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金公司能否直接作為投資人(股東)對新成立的公司(項目)進行投資若可以,有什麼條件限制嗎
可以的,但是不能投與自己有利益關系的公司。投資方限制要具體看公司章程。
B. 證券公司的基金子公司可以作為新設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東方嗎
證券公司的基金子公司可以作為新塞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東,另外一方他倆是獨立的。
C.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股東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求解
(一)從事證券經營抄、證券投資咨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
(三)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質量良好。
(四)持續經營3個以上完整的會計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內部監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六)沒有挪用客戶資產等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七)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
(八)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3年在稅務、工商等行政機關,以及金融監管、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
(九)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東外的其他股東,注冊資本、凈資產應當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資產質量良好,且具備本辦法第七條第二款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條件。
(十)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資比例最高的境內股東應當具備本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主要股東的條件。其他境內股東應當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
D. 基金公司股東可否為自然人
基金公司主要股東為自然人的,個人金融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在境內外資產管理行業從業10年以上。
E. 公募基金從業人員可以成為私募基金公司股東嗎,真誠求教。
你好,可以。
F. 基金如何成為未上市公司的股東
有些基金是參與了新股的申購,在購得股份後並沒有在二級市場交易出去而是持有回在手,從而成答為該股的股東之一。當持有足夠多的股份時才會在前十大股東名單中顯現出來。
除此之外,有些基金則沒有參與該新股申購,而是在其上市後才逐步在二級市場購入並持有,並逐漸成為十大股東之一。
G. 基金公司股東為什麼必須是法人
控制風險
第一、基金公司投資一些投資產品的風險會很大,如果股東是專自然人,那自屬然人承擔無限債務責任,出現公司破產情況下,這問題就嚴重了,但如果是法人,當今法人(除合夥企業)只是承擔其股份內的有限債務責任,即使破產不會產生太大的連鎖反應或社會反應等等;
第二、基金公司需要控制合規風險,自然人喜歡干那些鋌而走險的玩意,經常不能理性思考,基金公司必須要合法合規經營,法人是一組織,在這些理性合法問題上要比自然人具有優勢。
H. 基金公司是不是就是莊家
基金公司是正規的大機構投資者,不能像傳統意義上的莊家那樣進行操盤專.
莊家,指能影響金融證券市場屬行情的大戶投資者。通常是佔有50%以上的發行量,有時莊家控量不一定達到50%,看各品種而定,一般10%至30%即可控盤。因交易量和資金量巨大,所以在期貨市場上很少出現莊家。
1、莊家也是股東。
2、莊家通常是指持有大量流通股的股東。
3、莊家坐莊某股票,可以影響甚至控制它在二級場的股價 。
4、莊家和散戶是一個相對概念。
I. 基金公司能否直接作為投資人(股東)對實體項目(非證券、金融類投資)進行投資
你好,現在證監會已經在放寬進行試點。基金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進行線下股權類的投資。已經有幾家公司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