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富迪健康科技
2009年12月18日,陳懷德董事長與廣東化州市政府就紅冠化橘紅植物飲料和紅冠維生版素運動飲料,簽訂8。權77億元的合作項目,把流傳中國1600年的好產品推廣到全球每一個角落。每售出1罐紅冠飲料將有1分錢捐到廣東省富迪慈善基金會,用於救助社會弱勢群體的慈善公益事業。現紅冠飲料全球代言人是世界球王馬拉多納。
② 請問法院這樣查封房子是否合法,基金會是還有權利去追究借款。我們應該採取什麼措施
合法
③ 化州市文件2O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退休金的文件
一、退休的政策依據:
在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以前,退休依據的是國發〔1978〕回104號文件,2006年工答資制度改革後,退休主要依據國人部發〔2006〕60號和魯政辦發〔2006〕108號文件。
二、退休條件:
1、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3)化州市基金會擴展閱讀:
按退休金籌措方式:
在實務中,企業制訂的退休金的籌措方式可分為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提取退休基金,交給獨立的信託機構,如銀行或保險公司,由其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由信託機構從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業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給付義務,否則不得將退休基金收回。
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託機構保管運用,或者企業雖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運用,而未交付給信託機構保管使用,在職工退休時,企業自行籌措資金支付退休金。這種辦法與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相比,職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④ 李儒昌的人物評論
1981年,李儒昌從基層做起,先後做過鍛工、風焊工、技術員、推銷員。年,李儒昌開始擔任化州市海利集團董事長。上任後,他大膽改革,將原來的小型軋鋼轉型生產市場潛力巨大的不銹鋼管,2000年,他率先導入ISO9001國際質量管理體系。他用心投入,精心制定了海利三大發展戰略:1、實施名牌帶動發展戰略。2、做強做大區域市場戰略。3、人才興企戰略。
2003年,海利牌不銹鋼管被評為「廣東省名牌產品」、 「廣東省著名商標」。產品暢銷廣東、廣西、海南、湖南等地。2009年年產值達4.6億元,比2000年的年產值0.15億元增長30多倍。
李儒昌長期堅持學習,不斷自我修煉。他多次參加陳安之、李踐等老師的總裁研修班,參加行動成功、教導型組織模式訓練。他經常親自培訓公司員工,開設的課程有:《員工成長十大關鍵》、《如何成為優秀管理者》、《習慣的力量》等。在企業文化建設中,他以身作則,經常與員工一道開晨會、唱歌、跳舞。他還參加海利俱樂部訓練,練習跆拳道,參加各種社會文藝表演活動。此外,他還多次到茂名學院和茂名、化州兩市青企協會,以及知名企業等進行講課、分享。員工稱他「不僅是領導,更是領袖」 、「是生命中的導師」。 李儒昌是個孝敬父母的好兒子,是個心存大愛的企業家。多年來,他為社會修橋建路、資助教育、扶貧救災等公益事業捐款超過1000萬元。
他對社會的貢獻得到了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高度肯定,國務院、省、市領導多次到海利集團考察調研。
他光榮的被茂名市人民推選為北京2008奧運會火炬手。先後當選廣東省十屆人大代表、化州市政協常委、化州市青年企業家協會會長等社會職務,榮獲「茂名市2008年十大模範人大代表」、「茂名市十大傑出青年企業家」、茂名市「優秀民營企業家」、化州市「愛心大使」。
時間見證品質,信譽贏得未來。目前,他著力打造教導型組織,深化「學校型、家庭型、軍隊型、創新型」企業文化建設,帶領海利人為實現「百年海利」夢想闊步前進! 李儒昌,男,出生於1962年,化州市海利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黨支部書記。在他的帶領下,公司黨支部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為推動公司持續快速發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由於工作富有成效,公司黨支部連續五年被市、鎮黨委授予「先進黨支部」光榮稱號,企業被評為茂名市「五十強企業」、茂名市「守法納稅大戶」,他本人被授予茂名市「十大模範人大代表」、化州市「愛心大使」等榮譽稱號。
一、注重學習,不斷提高自身和團隊的綜合素質:
李儒昌高度重視學習,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理念,一方面學習黨的方針政策、重大理論知識、黨務工作知識,不斷提高黨務工作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學習市場經濟、企業管理、經濟法律法規、市場營銷等方面的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水平。近三年來,他本人和公司投入學習方面的資金超過100萬元。同時,他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帶著問題去學習,力爭學習一方面知識就解決一批問題,其自身綜合素質大大提高。例如,他參加上海行動成功公司舉辦的教導型組織模式培訓學習回來後,結合企業實際,大力推動海利「四型」企業文化建設,推行晨會制度,收到了很好效果,企業的學習力、凝聚力、戰鬥力和創造力都明顯增強。2011年,一名員工因工受傷, 他家裡比較困難,車間員工得知情況後,紛紛主動獻上自己一份愛心,共捐款8000多元,為受傷員員工解決住療和生活困難。李儒昌不但堅持自己不斷充電,持續學習,而且還把學到的知識,傳授給企業的中高層團隊,經常為中高層管理人員上管理課,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把企業打造成一個教導型組織,不但讓員工在企業里工作,創造物質財富,而且讓員工在企業里不斷學習,不斷成長,不斷創造自我價值,例如,制管車間劉有朋,從一名普通的制管工成長為今日的車間主任。
二、以身示範,當好遵紀守法的表率:
李儒昌身兼數職,每一個職位都是公司極其重要的崗位,但他並沒有以領導自居而放鬆對自己的要求。他始終堅持「要求職工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而且要做得更好」,現實工作生活中他也確實做得非常到位。2009年,他負責搬遷新廠工程,從立項、招投標、與施工方簽訂合同、開工、采購原材料機器設備到竣工,各個環節都嚴格審批把關,不循私情、不講情面。為降低費用,他有時親自和工作人員一起去市場詢價,貨比三家,每個環節驗收都非常仔細,發現問題也從不放過,一查到底,直到滿意為止。在施工一年多時間里,他幾乎沒有休過一個星期天,經常夜以繼日地工作。此時,正值他母親患病住院,他白天上班,晚上,又抽空去醫院看望母親,雖然自己十分勞累,但從沒輕易休息,直到老人去逝。在平時工作中,他不但嚴格要求自己,同時,也經常教育員工要廉潔自律,特別在業務工作中,不得收受客人的紅包。曾經有一個業務經理在業務活動中,收受客人的紅包,他知道後,決不留情,馬上讓其業務經理自動離職,並通過這個典型案例教育其他員工,還制訂了「貪一罰百」的處罰條例,使到公司人人自律,廉潔風氣昌盛。
三、抓好創先爭優,推動公司又好又快發展:
由於身兼數職,李儒昌的工作量非常大,但他始終能夠以飽滿的工作熱情積極投入到工作之中。前幾年,公司規章制度不夠健全、企業管理有點混亂、公司發展後勁不足。他帶領黨支部領導班子,認真分析公司現狀,研究提出了「三大發展戰略」,即「人才興企戰略,名牌帶動發展戰略、做強做大區域市場戰略」,並對班子成員進行明確分工,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機制大刀闊斧地進行改革,經過一段時間的運營,很快初見成效。同時,他積極到外地和本地先進企業取經,引進科學的管理理念和先進的管理方式,大大提高了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以來,他更是將該項活動與公司業務工作相結合起來,不斷豐富「為海利奉獻、為黨旗增輝」活動,在公司黨員中組織開展 「黨員先鋒崗」、「技術能手」、「銷售明星」,以及「創優先進集體」等活動,每年度,評選「十大傑出員工」、「優秀黨員」和「優秀員工」,對獲獎者給予物質獎勵,並在光榮榜上予以公布。通過一系列的創先爭優活動,使全公司形成了濃厚的學比趕超氛圍,有力地促進了企業的發展。2011年,公司實現銷售收入6.3億元,比10年前2011年增長63倍,創歷史新高。
四、以人為本,積極為社會及公司員工送溫暖:
李儒昌在抓好企業發展的同時,不忘回報社會,關懷職工。一是組織開展「情系災區、奉獻愛心」活動,號召黨員、員工為災區捐款,先後為汶川地震災區、玉樹地震災區、高州和信宜泥石流災區等災區捐款超過150萬元。二是關心下一代,關心教育事業,每年組織公司黨員、員工為支教助學捐款,公司成立助學基金會,2011年和2012年共捐款超過60萬元。三是熱心支持社會公益事業,每年都積極響應並參與省委倡導的濟困日捐款活動,支持本地的各項公益活動,例如孔廟藏書閣建設、化州市見義勇為基金等,到目前,他本人和公司累計公益捐款超過1000萬元。四是堅持以人為本的經營理念,積極為員工辦實事好事,每年春節,都開展公司領導上門給員工送溫暖活動,對困難員工,不但給予精神鼓勵,而且還給予物質資助,例如、大米、食油、救濟款等,將黨組織的關懷體現到點滴細微之處。 廣東省化州市海利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1990年,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後期,建材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小型軋鋼廠紛紛被關停並轉。在企業面臨倒閉的時候,李儒昌率領海利人當機立斷轉產國家「十·五」推薦發展項目——不銹鋼管。他親自抓產品質量和市場營銷,在同行中,率先通過ISO9001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2003年,產品被評為「廣東省名牌產品」。2006年,「海利」商標被認定為「廣東省著名商標」。海利產品逐漸暢銷廣東、廣西、海南、湖南、江西等華南沿海地區,把一家瀕臨倒閉的小廠變成了一家大型的龍頭民營企業,主要產品304不銹鋼管年銷量居全省之冠,新增就業1000多人,固定資產達2.5億元,10年時間增長了20多倍。
海利集團壯大後,李儒昌不忘回報社會。2008年,汶川大地震。他第一時間帶頭發動員工捐款,共為災區捐款100多萬元。2010年9月,高州、信宜兩市發生特大洪水和泥石流災害,他和員工先後向災區捐款捐物30多萬元。2011年2月,他倡導成立化州市第十一小學助學基金會,共捐款籌集資金50萬元,專門用於獎勵和資助優秀教師和學生。2010年扶貧濟困日,他捐款100萬元,2011年,他向化州市治安促進基金會捐款100萬元,捐款枚不勝舉。到目前,他累計為公益慈善事業捐款超過2000萬元。他被評為化州市「愛心大使」。
作為人大代表,李儒昌時刻牢記「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光榮使命。經常深入基層調研,為民而呼。先後向省人大、茂名市人大、化州市人大提交了《關於降低電價的建議》、《關於進一步改善茂名公館路段交通狀況的建議》、《關於加快建設化州市與淺水高速公路出入口連接路段的議案》和《轉變機關人員工作作風,改變投資軟環境的建議》等10多份議案和建議,引起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被轉到有關部門落實。他被廣大人民群眾稱贊為「人民心聲的代表」。
⑤ 廣東茂名化州的社保繳費每月584.80元包含什麼險種
如果是受聘於單位繳納,就包含: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險。(很多地區醫療與生育合並了)
個人繳費:養老,醫療,生育三險。
⑥ 化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怎麼樣
化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化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更多信息和資訊。
⑦ 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以及茂名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人才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快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以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為重點,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實施人才開發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管理,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政策,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落實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和職位設置,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勞動工資、勞動標准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及茂名市、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⑧ 為什麼化州市合作醫療需要社保卡才能報銷。我們鎮有一半人沒有社保卡
社會醫療保險報銷是在出院或者轉院之後報銷。
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急診結算程序: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轉診轉院結算:
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費用 。
⑨ 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機構設置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2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票、檔案、房管基建、車輛管理、後勤接待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政務公開、行政效能、信息報道、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計劃生育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擬定本系統在職人員培訓教育的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外合作與交流規劃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外合作與交流項目及涉外業務。
(三)綜合規劃股(掛政策法規股牌子)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落實;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工作;承擔統計管理、數據發布等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科技項目和國際援貸項目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調研、政策研究、法規監督工作;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人大議案、政協提案以及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四)財務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組織預算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工作;擬訂社會保險專項基金和就業資金調劑分配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和勞動保障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檢查;負責審計、基金要情專報;承擔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備案工作;組織實施社會保險檢查資格認定和組織考核工作;組織查處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現的重大案件;承擔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就業促進股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執行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政策,指導就業派遣工作;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組織實施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入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企就業服務機構設立初審工作;承擔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六)人力資源市場股(掛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定整體性人力資源開發規劃、人才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人力資源、人才流動和開發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開展規劃和管理規劃,規范管理人力資源市場;擬定人才政策,實施人才開發、引進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特聘人才的引進、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人才工作的綜合調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工作;負責來化(回國)定居專家管理工作;負責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以及留學人員回國安置、工作調整和有關科研經費資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出入國(境)和國外機構在我市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有關人力資源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辦政府間有關人力資源工作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管理重點智力引進項目和成果的鑒定推廣;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國外專家申辦的確認事宜;負責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人力資源戶頭單位的相關管理工作。
(七)軍官轉業安置股(掛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承擔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落實工作;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調解仲裁管理股(掛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牌子)
統籌擬訂勞動、人力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實施規范;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管理調解員、仲裁員,組織仲裁庭開審工作;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承擔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培訓教育股
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培訓工作;指導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施教機構的認定工作;承擔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政策;指導實施企業職工、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擬訂職業技能分類、職業技能標准和行業標準的組織實施;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擬訂技工學校的發展規劃、管理規劃及相關規定並實施指導;執行技工學校教材建設規劃和評估認定製度;擬訂技校有關專項資金使用配套辦法;指導技能競賽、師資隊伍建設;綜合管理和指導技工學校招生、畢業生推薦就業等工作。
(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准;負責專業技術隊伍的宏觀管理;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技術資格考試、評審工作;實施並不斷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核准初級評委評審結果;負責專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審核及核發資格證書;執行農村鄉土人才和非公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的政策法規;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協調。
(十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准、崗位聘用及備案事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有關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招聘計劃審核、考試錄用工作;承擔全市事業單位招收聘用制幹部相關工作。
(十二)勞動關系股
協調勞動關系;擬訂勞動關系處理規則、制度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實施規范;審核企業勞動定員定額標准;負責政策性安置和工人配置工作;負責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實施與監督;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和收入分配的實施辦法,並進行宏觀調控和指導,擬訂工資指導、工資價位和最低工資標准;審核市屬和省茂名市駐化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年薪收入。
(十三)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股
擬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規定、規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的規劃和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十四)工資福利股
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政策和標准;貫徹和完善地區津貼、艱苦崗位津貼制度;審核新錄用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的定級待遇、調動和受處分等人員工資待遇;核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發放標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晉級增資的審核;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財政供養人員工資統發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聘用審批工作;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法律法規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十五)養老失業保險股
擬訂城鎮養老保險的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措施;擬訂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和企業職工退休細則;擬訂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個人賬戶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落實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給付標准;負責職工退休審批工作;負責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工作;負責企業年金備案工作;組織落實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工作;擬訂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擬訂失業保險的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失業保險費率、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貫徹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政策;擬訂失業職工登記、管理制度及失業保險金稽核規則並組織實施;落實失業人員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
(十六)醫療生育保險股
執行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基本政策、發展規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和實施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執行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的葯品、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的范圍和支付標准;擬訂定點醫院、葯店的管理及費用結算辦法;擬訂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指導全市和中央、省、茂名駐化單位醫療、生育保險管理工作。
(十七)工傷保險股(掛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工傷保險的基本政策、發展規劃和標准、組織擬訂工傷預防和康復政策;執行康復機構、康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審定標准和管理政策;受理工傷申報,負責工傷事故的調查、認定以及醫療管理工傷;執行工傷、職業病傷殘等級標准、勞動能力鑒定相關政策和標准;組織對工傷、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八)農村社會保險股
擬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基本政策、發展規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養老保險費用籌集辦法、待遇項目、給付條件和給付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保險基金管理制度、運營辦法和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參與指導、監督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運營投資。
(十九)勞動監察股(掛勞動監察大隊牌子)
宣傳、貫徹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受理舉報投訴和行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組織查處有關勞動、人事重大案件,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
(二十)公務員管理股
組織實施公務員分類及職位管理、錄用、考核、獎勵、懲戒、培訓、職務任免與升降、競爭上崗、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和聘任制公務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擬訂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作風能力建設規定;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各部門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擬訂市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制度,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表彰相關事宜;實施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人事爭議仲裁製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承辦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宜;辦理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考核、調任、轉任、日常登記和職位設置等工作;綜合管理公務員培訓工作;指導公務員培訓施教機構的認定工作;具體承擔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培訓的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