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有效嗎
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促進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規范產業投資版基金的設立、運作與監權管,保護基金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於2001年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制定,但是並未能實施。
目前,我國產業投資基金的實踐已經風起雲涌,但相關法律框架和監管體系仍需完善。由於2001年國家計委提出的《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並未能正式實施,目前約束政府主導的產業投資基金的法律框架歸類到私募基金,如《公司法》、《合夥企業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和2014年出台的《私募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私募基金的投資主體多是私人投資者,如證券投資者、民營企業,企業法人是私募基金法律體系的重要對象。而產業投資基金的募投主體是政府財政、地方政府產投平台和各級國資企業。所以,需要出台相關法律規范產業投資基金的募集和運營,完善政府出資的政策措施,從政府機關、社團、事業單位等法人作為出資人的主體責任角度出發,明確基金的發起目標約束、產投運營組織形式等,從而保障作為基金出資的實際承擔者(納稅人)的權益保護,避免公器私用,確保基金發起宗旨。
⑵ 經發改委審批的產業基金是公募基金嗎
產業基金不是公募基金
2014年,中國VC/PE市場基金整體的募資狀態有向好的趨勢,版從募集的權基金數量和規模來看,雖然不比2010和2011年度的募資業績,但相比2012和2013年度低迷的募資氛圍,2014年度的募資情況有所好轉。
2014全年共披露305支基金開始募集和成立,總目標規模達到659.74億美元。
目前,在地方政府的層面上,越來越多帶有區域性的產業發展基金正在籌劃之中,各地都在籌劃符合本地經濟發展的區域性或行業性的產業投資基金,顯現出「產業投資基金熱」的趨向。
⑶ 國家發改委截至目前 一共批准了多少產業投資基金
共3批10隻產業投資基金
國內產業投資基金一直由各地政府上報國家發回改委,並經國務院審答批後以試點形式組建運作。近年來,我國產業投資基金發展逐步提速,從2006年11月第一批產業投資基金即渤海產業投資基金的成立,到2007年8月國務院同意國家發改委擴大關於人民幣產業投資基金試點請示,批准山西能源基金、廣東核電產業基金、上海金融基金、中新高科產業投資基金和綿陽科技城產業基金等五個作為第二批產業基金試點,再到最近第三批四隻產業基金的「出籠」,截至目前,經國家批准試點的產業投資基金已達10隻,總計募資規模1400多億元。不過,除最先獲批的渤海產業投資基金已有實質性投資項目外,第二批的五隻產業基金尚未有正式投資運作。
⑷ 產業基金是什麼
產業基金:
又叫產業投資基金,它是一大類概念,國外通常稱為風險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或准股權投資,並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以期所投資企業發育成熟後通過股權轉讓實現資本增值。根據目標企業所處階段不同,可以將產業基金分為種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長期基金、重組基金等。產業基金涉及到多個當事人,具體包括:基金股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及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服務機構,其中基金管理人是負責基金的具體投資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機構。
主要形式:
一、公司型產業投資基金是以股份公司形式存在或者以有限合夥形式設立,基金的每個投資者都是基金公司的股東或者投資人,有權對公 司(企業)的經營運作提出建議和質疑。公司型產業投資基金是法人(合夥人),所聘請的管理公司權力有限,所有權和經營權沒有徹 底分離,投資者將不同程度地影響公司的決策取向,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管理公司對基金的管理運作。
二、契約型產業投資基金不是以股份公司形式存在,投資者不是股東,而僅僅是信託契約的當事人和基金的受益者,無權參與管理決策。 契約型產業投資基金不是法人,必須委託管理公司管理運作基金資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得到徹底分離,有利於產業投資基金進行長期 穩定的運作。由於管理公司擁有充分的管理和運作基金的權力,契約型產業投資基金資產的支配,不會被眾多小投資者追求短期利益 的意圖所影響,符合現代企業制度運作模式。
⑸ 產業基金怎麼到發債委備案
6月11日,在天津來中國第二屆企業融資自洽談會的私募股權分論壇上,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戴相龍公開表示,發改委提出50億元以下的產業基金將實行備案制。
「即在全國各個城市,發起機構只需要到地方發改委進行備案登記即可,無須再由地方發改委上報國家發改委再上報國務院等待批復。」一位PE機構人士向本報透露。
戴相龍表示:「據了解,目前等待批準的產業基金可能高達1200億元,而且可能很快要搞試點辦法。」
在此之前,產業基金的設立都需要上報到國務院,獲得批准以後才可以進行募資,如第一家成立的產業基金渤海產業基金,便是在獲得國務院批准後才開始正式進行運營。這只基金總規模約為200億元,第一期資金為60億元。
在渤海產業基金之後,發改委又批下了幾只產業基金,包括中信負責管理的四川綿陽高科技產業基金、山西能源產業基金、廣東核電基金、上海金融基金等。據本報之前的報道,包括西部水務基金、天津船舶基金等四隻產業基金已經在發改委等候多時。
⑹ 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八章 罰 則
第四十六條 未經核准,擅自募集與設立產業基金的,以及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批准設立產業基金的,由管理機關予以取締和責令退還所募集資金及其利息,並視情節輕重對其處以300萬元以下罰款,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四十七條 招募說明書有任何虛假成份,或發起人拒絕提供與投資風險有關的任何材料的,由管理機關責令發起人及其主要負責人承擔由此導致的直接損失。
第四十八條 未經批准,擅自設立產業基金管理公司或產業基金管理合夥公司和受託管理產業基金的,由管理機關予以取締;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100萬元罰款。
未經核准,擅自從事產業基金託管業務的,由管理機關責令其停止託管業務,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100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九條 基金託管人未按照規定將其託管的基金資產與基金託管人的資產分開,或者未對其所託管的多家基金的資產實行分帳管理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 對違反第三章任何一條 規定,侵害股東權利的當事人,由管理機關責令其在10個工作日以內改正,並處以20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對違反第六章投資運作限制任何一條規定的基金公司、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由管理機關限其在10個工作日以內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非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逾期不改者,責令停業整頓。
第五十二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等違反經管理機關核準的有關費用規定,擅自提高收費標准,由管理機關責令其改正,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等不履行職責或營私舞弊造成基金損失的,由管理機關責令其在10天內賠償損失,並處以損失額2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取消其從業資格。
第五十四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等不履行呈報義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以及拒絕和阻撓管理機關的檢查、稽核的,由管理機關責令其糾正。情節嚴重的,予以警告、通報,直至取消其從業資格。
第五十五條 違反其它相關法律與法規的,按相應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予以處罰。
⑺ 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是什麼
為優化政府抄投資方式,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率,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政府支持領域和產業,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2016年12月30日頒布《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發改財金規[2016]2800號)(「2800號文」),對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產業基金」或「產業基金」)的基本情況、管理人、託管人、登記審查、投資運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條件與要求。
⑻ 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二章 基金的發起與設立
設立產業基金,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基金擬投資方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發起人須具備3年以上產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在提出申請前3年內持續保護良好財務狀況,未受到過有關主管機關或者司法機構的重大處罰。
(三)法人作為發起人,除產業基金管理公司和產業基金管理合夥公司外,每個發起人的實收資本不少於2億元;自然人作為發起人,每個發起人的個人凈資產不少於100萬元;
(四)管理機關規定的其他條 件。
第七條 申請設立產業基金;發起人應當向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和資料:
(一)申請報告;
(二)擬投資企業與項目的基本情況;
(三)發起人名單及發起設立產業基金協議;
(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三年的財務報告;
(五)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六)招募說明書、基金公司章程、委託管理協議和委託保管協議;
(七)具有管理機關認可的從事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及其他中介機構或人員接受委任的函件;
(八)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前款所稱招募說明書、基金公司章程、委託管理協議和委託保管協議的內容與格式,另行規定。 產業基金只能向確定的投資者發行基金份額。
在募集過程中,發起人須讓投資者獲翻招募說明書內容並簽署認購承諾書,投資者簽署的認購承諾書經管理機關核准後方可向投資者發行基金份額。
投資者數目不得多於200人。 產業基金須按封閉式設立,即事先確定發行總額和存續期限,在存續期內基金份額不得贖回,只能轉讓。
產業基金存續期限不得短於10年,不得長於15年。但是因管理不善或其它原因,經基金公司股東大會(股東會)批准和管理機關核准提前終止者,以及經基金公司股東大會(股東會)批准和管理機關核准可以續期者除外。 產業基金擴募和續期,應具備下列條 件,經管理機關核准:
(一)最近三年內年收益率持續超過同業平均水平;
(二)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三)股東大會(股東會)同意擴募或續期;
(四)管理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擴募和續期應當按照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交有關文件。
⑼ 什麼是產業基金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產業投資基金、產業發展基金都可以簡稱為產業基金專,都可以起到扶持產業屬發展、扶持企業成長的作用,但是兩者的概念、運作方式是有區別的:
一是產業投資基金,通常由投資機構設立,國外通常稱為風險投資基金(VC)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或准股權投資,並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以期所投資企業發育成熟後通過股權轉讓實現資本增值。根據目標企業所處階段不同,可以將產業基金分為種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長期基金、重組基金等。
二是產業發展基金,通常由政府部門設立,比如在中央部委,工信部有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國家發改委有多種類型的高新技術產業基金,國家科技部有創新基金;此外,許多地方政府也設立了多種類型的產業發展基金,與產業投資基金不同,產業發展基金對企業的投入以無償投入為主,反映了政府的產業政策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