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現在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也能辦健康證了了嗎
7月30日在成都召開的清華大學乙肝新聞報道高級研究班上,國家疾控中心免疫規劃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強介紹:為保護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合法權益,專家建議取消入學、就業體檢中開展乙肝兩對半檢測。
崔富強介紹,入學就業體檢中出現的乙肝攜帶者被拒的消息屢屢見諸媒體,這是對乙肝健康攜帶者的歧視。對此,國家相關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經過論證,達成共識:應該把乙肝兩對半的檢測改為肝功能的檢測。
崔富強說,一個人,如果攜帶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能(ALT)正常,那隻能證明他是乙肝病毒的攜帶者,不是病人,他的上學、就業等不應該受到歧視。而如果一個人的肝功能(ALT)經過檢測是異常的,有關指標超過正常值上限的兩倍,那他肯定是病人了。乙肝有關指標檢測的目的是為了及時發現乙肝病人,及時治療,這是對患者和健康人的保護。而以檢測乙肝表面抗原為核心的乙肝兩對半檢測,則只能證明一個人是否感染乙肝病毒,無法證明是否是病人,反而會帶來對他們的歧視。
崔富強說,體檢者肝功能(ALT)的檢測結果如果是異常的,再追根溯源,看是乙肝感染還是其他疾病,有助於疾病的早診斷、早治療。因此,檢測肝功能(ALT)比檢測乙肝表面抗原有意義。
崔富強介紹,專家組已經達成上述共識,並建議有關部門通過制定相關政策組織實施。
1、世界衛生組織明確指出:乙肝病毒不經受污染的食物或水傳播。
2、美國、日本、韓國、香港,台灣,澳門等地的相關法律不限制乙肝病人從事食品、餐飲行業,其食品安全法規從業人員相關條款中都表述為「甲型(A型)肝炎」。
3、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肝炎科普資料明確指出:接吻、共餐等無傳染乙肝危險。(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方網站)
4、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也建議對飲食服務行業人員體檢、婚前體檢中,查驗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等項目不做強制性規定(搜狐報道)
5、國際食品勞聯也曾作出決議,呼籲我國政府將反乙肝歧視保護擴大至飲食業。(韓國會議文件)
6、衛生部肝炎防治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肝炎防治基金會專家組成員、北京地壇醫院前院長、國家衛生標准《乙型病毒性肝炎的診斷標准及處理原則》起草人 徐道振教授接受《新聞周刊》采訪時說:科學賦予了他們做廚師的權利。(《新聞周刊》)
7、國家衛生標准(GB15990-1995 )《乙型病毒性肝炎的診斷標准及處理原則》第四條第五款指出:乙肝攜帶者不能獻血,可以照常工作和學習。從中可以看出國家衛生標准(GB15990-1995 )沒有對乙肝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作出限制,也沒有將乙肝肝炎定性為消化道傳染病。而國家衛生標准(GB17010-1997)《甲型病毒性肝炎診斷標准及處理原則》則把甲型肝炎定性為消化道傳染病及明確指出甲型肝炎禁止從事食品、餐飲等工作。(衛生部官方網站)
『貳』 中國紅十字救助基金會會救助貧困家庭患嚴重乙肝病的患者嗎
具我了解,紅基會沒有針對乙肝病的專項救助,家庭貧困可以去當地紅十字會或民政部門申請困難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