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華國際醫學交流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華國際醫學交流基金會。英譯名「China International Medical Foundation」,簡稱「CIMF」。
第二條 中華國際醫學交流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會)是中華醫學會發起、創辦的經民政部正式批准登記的社團法人。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全國。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是促進國際醫學交流,籌集和接受國內、外捐贈的基金和物資,積極開展社會公益事業,為我國醫療保健事業和醫學現代化服務。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四百萬元,來源於捐贈。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衛生部。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是北京東四西大街42號,郵編100710。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募集資金,接受捐贈。
(二)承辦國內外醫學團體或個人委託的國際聯絡事宜,包括組織各種國際醫學交流活動; 接待來訪的醫學團組或個人;承辦各種會議以及會議期間的醫學技術設備展覽等。
(三)選派出國人員進修或技術合作;接受外國訪問學者來華進修或合作研究; 在必要與可能的條件下,支持或資助參加國際學術組織或學術會議。
(四)基金會將募集的資金用於醫學交流和資助國內的獎勵活動,包括:
1. 組織醫療隊到老革命根據地、邊遠地區及少數民族居住地區開展醫療衛生及講學活動。
2. 以捐贈人意願資助方式,為基層(農村)培訓醫務人員。
3. 組織全國性的義診活動。
4. 設立各種專項基金、獎學金,開展獎勵活動。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 10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五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承認基金會章程,對公益事業有奉獻精神;
(二)在醫學技術領域有一定影響力;
(三)有能力推動相關事業的發展。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依照章程,參加基金會的活動;
(三)對基金會工作進行審議、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遵守章程,執行理事會決議;
(五)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從事基金會公益事業,維護基金會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 擔任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 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三)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五)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七)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八)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1、捐贈;
2、組織募捐的收入;
3、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4、投資收益;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在業務范圍之內和符合宗旨的各項事業;
(二)社會公益事業;
(三) 根據業務需要建立的專項基金。
(四)根據捐贈者意願的資助項目和獎勵項目。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在社會進行醫學科技和科普文化宣傳的公益活動;
(二)面向海內外機構、組織、個人的公益募捐活動;
(三)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投資活動。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當年公益事業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九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轉由其他性質一致、宗旨相近的基金會開展符合捐贈方意願的公益活動。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經2004年11月30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⑵ 吳階平醫學基金會的獎項設立
「吳階平醫學獎」的設立是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有益補充,也為我國醫葯回衛生行業增加了一個獎勵個人的高答級別獎項,授予在醫學臨床、科研、教育、公共衛生和衛生事業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果的個人。「吳階平醫學獎」的設立對於進一步弘揚吳階平院士等老一輩醫務工作者高尚品德和為祖國醫學無私奉獻的精神,激勵科技人員攀登醫學科技高峰,提高臨床醫療服務和管理水平,進一步促進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⑶ 洛克菲勒基金會的醫療衛生
老洛克菲勒本人相信健康為人類福利之本,發展醫學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弗雷德里克·蓋茨更是一個醫學迷,所以洛克菲勒早期幾乎全部工作都在這方面,在教育方面的特色也是發展和改善醫學教育。在基金會成立之前,洛克菲勒已經有一個衛生委員會,進行鉤蟲病防治工作。1913年注冊之後第一個重要行動就是在基金會之下建立國際衛生部,把這一委員會合並進來。顧名思義,從一開始,洛克菲勒的意圖就是把此項工作國際化。第一項任務就是把它發起的防治鉤蟲病和公共衛生的工作向全世界推廣。
1917年,洛克菲勒任董事長,會長為文森特。在他任期的十年內基金會的工作有很大成績,其中國際衛生部是最大的重點。防治鉤蟲病的工作遍及六大洲62個國家,以後又發展到瘧疾、傷寒的防治,取得相當大的成績。與此同時,在美國和其他國家建立常設公共衛生機構,從事更加廣泛的公共衛生工作。相應地,又在美國和世界各國培訓公共衛生醫務人員。
另一項工作是提高醫學水平。卡耐基基金會資助了一項旨在改進美國醫學教育的調查,產生了有名的弗萊克斯納報告,與歐洲先進國家相比較,全面指出美國的弱點。一戰結束後,洛克菲勒基金會在這項報告的基礎上與先此成立的「教育總會」合作,在美國和其他國家展開改進醫學教學和建立高水平的醫學院的努力。美國約翰·霍普金斯醫學院是這一努力成功的標志,代表了當時美國最高的醫學教育水平。在國外包括英、法、比、加拿大以及拉美、中東和東南亞一些地區。從1917年至1928年,基金會在歐、美、加為此項工作共付出4000萬美元,還有1000萬美元 用於美國中等醫校和公共衛生。
眾所周知,在中國建立的著名的協和醫學院及其附屬醫院就是洛克菲勒基金會這一時期在海外頭等重要的項目,也是洛氏的得意傑作之一。
1929年接任的會長為前芝加哥大學校長、數學物理學家梅森。此後,陸續成立了醫學科學部(前身為醫學教育部)、自然科學部、社會科學部和藝術人文部等。基金會資助的項目仍然以醫學科學為主,逐步擴大到其他領域。洛克菲勒基金會支持的單項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不計其數,一般說來都帶有開創性。1928年英國人弗萊明在發明青黴素的研究過程中也得到洛克菲勒基金會的資助。這些成果把美國和世界的醫療水平向前推進一大步。1932年,基金會還首先進行工業醫療(即職業病)和精神病的研究,這些學科在當時還剛剛起步。洛克菲勒醫學院成立之初的短短幾年中就在流行性腦膜炎、小兒麻痹、黃熱病和梅毒的研究上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1937年,國際衛生部宣布成功地分離出黃熱病的疫苗(在二戰中洛克菲勒基金會在其實驗室中製作出3400萬份此類疫苗無償獻給政府以供軍隊使用)。1939年巴西流行某種特殊的瘧疾,不久即在基金會幫助下得到控制。1940年的重大成績是緩解了在全世界流行的傷寒病。其他如遺傳學、生物物理和生物化學,以及研究儀器的改進和發明如探測鏡、X光分解儀等都是在基金會支持下取得突破性成果。洛克菲勒基金會對科學,特別是醫學和農學的重視始終一貫,並將這方面的科研與在世界各地的扶貧工作結合起來。
早期醫療衛生方面驕人的成績使國際衛生部一度成為洛克菲勒基金會的中心而受到其他部門的詬病,認為洛克菲勒為醫學科學家所掌握而忽視了其他方面的工作。隨著形勢的變化和人事變動,工作重點逐漸轉移,但是醫療衛生始終是其關注點之一。洛克菲勒基金會所創立的國際衛生部的模式及其工作項目帶有榜樣性質。1948年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成立,逐步接管原來洛克菲勒基金會所從事的工作領域;1950年,美國政府成立國家科學基金會、國家衛生研究所,其資助科研的領域和工作方式也是沿用洛克菲勒基金會的模式,甚至接過其項目。
1951年,洛克菲勒基金會國際衛生部關閉,其著名的病毒研究所和人員轉到耶魯大學。在這以後,基金會通過資助世界衛生組織來實現其原來的目標,直到世紀末仍然如此,基金會稱之為「洛克菲勒—世界衛生組織互補戰 略」。多年來,基金會對世界衛生組織的計劃生育、疫苗接種、避孕葯的研究和熱帶病防治等都有所捐助。1997年世界衛生組織新主任布倫德蘭上任,基金會宣布出資250萬美元建立一項全球衛生領導基金,供主任在全世界遴選各個學科的10名專家,任期1至2年;這一基金也用於「爭取全球健康平等」。此項目致力於縮小發達與不發達國家的健康水平和平均壽命之間的差距,也包括縮小發達國家一國之內貧富人群之間的健康差距。該項目主要從三方面著手:
(1) 協助貧困國家建立和改進衛生體制,加強利用信息、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 加強宣傳教育,引起公眾對與健康有關的新問題的關注和政府的承諾,如環境、吸煙、艾滋病、抗葯性結核病等;
(3) 加強對貧困人口多發病(如瘧疾、結核等)的葯物研究和開發,並向發展中國家轉讓,以補救葯物價格昂貴造成的困難。
⑷ 吳階平醫學基金會的建設宗旨
吳階平醫學基金會的宗旨是聯合國內外關心醫學和健康事業發展的人士,籌募資金,並通過獎勵和資助各項學術活動,頌揚吳階平院士的高尚醫德和治學精神,為促進醫葯衛生健康事業的發展而共同奮斗。
⑸ 醫學會公益基金會固定資產怎麼入賬
醫學會公益基金會固定資產入賬是走銀行存款,借你的各項資金的話就是大,所以說他借借就是銀行存款
⑹ 大中華醫學基金會為股骨頭患者提供基金救助是真的嗎
是真的是北京華科醫院和大中華醫學基金會聯合舉辦的,
⑺ 有哪些醫療、醫學、醫師、醫葯、醫院等醫類的組織包括協會、學會、基金會等
你這個問題太大了點,呵呵,我提供些官方協會給你吧,民間的就算了,不是很推薦。
中華醫學會,
中華中醫葯學會
中華預防醫學會
中國醫學科學院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
中國葯學會
中國微生物學會
中國病理生理學會
中國力學學會生物力學專業委員會,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生物力學專業委員會
中國衛生經濟學會,衛生部衛生經濟研究所
中國醫院協會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
中國輸血協會
中國康復醫學會
中國抗癌協會
中國免疫學會
中國防癆協會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
中國性病艾滋病防治協會
中國麻風防治協會
衛生部視光學研究中心
中國醫學影像技術研究會
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中國超聲醫學工程學會
中國康復研究中心
中國化學制葯工業協會
全國生化制葯情報中心站
中國醫葯企業管理協會,中國醫葯質量管理協會
國家葯典委員會
中國葯物濫用防治協會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中國初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
中國健康教育協會
司法部司法鑒定科技研究所
中國優生科學協會
中國葯理學會
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
中國針灸學會
中國微生物學會
中國營養學會
中國中國遺傳學會解剖學會
中國毒理學會
等等……
國外的就更多了,如美國醫學會、英國醫學會等……
這些都是最權威的協會了,其中中華醫學會下面還有N多分會,如心血管內科分會、消化內科分會,普外科分會等,下面還有各個省市的分會,就不一一列出了。
這可是我頭一次在網路上回答問題,非常盡心盡力,希望你能夠滿意。
⑻ 吳階平醫學基金會的創始人簡介
吳階平院士是著名醫學家、教育家、社會活動家,原國家領導人之一,1993年起任全國人大常委專會副委員長,第七屆屬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八屆、九屆、十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是九三學社名譽主席,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兩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美國醫師學院榮譽院士,比利時皇家醫學科學院院士,英國愛丁堡皇家外科醫師學院名譽院士,香港皇家外科醫師學院院士,清華大學醫學院首屆院長,中華醫學會名譽會長,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名譽主席,中國醫學科學院名譽院長,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名譽校長,首都醫科大學終身名譽校長,南京大學醫學院名譽院長,以及全國著名大學、學院、研究機構等二十餘家單位的名譽校長、名譽教授,國外著名大學、學院的榮譽院士或榮譽博士。吳階平院士是中國泌尿外科的奠基人之一,為中國泌尿外科和醫學事業的發展做出了卓越貢獻,他在1995年被美國泌尿外科學會推選為唯一有貢獻的國外榮譽會員。
⑼ 中關村精準醫學基金會 這個基金會是真實存在的么 屬於政府的還是個人的
哪裡的,國內還是國外,國內去當地民政局查,國外的可通過官網查,或者你留下基金會的全稱,我幫你核實
⑽ 中華國際醫學交流基金會的專項基金
一、 林宗揚醫學教育獎
林宗揚醫學教育獎是由已故中華醫學會第 10 屆會長專 林宗揚 教授捐屬贈積蓄建立的。獎勵我國從事醫學教育事業的教師。自 92 年至今全國范圍內共有 105 名優秀教師獲此殊榮。
二、中華放射教育基金
1996年由時任中華醫學會放射學分會主委、放射學專家劉庚年教授建立的。用於培養貧困地區的放射科醫生。至今已培養了 17 名放射科進修醫生。
三、施正信公共衛生學獎學金
施正信公共衛生學獎學金由中華醫學會前副會長 施正信 教授捐款設立的。用於獎勵公共衛生專業本科德智體三方面全優的應屆畢業生。自頒布施正信獎學金以來共有 51 名優秀應屆畢業生獲此獎。
四、金十字專項基金
「金十字專項基金」由中華國際醫學交流基金會提出的《金十字計劃》中的特別公益項目 。本項目通過動員社會力量,資助鄉村醫生的技能培訓,鄉鎮醫療站、縣級培訓中心、市級金十字醫院的建立和對農村特困戶的醫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