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農保制度是每交一次,勞動局就取出嗎只剩幾分利息
根據《新農保》,解答如下:
新農保與勞動局沒有直接關版系,社會保險機構負責新農保的管理權;
基金管理: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
基金組成: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利息構成。
② 農村新養老保險什麼時候可以買
一、,今年是試點,不是全面鋪開,你是不是在這些四川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縣區內:
被列入首批試點的縣(市、區)包括成都市金堂縣、自貢市富順縣、攀枝花市米易縣、瀘州市瀘縣、德陽市旌陽區、綿陽市江油市、廣元市蒼溪縣、遂寧市安居區、內江市資中縣、樂山市市中區、南充市南部縣、宜賓市珙縣、廣安市廣安區、達州市宣漢縣、巴中市通江縣、雅安市雨城區、眉山市仁壽縣、資陽市簡陽市、阿壩州汶川縣、甘孜州九龍縣和涼山州西昌市。
二、試點實施辦法如下,你對照一下,他們有違規嗎?
四川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水平為目的,以規范管理和優化服務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蓋農村適齡人口為目標,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堅持政府引導和農民自願參保相結合,堅持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逐步建立籌資和待遇標准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及各方面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二、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保。
三、基金籌集
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省政府根據國家統一要求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國家規定標準的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補助。
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基本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級財政補貼總量按地方補貼的50%安排,省對各試點地區根據其財力水平,分檔次給予補助。其餘部分由市、縣兩級共同分擔,具體分擔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確定。
對選擇300元繳費檔次繳費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補貼5元,對選擇400元繳費檔次繳費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補貼10元,對選擇500元繳費檔次繳費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補貼15元,資金分擔比例與基本繳費補貼分擔比例相同。
對農村重度殘疾人,各市(州)、縣(市、區)政府應部分或全部代其繳納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具體標准及分擔比例由市(州)政府自主確定,自行負擔。
四、建立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計息。
五、養老金待遇
按照國家規定,我省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並對於長期繳費的參保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資金的具體標准及分擔比例由市(州)政府確定,並自行負擔。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員個人帳戶資金領取完畢的,由當地政府繼續為其終身支付個人帳戶養老金。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六、待遇領取條件
參保人員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七、待遇調整
省政府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結合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我省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八、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目前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統籌層次。
九、基金監督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預算、劃撥、發放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經辦管理服務
全省要在社會保障信息系統(金保工程)的總體規劃和技術構架下,建立統一、規范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開展新農保試點的縣(市、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按規定長期妥善保存。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在現有社保經辦機構和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機構的基礎上,理順新農保的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責,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充實經辦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一、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積累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債務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和經辦工作的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其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建立相應資料檔案,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符合規定條件時可以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以及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待國家相關部門出台相關文件後結合我省實際貫徹落實。
此前已經開展新農保初步探索的地區,要根據國務院《指導意見》和本辦法進行調整,特別是制度模式、籌資方式、經辦管理、計發辦法要與國務院《指導意見》相關政策一致。
十二、精心組織試點
省政府在各市(州)政府推薦的國家試點縣(市、區)名單的基礎上,審核試點條件後上報國務院審定。各市(州)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對試點縣(市、區)的指導力度,嚴格按照國務院《指導意見》和本辦法的要求,盡快制定試點具體實施方案,由縣(市、區)政府報市(州)政府審核後報省政府審定。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省政府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省試點工作的政策協調和組織領導。各市(州)及試點縣(市、區)也要相應成立試點工作領導機構,盡快就試點工作做出具體安排,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
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
各地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③ 請問子女繳納城保,父母江蘇農村的。根據新農保政策,父母滿60後可以享受國家養老保險的每月60元補貼嗎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9〕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也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
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辦法,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市、區、旗)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④ 我父母是隨州農村戶口,我想給他們買新農保,請問該怎麼辦理在哪繳費以及怎麼查詢
你好!朋友!
目前國家推行的新農保制度還是處於在部分農村地區試點的階段,並沒有在全國所有農村地區全面鋪開,完成全國覆蓋的時間國務院是定在2020年。
2009年湖北省被國務院列入進行首批新農保試點的縣市區有(13個): 武漢市黃陂區、南漳縣、赤壁市、團風縣、安陸市、隨州市曾都區、竹溪縣、鍾祥市、石首市、宜都市、來鳳縣、黃石市西塞山區、鄂州市梁子湖區;
2010年湖北省被國務院列入進行第二批新農保試點的縣市區有(13個):武漢市江夏區、丹江口市、保康縣、荊門市掇刀區、大悟縣、黃梅縣、鄂州市華容區、大冶市、通山縣、洪湖市、秭歸縣、巴東縣、神農架林區。
從上面的兩批名錄里可以看出,隨州市(所轄曾都區、隨縣、廣水市)只有曾都區進入了試點名錄。因此盡管你父母是隨州農村戶口,但如果其戶籍不在曾都區的轄區內就暫時還不能參加新農保;其戶籍在曾都區的話就可以參加新農保。
新農保試點縣市區的村委會(社區居委會)都有新農保經辦機構,只要帶上參保人的戶口、身份證到他們那裡,就可以完成對參保人的信息採集、資格認定等有關工作,再由村委會(居委會)收集好符合條件的參保人的資料統一交給鄉鎮(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完成最後的辦理工作;繳費應該在村委會經辦機構或者是鄉鎮經辦機構都可以繳,兩個地方任選一地繳都是一樣的;查詢就是看繳費存摺(銀行卡)里的繳費余額了,自己繳了多少,政府財政補了多少,一算就一清二楚了。
下面是隨州市曾都區發布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你可以參考參考:
隨州市曾都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試 點 實 施 辦 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全區社會保障體系,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保障農村居民年老後的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09]64號)精神,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
(一)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
(二)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
(三)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
(四)對參保農村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第三條 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第四條 新農保由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全區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新農保的參保登記、保險費核定、基金管理、個人賬戶建立與管理、待遇核定與支付、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檔案管理、制發卡證、統計管理、受理咨詢、查詢和舉報等工作,並對鎮(辦)勞動保障業務經辦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考核;組織部門負責做好村幹部身份認定工作;財政部門負責保費徵收、財政補貼資金和基礎養老金按時撥付到位;公安部門協助做好參保人員的身份認定工作;審計、監察部門負責做好新農保基金的監督管理工作,嚴禁擠占挪用;民政部門負責做好農村重度殘疾人的認定工作;計生部門負責做好參加新農保的計劃生育補貼對象的身份認定工作;宣傳部門負責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新農保各項政策的宣傳;金融服務機構要健全服務網路,積極做好新農保基金的繳存和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工作。
第五條 各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新農保的組織實施和擴面征繳工作。具體業務由鎮、辦事處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經辦,各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負責本區域新農保工作的宣傳發動、信息採集、資格認定等有關工作。
第二章 參保范圍和基金籌集
第六條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第七條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繳費檔次及標准,將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適時進行調整。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含社區居委會,下同)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補貼標准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級財政負擔20元、區財政負擔10元。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對象,同時給予適當補貼,所需資金由區財政負擔:
1、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區人民政府給予適當的鼓勵。繳費每遞增一個檔次,增加補貼5元,增加補貼最高不超過20元。
2、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繳費困難群體,區人民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檔次的養老保險費。
3、對已領取待遇的高齡老人(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加發20元基礎養老金。
第八條 新農保養老保險費實行按年度(自然年度)一次性繳納,參保人員應於每年6月底以前將當年的養老保險費足額繳納到位。對於達到領取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到齡當年也可以繳納本年度的養老保險費。
第三章 個人賬戶
第九條 新農保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第十條 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第十一條 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十二條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支付參保人員養老金,不得提前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 養老金待遇
第十三條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第十四條 基礎養老金。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的標准,將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適時進行調整。鼓勵農村居民長期繳費,對繳費期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加發一定數額的基礎養老金,每增加1年繳費,其基礎養老金增加2元。
第十五條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第五章 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第十六條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第十七條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第十八條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第十九條 待遇領取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期間被判刑或勞動教養的,農保經辦機構停止為其發放養老保險待遇,待服刑期滿後,再繼續為其發放養老保險待遇,停發期間的待遇不予補發。
第六章 制度銜接
第二十條 新農保與老農保制度的銜接。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員,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第二十一條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新農保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按國家規定執行。在國家沒有出台相關銜接政策之前,新農保參保人已經享受的其他社會保障待遇不變。
第二十三條 新農保與村主職幹部養老保險的銜接,按省政府有關政策執行。
第七章 基金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國家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均不得轉借,挪用和侵佔。
第二十五條 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有關規定加強基金監管。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通報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
第二十六條 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七條 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要對轄區范圍內的參保人員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二十八條 切實採取有效措施,杜絕虛報冒領等違法違紀現象發生;對虛報冒領的,除全額追回冒領的養老金外,並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和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第二十九條 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健全新農保經辦機構,建立鎮、辦事處和村新農保工作網路,提高服務水平。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和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實施。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祝好!
⑤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問題
政策規定,在達到復法定製退休年齡(男60女55)前必須要繳費達15年的才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在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若其繳費不足15年,應將其之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本金以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本人,結束社會保險關系。
也就是說你母親現在交費了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以後也領不到養老金,現在交了也是白忙活。除非你能找到當地社保部門的熟人,看看能不能走走關系把之前的補上。具體補多少錢還是要人家來定,演算法很麻煩,涉及到精算學,我就不給你算了,反正不會多太多。
領多少錢你就按500是100的五倍來計算就可以了
你母親繳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對你沒有強制性的。打個比方,要是你在城市裡工作,你的養老保險費是由單位繳納了的,為什麼還要強行加入農村的養老保險體系呢?而且,農村養老保險體系是自願加入的,不強求,這是咱們國家惠及農村的政策。
⑥ 黑龍江新農保交費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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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文件
黑政發〔2009〕102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試點的實施意見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要求,省政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選擇部分縣(市、區)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
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政府主導和農村居民自願參保相結合;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面達到全省縣(市、區)總數的10%左右,參保人數佔全省農村居民總人口的10%以上。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年擴大試點范圍,早日實現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試點縣(市、區)行政轄區內具有農業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構成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年繳費標准分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各試點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標准不得超過1000元,參保人按年度自選檔次一次繳費,至60周歲止。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可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原則上補助每名參保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元,對每名參保人的累計補助不超過4萬元;超過標準的,由試點縣(市、區)匯總後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審批。
(三)政府補貼。
1.中央財政補貼。基礎養老金暫定為每人每月55元,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今後將根據國家調整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標准視財力情況進行調整。
2.地方財政補貼。農村居民參保繳費時,地方財政給予參保人定額補貼。補貼標准為:年繳費100元補貼30元;年繳費200元補貼35元;年繳費300元補貼40元;年繳費400元補貼45元;年繳費500元補貼50元。補貼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補助60%,試點縣(市、區)財政補助40%。對選擇500元以上檔次繳費的,省級財政不再給予補貼,具體補貼辦法由試點縣(市、區)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由試點縣(市、區)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五、建立個人賬戶
(一)個人賬戶內容。新農保經辦機構負責為參保人建立新農保個人賬戶,完全積累,記錄終身。試點縣(市、區)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以行政村為單位,由當地經辦機構核准參保資格、辦理登記、核定繳費額後,參保人員到新農保經辦機構繳費。
(二)個人賬戶資金包括。包括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利息;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和利息;省及試點縣(市、區)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和利息;其他收入和利息。
新農保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同期一年期居民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領取
(一)月領取養老金。新農保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暫定為每人每月55元。參保人月領取養老金為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額加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額為參保人60周歲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二)領取條件。新農保制度實施後,試點地區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農業戶籍的老年人,經試點縣(市、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審批後,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支付終身,但其在試點地區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三)領取方式。新農保養老金由經辦機構按月實行社會化發放。
(四)特殊情況處理。參保人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應在參保人死亡1個月內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終止手續。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除政府補貼外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扣除政府補貼余額,將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參保人出國定居,已取得外國國籍的,終止其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本息積累額除政府補貼外全部退還給參保人。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領取養老金人員在被通緝、看押、服刑、勞動教養期間,停發養老金。因案件撤銷或不予起訴、無罪釋放的,被通緝或看押期間停發的養老金予以補發,並參加基礎養老金調整。在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繼續發給養老金,但不參加基礎養老金調整。
七、基金管理和監督
(一)基金管理。新農保基金的運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以縣(市、區)為單位進行管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實行分賬管理,待條件成熟時,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基金財政專戶,專款專用,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並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不得轉借、挪用和侵佔。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共同編制年度基金收支計劃,經同級政府批准後執行,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並將基金收支計劃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備案。
(二)基金監督。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投資運營全過程實施監控和定期檢查。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新農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八、經辦管理服務
(一)加強新農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經辦機構等社會服務資源,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指定或委託相應機構經辦新農保業務,負責新農保繳費、養老金給付和個人賬戶管理工作。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二)提高新農保經辦機構管理和服務水平。制定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全省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以省、市級監督管理為主導,以縣(市、區)業務操作為核心,以鄉(鎮)平台為基礎,省、市、縣、鄉鎮互聯網路。保證新農保與城鎮養老保險銜接,利用社會金融系統資源,通過新農保信息系統實現保費收繳便利、社會化發放。建立參保人員個人檔案、查詢制度和待遇資格審核制度,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養老金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經辦機構要協調公安、民政等部門,對參保人每年進行一次生存認證,確保新農保資金的收繳與發放科學、准確。
九、相關制度銜接
(一)保險關系的轉移。新農保的參保人跨地區轉移,可將其保險關系及個人賬戶資金轉入新的參保地。按新參保地有關標准核算,享受相應待遇。轉入地尚未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可將其保險關系暫存於參保地,待條件具備時再轉移。
(二)與老農保制度的銜接。新農保試點啟動時,原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繼續領取原個人賬戶養老金,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的參保人,應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開始享受政府補貼。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轉入新農保個人賬戶,達到60周歲時,享受相應待遇。
試點縣(市、區)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探索將老農保基金全部歸並到新農保基金管理的辦法,最終撤消老農保基金財政專戶,實現老農保制度向新農保制度的順利過渡。
(三)與其他保險制度的銜接。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以及與被征地農村居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的配套銜接,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已參加農村計劃生育養老保險的,參加新農保享受相應待遇時,不影響其繼續享受原保險待遇。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省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省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省委組織部、宣傳部、省編辦、發改委、公安廳、民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農委、人口和計生委、殘聯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開展試點工作的市(地)及縣(市、區),也要相應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抓好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與溝通,形成工作合力。
(二)制定政策。開展試點工作的市(地)要在充分調查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實施辦法,並報省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試點縣(市、區)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按程序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
(三)搞好宣傳。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多種宣傳方式,加強對新農保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方針政策特別是具體政策與標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踴躍參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確保試點任務的圓滿完成。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⑦ 國務院確定的新農保試點地區有哪些啊
全面開展。
除了基礎養老金可以適當增加和增加繳費檔次外,其他的和下列內容是一樣的。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9]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也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
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辦法,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市、區、旗)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國務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⑧ 新農保政策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9〕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也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
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辦法,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市、區、旗)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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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安徽省合肥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怎麼一個具體情況,麻煩和我說一下,謝謝~
新農保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試點地區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試點地區在此基礎上可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具體標准和資金由各地自行確定和安排。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後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對長期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礎性養老金加發1%,最高不超過10%,加發的基礎養老金由試點地區人民政府承擔。
試點地區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各級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資金目前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辦法,待國家有關部門出台政策後實施。各地目前暫按原辦法妥善處理。
新農保基金要按照規定納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基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定期結息。
⑩ 甘肅省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甘肅省農復村新型養老保制險辦理方法如下:
1、攜帶下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出參加新農保申請。
1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2戶口本原件以及復印件
3兩張小二寸或者一寸照片(各地不相同,一般以一寸居多)
4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
2、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選擇參保繳費檔次。
3、參保人繳納保費要每年定期存入「新農保聯名卡(折)」,由信用社代扣繳費。
4、接到領取通知書後,參保人還要攜帶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的村委會申請。
5、到指定行開立存摺(卡),符合待遇發放條件之後便可享受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