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如何成立員工福利基金會
復成立員工福利基金會制
首先,擬統計會員名單;
知會所在公司人事部門
經人事部門同意的,可想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填寫申請表,申請表主要內容有」成立目的、人數、計劃以及行為規章制度等「;
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方可成立,至此,需選舉出基金會的領帶成員。
B. 關於外資企業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的用途
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用於職工非經常性獎勵、補貼購建和修繕職工住房等集體福利。 外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如何計提職工福利費
[問題]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是否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
[解答]在《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准則有關問題解答(二)》(財會[2003]10號)中規定,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財會[2001]62號)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應設置「應付福利費」科目,核算從原「應付工資」科目轉入的屬於應付中方職工的退休養老等項目的基金、保險福利費和國家的各項補貼、原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余額,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並應當設置「從費用中提取的福利費」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兩個明細科目。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為其雇員提存醫療保險等三項基金以外的職工集體福利類費用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1999]709號)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除為雇員提存醫療保險等三項基金和按照現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計提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外,不得在稅前預提其他職工福利類費用。因此,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後,也不再按工資總額的14%從費用中計提福利費。企業當年發生的福利費在當期損益中據實列支。如果實際發生的福利費超過按稅法規定允許在稅前扣除的金額,在納稅時按稅法規定進行調整。
「應付福利費-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科目的余額及以後年度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應按法律規定的用途進行使用。
僅供參考
C. 職工福利基金的職工福利基金的來源
職工福利基金的來源包括:一是按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二是按人員內定額從事業支出或容經營支出中列支提取的工作人員福利費都在專用基金中核算。但兩者有差別:職工福利基金主要用於集體福利的開支,如用於集體福利設施的支出,對後勤服務部門的補助,對單位食堂的補助,以及單位職工公費醫療支出超支部分按規定由單位負擔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可以由職工福利基金開支的其他支出。按規定標准提取的福利費主要用於職工個人方面的開支,用於單位職工基本福利支出,如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等。在有些具體支出項目上,福利基金和福利費也可以合並使用。
按結餘一定比例計提的職工福利基金,其會計分錄為:
借:結余分配
貸: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按編制人數定額提取的工作人員福利費,其會計分錄為:
借:事業支出
貸: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使用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D. 職工福利基金和企業年金的區別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內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多容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組成部分,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
職工福利基金是指按照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於單位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以上是復制的。
企業年金可以在退休時一次提取,以前叫補充養老保險。
職工福利基金是會計做賬時的利潤分配,在用於職工福利時從此項支取。
E. 外商投資企業稅後提取的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
外商投資企業按照稅後利潤分配提取的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1號)第五十八條規定:「外資企業依照中國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當提取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於稅後利潤的10%,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資企業自行確定。」
外商投資企業在轉換執行新的企業會計准則體系後,應當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規定,在「首次執行日企業的職工福利費余額,應當全部轉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首次執行日後第一個會計期間,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職工福利計劃確認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該項金額與原轉入的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之間的差額調整管理費用。假設企業於2006年12月31日有應付福利費的貸方結余,此結余額大於企業實際職工福利計劃的應支付額。如果按首次執行准則的規定,上述兩個數字的差額將於首次執行日後的第一個會計期間從管理費用里轉回。
同時,根據財政部2007年3月20日《關於實施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企〔2007〕48號)規定,「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實施後,企業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2007年已經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應當予以沖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應付福利費賬面余額(不含外商投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余額)區別以下情況處理,上市公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余額為赤字的,轉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潤,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潤出現負數的,依次以任意公積金和法定公積金彌補;仍不足彌補的,以2007年及以後年度實現的凈利潤彌補。
2、余額為結余的,繼續按照原有規定使用,待結余使用完畢後,再按照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執行。如果企業實行公司制改建或者產權轉讓,則應當按照《財政部關於<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企[2005]12號)轉增資本公積。
由於會計標准與財務通則與國家的稅收制度存在差異,因此,在稅務處理方面,依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規定,2007年度的企業職工福利費,仍按計稅工資總額的14%計算扣除,未實際使用的部分,應累計計入職工福利費余額。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扣除。企業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已在稅前扣除,屬於職工權益,如果改變用途的,應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F. 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用途是什麼
儲備基金主要用於墊補企業的虧損;企業發展基金主要用於擴大生產經營,經原審批機構批准,也可轉作投資者增資;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用於職工非經常性獎勵、補貼購建和修繕職工住房等集體福利。
G. 什麼是企業福利基金
企業福利基金是指實行利改稅辦法的企業,從已實現的利潤中,除上激所得稅專和調節稅外,按規定留屬歸企業的那一部分稅後利潤所形成的一項專用基金。由於企業福利基金是企業自留資金的一部分,它的數量多少取決於企業經營成果的大小;但企業對集體福利基金並不完全是按照職工個人所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分配,在大多數情況下,集體福利是由職工共同享受的物質和文化福利待遇。企業福利基金中只有用於職工生活中急需和困難補助的那一部分才直接分配給職工個人,成為職工個人收入的補充,只能滿足職工個人非正常的需要;而轉化為非生產性固定資產的那一部分,任何職工沒有佔有的權利,只能平等地使用。在現階段我國企業的勞動保險制度還不健全的情況下,企業的福利基金還具有勞動保險的部分職能(例如,對職工進行傷、殘、病、亡補助,等等),當然,這部分職能將隨著企業勞動保險和社會保險制度的完善和發展而趨於消失。
H. 我想去至善基金上班,那邊的員工福利怎麼樣啊
公司竭盡所能為員工提供各種實用的福利,為員工提供舒適的辦公環境。版每個辦公區都配有咖啡權機及飲品,營造積極的工作氛圍。為了豐富員工的業餘生活,公司定期組織員工培訓、舉辦生日會、拓展活動等,使員工得到多方面的關懷。同時,傳統節日組織員工聯歡等豐富多樣的業余文體活動,為員工的生活帶來無限樂趣。
I. 新所得稅法關於外資企業職工福利基金的計提如何規定的
1. 外資企業的職工福利基金可以不用計提,按實際發生的記入管理費用-福利費專,但是實際發生的總額,不能超過屬當年工資總額的14%,超過部分不準稅前扣除.
2. 如果你一定要計提,按當月工資總額的14%計提,實際發生時,再沖減已計提的.
J. 現在公司福利建議員工合買公司私募基金合適嗎
題主這個問題不是可不可以買,而是把買自己公司發行的私募產品作為福利的版一部分合權不合適吧?
如果是作為福利,那可以從以下幾點考慮:
1,員工購買自己的私募產品收費是否有打折/減免 -- 比如產品對外收費2+20,對員工收費1+0
2,員工購買自己的私募產品條款是否有不同 -- 比如申贖期更靈活/最低投資限額更低等
需要注意,這兩種都是要基金產品設有專門的share class的
3,很多公司會有一個員工基金池,也就是說會把最賺錢但容量有限的策略只對內部員工開放,這個是真福利了,一般高頻或者某些套利策略會這樣使用
如果1,2,3都不是,只是讓員工通過正常渠道買自己公司的私募,那不是福利,應該是出於投資人利益一致/獎金留存的角度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