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唐唐人才網跟中國留學人才發展基金會什麼關系
政府支持項目
㈡ ~求留學回國人員科研啟動基金是如何申請的呢/
出國之窗答
1、凡獲得國內、外博士學位,在外留學一年以上,年齡在45歲以下,回內國後在教學、科研容單位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均可在回國後兩年內可申請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科研啟動基金。
2、符合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經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確認,直接登錄網站:留學回國「科研啟動費申請」頻道,填寫並提交申請材料,隨後將由本單位蓋章的申請單位意見表,連同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回國處。
3、除了教育部的留學回國人員科研啟動經費外,還有許多省市、部委為留學人員回國工作設立了專項資助。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留學人員短期回國工作講學專項基金、人事部關於非教育系統留學回國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經費、人事部資助留學人員短期回國到非教育系統工作暫行辦法、中國科學院留學經費擇優支持回國工作基金、煤炭系統留學回國人員科技基金、上海市回國留學人員科研經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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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中國留學人才發展基金會在沈陽有校址嗎
么有
㈣ 唐唐人才網是中國留學基金會創辦的嘛
中國留學人才發展基金會」和「唐唐人才網」聯袂打造的
㈤ 中國留學人才發展基金會漢學研究院是個什麼樣的機構
中國留學人才發展基金會是面向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和世界各地公眾的公募性基金會。中國留學人才發展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中共中央統戰部,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㈥ 想考心理咨詢師,好像國家認證沒有了,想問問國際認證
是的,已經取消了,不過現在可以考AIC高級心理咨詢師。
以下上元資格提供的資料:
注冊國際心理咨詢師(CIPC),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完成 ACI心理咨詢師規定培訓課程。
2、具有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完成 ACI心理咨詢師規定培訓課程。
3、取得國家心理咨詢師三級證書,完成ACI心理咨詢師規定培訓課程。
注冊國際高級心理咨詢師(CISPC),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完成 ACI高級心理咨詢師規定培訓課程。
2、取得ACI心理咨詢師證書,連續從事心理咨詢工作兩年以上,完成ACI高級心理咨詢師規定培訓課程。
3、取得國家心理咨詢師三級證書,連續從事心理咨詢工作三年以上,完成ACI高級心理咨詢師規定培訓課程。
4、取得國家心理咨詢師二級證書,完成ACI心理咨詢師規定培訓課程。
AIC高級心理咨詢師的公信度:
ACI證書獲得全球163個WTO成員政府認可,全球通用,被稱為二十一世紀的「求職綠卡」,是進入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乃至跨國公司的重要依據。
學員可申請獲得前往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家高端學府游學深造的機會,與海外零距離接觸,拓展國際化視野。
獲得認證的學員可申請獲得美國加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的公證;
獲得認證的學員,可申請進入人社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獲得專業人才測評證書,國家官網注冊,並作為高級專業人才儲備,存檔供單位人事部門查詢,是崗位聘用、任職、加薪和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
獲得ACI證書的學員,可申請進入中國留學人才發展基金會海外人才庫注冊備案,證書在國際人才交流市場領域中可作為人才評定、選拔、聘用、任職、晉升和加薪的重要依據。
成績分成ABCDE五檔,C檔及以上及格,可獲取ACI證書,並不難考,只要你努力。
㈦ 研究生怎樣申請國家留學基金
主要項目及選派計劃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 (含博士後)項目3200人;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8000人,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500人;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600人;
4.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100人、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600人;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1650人;
8.國外合作項目1650人;
9.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300人。
申請人基本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 具有中國國籍,須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優秀在校學生。
3.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
6. 申請時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
7.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范圍不包括以下人員:
①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②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的人員;
③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的人員;
④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
⑤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員;
⑦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
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工作尚不滿五年的人員。
有關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項目規定執行。
8. 符合所申請項目的其他要求(請登錄國家留學網查閱)。
* 同一時段內僅限申報一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在已申報項目未公布錄取結果前,不接受申請人申請其他項目。
申請、評審及錄取
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符合申請條件者,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組織專家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評審,並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錄取人員名單。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將通過各受理單位轉發或由國家留學基金委直接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
派出及管理
1. 被錄取人員須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2. 對留學人員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在國內簽訂並公證《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交存保證金、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按相關要求辦理派出手續。
3. 留學人員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後十日內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報到手續後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4. 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國內推選單位和駐外使(領)館的管理,定期向推選單位和駐外使(領)館提交研修報告,學成後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義務。
㈧ 唐唐人才網是中國留學基金會中心項目嗎
對的,為國企,外企,民企和其他各類企事業單位輸送優秀人才,為國內和外籍人士在華就業、創業,以及為國內外在校大學生提供大量企業實習、志願者機會。
㈨ 怎樣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資助出國攻讀博士
一、主要項目及選派計劃
1.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3200人;
2.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8000人,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500人;
3.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600人;
4.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100人、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600人;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1650人;
8.國外合作項目1650人;
9.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300人。
二、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 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2.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3. 博士後:留學期限為3-24個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邀請信為准;
5. 聯合培養博士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6. 碩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留學期限為12-24個月, 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的學制為准;
7. 聯合培養碩士生(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三、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
四、資助內容
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生活費,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資助內容、標准等在錄取時確定。
五、申請人基本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 具有中國國籍,須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優秀在校學生。
3.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
6. 申請時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
7.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范圍不包括以下人員:
①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②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的人員;
③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的人員;
④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
⑤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員;
⑦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
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工作尚不滿五年的人員。
有關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項目規定執行。
8. 符合所申請項目的其他要求(請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cn查閱)。
* 同一時段內僅限申報一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在已申報項目未公布錄取結果前,不接受申請人申請其他項目。
六、申請、評審及錄取
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符合申請條件者,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組織專家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評審,並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錄取人員名單。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將通過各受理單位轉發或由國家留學基金委直接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2015年各項目申請、錄取時間如下:
1.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1月5日-1月15日申請,3月公布錄取結果。
2.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3.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4.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項目申請時間:12月1日-15日;人選申報時間: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5. 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請,11月公布錄取結果。
6. 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
- 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4月6-20日申請,8月公布錄取結果。
- 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將根據相應項目規定另行公布。
7. 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另行公布。
8. 國外合作項目將根據相應項目規定另行公布。
9. 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錄取人員須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2. 對留學人員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在國內簽訂並公證《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交存保證金、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按相關要求辦理派出手續。
3. 留學人員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後十日內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報到手續後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4. 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國內推選單位和駐外使(領)館的管理,定期向推選單位和駐外使(領)館提交研修報告,學成後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義務。
八、本簡章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解釋。
㈩ 有人申請過國家留學基金會嗎
申請人基本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回違紀記錄,學成後答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 具有中國國籍,須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優秀在校學生。
3.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
6. 申請時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
7.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范圍不包括以下人員:
①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②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的人員;
③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的人員;
④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
⑤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員;
⑦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
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工作尚不滿五年的人員。
有關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項目規定執行。
8. 符合所申請項目的其他要求
* 同一時段內僅限申報一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在已申報項目未公布錄取結果前,不接受申請人申請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