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中國有哪些大的非政府組織
1、自然之友
自然之友注冊成立於1994年3月31日,是中國成立最早的全國性民間環保組織。
20多年來,全國累計超過20000人的會員群體,通過環境教育、家庭節能、生態社區、法律維權以及政策倡導等方式,重建人與自然的連結,守護珍貴的生態環境,推動越來越多綠色公民的出現與成長。每一個自然之友會員都相信:真心實意,身體力行,必能帶來環境的改善。
2. 如何成立自己的新社會組織,屬性為非政府組織(NGO)和非營利組織(NPO)。還有如何獲得政府的執照(license)
首先,要根據非政府組織申請要求,制定組織章程,確定組織主管單位(為政府有關回部門),要答有組織的辦事住址和銀行驗資報告等。
然後,帶著這些東西去民政部門登記就可以了。
不過,你可能會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根據要求再補充吧。
祝你好運!
3. 中國婦女兒童醫療衛生基金會發 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中國抄婦女兒童醫療衛生基金會發成立於襲2006年,隸屬於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業務上受國家衛生部指導,是全國非營利性社會公益組織。宗旨是:提高婦女兒童醫療衛生水平,促進婦女兒童衛生事業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首任會長吳儀副總理、現任理事長劉延東國務委員。中國婦女兒童醫療衛生基金會的成立為貫徹落實黨的中心工作提供了新的載體,為凝聚社會資源、解決民生問題構建了公益平台,為服務婦女兒童增加了新舉措。
自成立以來,通過向國內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募集資金和物資,創立「母嬰平安工程」、「母親健康行」、「嬰兒快樂成長」等多個公益品牌,在婦女兒童發展、健康、教育、培訓、扶貧和救災等多項公益活動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為婦女兒童辦了許多實事、好事,充分發揮了組織的特殊社會職能,受到了黨和國家領導人及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在海內外產生了重要影響。
基金會領導:
理事長:劉延東(國務委員)
副理事長:宋秀岩(全國婦聯黨組書記)
4. 如何成立基金會
一、建立一家基金會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 決定基金會的宗旨。每個基金會應該有一個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紙面的宗旨。
2、 組建理事會。初始的理事會將通過規劃和籌資幫助工作團隊把基金會背後的想法變成現實。隨著基金會的發展成熟,理事會的性質和組成人員也會改變。
3、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會的運營規則,應該在基金會的早期發展過程中由理事會通過。
4、 准備注冊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5、 選擇一個業務主管部門,獲得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根據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區不需要再找業務主管單位。
6、 尋找辦公場所,招募合適的工作人員。
7、 填寫法人登記申請書,確定在哪個民政部門登記,向民政部門提交法人登記申請書。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8、 進行戰略規劃。戰略規劃表述了基金會潛力的願景。戰略規劃應該描述出實現這個潛力所必需經過的步驟,決定要實現這個機會需要什麼樣的工作團隊,確定至少一年內的項目和運作優先事項。
9、 制定預算計劃和資源開發計劃。財務監管和資源開發(如籌資、獲得收入、吸收會員會費)是理事會的最重要職責。實現戰略規劃需要的資源必須在預算和財務計劃中描述清楚。
10、 建立基金會正式文件的存檔體系。登記文件、理事會會議記錄、財務報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應該妥善存檔。
11、 建立會計體系。基金會財務的盡職管理需要一套已經確立的可以滿足現狀和未來需求的會計體系。
12、 提交稅收減免資格申請。
二、個人募資行為是可以成立基金會的
1、根據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將基金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可以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售的一類基金;私募基金則是只能採取非公開方式,面向特定投資者募集發售的基金。
公募基金主要具有如下特徵:可以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和宣傳推廣,基金募集對象不固定;投資金額要求低,適宜中小投資者參與;必須遵守基金法律和法規約束,並接受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
2、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不能進行公開的發售和宣傳推廣,投資資金額要求高,投資者的資格和人數常常受到嚴格的限制。與公募基金必須遵守嚴格的基金法律和法規的約束並要求接受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相比,私募基金在運作上具有較大的靈活性,所受到的限制和約束也較少。
3、它既可以投資於衍生金融產品,進行買空賣空交易,也可以進行匯率、商品期貨投機交易等。私募基金的投資風險較高,主要以具有較強分析承受能力的富裕階層為目標客戶。
(4)公益基金會單位性質擴展閱讀:
1、公募基金會,是指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按照2004年2月4日國務院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基金會管理條例》的總則第三條定義,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2、2004年,中國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中第三條對公募的定義,即面向公眾募捐。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對於公募性組織而言,資源獲得來自於公眾的志願性捐贈,不具有財政機制的強制性和市場機制的交易性,而是公眾的捐贈意願來決定。
3、公募基金會的公信力,概括而言,就是公募基金會公開說明組織所獲各種資源的流向,以及說明各種運作是否有成效、是否符合組織宗旨及其社會承諾,用來證明其為可靠組織。
5.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屬於什麼性質的單位
北京市紅十字基金會於2008年6月8日正式成立。是由北京市紅十字會主管、經北京市民政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募基金組織。該基金會奉行「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以開展人道救助和公益活動,改善最易受損害群體的生存狀況及其發展環境為宗旨。主要工作范圍為資助社會福利、醫療救護,資助有利於紅十字事業發展的交流、獎勵、研究等相關公益活動。
該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組織募捐的收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投資收益;政府資助或撥款;以及其它合法收入。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開展符合其宗旨的公益活動。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目前北京市紅十字基金會主要實施的項目:少兒大病救助基金是為本市救助貧困家庭的大病患兒而設立的專項基金;腫瘤防治項目致力於改善腫瘤患者的生活質量,開展國際醫療技術合作和交流;全民健康烽火行動基金是為促進全民健康、提高全民健康素質事業發展的公益性基金;「共鑄中國心」基金是關注西部地區心腦血管患者健康的關愛行動。
基金會會標釋意:為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的統一標識,體現了紅十字基金會奉行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整體造型與中國國旗(五星紅旗)相似,暗喻紅十字基金會的「中國」特徵;中央大紅十字與半圍繞的四個小紅十字,象徵社會各界愛心的匯聚、紅十字基金的積累和紅十字精神的傳播。
6. 個人成立基金會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基金會管理辦法》國務院令【1988】18號,個人成立基金會需要以下條件
性質、宗旨和基金來源符合國內外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自願捐贈資金進行管理的民間非營利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有人民幣十萬元(或者有與十萬元人民幣等值的外匯)以上的注冊基金;
有基金會章程、管理機構和必要的財務人員;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7. 哪些個人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經營所得等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7)公益基金會單位性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