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募直營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是否需具備基金從業資格
非標資產全稱為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相對於在金融交易場所交易的標准化金融資產而言內的,非容標資產並非嚴格的金融術語。非標資產最早由銀監會在2013年3月下發的《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發[2013]8號,簡稱「8號文」)中給出明確定義:「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型融資等」。非標資產以私募股權基金為通道時,往往具有了貸款的特徵。例如當銀行將理財資金投資於產業基金時,往往在產品設計中規定了定期回款,及通過各種措施保本保收益,具體為:在定期回款上,將產業基金設計成「小股大債」,要求按月或者按季度支付固定利息;或者基金投資是純粹股權的形式,則通過「股權管理費」等方式定期支付一筆款項(類似於利息)。私募債權基金投資非標資產大致有這樣幾種形式:直接貸款、委託貸款、明股實債、收購應收賬款或不良債權以及收購債權受益權。
2. 私募投顧業務,怎麼做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
中國證券投資基來金業協會制定了自《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參考如下:
第十一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金名稱、資本規模、投資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團隊管理基金資產的,該公司型基金在作為基金履行備案手續同時,還需作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不完備或者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
第十三條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完備且符合要求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況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稱、成立時間、備案時間、主要投資領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條
經備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請開立證券相關賬戶。
3.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如何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相比一般從業人員,高管獲取從業資格有更多渠道。
(一)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及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字[2015]112號),符合相關考試成績認可規定情形的,可視為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此類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從事相關資產管理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 1000 萬元以上;或者最近三年在金融監管機構及其監管的金融機構工作。
(三)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四)中國基金業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此類情形主要指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或者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取得相關資格;或者已取得境內、外基金或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等相關從業資格等。
屬於(二)、(三)情形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應提交相應證明資料。由所在機構或個人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提交基金託管人(的託管部門)或基金服務機構出具的最近三年的資產管理規模證明,或相關資格證書或證明。
上述申請資格認定的相關材料以電子版的形式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資格認定文件上傳埠報送。
4. 設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1:主體公司
以下是私募基金公司注冊必要條件
(1)按照協會規定,主體公司必須是投資類公司,公司名稱及經營范圍必須有(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例如:XX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XXXX股權投資有限公司、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XXXX投資有限公司、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外公司類型除了有限公司還可以是有限合夥企業;例如XXXX投資合夥企業、XXXX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等等。另外注意經營范圍不要寫「投資咨詢」
(2)該公司不能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有關聯;
(3)注冊資本金1000萬以上,實繳25%及以上,最好是注冊資本金實繳30%以上,或者注冊資本金在2000萬,這樣有助於提供備案的通過率;
(4)該主體公司不能有不良信息記錄;
(5)基本上現在投資公司已經無法注冊,只能收購市場上不在經營的企業,據了解只有霍爾果斯可以注冊;
(6)注冊地址 私募基金公司注冊地可以和實際經營地址不一樣;
2:人員
(1)股權類3名及以上高管、證券類4-5名高管;要求高管有相應從業資格;
(2)高管大專以上學歷,有從業資格,最好有相關金融經驗;
(3)高管不能在小額貸款、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公司任職;
(4)最好有5-10的員工,組織架構有:總經理,投資部,風控部,行政部,市場部,人事部等,各1-2名員工,其中總經理,風控負責人,投資經理最好是全職,其他人員可以兼職。
3:場地需要實際辦公場地、帶公司logo,律師會去做盡調,能滿足公司所有員工正常辦公,以及適當的辦公設備;4:制度性文按照協會和公司自身情況,編寫制度性文件,一般有9-23個制度性文件(切勿全盤復制其他的模板,協會現在對這方面審核很嚴格,要嚴格根據自身情況編寫,有幾個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自己公司相匹配)。5:牌照類型:根據中基協最新改版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分為下列3種,基金管理人在規劃時應明確基金管理人類型及下述的基金產品類型,便於後面事項的安排。a、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b、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c、其他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6:基金產品類型可分為以下9類:1)權益類基金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投資於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資產比例高於80%(含)的私募證券基金。2)固收類基金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投資於銀行存款、標准化債券、債券型基金、股票質押式回購以及有預期收益率的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等金融產品的資產比例高於80%(含)的私募證券基金。3)混合類基金是指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包括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但無明確的主要投資方向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4)期貨及其他衍生品類基金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主要投資於期貨、期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先進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5)並購基金是指主要對處於重建期企業的存量股權展開收購的私募股權基金。6)房地產基金是指從事一級房地產項目開發的私募基金,包括採用夾層方式進行投資的房地產基金。7)基礎設施基金是指投資於基礎設施項目的私募基金,包括採用夾層方式進行投資的基礎設施基金。8)上市公司定增基金是指主要投資於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9)紅酒藝術品等商品基金是指以藝術品、紅酒等商品為投資對象的私募投資基金。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選擇一個或多個,按照協會最新的反饋信息「申請業務類型建議專業化經營」建議管理人在公司團隊和部門不太充分的條件下暫時只申請一種基金牌照類型,等團隊擴充後再增加類型,這樣通過協會審核的幾率比較大。7:法律意見書:需要請專業的律所進場盡職調查,根據協會要求完成《法律意見書》,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系統中申請牌照時要遞交。
5. 投資管理公司可以做私募基金業務嗎怎麼開展私募業務
不可以,投資公司經營的也只能是能做經營范圍內許可的業務,私募相關的業務需要去申請備案才能開展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
登記要求及後續整理這是相關的要求,你可以看下,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
6. 為什麼有的人說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只要在基金業協會備案
全國只有一個基金業協會,只要做基金備案,就必須在此協會做
7. 中國基金業協會網站怎麼查私募基金
步驟一:點擊中來國基金業協會官自網網頁鏈接進入官網。
(資料來源:網路: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8. 私募基金一般從業人員怎樣進行基金從業資格
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如何取得?
(一)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及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字[2015]112號),符合相關考試成績認可規定情形的,可視為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此類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從事相關資產管理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 1000 萬元以上;或者最近三年在金融監管機構及其監管的金融機構工作。
(三)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四)中國基金業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此類情形主要指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或者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取得相關資格;或者已取得境內、外基金或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等相關從業資格等。
屬於(二)、(三)情形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應提交相應證明資料。由所在機構或個人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提交基金託管人(的託管部門)或基金服務機構出具的最近三年的資產管理規模證明,或相關資格證書或證明。
上述申請資格認定的相關材料以電子版的形式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資格認定文件上傳埠報送。
(8)私募管理基金業擴展閱讀: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
2014年12月31日,在保險業界,伴隨2015年腳步聲到來的是保險資金運用一個緊接著一個的細化方案的「落地」。元旦前夕,保監會批準保險資金設立私募基金,專項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
2015年12月23日消息,17家商業銀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將被撤回。財新網報道稱,多家商業銀行收到銀監會窗口通知,監管部門將依法撤回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備案資格。
9. 私募基金證券投資類財產分離制度怎麼寫
1、內控制度之一:財產分離《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完善的財產分離制度,私募基金財產與私募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之間、不同私募基金財產之間、私募基金財產和其他財產之間要實行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1、內控制度之一:財產分離《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完善的財產分離制度,私募基金財產與私募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之間、不同私募基金財產之間、私募基金財產和其他財產之間要實行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2、內控制度之二:專業化《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主營業務清晰,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或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
3、內控制度之三:業務隔離《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組織結構應當體現職責明確、相互制約的原則,建立必要的防火牆制度與業務隔離制度,各部門有合理及明確的授權分工,操作相互獨立。
4、內控制度之四:必備高管《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具備至少2名高級管理人員。此外,高級管理人員當中還應當設置一名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獨立地履行對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評價、報告和建議的職能,對因失職瀆職導致內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承擔相關責任。與此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指引》中私募基金負責人不再與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管共同承擔賠償責任,而是由合規風控高管對其因失職瀆職導致內部控制失效承擔相關責任。可見,一方面,《指引》突出了合規風控高管在企業中的地位與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強調了合規風控高管因此而承擔的重大責任。5、內控制度之五:合格投資者配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中設置的合格投資者制度,《指引》再次強調: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合格投資者適當性制度,這是私募基金內部控制的核心內容之一,是防止非法集資、降低投資糾紛、提升私募基金運作能力的關鍵環節之一。 6、內控制度之六:規范委託募集《指引》明確規定了委託募集方式下的對募集機構的資質要求。《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募集的,應當委託獲得中國證監會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且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募集私募基金,並制定募集機構遴選制度,切實保障募集結算資金安全;確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資者募集以及不變相進行公募。 7、內控制度之七:防止利益輸送對於近年來行業內存在的各類利益輸送問題,《指引》明確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相關機制,防範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之間的利益輸送和利益沖突,公平對待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保護投資者利益。8、內控制度之八:投資業務合規《指引》對私募基金投資環節的內部控制主要體現在對投資業務的合規性管理上,《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健全投資業務控制,保證投資決策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投資組合和投資限制等要求。 9、內控制度之九:託管託管制度是防範私募基金風險的核心制度之一,「e租寶」500億非法集資之所以能夠出現與沒有設立託管制度存在一定的關系。對此,《指引》指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私募基金託管人遴選制度,切實保障資金安全。基金合同約定私募基金不進行託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10、內控制度之十:業務外包《指引》明確規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開展業務外包應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框架及制度,以管控外包業務中可能存在的各類風險。《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據審慎經營原則制定其業務外包實施規劃,確定與其經營水平相適宜的外包活動范圍。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外包業務控制,並至少每年開展一次全面的外包業務風險評估。在開展業務外包的各個階段,關注外包機構是否存在與外包服務相沖突的業務,以及外包機構是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11、內控制度之十一:信息保存《指引》規定了信息保存制度,《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保存私募基金內部控制活動等方面的信息及相關資料,確保信息的完整、連續、准確和可追溯,保存期限自私募基金清算終止之日起不得少於10 年。12、內控制度之十二:統一監管《指引》確立了內控制度統一監管模式,以便於中國基金業協會對私募基金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管理。《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本指引要求制定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並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及上傳相關內部控制制度。 13、內控制度之十三:接受協會檢查中國基金業協會負責對私募基金公司的內部控制活動的各個環節進行業務檢查。《指引》指出:中國基金業協會按照相關自律規則,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人員、內部控制、業務活動及信息披露等合規情況進行業務檢查,業務檢查可通過現場或非現場方式進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關人員應予以配合。14、內控制度之十四:違規處罰中國基金業協會承擔行業自律管理、合規性自律檢查及懲處違反自律規則行為等方面的責任。《指引》中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本指引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或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導致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自律規則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可以視情節輕重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主要負責人採取書面警示、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措施。可見,與《指引》出台之前不同,當時雖然《暫行辦法》也存在著一些關於私募基金內部控制的規定,但是由於缺乏具體明確的懲罰規定,私募基金的內控制度在實踐操作中難以真正予以落實。我們相信,隨著《指引》的內容逐漸被廣大私募基金管理人所了解和認知,尤其是伴隨著協會對私募基金內部控制監管措施的逐步實施,我國私募基金的內部制度一定會逐步建立並予以完善的。2、內控制度之二:專業化《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主營業務清晰,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或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
3、內控制度之三:業務隔離《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組織結構應當體現職責明確、相互制約的原則,建立必要的防火牆制度與業務隔離制度,各部門有合理及明確的授權分工,操作相互獨立。
4、內控制度之四:必備高管《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具備至少2名高級管理人員。此外,高級管理人員當中還應當設置一名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獨立地履行對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評價、報告和建議的職能,對因失職瀆職導致內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承擔相關責任。與此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指引》中私募基金負責人不再與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管共同承擔賠償責任,而是由合規風控高管對其因失職瀆職導致內部控制失效承擔相關責任。可見,一方面,《指引》突出了合規風控高管在企業中的地位與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強調了合規風控高管因此而承擔的重大責任。5、內控制度之五:合格投資者配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中設置的合格投資者制度,《指引》再次強調: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合格投資者適當性制度,這是私募基金內部控制的核心內容之一,是防止非法集資、降低投資糾紛、提升私募基金運作能力的關鍵環節之一。 6、內控制度之六:規范委託募集《指引》明確規定了委託募集方式下的對募集機構的資質要求。《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募集的,應當委託獲得中國證監會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且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募集私募基金,並制定募集機構遴選制度,切實保障募集結算資金安全;確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資者募集以及不變相進行公募。 7、內控制度之七:防止利益輸送對於近年來行業內存在的各類利益輸送問題,《指引》明確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相關機制,防範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之間的利益輸送和利益沖突,公平對待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保護投資者利益。8、內控制度之八:投資業務合規《指引》對私募基金投資環節的內部控制主要體現在對投資業務的合規性管理上,《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健全投資業務控制,保證投資決策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投資組合和投資限制等要求。 9、內控制度之九:託管託管制度是防範私募基金風險的核心制度之一,「e租寶」500億非法集資之所以能夠出現與沒有設立託管制度存在一定的關系。對此,《指引》指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私募基金託管人遴選制度,切實保障資金安全。基金合同約定私募基金不進行託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10、內控制度之十:業務外包《指引》明確規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開展業務外包應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框架及制度,以管控外包業務中可能存在的各類風險。《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據審慎經營原則制定其業務外包實施規劃,確定與其經營水平相適宜的外包活動范圍。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外包業務控制,並至少每年開展一次全面的外包業務風險評估。在開展業務外包的各個階段,關注外包機構是否存在與外包服務相沖突的業務,以及外包機構是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11、內控制度之十一:信息保存《指引》規定了信息保存制度,《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保存私募基金內部控制活動等方面的信息及相關資料,確保信息的完整、連續、准確和可追溯,保存期限自私募基金清算終止之日起不得少於10 年。12、內控制度之十二:統一監管《指引》確立了內控制度統一監管模式,以便於中國基金業協會對私募基金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管理。《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本指引要求制定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並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及上傳相關內部控制制度。 13、內控制度之十三:接受協會檢查中國基金業協會負責對私募基金公司的內部控制活動的各個環節進行業務檢查。《指引》指出:中國基金業協會按照相關自律規則,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人員、內部控制、業務活動及信息披露等合規情況進行業務檢查,業務檢查可通過現場或非現場方式進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關人員應予以配合。14、內控制度之十四:違規處罰中國基金業協會承擔行業自律管理、合規性自律檢查及懲處違反自律規則行為等方面的責任。《指引》中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本指引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或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導致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自律規則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可以視情節輕重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主要負責人採取書面警示、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措施。可見,與《指引》出台之前不同,當時雖然《暫行辦法》也存在著一些關於私募基金內部控制的規定,但是由於缺乏具體明確的懲罰規定,私募基金的內控制度在實踐操作中難以真正予以落實。我們相信,隨著《指引》的內容逐漸被廣大私募基金管理人所了解和認知,尤其是伴隨著協會對私募基金內部控制監管措施的逐步實施,我國私募基金的內部制度一定會逐步建立並予以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