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申請一家基金會公司,成立慈善基金會的流程
問題問得有問題。基抄金會不是公司性質。基金會是社會組織三種形式之一,非營利性質。企業、公司是營利性質。成立基金會最重要需要根據你發起成立基金會的行業找到一個當地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並開出同意成立的紅頭文件,這個坎很多想成立社會組織的朋友終生都邁不過去。如果能夠滿足這個條件可以這樣說這個社會組織也好、基金會也罷基本算成立一大半了。基金會是社會組織三種組織形式中最難成立和批準的,目前我國成立社會組織仍需要驗資實繳制,成立發起根據規定哪怕是地方民政部門成立也需實繳幾百萬的成立資金,這個也是門檻之一。另外社會組織成立的房產需要合格消防手續。以上是想成立基金會你要面臨的具體問題希望對你有用。網上搜到成立流程其實對真正成立社會組織用處不是很大,基本上可以說是理論上完全正確實際上毫無用處。
B. 公益基金會給企業開具的發票能抵稅嗎
不能抵稅,只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時候允許稅前扣除,這樣可以讓企業少交一些所得稅,注意不是全額少交
C. 企業做慈善也要交稅嗎
公益性的捐款需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要看是否符合捐贈稅前扣除的條件:
一、公益性捐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范圍,具體包括: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教育、衛生、體育事業;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二、企業的捐贈是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公益性群眾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進行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公益性群眾團體需經財政、稅務、民政等部門聯合審核取得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三、企業應取得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製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並加蓋受贈單位的印章。
四、企業公益性捐贈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氣象站,以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鎮其他各類事業單位開展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
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包括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稅務等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免徵所得稅2年;
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徵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二年。
D. 如何成立慈善基金
設立基金會的程序如下
()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請材料;
(2)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准予登記的,申請人在網上履行設立登記的填報程序後,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
(3)基金會登記後,應在民政部民間組織服務中心申請刻制印章;在全國組織機構代碼中心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在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在銀行開立銀行賬戶,並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九條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第十一條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九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八條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 壹基金與那些大企業自己的公益基金會有什麼不同
壹基金獲得了可以直接向公眾募集資金的資格,以前只有政府管控下的基專金會才可以,如中華屬紅十字基金會等。壹基金也是費了很大的力才獲取到這個資格。
阿里巴巴基金會,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萬通公益基金會及萬科公益基金會都是非公募基金會。資金來源於自籌。
F. 小型企業愛心基金會如何成立
企業愛心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辦材料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辦理程序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按照章程規定終止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由於其他原因終止的。 基金會撤銷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注銷登記。 基金會注銷的,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同時注銷。 基金會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以及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由登記管理機關向社會公告。
G. 什麼是公益性企業
公益事業是指非營利的下列事項:
(一)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三)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四)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非商業性質的,對大眾對國家有益的行業,例如:供電公司、自來水公司、輪渡公司、天然氣公司
公益事業即直接或間接地為經濟活動、社會活動和居民生活服務的部門、企業及其設施。主要包括自來水生產供應系統、公共交通系統、電氣熱供應系統、衛生保健系統、文化教育系統、體育娛樂系統、郵電通訊系統、園林綠化系統等。
國家在關於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意見中,計劃2012年開始啟動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所謂分類改革,即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為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
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
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行政的歸行政,市場的歸市場」,留下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作為基本公共服務的主要提供者。
此次改革部署又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劃分為兩類。
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性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
這樣分類也可以看作是按照公益屬性的純粹程度來劃分的,純公益類的事業單位,是由政府出資保障的,不再允許其存在經營性活動。比如鄉鎮診所、社區醫院等就屬於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義務教育是不可以產業化的,屬純公益類的事業單位;高校、職業教育、綜合醫院等,應該屬於准公益類的事業單位,允許其部分市場配置資源,但不允許進行以盈利為目的的生產經營活動。
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運行高效、治理完善、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的公益服務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H. 公益基金會下屬企業是否免稅
具體要看生產什麼或營業什麼,符合稅收法規規定的免稅項目的免稅,屬於應稅項目的不免稅。
I. 如何成立基金會
一、建立一家基金會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 決定基金會的宗旨。每個基金會應該有一個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紙面的宗旨。
2、 組建理事會。初始的理事會將通過規劃和籌資幫助工作團隊把基金會背後的想法變成現實。隨著基金會的發展成熟,理事會的性質和組成人員也會改變。
3、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會的運營規則,應該在基金會的早期發展過程中由理事會通過。
4、 准備注冊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5、 選擇一個業務主管部門,獲得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根據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區不需要再找業務主管單位。
6、 尋找辦公場所,招募合適的工作人員。
7、 填寫法人登記申請書,確定在哪個民政部門登記,向民政部門提交法人登記申請書。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8、 進行戰略規劃。戰略規劃表述了基金會潛力的願景。戰略規劃應該描述出實現這個潛力所必需經過的步驟,決定要實現這個機會需要什麼樣的工作團隊,確定至少一年內的項目和運作優先事項。
9、 制定預算計劃和資源開發計劃。財務監管和資源開發(如籌資、獲得收入、吸收會員會費)是理事會的最重要職責。實現戰略規劃需要的資源必須在預算和財務計劃中描述清楚。
10、 建立基金會正式文件的存檔體系。登記文件、理事會會議記錄、財務報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應該妥善存檔。
11、 建立會計體系。基金會財務的盡職管理需要一套已經確立的可以滿足現狀和未來需求的會計體系。
12、 提交稅收減免資格申請。
二、個人募資行為是可以成立基金會的
1、根據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將基金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可以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售的一類基金;私募基金則是只能採取非公開方式,面向特定投資者募集發售的基金。
公募基金主要具有如下特徵:可以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和宣傳推廣,基金募集對象不固定;投資金額要求低,適宜中小投資者參與;必須遵守基金法律和法規約束,並接受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
2、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不能進行公開的發售和宣傳推廣,投資資金額要求高,投資者的資格和人數常常受到嚴格的限制。與公募基金必須遵守嚴格的基金法律和法規的約束並要求接受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相比,私募基金在運作上具有較大的靈活性,所受到的限制和約束也較少。
3、它既可以投資於衍生金融產品,進行買空賣空交易,也可以進行匯率、商品期貨投機交易等。私募基金的投資風險較高,主要以具有較強分析承受能力的富裕階層為目標客戶。
(9)企業公益基金會擴展閱讀:
1、公募基金會,是指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按照2004年2月4日國務院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基金會管理條例》的總則第三條定義,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2、2004年,中國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中第三條對公募的定義,即面向公眾募捐。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對於公募性組織而言,資源獲得來自於公眾的志願性捐贈,不具有財政機制的強制性和市場機制的交易性,而是公眾的捐贈意願來決定。
3、公募基金會的公信力,概括而言,就是公募基金會公開說明組織所獲各種資源的流向,以及說明各種運作是否有成效、是否符合組織宗旨及其社會承諾,用來證明其為可靠組織。
J. 企業做公益事業的好處有什麼
公司積極參與公益事業,主要有以下好處:
1、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品牌的曝光率和市場佔有率,具有巨大的廣告效應。
2、有利於建設良性的企業文化,提高員工的榮譽感和歸屬感,有利於吸引優秀人才。
3、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助指出,在稅法上有稅收減免,並且有助於企業成功上市。
(10)企業公益基金會擴展閱讀:
公益組織的可問責和可信度:
在公益組織方面,當前健康發展的中心問題是信譽問題,也就是建立可問責制。綜觀美國基金會的歷史,可問責的問題始終是政府和公眾關心的焦點,反映在國會每隔一個時期就要舉辦的大大小小的聽證會和調查活動。
基金會和政府經過長期的對話、磨合,才制訂比較合理而成熟的法律,既保證基金會的透明度和可問責,又不妨礙其順利工作。另外,民間自發地出現許多監督組織,基金會本身也成立諸如「基金會理事會」這樣的組織,既維護本身的權益,也起自律作用,這樣,內外都有監督機制。
這一問題對中國的公益組織和捐贈活動特別重要。這是由於當前中國市場經濟的法治不完善,結構性的腐敗滲透到各個領域,再加以在新舊交替中社會價值觀失范,造成全社會的誠信缺失。涉及大筆錢財的公益事業不是在真空中,所以常常出現以慈善為名斂財為實的詐騙案,也不足為怪。
《新條例》針對此類弊病制定了相應的條款,對基金會的管理制度、人員資格、透明度等作出了明確的要求,如果都能得到執行,將有較大改善。但是在中國,執法問題比立法更重要,基金會並不是孤立於整個社會的。
因此,為保證各項法規得到貫徹,還需要健全而可行的監督機制。2004年8月頒布了「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於2005年1月開始執行。新的會計制度吸收了歐美的經驗,並根據中國國情加以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