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募基金管理人最低注冊資本是多少
目前的私募基金以能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備案為准。
1、注版冊資本1000萬
2、分權類為證券投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其中證券投資需要從業人員有證券從業資格
3、按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流程操作
4、最終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
補充:根據自身企業的實際情況申請對應的種類,如主要管理證券投資的,就要有從業資格等要求。
2. 私募基金注冊資本要求是多少
私募基金公司注冊的規定
隨著國民整體經濟水平的提高,大多數人已經過上小康生活。在過去的幾年中,隨著投資理財,購買股票,購買基金和政府債券的興起,引起了很多投資者的好奇心,尤其是那些私募基金公司,所以很多人想注冊這類公司,今天快創通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私募公司注冊的規則。
1、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
2、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3、自行募集並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託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
5、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私募基金公司注冊時,需要進行私募基金登記與備案,那麼也有了以下的要求:
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要求在非公開募集基金登記備案系統中填報機構基本信息、持牌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及合夥人基本信息、管理產品基本信息等,上傳相關文件資料。同時,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1)關於申請材料真實、准確、完整的承諾函,並加蓋公章;
(2)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3)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文件。
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等法律規定,要求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管理人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備案手續。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對基金備案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私募基金公司注冊條件
1、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
2、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3、自行募集並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託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
5、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私募基金公司注冊時,需要進行私募基金登記與備案,那麼也有了以下的要求:
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要求在非公開募集基金登記備案系統中填報機構基本信息、持牌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及合夥人基本信息、管理產品基本信息等,上傳相關文件資料。同時,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1、關於申請材料真實、准確、完整的承諾函,並加蓋公章;
2、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3、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文件。
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等法律規定,要求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管理人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備案手續。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對基金備案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3. 設立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和手續有哪些
一、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和手續: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2、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3、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4、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5、具有完備的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3)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冊資本擴展閱讀:
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
1、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
2、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登記,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如實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夥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3、登記申請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申請登記期間,登記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告知基金業協會並變更申請登記內容。
4、基金業協會可以採取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相關專業協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核查。
5、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
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成立時間、登記時間、住所、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誠信信息。
4.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
所謂申請私募基金牌照類似於企業經營的營業執照,按照投資規模來劃分的。
1、私募管理型企業的注冊資本不低於 3000 萬元,單個投資者的投資數額不低於 100 萬元。
2、私募基金型企業的注冊資本不低於 5 億元,設立時實收資本不低於 1 億元;單個投資者的投資數額不低於 100 萬元。根據你的投資額來確定你的經營范圍,投資額越高的獲得業務范圍越高。
(4)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冊資本擴展閱讀:
私募基金特點:
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方式是股權投資,即通過增資擴股或股份轉讓的方式,獲得非上市公司股份,並通過股份增值轉讓獲利。股權投資的特點包括:
1、股權投資的收益十分豐厚。與債權投資獲得投入資本若干百分點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權投資以出資比例獲取公司收益的分紅,一旦被投資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獲利可能是幾倍或幾十倍。
2、股權投資伴隨著高風險。股權投資通常需要經歷若干年的投資周期,而因為投資於發展期或成長期的企業,被投資企業的發展本身有很大風險,如果被投資企業最後以破產慘淡收場,私募股權基金也可能血本無歸。
3、股權投資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務。私募股權投資在向目標企業注入資本的時候,也注入了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各種增值服務,這也是其吸引企業的關鍵因素。在滿足企業融資需求的同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能夠幫助企業提升經營管理能力,拓展采購或銷售渠道。
融通企業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協調企業與行業內其他企業的關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務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亮點和競爭力所在。
5.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冊資本多少合適
《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並未要求申請機構應版當具備特定金額權以上的資本金才可登記。但作為必要合理的機構運營條件,申請機構應根據自身運營情況和業務發展方向,確保有足夠的資本金保證機構有效運轉。相關資本金應覆蓋一段時間內機構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運營開支。律師事務所應當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備從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需的資本金、資本條件等進行盡職調查並出具專業法律意見。
針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實收資本/實繳資本不足100萬元或實收/實繳比例未達到注冊資本/認繳資本的25%的情況,協會將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別提示,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類公示中予以公示。
6.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對注冊資本/認繳資本、實收資本/實繳資本、實收/實繳比例等有何要求
自行募集並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託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專、債券、屬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7.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需要滿足哪些資質
登記基金備案項目過程中應確保以下內容符合規定,滿足以下條件才能更高效的通過協會備案。
(一)公司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
1.基金業協會允許私募機構實際經營地與注冊地址不一致,但應充分說明分離的合理性;
2.辦公場所應具備獨立性,寫字樓外觀照和前台照片應上傳基金業協會。
(二)企業經營范圍與主營業務
1.申請機構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應當包含「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相關字樣;
2.申請前已實際展業的,應當說明展業的具體情況,並對此事項可能存在影響今後展業的風險進行特別說明;
3.若已存在使用自有資金投資的,應確保私募基金財產與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有財產之間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4.應當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主營業務清晰,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或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
(三)公司實繳注冊資本
實繳比例應當不低於總注冊資本的25%,且實繳出資額建議應當大於申請機構6個月的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運營開支。
(四)企業出資人與實際控制人
1.出資人不應當同時從事與私募業務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活動;
2.出資人、實際控制人不得為資產管理產品;
3.出資人應當以貨幣財產出資;
4.出資人應當保證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且不受制於任何第三方;
5.申請機構應保證股權結構清晰,不應當存在股權代持情形;
6.出資人應具備與其認繳資本金額相匹配的出資能力,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7.不應存在股權結構層級過多、循環出資、交叉持股等情形;
8.應確保股權的穩定性,對於申請登記前一年內發生股權變更的,申請機構應詳細說明變更原因。
(五)高級管理人員
1.應當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應當與任職機構簽署勞動合同,並由任職機構繳存社保;
3.負責私募合規/風控的高管人員,應當獨立地履行對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評價、報告和建議的職能,對因失職瀆職導致內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4.申請機構負責投資的高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投資能力;
5.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員原則上不應兼職;若有兼職情形,應當提供兼職合理性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兼職的合理性、勝任能力、如何公平對待服務對象、是否違反競業禁止規定等材料),同時兼職高管人員數量應不高於申請機構全部高管人員數量的1/2;
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兼職高管人員應當合理分配工作精力;
7.對於在一年內變更2次以上任職機構的私募高管人員,協會將重點關注其變更原因及誠信情況。
(六)其他從業人員
1.申請機構員工總人數不應低於5人,申請機構的一般員工不得兼職;
2.從業人員應當遵守競業禁止原則,不應同時從事與私募業務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活動;
3.應當與申請機構簽署勞動合同,並由申請機構繳存社保。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隨時咨詢我。
8.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多少注冊資金
對於復注冊資金協會並沒有明確要求,根制據近期備案的數家企業來看,注冊資金大多集中在1000萬至5000萬,實繳資金在50%以上,對於這種情況,主要協會認定企業有能力開展私募業務,承擔相應風險,如果資金太小,實繳也少,可能認為沒有實力從業私募業務,建議注冊資金與實繳資金還是大點好。
9. 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注冊資本的要求
資金別太小就行,現在要求挺高的。私募備案注冊資本要求你看下,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
10. 當下做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對管理人有什麼要求
一、向證監局報告
新登記完成的私募管理人,自登記完成10個工作日內,要主動與注冊地所屬地方證監局取得聯系。
二、辦公場地要求
工商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個行政區域的,應充分說明分離的合理性。
三、高管要求
■ 證券類私募管理人,高管人員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非證券類私募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 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
■ 進行高管人員變更時,應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在非關聯的私募機構兼職;
2.不得在與私募業務相沖突業務的機構兼職;
3.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員原則上不應兼職;若有兼職情形,應當提供兼職合理性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兼職的合理性、勝任能力、如何公平對待服務對象、是否違反競業禁止規定等材料),同時兼職高管人員數量應不高於申請機構全部高管人員數量的1/2;
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兼職高管人員應當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協會將重點關注在多家機構兼職的高管人員任職情況;
5.對於在一年內變更2次以上任職機構的私募高管人員,協會將重點關注其變更原因及誠信情況;
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應當與任職機構簽署勞動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提交高管人員重大事項變更申請時,應上傳所涉高管的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
四、員工人數
申請機構員工總人數不應低於5人,申請機構的一般員工不得兼職。
五、沖突業務
對於兼營民間借貸、民間融資、融資租賃、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業務的申請機構,因上述業務與私募基金屬性相沖突,為防範風險,協會對從事沖突業務的機構將不予登記。
六、嚴禁股權代持
出資人應當以貨幣財產出資。出資人應當保證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且不受制於任何第三方。申請機構應保證股權結構清晰,不應當存在股權代持情形。出資人應具備與其認繳資本金額相匹配的出資能力,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七、股權要求
■ 申請機構應確保股權架構簡明清晰,不應出現股權結構層級過多、循環出資、交叉持股等情形。協會將加大股權穿透核查力度,並重點關注其合法合規性。
■ 對於申請登記前一年內發生股權變更的,申請機構應詳細說明變更原因。如申請機構存在為規避出資人相關規定而進行特殊股權設計的情形,協會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審慎核查。
■ 申請機構的出資人、實際控制人不得為資產管理產品。
八、關聯方
■ 申請機構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或關聯方中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請機構應在子公司、分支機構或關聯方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實際展業並完成首隻私募基金備案後,再提交申請機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
■ 申請機構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或關聯方存在已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但未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形,申請機構應先辦理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關聯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 同一實際控制人項下再有新申請機構的,申請機構的第一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應當書面承諾在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後,繼續持有申請機構股權或實際控制不少於三年。
九、中止辦理情形
申請機構出現下列兩項及以上情形的,協會將中止辦理該類機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6個月:
(一)申請機構名稱不突出私募基金管理主業,與知名機構重名或名稱相近的,名稱帶有「集團」、「金控」等存在誤導投資者字樣的;
(二)申請機構辦公場所不穩定或者不獨立的;
(三)申請機構展業計劃不具備可行性的;
(四)申請機構不符合專業化經營要求,偏離私募基金主業的;
(五)申請機構存在大額未清償負債,或負債超過凈資產50%的;
(六)申請機構股權代持或股權結構不清晰的;
(七)申請機構實際控制關系不穩定的;
(八)申請機構通過構架安排規避關聯方或實際控制人要求的;
(九)申請機構員工、高管人員掛靠,或者專業勝任能力不足的;
(十)申請機構在協會反饋意見後6個月內未補充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的;
(十一)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十、不予登記情形
申請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機構存在以下情形的,協會將不予辦理登記,且自該機構不予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不接受辦理其高管人員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作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資人或實際控制人:
(一)申請機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關於資金募集相關規定,在申請登記前違規發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開宣傳推介、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行為的;
(二)申請機構提供,或申請機構與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機構等串謀提供虛假登記信息或材料;提供的登記信息或材料存在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的;
(三)申請機構主要出資人、申請機構自身曾經從事過或目前仍兼營民間借貸、民間融資、融資租賃、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與私募基金業務相沖突業務的;
(四)申請機構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五)申請機構的高管人員最近三年存在重大失信記錄,或最近三年被中國證監會採取市場禁入措施的;
(六)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完成登記後應特別知悉事項
■ 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結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 自2016年2月5日起,協會暫不辦理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將顧問管理型基金作為其管理的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備案申請,同時暫不受理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將顧問管理型基金作為其管理的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備案申請。
十二、重大事項變更
■ 私募管理人進行需提交重大事項變更法律意見書的重大事項變更申請,首次提交後6個月內仍未辦理通過或退回補正次數超過5次的,協會將暫停申請機構新增產品備案直至辦理通過。
■ 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1年內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主要出資人、實際控制人均發生變化的,應重新提交針對發生變更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對於此類重大事項變更,協會將視為新申請登記機構進行核查,並對變更緣由加大核查力度。
■ 私募基金管理人原高管人員離職後,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在3個月內完成聘任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專業勝任能力的高管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