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境內全部機構管理的公募基金資產凈值合計有多少
從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所公布的最新數據中可以知道,目前來看,在我國境內是一共有149家基金管理公司的,在這其中,有44家中外合資公司和105家內資公司,全部機構管理的公募基金資產凈值一共是16.9萬億元,半年增幅了14.47%。
截止到8月14日之時,新發基金規模已經達到了1.78萬億元,已經超過了2019年全年的1.43萬億元了。自今年以來,所新成立的50億元以上的基金數量是有106隻的,它們的合計規模已經快要接近1萬億元了。
此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以及國家外匯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的文件,在這其中就明確提到了 “不得自行編發或者是轉載沒有經過相關金融產品或者金融服務經營者所審核的營銷宣傳信息”“也不得以欺詐或者引人誤解的方式對金融產品或者金融服務來進行營銷宣傳的活動的”。
㈡ 什麼是QDII基金
QDI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的首字縮寫。它是在一國境內設立,經該國有關部門批內准從事境外證券市場容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業務的證券投資基金。
和QFII一樣,它也是在貨幣沒有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的情況下,有限度地允許境內投資者投資境外證券市場的一項過渡性的制度安排。
自2006年4月17日起,我國允許境內機構和居民個人委託境內商業銀行在境外進行金融產品投資,積極推動QDII開展境外投資業務。
㈢ 國外資金在中國投資,資金該通過什麼方式進入
境外資金主要通過以下途徑進入中國市場:
一、外商直接投資的合法途徑。
二、利用我國經常項目可兌換進入中國市場。常見的方式有進出口價格虛報、預收貨款、延遲付匯造假、平行貸款、提前錯後及借用外債等。
除了企業,個人也通過個人外匯匯款,將資本項下的資金混入經常項目而流入境內,這種情況一度相當普遍,主要有三種情況:
(一)是境內居民將在外投資本金或收益以非貿易外匯形式匯入境內結匯;
(二)是境外投資者以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的名義匯入款項,並以個人名義結匯;
(三)是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投資總公司以個人捐贈款等名義將資金匯入境內外資企業的法人代表或董事會成員,並採取化整為零的方法結匯作為企業的流動資金。
三、以在華外資企業為通道。
(一)是通過在華建立投資性公司或生產型子公司及合資公司,或者以建設合資及獨資項目的名義,以企業注冊資本金或增資等形式,從境外收取外匯並辦理結匯。
(二)是通過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貸款,即外商投資企業以股東貸款方式進行對外短期借款並結匯。
(三)是境內外資企業與境外關聯企業相互配合,以暫收應付款、預收貨款、延遲出口等方式,為境外資金入境提供便利。四、通過境內企業進行外匯貸款並結匯。
五、境內中外資銀行的自主資金調配。
六、資本市場渠道。
境內資本進行境外投資和境外融資有以下途徑:目前國內企業主要通過直接投資、境外借款及貿易信貸等手段,進行境外投資。
企業境外投資除採用貿易信貸預收貨款、延期付款方式外,還經常會選擇境外股權融資、境外債務融資和境外上市等形式進行外匯融資。
(3)境內管理基金擴展閱讀:
常用融資方式
(1)融資租賃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想要獲得中小企業融資租賃,企業本身的項目條件非常重要,因為融資租賃側重於考察項目未來的現金流量,因此,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成功,主要關心租賃項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業的綜合效益。除此之外,企業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銀行放貸一樣,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貸的基礎。
(2)銀行承兌匯票
中小企業融資雙方為了達成交易,可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這樣,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就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具體說是銀行替買方擔保,賣方不必擔心收不到貨款,因為到期買方的擔保銀行一定會支付貨款。
銀行承兌匯票中小企業融資的好處在於企業可以實現短、頻、快中小企業融資,可以降低企業財務費用。
(3)不動產抵押
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是目前市場上運用最多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在進行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上,企業一定要關注中國關於不動產抵押的法律規定,如《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避免上當受騙。
(4)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中小企業融資是指中小企業通過轉讓公司部分股權而獲得資金,從而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中小企業進行股權出讓中小企業融資,實際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吸引直接投資的過程。因此,股權出讓對對象的選擇必須十分慎重而周密,否則搞不好,企業會失去控制權而處於被動局面,建議企業家在進行股權轉讓之前,先咨詢公司法專業人士,並謹慎行事。
(5)提貨擔保
提貨擔保中小企業融資的優勢主要在於可以把握市場先機,減少企業資金占壓,改善現金流量。這種貿易中小企業融資適用於已在銀行開立信用證,進口貨物已到港口,但單據未到,急於辦理提貨的中小企業。進行提貨擔保中小企業融資企業一定要注意,一旦辦理了擔保提貨手續,無論收到的單據有無不符點,企業均不能提出拒付和拒絕承兌。
(6)國際市場開拓資金
這部分資金主要來源於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中小企業如果想通過這個渠道來融資,要注意,市場開拓資金主要支持的內容是:境外展覽會、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軟體出口企業和各類產品認證、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培訓與研討會、境外投標等,對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和東南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活動,優先支持。
(7)互聯網金融平台
相比其他的投資方式,互聯網金融平台對申請融資的企業進行資質審核、實地考察,篩選出具有投資價值的優質項目在投融界等投融資信息對接平台網站上向投資者公開;並提供在線投資的交易平台,實時為投資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貸合同;監督企業的項目經營,管理風險保障金,確保投資者資金安全。愛投資創造的融資方式是讓專業的機構做專業的事。
一方面利用互聯網公開的優勢、開放性的優勢,同時結合傳統的金融機構在風險控制、信貸審核等等方面的專業度。作為一個投融資的平台,處在中間的結合的地位,兩邊是投資者和有融資需求的需求方,但是又和第三方的擔保機構進行密切合作。對用戶的投資進行專業性的擔保。同時還和像信用評級機構、資產管理機構合作,為用戶的投資信息提供全方面的解讀,以及對資產處置後續提供保障。
㈣ 跨境ETF的跨境ETF的分類
跨境ETF的設立模式可分三種:交叉掛牌模式、聯接基金模式和自主設立模式。
交叉掛牌模式是指將境外基金管理公司開發管理並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ETF放置於境內交易所上市的模式。這種模式有條件實現實物、現金申贖的申贖機制,在法規允許的情況下發行跨境ETF的簡便快速的方式,也可以給基金帶來規模效應,但境內證券監管層對這種模式下的境外ETF監管困難。歐洲、香港主要採取這種形式。
聯接基金模式是指在境內發行一隻幾乎全部資產投資於境外ETF的基金,並在基金成立後在境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模式,這種模式的跨境ETF相當於一隻基金中的基金。不同於交叉掛牌模式和自主設立模式,聯接基金模式的申贖機制中只能使用現金,而不能使用實物。聯接基金模式機制較簡單,是發行運作跨境ETF的非常簡單易行的模式,這類跨境ETF也便於境內證券監管層實施監管。但聯接基金模式無法規避FOF普遍面對的雙重收費的問題,可能導致跟蹤誤差較大。聯接基金模式的跨境ETF代表是台灣寶來標智滬深300,它是香港上市的滬深300ETF的聯接基金,而香港的寶來台灣卓越50基金,是台灣50ETF的聯接基金。
自主設立模式是指由境內基金管理公司開發發行以境外資本市場指數為跟蹤標的的ETF,並將該ETF在境內交易所上市的模式。這種模式也有條件實現實物、現金申贖的申贖機制。etf基金網認為在這種模式下,跨境ETF產品開發更為復雜,但更能培養境內跨境ETF的開發與管理能力,也便於境內證券監管層監督管理,更符合跨境ETF在國內的長遠發展需求。美國、韓國主要採取這種模式。
㈤ 中國境內目前有哪些環境保護基金會
1、中國境內目前環境保護基金會有: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中國環境保回護基金會、廣東省環答境保護基金會、雲南省綠色環境發展基金會等。
2、中國環境保護基金會成立於1993年4月,是中國第一個專門從事環境保護事業的基金會,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2005年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的「專門咨商地位」。中國環境保護基金會建立了嚴格的資金籌集 、管理和使用制度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捐贈者和公眾的監督。中國環境保護基金會本著「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造福人類」的原則廣泛籌集資全。並將之用於獎勵在環境保護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資助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活動和項目,促進中外環境保護領域的交流與台作,推動中國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
3、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英文名:CHIN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OUNDATION)成立於1993年4月,是中國第一個專門從事環境保護事業的基金會,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2005年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的「專門資商地位」。
㈥ 中國哪些基金公司比較好啊!
根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2019年全年易方達基金以4047.87億元的非貨幣基金回規模位答居榜首;華夏基金非貨幣基金規模3437.02億元排名第二;博時基金非貨幣基金規模3270.39億元位列第三。規模超過3000億元的還有廣發基金和匯添富基金,非貨幣基金規模分別達3184.45億元和3104.48億元。
規模超過2000億元的有南方基金、中銀基金、嘉實基金、富國基金、招商基金和工銀瑞信基金。
㈦ 外國人在中國如何進行股票或基金的投資
獲准投資A股同時,境內港澳台居民開立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也正式放行,而且在境內工作生活的外國人也可以購買基金。華商等基金公司已經公告自4月1日起接受外國人和港澳台居民開戶。
日前,證監會基金部向基金公司、基金銷售機構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下發《關於在大陸工作生活的外國人、港澳台居民開立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該《通知》,在大陸工作生活的外國人和港澳台居民,如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可以在境內申請開立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及其交易賬戶,並進行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定投等基金投資。
根據《通知》,基金銷售機構應當以外國或港澳台基金投資人的人民幣結算賬戶作為其申購資金的銀行賬戶。外國或港澳台基金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證監會同時要求各公司抓緊修改完善本公司內部控制、銷售適用性、宣傳推介和投資者教育等相關制度,切實組織做好系統修改、調試等配套工作。
(7)境內管理基金擴展閱讀:
第一條 為了適應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和完善對設立境外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的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境外中國產業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境外投資基金) ,是指中國境內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以及中資控股的境外機構(以下統稱中資機構)作為發起人,單獨或者與境外機構共同發起設立,在中國境外注冊、募集資金,主要投資於中國境內產業項目的投資基金。
本辦法所稱發起人,是指設立境外投資基金並對招募說明書內容的起初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的中資機構。
第三條 境外投資基金在中國境內的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境外投資基金在中國境內的正當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第四條 設立境外投資基金,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查批准。
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境外投資基金在中國境內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㈧ 目前我國境內共有基金管理公司有多少家
我國境內基金管理公司共有128家,中外合資公司44家,內資公司84家,經歷這么多年的發展,我國的基金管理公司數量還是非常可觀的。
基金公司的數量可以反映當前股票市場的行情,往往有大量新的基金公司出現的時候,就說明當前股票市場的火熱程度高,股民買賣股票的熱情程度高,基金公司也趁此機會大量發行新基金。
綜合來看,投資基金買入主動型基金更省事,也更加適合普通人,擇時,選股交給基金經理就好了,只要買對了基金經理,投資基金就是一件躺贏的事。
對此,你怎麼看?
㈨ 基金是什麼
基金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機構投資者的統稱,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內、單位信託基金、容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我們現在說的基金通常指證券投資基金。
http://ke..com/view/14804.html
㈩ 境內私募股權基金如何投資境外
境內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境外非金融企業,執行商務部2009年第5號令《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如果境內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境外金融企業,則執行銀監會的相關規定。此處說明投資境外非金融企業。
一、審批許可權
第六條 企業開展以下情形境外投資應當按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按本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報商務部核准:
(一)在與我國未建交國家的境外投資;
(二)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境外投資(具體名單由商務部會同外交部等有關部門確定);
(三)中方投資額1億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資;
(四)涉及多國(地區)利益的境外投資;
(五)設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第七條 地方企業開展以下情形的境外投資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要求提交申請材料,並按第十四條的規定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核准:
(一)中方投資額1000萬美元及以上、1億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資;
(二)能源、礦產類境外投資;
(三)需在國內招商的境外投資。
第八條 企業開展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情形以外的境外投資,須提交《境外投資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樣式見附件二),並按第十六條規定辦理核准。
第九條 企業境外投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不予核准:
(一)危害我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我國法律法規;
(二)損害我與有關國家(地區)關系;
(三)可能違反我國對外締結的國際條約;
(四)涉及我國禁止出口的技術和貨物。
二、申請資料
第十二條 企業開展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情形的境外投資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書,主要內容包括境外企業的名稱、注冊資本、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投資的具體內容、股權結構、投資環境分析評價以及對不涉及本辦法第九條所列情形的說明等;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境外企業章程及相關協議或者合同;
(四)國家有關部門的核准或備案文件;
(五)並購類境外投資須提交《境外並購事項前期報告表》(樣式見附件三);
(六)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申請流程
第十三條 企業開展第六條規定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地方企業通過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收到申請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於10個工作日內(不含徵求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的時間)對企業申報材料真實性及是否涉及本辦法第九條所列情形進行初審,同意後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商務部。
商務部收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的申請後,於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之申請人;受理後,應當於15個工作日內(不含徵求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的時間)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
第十四條 企業開展第七條規定的境外投資,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收到申請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於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之申請人;受理後,應當於15個工作日內(不含徵求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的時間)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
第十五條 對予以核準的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境外投資,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出具書面核准決定並頒發《證書》;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企業並說明理由,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六條 企業開展第八條規定的境外投資按以下程序辦理核准:
中央企業總部通過"系統"按要求填寫列印申請表,報商務部核准。地方企業通過"系統"按要求填寫列印申請表,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核准。
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收到申請表後,於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予頒發《證書》。
第十七條 兩個以上企業共同投資設立境外企業,應當由相對最大股東在徵求其他投資方書面同意後負責辦理核准手續。商務部或相對最大股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將相關核准文件抄送其他投資方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 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核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類境外投資應當徵求國內有關商會、協會的意見,以作為核准時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