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證券投資基金反映的關系是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一種什麼關系
證券投資基金反映的關系是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一種信託關系。
信託托關系實際上是信託法律關系。它由三個要素構成:
(1)主體,指信託法律關系中權利義務的承擔者,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
(2)客體,指信託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即藉以產生信託關系的資財;
(3)內容,即信託法律關系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具體的權利義務由信託法規定。
在證券投資中,投資者把錢委託給基金管理人進行打理,基金管理人對資金進行管理和處分,所以證券投資基金反映的關系是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一種信託關系。
信託關系本質
信託關系是特定當事人之間的一種不對等的法律關系,通常產生在締約雙方當事人的談判優勢不平等時,一方因知識或專業方面的原因而在某種程度上必須信賴於另一方。
信託法上的受託人與委託人的關系是信託關系的最典型形態,但是現在信託的適用范圍要廣泛得多,已經被廣泛地運用於公司法,合夥法甚至銀行法等商業領域。
信託關系可以由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所創設,特別是在一方當事人認為對方在特定領域更具有專業知識和經驗時,可以通過合同明確創設雙方之間信義關系,然而在實踐中這種方式是很少見。信託關系也可以基於法律的默示而產生。法律默視的信託包括結果信託和推定信託兩種。
按照學者們的一般理解,由合同所創設的信義關系暗含了雙方當事人之間交易能力,地位與勢力相對平等和均衡;而基於法律而產生的信義關系,是指在當事人之間的地位與實力具有明顯不對等性時,法律給予某一方以特殊的保護或救濟。
此時單靠受益人自己的力量難以對受信人的行為實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受益人通常需求助於法律的特殊保護。因為受信人處於一種優勢地位,擁有對他人財產的支配與控制權,而且受信人的行為將對受益人(或委託人本人)產生拘束力。
然而,受信人如何行使權利,委託人或受益人則並不能夠完全控制或嚴密地監督,他們只有信任受信人,相信他們會以善意及適當的注意之方式為自己的最佳利益行為。
B. ·券商和基金公司和機構有何區別,詳細解釋一下
券商就是證券公司
證券商
是由證券主管機關批准成立的證券市場上經營代理證券發行業務,代理證券買賣業務、自營證券買賣業務及代理證券還本付息和支付紅利等業務的金融機構。它主要由法人機構組成。證券商可分兩大類,一類是證券發行市場上的證券商,屬於證券承銷商;另一類則是證券流通市場上的證券商,屬於證券經紀商。證券經紀商又可分為證券交易所的證券商和場外交易市場的證券商兩類。
證券經紀商
經營代理客戶買賣有價證券業務的證券商,是證券投資者參加與證券市場的中介。證券經紀商的利潤來源是向委託證券買賣的投資人收取的手續費收入,稱傭金,各國一般對傭金收入作一定的規定。證券經紀商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證券投資經驗,而且信息來源廣泛,辦事效率高;普通的投資者對證券市場了解少,投資金額小,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市場,通過證券經紀商代理買賣是一條可取的途徑。
投資基金
通俗地講,投資基金就是匯集眾多分散投資者的資金,委託投資專家(如基金管理人),由投資管理專家按其投資策略,統一進行投資管理,為眾多投資者謀利的一種投資工具。投資基金集合大眾資金,共同分享投資利潤,分擔風險,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而證券投資基金就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基金單位籌集資金,並將資金用於證券投資。基金單位的持有者對基金享有資產所有權、收益分配權、剩餘財產處置權和其它相關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投資基金運作流程簡圖
投資基金運作流程:
1.投資者資金匯集成基金;
2.該基金委託投資專家——基金管理人投資運作;
其中,
(1)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通過基金契約方式建立信託協議,確立投資者出資(並享
有收益、承擔風險)、基金管理人受託負責理財、基金託管人負責保管資金三者之間的信託
關系。
(2)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主要是銀行)通過託管協議確立雙方的責權。
3.基金管理人經過專業理財,將投資收益分予投資者。
在我國,基金託管人必須由合格的商業銀行擔任,基金管理人必須由專業的基金管理人擔任。基
金投資人享受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也承擔虧損的風險。
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是相對於公司型基金而言的。按基金的組織形式和法律地位不同,證券投資基金基本有兩種類型:即契約型和公司型兩種。
契約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也稱信託型投資基金,它是依據信託契約通過發行受益憑證而組建的投資基金。該類基金一般由基金管理人、基金保管人及投資者三方當事人訂立信託契約。基金管理人可以作為基金的發起人,通過發行受益憑證將資金籌集起來組成信託財產,並依據信託契約,由基金託管人負責保管信託財產,具體辦理證券、現金管理及有關的代理業務等;投資者也是受益憑證的持有人,通過購買受益憑證,參與基金投資,享有投資受益。基金發行的受益憑證表明投資者對投資基金所享有的權益。
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依公司法成立,通過發行基金股份將集中起來的資金投資於各種有價證券。公司型投資基金在組織形式上與股份有限公司類似,基金公司資產為投資者(股東)所有,由股東選舉董事會,由董事會先聘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負責管理基金業務。
公司型基金的設立要在工商管理部門和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同時還要在股票發行的交易所在地登記。公司型基金的組織結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當事人:基金股東、基金公司、投資顧問或基金管理人、基金保管人、基金轉換代理人、基金主承銷商。
我國現在證券投資基金設立均以契約型基金設立。
封閉式基金
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的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事先確定發行總額,籌集到這個總額的80%以上時,基金即宣告成立,並進行封閉,在封閉期內不再接受新的投資。
例如,在深交所上市的基金開元(4688),1998年設立,發行額為20億基金份額,存續期限(封閉期)15年。也就是說,基金開元從1998年開始運作期限為20年,運作的額度20億,在此期限內,投資者不能要求退回資金、基金也不能增加新的份額。
盡管在封閉的期限內不允許投資者要求退回資金,但是基金可以在市場上流通。投資者可以通過市場交易套現。
我國封閉式基金單位的流通方式採取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的辦法,投資者買賣基金單位,都必須通過證券商在二級市場上進行競價交易。
(註:基金存續期,即基金從成立起到終止之間的時間。)
開放式基金
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發行總額不固定,基金單位總數隨時增減,投資者可以按基金的報價在基金管理人確定的營業場所申購或者贖回基金單位的一種基金。
開放式基金可根據投資者的需求追加發行,也可按投資者的要求贖回。對投資者來說,既可以要求發行機構按基金的現期凈資產值扣除手續費後贖回基金,也可再買入基金,增持基金單位份額。
例如,我國首隻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首次發行50億份基金單位,設立時間2001年,沒有存續期,而首次發行50億的基金單位也會在「開放」後隨時發生變動,例如可能因為投資者贖回而減少,或者因為投資者申購或選擇「分紅再投資」而增加。
我國開放式基金單位的交易採取在基金管理公司直銷網點或代銷網點(主要是銀行營業網點)通過申購與贖回的辦法進行,投資者申購與贖回都要通過這些網點的櫃台、電話或網站進行。
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區別
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主要區別通過下表可以看出:
封閉式基金
開放式基金
交易場所
深、滬證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公司或代銷機構網點(主要指銀行等網點)
基金存續期限
有固定的期限
沒有固定期限
基金規模
固定額度,一般不能再增加發行
沒有規模限制(但有最低的規模限制)
贖回限制
在期限內不能直接贖回基金,需通過上市交易套現
可以隨時提出購買或贖回申請
交易方式
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公司或代銷機構網點(主要指銀行等網點)
價格決定因素
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
價格則依據基金的資產凈值而定
分紅方式
現金分紅
現金分紅、再投資分紅
費用
交易手續費:
成交金額的2.5‰
申購費:不超過申購金額的5%
贖回費:不超過贖回金額的3%
投資策略
封閉式基金不可贖回,無須提取准備金,能夠充分運用資金,進行長期投資,取得長期經營績效。
必須保留一部分現金或流動性強的資產,以便應付投資者隨時贖回,進行長期投資會受到一定限制。隨時面臨贖回壓力,須更注重流動性等風險管理,要求基金管理人具有更高的投資管理水平。
信息披露
基金單位資產凈值每周至少公告一次
單位資產凈值每個開放日進行公告。
證券投資基金的特點有:
證券投資基金是由專家運作、管理並專門投資於證券市場的基金。基金資產由專業的基金管理人負責管理。基金管理人配備了大量的投資專家,他們不僅掌握了廣博的投資分析和投資組合理論知識,而且在投資領域也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
投資者是通過購買基金而間接投資於證券市場的。與直接購買股票相比,投資者與上市公司沒有任何直接關系,不參與公司決策和管理,只享有公司利潤的分配權。
證券投資基金具有投資小、費用低的優點。
在我國,每份基金單位面值為人民幣1元。證券投資基金最低投資額一般較低,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財力,多買或少買基金單位,從而解決了中小投資者「錢不多、入市難」的問題。基金的費用通常較低。
證券投資基金具有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好處。
根據投資專家的經驗,要在投資中做到起碼的分散風險,通常要持有10個左右的股票。投資學上有一句諺語:「不要把你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然而,中小投資者通常無力做到這一點。如果投資者把所有資金都投資於一家公司的股票,一旦這家公司破產,投資者便可能盡失其所有。而證券投資基金通過匯集眾多中小投資者的小額資金,形成雄厚的資金實力,可以同時把投資者的資金分散投資於各種股票,使某些股票跌價造成的損失可以用其他股票漲價的盈利來彌補,分散了投資風險。
流動性強。
基金的買賣程序非常簡便。對於封閉式基金而言,投資者可以直接在二級市場套現,買賣程序與股票相似;對開放式基金而言,投資者既可以向基金管理人直接申購或贖回基金,也可以通過證券公司等代理銷售機構申購或贖回,或委託投資顧問機構代為買賣。
基金發行方式
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方式主要有兩種:上網發行方式和網下發行方式。
(一)上網發行方式
是指將所發行的基金單位通過與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聯網的全國各地的證券營業部,向廣大
的社會公眾發售基金單位的發行方式。主要是封閉式基金的發行方式。
(二)網下發行方式
是指將所要發行的基金通過分布在一定地區的銀行或證券營業網點,向社會公眾發售基金單位
的發行方式。主要是開放式基金的發行方式。
機構一般指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
金融,是指貨幣資金的融通,可分為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此兩種資金融通方式的區別在於有否金融機構介入,沒有則為直接金融,有則為間接金融。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1、中國人民銀行 2、政策性銀行
3、商業銀行 4、保險公司
5、信託投資公司 6、證券機構
7、財務公司 8、信用合作組織
9、其他金融機構
C. 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有區別嗎
有區別。
1、注冊資本不同: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基專金公司屬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
2、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同:基金管理公司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基金公司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
3、概念不同:基金公司是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從事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企業法人。基金管理公司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設立的對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基金財產的投資、收益分配等基金運作活動進行管理的公司。
(3)基金的投資者與基金公司的關系擴展閱讀:
買基金注意事項:
1、買基金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所有的錢都放在一個類型上,比如說不要全部放在股票型,股票型相對風險比較高,另外,不要放在持倉一樣的基金上,比如買的都是持倉白酒或者房地產的基金。
2、等基金有大跌的時候,通常是只跌大概2%個點或以上的時候,可以加倉,因為大跌以後漲的概率比較大,這個時候加倉或者是重倉都會有比較好的收益。
3、等大漲的時候,就要考慮減倉了,物極必反,大漲以後,通常會有跌,這個時候,提前減倉,避免大的損失。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基金公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基金管理公司
D. 基金和股票的區別與聯系
基金和股票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管理方、風險程度、價格決定因素和回報率四回個方答面。
1、管理方:基金由基金公司進行管理,股票由個人投資者自行管理。
2、風險程度:股票的價格在一天之內的波動可以達到10%,而基金採取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方式降低投資風險,一天之內基金凈值的波動一般在3%以內,可以看出股票的投資風險程度大於基金。
3、價格決定因素:公司的經營狀況、信譽、股利分配政策等因素決定股票的價格,而基金的價格由多隻股票的價格走勢共同決定。
4、回報率:雖然股票的風險程度比基金要高,但是它的預期回報率更高,同樣的虧損可能性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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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風險投資和私募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1、行為性質不同
VC就是所謂的風險投資是企業行為。
PE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內展期、成熟容期和 Pre-IPO各個時期企業進行投資,故廣義上的PE包含VC。
2、特點不同
在資金募集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另外在投資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進行,絕少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一般無需披露交易細節。
風險投資之所以被稱為風險投資,是因為在風險投資中有很多的不確定性,給投資及其回報帶來很大的風險。
3、運作方式不同
風險投資一般採取風險投資基金的方式運作。風險投資基金在法律結構是採取有限合夥的形式,而風險投資公司則作為普通合夥人管理該基金的投資運作,並獲得相應報酬。在美國採取有限合夥制的風險投資基金,可以獲得稅收上的優惠,政府也通過這種方式鼓勵風險投資的發展。
私募股權投資的運作是指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對基金的成立和管理、項目選擇、投資合作和項目退出的整體運作過程。私募股權投資的不同運作模式直接影響了投資的回報水平,是屬於不能外泄的獨占機密。
F. 基金和股票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1.證券抄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
2.股票是股份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公司股份的形式,投資者通過購買股票成為發行公司的所有者,按持股份額獲得經營預期年化收益和參與重大決策表決
3. 底層資產不同,基金的選擇更加豐富. 股票買的是公司的所有權。本質上我們買的是公司的盈利能力; 基金本質上是一種集合投資。底層資產較為豐富了,股票只是其中的一種。基金還可以投資債券、大宗商品、房地產、黃金、銀行存款、各種指數等等。
G. 有關指數據基金和基金公司的關系
指數基金是一種按照證券價格指數編制原理構建投資組合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基金。從理論上來講,指數基金的運作方法簡單,只要根據每一種證券在指數中所佔的比例購買相應比例的證券,長期持有就可。
肯定的說,基金公司不存在了,指數基金也不存在了。
目前,在各家銀行參加定投的基金接近20多隻,其中包括股票基金、指數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基金。介紹幾個指數:易方達50,上證50ETF,深證100指數,華安中國A股
http://fund.cnfol.com/070104/105,1497,2598795,00.shtml
中華對沖基金,旨在透過獨家投資交易策略及各種對沖工具,為投資者達到高回報。其前身為龍對沖基金(於2004年12月更名為中華對沖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為龍金融資本管理公司。該公司於1998年由姜凱先生創立於美國芝加哥目前已有長達8年歷史,這是唯一由華人全資擁有的對沖基金管理公司。龍對沖基金歷經美國股市的潮起潮落,擁有平均每年超過50個百分比的高回報率,8年總累計回報率達百分之三千多。根據巴克萊銀行2002年機構報告,遙居世界對沖基金資產增長率排行榜榜首。
龍對沖基金在2003年向投資者關閉,並最後更名為中華對沖基金。2006年7月中華對沖基金重新向投資者開放.
H. 某一支基金和基金公司的關系
以契約性基金為例,就是把投資者、管理人、託管人三者作為當事人,簽訂基金契約,並發行受益憑證,這樣就構成了一支基金,投資人委託管理人來管理基金資產。
基金公司就是基金的管理人。
I. 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的區別
區別如下:
1、根本屬性特徵。
①股權投資基金:高風險、高收益。
②證券投資基金:低風險、低收益。
2、投資對象和資產組合。
①證券投資基金一般投資於股票和其他流動性較強的證券,也有少量的房地產和實業項目。
②股權基金是投資於一定行業的科技項目和成長性企業,通過對不同階段的項目、不同產業的項目的投資來分散風險。
3、投資的期限和變現方式。
①證券投資基金通常是短期投資,有較強的投機色彩,投資組合的變換較多,主要從證券市場的波動中套利。
②股權基金的投資期限較長,只能從投資項目的發展和成長中獲得回報。
(9)基金的投資者與基金公司的關系擴展閱讀:
證券投資基金:是指通過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資金形成獨立的基金財產,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額享受收益和承擔風險的投資工具。
證券投資基金的特點:
(1)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集合投資制度。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積少成多的整體組合投資方式,它從廣大的投資者那裡聚集巨額資金,組建投資管理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和經營。在這種制度下,資金的運作受到多重監督。
(2)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信託投資方式。
它與一般金融信託關系一樣,主要有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個關系人,其中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訂有信託契約。但證券基金作為金融信託業務的一種形式,又有自己的特點。如從事有價證券投資主要當事人中還有一個不可缺少的託管機構,它不能與受託人(基金管理公司)由同一機構擔任,而且基金託管人一般是法人;基金管理人並不對每個投資者的資金都分別加以運用,而是將其集合起來,形成一筆巨額資金再加以運作。
(3)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金融中介機構。
它存在於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起著把投資者的資金轉換成金融資產,通過專門機構在金融市場上再投資,從而使貨幣資產得到增值的作用。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者對投資者所投入的資金負有經營、管理的職責,而且必須按照合同(或契約)的要求確定資金投向,保證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4)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證券投資工具。
它發行的憑證即基金券(或受益憑證、基金單位、基金股份)與股票、債券一起構成有價證券的三大品種。投資者通過購買基金券完成投資行為,並憑之分享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收益,承擔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風險。
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 簡稱「PE」)在中國通常稱為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依國外相關研究機構定義,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股權投資基金的特點:
1. 在資金募集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銷售公司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另外在投資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進行,絕少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一般無需披露交易細節。
2. 多採取權益型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PE投資機構也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反映在投資工具上,多採用普通股或者可轉讓優先股,以及可轉債的工具形式。
3. 一般投資於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絕少投資已公開發行公司,不會涉及到要約收購義務。
4. 比較偏向於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 ,這一點與VC有明顯區別。
5. 投資期限較長,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於中長期投資。
6. 流動性差,沒有現成的市場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讓方與購買方直接達成交易。
7. 資金來源廣泛,如富有的個人、風險基金、杠桿並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
8. PE投資機構多採取有限合夥制,這種企業組織形式有很好的投資管理效率,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的弊端。
9. 投資退出渠道多樣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並收購(M&A)、標的公司管理層回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