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業違規套取維修基金怎麼辦
到當地住建委物管科舉報投訴
2. 虛構維修事實,業委會,物業公司與施工單位共同欺騙物管中心,騙取房屋維修基金,構成什麼罪
直接通過法院告他們,但是要多些業主一起去
3. 物業維修基金,一般物業公司是如何操作的
(一)關於維修基金的繳交。
1.維修基金繳納人。《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顯然,繳交主體是業主,這是由專項維修資金的性質決定的。《條例》明確了「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業主購買了房屋在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同時,也擁有了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應當承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責任,這部分資金的支出應由購房業主承擔,而不應由已售房屋的開發商承擔。
2.維修基金繳納時間。從道理上講,專項維修資金可以採用一次性交納,也可採用隨物業管理費用按月收取專戶儲存,或需要維修、更新、改造時向業主隨時收取的做法,這些做法分別在不同國家實行。但考慮到目前我國法制不夠健全,業主責任意識尚不到位,在一些地方物業管理收費拖欠現象還嚴重存在等因素,目前我國專項維修資金的制度設計宜採用主要在購房時一次性交納,待物業使用到一定年限,維修資金不夠使用時再向業主續籌。
3.維修資金繳納數量。收取維修基金時主要應考慮在一般情況下,物業使用到一定年限內所需的資金量,可考慮按購房款的2~3%,或物業單體建安造價的一定比例。
(二)維修基金的管理現狀問題。在收取維修基金時候,通常都是在辦理入住手續時,開發公司強制代收房屋維修基金,辦理產權和繳納維修基金捆綁式辦法,這種往往容易造成房屋維修基金流失或被挪用,使業主的權利得不到有效保障。這樣一筆數額較大的資金放在開發商的手裡,安全性讓人擔心是可以想像的。開發商可以利用職權容易侵佔房屋維修基金。而在管理維修基金時,雖然法規明確規定由業主大會行使監督權,但對如何監督卻沒有明確的說法。從客觀條件上,造成某些業主委員會成員鑽法律的空子,挪用甚至貪污數額巨大的房屋維修基金。更有甚者,一些開發商往往成立項目開發公司,一旦項目開發銷售完後,項目公司也就不存在,業主所交的維修基金也就無法追繳。個別管理公司將維修基金據為已有;有的管理公司濫用維修基金,
(三)亂用維修基金問題。
4. 物業以欺騙的手段騙的業主簽字套取房屋維修基金如何處罰
答: 物業以欺騙的收費騙的業主簽字套取房屋維修基金如何處罰
可以起訴物業
祝學業有成
步步高升
5. 物業坐實偽造業主簽字套取房屋維修基金200多萬最高什麼處罰
對於這方面來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自規定了明確處罰的,只有行政主管部門調查後情況屬實的話,可以對物業企業進行行政處罰。以下法規僅供參考:
【法規】《物業管理條例》(2007年8月26日國務院令第504號修正)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物業服務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規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2007年12月4日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除按前款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6. 物業公司收到維修基金賬務處理是怎樣的
物業公司的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回用設施設備的維修答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會計分錄:
(1)收到專項維修金時
借:現金等
貸:專項應付款—代管基金
(2)用於專項維修支出時
借:專項應付款—代管基金
貸:銀行存款等
7. 物業公司能否收取維修基金
這個邏輯關系是這樣的。你們物業收取的維修基金,應該按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存到有關的部門,而不是你們物業的額外收入,所以說不繳納所得稅。
8. 物業公司如何套取公共維修基金
1、向業主委員會申報需要維修的項目、費用預算等;
2、經過申報同意,小區公布專;
3、獲得業主同意後,屬向房管局申請,提交維修方案、業主同意簽字,房管局審批完成;
4、到指定銀行領取維修金;工程完工,多出維修金入賬;向全體業主公布維修結算費用,工程維修結果。
9. 物業公司維修基金和公共收益審計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代理記賬單位應當及時向委託的審計單位提供回下列資料:答
1、《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備案證》;
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
3、專項維修資金和共用部分收益的相關會計憑證、賬簿、報表、銀行對賬單等財務資料;
4、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和共用部分收益的工程項目方案的表決結果或決議、會議記錄等;
5、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和共用部分收益的項目合同、審價報告、工程監理報告等;
6、有關業主委員會活動經費收支的相關資料;
7、審計單位實施審計所需要的其他資料。
這是上海業主大會審計時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作參考。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10. 物業公司如何申請維修基金
這個解釋的比較麻煩,每個地方的規定不一樣,還要看維修資金歸哪個部門管理
總體原則是:
1、確認小區維修資金是否足額交存。
2、制定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這里要注意的是新增的設施設備是不在維修資金使用范圍內的,比如小區原來沒有監控,要重新安裝一套監控,這個基本不用想了。
3、召開業主大會,要經過「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這個「雙三分之二」很重要。
這里要注意的是,業主大會可以委託物業公司來做這個項目,也可以另行選聘有資質的專業隊伍來做。不過一般都會由物業企業來做。
還有就是如果維修資金使用後不足30%的話,業主大會還要商議關於續籌的問題,這個也比較麻煩。
4、前面的手續完備後,就可以開始維修了。這里要注意的是先維修後取錢還是先取錢後維修的事,需要做工作,一般很少有先拿到錢的,都是先維修,後拿錢。
有些問題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如果是重大項目可能還要經過維修資金主管部門備案。
大框基本就這些,還有些小的細節問題就不一一列舉了,不明白可以直接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