.5%,若加上偶爾合作,這一比例達到93.6%。「從合法性上看,與政府合作會讓那些沒有登記的國際NGO繞開法律合法性的質疑展開活動,獲得的行政合法性讓其獲得了較大的騰挪空間。」
「我們所有的工作都要與政府部門打交道,因為我們的工作都是在保護區內進行,一定要和當地的林業部門合作開展項目。尤其是廣州方面的項目,與野生動物走私有關,必須和國家執法部門合作。」甘敏芳表示。

Ⅲ 民辦慈善基金會可以接受國外捐款嗎

可以接受,不過要有合法的手續,而且要接受審查,免得有洗錢的行為。

Ⅳ 如何在境外成立基金會

首先國外很多國家遺產稅很高,成立基金會一方面可以避稅,另一方面為了身後名,還有確實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想為社會做貢獻。

Ⅳ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如何合法設立代表處

據民政部官方網站查詢,該基金會尚未在民政部合法登記注冊。不知道該基金會是否在內比如香港,其他地容方登記的。
並且,基金會是資金的集合,在中國大陸的基金會都不可能有會員的。頂多有理事。
要注意,不要被一些所謂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欺騙了,因為如沒有合法在大陸登記或者設立代表處,個人的權利很難保護。

Ⅵ 中國什麼時候開始允許境外基金會資助中國ngo

當代的話是從80年代開始默許的,比如鶴類保護基金會在國內的活動都是資助內了國內NGO的。
正式的允容許是從90年代開始的,特別是全球婦女大會在北京召開,帶動了很多國內NGO的發展,他們也同時獲得了國外基金會的資助
更早的話,解放前是很多國外基金會在中國活動並資助NGO的,包括福特基金會等等。

Ⅶ 注冊基金會

基金會辦事指南

一、設立基金會經過那些程序?

(一)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請材料;

(二)民政部審查文件,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

(三)基金會登記後,應辦理稅務登記、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帳戶,並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經過那些程序?

(一)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請材料;

(二)民政部審查文件,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

(三)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後,應辦理稅務登記、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帳戶,並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三、基金會有哪幾種類型?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四、基金會應當在哪裡登記?

(一)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擬由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原始基金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國務院民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的非公募基金會;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的代表機構應在民政部登記。

五、成立基金會,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到民政部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能低於2000萬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六、對基金會的名稱有哪些要求?

(一)基金會名稱應當反映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基金會的名稱應當依次包括字型大小、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並以「基金會」字樣結束,公募基金會的名稱可以不使用字型大小,公募基金會的字型大小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型大小;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應當在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非公募基金會不得使用上述字樣。

(三)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應當冠以所在地的縣級或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冠以省級以下行政區劃名稱的,可以同時冠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冠以市轄區名稱的,應當同時冠以市的名稱;

(四)非公募基金會的字型大小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型大小,公募基金會的字型大小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型大小。

七、對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名稱有哪些要求?

(一)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名稱應當依次由「基金會名稱」、「駐在地名稱」、「代表處(或辦事處、聯絡處等)」組成。「駐在地名稱」是指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駐在地的縣或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如×國×××基金會×地辦事處(代表處、聯絡處)。

(二)境外基金會名稱中未表明其原始登記地(國家或地區)的,應在其代表機構名稱前冠以原始登記地(國家或地區)的名稱,×××基金會(×國或×地區)×地辦事處(代表處、聯絡處)。

八、基金會的組織機構如何組成?

(一)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決策機構,理事為5人至25人;

(二)用私人財產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相互間有近親屬關系的基金會理事,總數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會,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三)基金會設監事。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九、辦理基金會和境外基金會相關事宜的表格在哪裡下載?

請訪問中國民間組織網(www.chinanpo.gov.cn),點擊網頁上方橫欄標題中的表格下載,進入表格下載頁面後,再點網頁左邊的基金會,就可以下載基金會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等事宜的表格了。

十、基金會在申請成立時,申請人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填寫基金會登記事項表和基金會設立申請書,一式三份,同時報送電子文檔。具體填寫內容和注意事項請參見其中的填表說明。

十一、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哪些文件?

(一)填寫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申請書,一式三份,同時報送電子文檔,具體填寫內容和注意事項請參見其中的填表說明;

(二)需提供公證書和中國駐其注冊國使領館的證明文件;

(三)涉及境外依法登記法律證書、公證書、章程、外國公民的姓名和簡歷等外文資料應當以外文書寫,並附標準的中文譯本。

十二、對基金會申請人的條件有什麼要求?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都可以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可以是基金會的捐贈人,也可以是其他熱心於公益事業的公民或組織。

十三、對章程草案有哪些要求?

應按照民政部《基金會章程示範文本》起草。《基金會章程示範文本》請訪問中國民間組織網(www.chinanpo.gov.cn),點擊網頁上方橫欄標題辦事指南,進入辦事指南頁面後,點擊基金會,就可以下載或瀏覽《基金會章程示範文本》了。

十四、在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對原始基金驗資證明有哪些要求?

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收到完整、齊備、合法的申請材料後,將向基金會申請人發出驗資通知書。申請人按驗資通知書把基金會原始基金轉入指定的銀行帳號,銀行審核無誤後,向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提交資金到帳通知單和銀行轉帳記帳憑證作為原始基金驗資證明。

十五、對基金會負責人人選有哪些要求?

(一)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不得由現職國家工作人員兼任。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二)公募基金會和原始基金來自中國內地的非公募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應當由內地居民擔任;

(三)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以及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擔任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

(四)擔任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外國人以及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負責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十六、現職國家工作人員能否擔任基金會負責人(包括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

(一)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不得由現職國家工作人員兼任;

(二)現職國家工作人員應掌握在以下范圍: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中的現職工作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授權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其他機構的工作人員。但不包括上述機關和機構中已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尚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工作人員,也不包括上述機關和機構中離開行政工作崗位專門從事基金會工作的工作人員;

(三)人大機關、政協機關中現職工作人員范圍: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常務委員、委員,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和地方各級政協主席、副主席的領導幹部,凡是不擔任其他黨政領導職務的,均不認定為現職國家工作人員,可以兼任基金會負責人。各級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副秘書長,各級政協秘書長、副秘書長,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不能在基金會兼任領導職務。

十七、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如何確定?

理事長是基金會法人代表。

十八、什麼是基金會的分支機構?

基金會的分支機構是指基金會根據開展活動的需要,依據業務范圍的劃分,設立的專門從事該基金會某項業務活動的機構。

十九、什麼是基金會的代表機構?

基金會的代表機構是指基金會在住所以外屬於其活動區域內設置的代表該基金會開展活動、承辦該基金會交辦事項的機構。

二十、基金會申請登記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應提交哪些文件?

請填寫基金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一式二份。具體填寫內容和注意事項請參見其中的填表說明。

二十一、基金會在住所地以外設立分支機構和設立代表機構應當如何辦理?

基金會在住所地以外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應向擬設在地省民政部門出具審查同意設立的意見。基金會應當向設在地省民政部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以下文件:

(一)設立申請書;

(二)分支機構擬任負責人基本情況以及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的意見;

(三)分支機構住所使用權證明。

擬設在地省民政部門收到上述全部有效文件後,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在本地設立的書面意見,通知基金會。基金會持該意見及其他必需文件向民政部申請登記。

二十二、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能否領取證書、刻制印章?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經民政部審查批准登記後,憑批准文件辦理證書、印章事宜。

二十三、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否具備法人地位?

基金會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均不具有法人地位,其民事責任由基金會承擔。

二十四、對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負責人有哪些要求?

(一)在本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未曾擔任過因違法而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取締的非法組織的負責人;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十五、基金會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變更登記包括哪些內容?

(一)如果基金會的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如果基金會的名稱和業務范圍以及章程發生根本性轉變,變化前與變化後基本不存在聯系,則不能視為變更登記,應當視為基金會終止,注銷該基金會,成立一個新的基金會;

(三)如果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發生變化,應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六、基金會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原始基金和業務主管單位發生變化後,應如何辦理變更登記?

(一)基金會申請變更登記應填寫《基金會變更登記申請書》,每張《基金會變更登記申請書》只能用於申請一項變更,有多個登記事項同時變更的,需填寫多張變更登記表。

(二)名稱變更還需填寫「續表1」,住所變更還需填寫「續表2」,原始基金變更還需填寫「續表3」,法定代表人變更還需填寫「續表4」、提交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

(三)所有文件一式二份。具體填寫內容和注意事項請參見其中的填表說明。

二十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基金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發生變化後,應如何辦理變更登記?

(一)填寫《基金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事項表》,每張《基金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只能用於申請一項變更,有多個登記事項同時變更的,需填寫多張變更登記表;

(二)名稱變更還需填寫「續表1」,住所變更還需填寫「續表2」,負責人變更還需填寫「續表3」。

(三)一式二份。具體填寫內容和注意事項請參見其中的填表說明。

二十八、章程修改後怎樣核准?

填寫基金會章程核准申請書,一式二份。具體填寫內容和注意事項請參見其中的填表說明。

二十九、哪些屬於基金會備案事項?

(一)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稅務登記證書、印章式樣、銀行開戶證明;

(二)基金會理事、監事、負責人變動;

(三)需要刻章的內設機構。

三十、應當備案的基金會負責人包括哪些職務?

副理事長和秘書長。理事長變更應當按法定代表人變更辦理。

三十一、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稅務登記證書、印章式樣、銀行開戶證明如何備案?

請填寫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備案表,一式兩份。具體填寫內容和注意事項請參見其中的填表說明。

三十二、基金會理事、監事、負責人備案如何辦理?

請填寫基金會理事、監事、負責人變動備案書 ,一式兩份。具體填寫內容和注意事項請參見其中的填表說明。

三十三、基金會業務主管單位的范圍是:

在國務院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其業務主管單位必須是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組織。所謂國務院有關部門,包括了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各部、委員會)、辦事機構(如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法制辦)、直屬機構(國家檔案局、國家統計局)等。所謂國務院授權的組織,主要是指黨的工作部門(如統戰部)、人民團體組織(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國務院各直屬事業單位(中國社科院)等。

Ⅷ 愛心基金的基金申請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請書;(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四)住所證明;(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一)按照章程規定終止的;(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三)由於其他原因終止的。基金會撤銷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注銷登記。基金會注銷的,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同時注銷。基金會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以及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由登記管理機關向社會公告。
《基金會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0號,2004年3月8日)

Ⅸ 如何申請一家基金會公司,成立慈善基金會的流程

問題問得有問題。基抄金會不是公司性質。基金會是社會組織三種形式之一,非營利性質。企業、公司是營利性質。成立基金會最重要需要根據你發起成立基金會的行業找到一個當地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並開出同意成立的紅頭文件,這個坎很多想成立社會組織的朋友終生都邁不過去。如果能夠滿足這個條件可以這樣說這個社會組織也好、基金會也罷基本算成立一大半了。基金會是社會組織三種組織形式中最難成立和批準的,目前我國成立社會組織仍需要驗資實繳制,成立發起根據規定哪怕是地方民政部門成立也需實繳幾百萬的成立資金,這個也是門檻之一。另外社會組織成立的房產需要合格消防手續。以上是想成立基金會你要面臨的具體問題希望對你有用。網上搜到成立流程其實對真正成立社會組織用處不是很大,基本上可以說是理論上完全正確實際上毫無用處。

Ⅹ 境外基金會如何在中國設辦事處,資金如何運作不要復制粘貼,回答滿意可加分

到境外駐中國辦事處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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