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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參與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發布時間:2021-03-16 08:41:22

❶ 基金經理韓剛的老鼠倉案例的啟示對加強基金監管有什麼看法

從四個方面加強基金監管:

首先,不斷提高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水平。通內過落實基金公司治容理准則加強股東間的制衡,提高獨立董事參與管理的程度,落實管理層職業化、專業化和獨立運用基金資產的權利,充分發揮督察長合規監察的力度,防止大股東非法利用基金資產。

其次,不斷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通過落實基金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督促公司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提高內控制度執行的有效性。通過業務流程式控制制,會計系統控制、信息系統控制、監察系統控制防止基金經理侵犯投資人權益。

第三,通過完善交易所監控功能和監督託管人履行共同受託人義務,不斷完善異常交易監控體系,力爭做到對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查處。

第四,進一步完善證券投資基金內幕交易行為認定指引,以及違反誠信義務的行為指引,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基金從業人員內幕交易以及背信行為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包括「老鼠倉」在內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❷ 企業管理案例分析!!

你也太偷懶了,直接把問題拋到上面來,希望別人當槍手幫你做?你先做一個,不管好壞,交給別人幫你改,也是個積極的態度。素不相識,恕我直言了!

不具體作答了,談談個人的一點看法,也許比你按圖索驥,找到答案更有意義。

也許紅桃K的人力資源在幾年前有其獨到之處,但任何管理手段都不可絕對化,昔日保健品的明星企業,到現在已是昨日黃花,說明什麼?說明決定企業成敗的有很多種因素,戰略規劃,科技投入、新產品開發,市場營銷,乃至於公司治理,每一樣都不能出問題,否則,某一方面做得再好,也是徒勞無功,在市場競爭中要落敗的。

可口可樂的例子說明企業在做重大決策時,必須要研究消費者心理,研究地域文化,不可閉門造車,拍腦袋決策。GOOGLE在中國的受挫,不是又一個案例嗎?

❸ 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呢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6.資產管理人可以與資產委託人約定,根據委託財產的管理情況提取適當的業績報酬。在一個委託投資期間內,業績報酬的提取比例不得高於所管理資產在該期間凈收益的20%。7.嚴格禁止同一投資組合或不同投資組合之間在同.交易日內進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導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的交易行為。8.從事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應當設立專門的業務部門,投資經理與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的辦公區域應當嚴格分離,並不得相互兼任。9.不得採用任何方式向資產委託人返還管理費;不得違規向客戶承諾收益或承擔損失;不得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委託財產從事證券投資。10.不得通過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基金管理公司網站除外)和其他公共媒體公開推介具體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方案。11.資產管理合同存續期間,資產管理計劃每季度至多開放一次計劃份額的參與和退出,但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12.多個客戶資產管理計劃的資產管理人每月至少應向資產委託人報告一次經資產託管人復核的計劃份額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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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風險管理案例分析與公司治理的介紹

《風險管理案例分析與公司治理》在對國內外學者關於風險和風險管理問題研究的基礎上,得出企業所面臨的風險是多層次、多方面的,提出企業要實施全面風險管理。本書列舉了企業主要面臨的六大風險:籌資風險、投資風險、環境風險、道德風險、審計風險和戰略風險。在分別闡述各種風險理論的基礎上,通過具體的案例,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來分析這些風險,並給出如何防範並控制這些風險的方法和工具。

❺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結構是什麼呢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結構


(一)總體要求


目前,我國基金管理公司均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治理結構的規定,例如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各自的職責及其相互關系等。此外,基金管理公司在治理結構上還必須遵守《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則(試行)》等的相關規定,建立組織機構健全、職責劃分清晰、制衡監督有效、激勵約束合理的治理結構,保持公司規范運作,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二)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則


1.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基金管理公司從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議事規則等的制定到公司各級組織機構職權的行使以及公司員工的從業行為,都應當體現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在公司、股東以及公司員工的利益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發生沖突時,應當優先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2.公司獨立運作原則。基金管理公司獨立性的具體要求是:公司及其業務部門與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下屬部門之間沒有隸屬關系;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不得越過股東會和董事會直接任免公司高管人員;不得違反公司章程干預投資、研究、交易等具體事務及公司員工選聘;董事、監事之外的所有員工不得在股東單位兼職;所有與股東簽署的技術支持、服務、合作等協議均應上報,不得簽署任何影響公司獨立性的協議等等。


3.強化制衡機制原則。基金管理公司應當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執行監事)、經理層、督察長的職責許可權,完善決策程序,形成協調高效、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


4.維護公司的統一性和完整性原則。公司應當在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責任體系、報告路徑、決策機制等幾個方面體現統一性和完整性。從董事會層面,在制度建設過程中就應當保證公司的責任體系、決策體系和報告路徑的清晰、獨立。股東不得要求經理層或其他員工違反章程直接向股東或其他機構和人員報告基金財產運用具體事項,不得要求經理層將經營決策權讓渡給股東或其他機構和人員。從經理層面,在職權范圍內應保證公司經營活動獨立、自主決策,不受他人干預,不得將經營管理權讓渡給股東或者其他機構和人員。在公司文化層面,應當構建公司自身的企業文化,防止在內部責任體系、報告路徑和內部員工之間出現割裂情況。


5.股東誠信與合作原則。股東對公司和其他股東負有誠信義務,應當承擔社會責任。股東之問應當信守承諾,建立相互尊重、溝通協商、共謀發展的和諧關系。具體要求主要有:應當審慎審議、簽署股東協議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按照約定認真履行義務,出現有關情形立即書面通知公司和其他股東。


6.公平對待原則。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應當公平對待所有股東,不得接受任何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超越股東會、董事會的指示,不得偏向任何一方股東。公司開展業務應當公平對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和客戶資產,不得在不同基金財產之間、基金財產與委託資產之間進行利益輸送。


7.業務與信息隔離原則。公司應當建立與股東的業務與信息隔離制度,防範不正當關聯交易和利益輸送。在信息傳遞和保密方面,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要求董事、經理層及其他員工提供基金投資、研究等方面的非公開信息和資料,不得利用提供技術支持或者行使知情權的方式將非公開信息為任何人謀利或泄漏給任何第三方。在股東知情權方面,既要求股東關注公司的經營運作情況及財務狀況,同時要求股東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知情權,不得濫用知情權。


8.經營運作公開、透明原則。公司的經營運作應當保持公開、透明;公司應當保障股東、董事享有合法的知情權,如定期提供有關公司經營的各項報告;公司還要依法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9.長效激勵約束原則。公司應當結合基金行業特點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同時,營造規范、誠信、創新、和諧的企業文化,從而留住人才,保持公司的競爭能力。股東也應當尊重經理層人員及其他專業人員的人力資本價值。


10.人員敬業原則。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履職水平直接關繫到廣大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因此,上述人員不僅要專業、誠信、勤勉、盡職,遵守職業操守,而且要以較高的職業道德標准和商業道德標准規范言行,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和公司的資產安全,促進公司的高效運作。


(三)獨立董事制度


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獨立董事制度。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3人,且不得少於董事會人數的l/3。董事會審議下列事項應當經過2/3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


1.公司及基金投資運作中的重大關聯交易。


2.公司和基金審計事務,聘請或者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3.公司管理的基金的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


4.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督察長制度


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長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督察長制度。督察長是監督檢查基金和公司運作的合法合規情況及公司內部風險控制情況的高級管理人員。督察長由總經理提名,由董事會聘任,並應當經全體獨立董事同意。督察長負責組織指導公司監察稽核工作。督察長履行職責的范圍,應當涵蓋基金及公司運作的所有業務環節。督察長發現基金和公司運作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重大問題應當報告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督察長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獨立的調查權。督察長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有權參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會以及公司業務、投資決策、風險管理等相關會議,有權調閱公司相關文件、檔案。督察長發現基金及公司運作中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告知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業務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建議,並監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實。公司總經理對存在問題不整改或者整改未達到要求的,督察長應當向公司董事會、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報告。董事會應當建立和完善督察長考核制度。董事會對督察長的考核,應當以基金及公司的合規運作情況及內部風險控制情況為主要標准。督察長的薪酬由董事會決定。公司應當保證督察長工作的獨立性,不得要求督察長從事基金銷售、投資、運營、行政管理等與其履行職責相沖突的工作。公司總經理、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各部門應當支持和配合督察長的工作,不得以涉及商業秘密或者其他理由限制、阻撓督察長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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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求公司治理結構案例分析

公司治理結構
第一節 從「羞答答」到「甜蜜蜜」——國威集團高管持股計劃咨詢案例
背景陳述
這是一家集科、工貿、金為一體的國家大型二級企業。公司股票自上市以來,經濟效益逐年提高,連續四年被授予當地「利稅大戶」的稱號,不僅在當地赫赫有名,在業內也是威名遠播。筆者在此就選「威名遠播」這個意思,為這個國字頭的大企業取名為國威吧。國威集團的一把手是位風度翩翩、儀態大方的巾幗英雄。當年,這位當家花旦風華正茂,被國資局派下來接起這么大一個攤子。她在國威集團數十年如一日,任勞任怨,不知不覺已年過五旬,青絲如雪。
離「退居二線」的日子越來越近了,越是付出就越盼望著有所回報。終於某一天,在一次例行的管理工作會議上,一個同樣在國威集團奉獻了一輩子的資深高管人員明確地把自己「希望在退休前落點實惠」的想法擺到了桌面上。結果一石激起千層浪,大家的想法竟然驚人的一致。於是,在企業內實施高管激勵的決策立刻在以這位女董事長為代表的高管層內達成共識。按照她事後對咨詢顧問們說的心裡話就是:「我幹了一輩子,什麼也沒得到啊。」一句大實話道出了中國眾多國有企業老總共同的心聲。可以說,國威集團的領導層均面臨退路和歸屬的問題,實施高管激勵是眾望所歸。
另一方面,國威集團近年來的高速發展也得力於內部一批中堅力量。從對後輩領導力量的激勵來看,國有企業的薪資結構和晉升機會並不具備競爭優勢。年輕的幹部,尤其是一些從人才市場上招聘來的職業經理人也表示過:決定他選擇職業去向的因素有兩個,一個是職位上升通道,另一個就是個人的收益。當他們的個人收益無法達到預期值時,就會考慮跳槽。當這一老一新的兩種情緒交織在一起,就動搖了這家上市公司長期發展的基礎。
決策過程
在一致同意要實行激勵政策後,接下來的問題就是:什麼樣的人可以被納入到激勵的范圍中?對於國威集團而言,實質上是兩套班子,一套人馬。集團公司的總裁是股份公司的董事長,除了股份公司的總經理不是集團公司領導外,其餘人員均兼任集團領導。這也是依照國家對上市公司高管層的要求,否則,估計股份公司的總經理也會在集團公司擔任相應的職位。
在被激勵的對象董事會成員一個都不少。對高管激勵稍有常識的人就會知道,高管激勵一般是由代表股東利益的董事會為了激勵和制衡高級管理層而設立的一種制度。怎麼繞了半天把制定這一制度的人也給繞了進來?原因其實很簡單:國有企業的董事會成員就是高管層。國威集團董事會成員本身並不是股東,他們只不過是國有資產的代表人而已。也就是說,在股東和高管人員之間存在的委託代理關系在股東和董事會成員之間仍然存在!這就是中國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委託代理關繫上移現象,見圖3-1。董事會成員通常也被列入激勵的范疇,這是中國國企典型而普遍的現象。董事會和高管層同一張面孔,也就從根本上回答了為什麼國有企業制定的高管激勵政策常常激勵有餘而制約不足。
方案醞釀階段,國威集團管理層就碰到了一個棘手的問題:由誰來制定具體的激勵方案?是自己人做還是找專家?雖然自己人非常熟悉企業內部的狀況,可在實際情況中多半行不通。原因有二:第一,企業內部人往往處於避嫌的考慮,面對企業里紛繁復雜的人事關系,不願意承擔這種涉及利益轉換、容易吃力不討好的麻煩事;另外,高管激勵方案的設計涉及到很多操作層面的細節問題,要求制定方案的人不僅要了解企業,更要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證券市場知識,企業內部人的能力往往有限,無法承擔起此項重任。
出於以上原因,多數企業都會選擇外部的專業人士來制定激勵方案。此時,國威集團又面臨著兩種選擇:是找投資銀行還是找咨詢公司?前者的優勢在於他們對證券市場的交易過程和激勵模式非常熟悉,找他們來做,企業高管激勵方案只要在政策允許、時機成熟的前提下,就可以順暢地進入操作層面;但不足之處在於,投資銀行的專家們往往將方案的重點集中在企業高管的短期激勵上,而忽略了促進企業長遠發展的、對高管長期激勵和約束的措施。相反,管理咨詢公司在做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簡稱ESOP)或管理層收購(Management Buy-out ,簡稱MBO)時,除了關心交易過程外,更注重的是激勵效果,注重的是企業的長期發展。
最終,國威集團選擇了管理咨詢公司。雙方共同制定了以業績股票為核心的高管激勵方案,即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和董事會成員的年度業績進行評價的長期激勵和約束機制。其主要內容是:在公司整體業績達到或超過預定目標的條件下,公司發給上述人員限定用途的獎金用於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流通股票。之所以選擇流通股作為激勵手段的變通措施,是因為如果用非流通股和國有法人股,則在套現等諸多操作層面上依然存在相當大的難度。
在設計方案時,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至關重要。考慮到大股東和企業的利益,為吸引優質人才,鼓勵高層管理人員注重價值最大化和長期股東價值的創造,應盡量降低薪酬的成本或稀釋股票價值;若顧及到高層管理人員的利益,應使其以最低的風險獲得最高的收益,保證他們的努力成果得到應有回報,其薪酬結構應在業內具備較強的競爭力。顧問團隊就是要在企業和個人這兩種利益之間尋找到那個最合適的平衡點。
在新的方案中,國威集團高管層新的薪酬結構由四部分組成:在原有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福利補貼基礎上,加入可與短期獎金計劃結合運作的股權激勵部分。原有的三部分與崗位掛鉤,屬於保障性收入;股權激勵部分則與實際貢獻掛鉤,屬於激勵性收入。這就構成了長短期激勵相結合、激勵與約束相結合、激勵與保障相結合,以體現崗位貢獻為目的的薪酬結構,
業績股票計劃建立在公司發展戰略及年度計劃完成的基礎上,並通過業績考核來實現。參加業績股票計劃的高層管理人員可獲得的業績股票由其崗位系數、公司整體業績和個人業績三個因素決定。其中,公司整體業績指標實行按年份設定的原則,逐年提高以達到激勵長期發展的目的。只有在公司整體業績達到預定目標的情況下,個人業績達到績效考評的要求,才能獲得業績股票的獎勵。
具體而言,國威高管層薪酬中的股權激勵部分受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兩個條件制約,二者缺一不可。針對公司業績考核部分,顧問團隊選擇了凈資產收益率和年凈利潤提高率作為考核指標,完成指標可獲得事先約定的獎勵,是個人獲得激勵的先決條件;針對個人業績考核部分,針對個人崗位職責,由直接上級和本人共同設定考核指標,並報董事會通過。在個人考核結果達到要求的前提下則可獲得股票激勵,否則行使約束條件。選擇凈資產收益率作為公司業績整體考核的指標,是考慮到凈資產收益率不僅能夠反映公司的綜合盈利能力,而且具有在行業內的橫向可比性,同時也有助於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促使產生更合理的資本結構。
首先,我們來看崗位津貼部分。它能夠在高管收入的整體構成中發揮很好的協調與平衡作用,同時充分體現激勵方案設計的主動性與科學性。在設計國威集團高管人員的崗位津貼時,顧問團隊以價值體現、生活保障、社會公平、崗位區別為原則,將崗位津貼分為董事會系列和經理系列。前者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和董秘,後者包括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兩個系列的崗位津貼基數相等,只是在崗位系數上有所區別。
崗位系數用以平衡因為崗位責任、工作性質不同而產生的差異。比如副董事長和總經理的崗位系數相等,而董事長的崗位系數為副董事長和總經理崗位系數的一倍。崗位系數與崗位基數的乘積就是該崗位的津貼數,即崗位津貼=崗位基數╳崗位系數。如果某高管兼任兩個系列的職務,其崗位津貼則採取累計計算的方式。
然後,讓我們來研究一下股權獎勵部分。與崗位津貼相同的是,業績獎勵也要用到崗位系數。不過在股權獎勵中涉及的崗位系數與崗位津貼中用到的崗位系數不同。在這里,顧問團隊以董事、副總經理、董秘的崗位系數為基數,取值為1,將副董事長、總經理的崗位系數定為基數的2倍,董事長的崗位系數為基數的3倍。另一個與崗位津貼的發放不同的是,業績股票計劃在高管身兼數職的情況下,只計算其最高職務的崗位系數,並不做累計計算。依據崗位系數,高管個人年度業績獎勵額度=公司年度總獎勵額度× 。計劃實施周期為三年,正好是高管人員的聘任期,每年年末考核。
在業績股票計劃的操作層面,顧問團隊為國威集團設計了固定股票計劃、獎勵基金購股和「固定股票+獎金」三種模式。具體而言:
第一種,固定股票計劃模式。在業績達到預定目標的基礎上,由公司撥出指定用途獎金,用以高管個人名義購股並鎖定,在其任期內分年度實施。比如數額為流通股份的10‰(三年中每年實施3.3‰)。若目標沒有完成,高管須自己支付購買股票的費用。——這就是極具中國特色的激勵方式。此方案的優點在於操作較為簡便,長期激勵與約束清晰,公司成本已事先確定;其缺點是激勵固定,若公司快速發展則高層無法有效分享業績增長,而公司方面短期現金壓力較大,激勵總成本不得超過稅後凈利潤的一定比例。
第二種,獎勵基金購股模式。在業績達到預定目標的基礎上,提取公司稅後凈利潤扣除公益金與公積金後的余額的一定百分比作為獎勵基金分配給公司高層。比如該比例為5%,該基金必須用於購買公司股票並鎖定。不過,作為約束條件,公司高管層也需要交納固定數額的風險金。此方案的優點在於激勵作用大,與業績(凈利潤)直接掛鉤;缺點是高管持股數量不確定,受市場價格影響較大。
第三種,「固定股票+獎金」模式。在業績達到預定目標的基礎上,提取公司稅後凈利潤扣除公益金與公積金後的余額的一定百分比,作為獎勵基金,預設該比例為5%。該基金首先支付固定數量股票的費用,比如為流通股的6‰,三年中每年實施2‰。公司預先為高管墊付,以高管個人名義購買並鎖定,剩餘部分以現金形式發放。若目標沒有完成,高管須自己支付購買股票的費用。換言之,這也是對高管的一種約束方式。這種方案取前兩者之長,使長短期激勵有機結合。股票預先購入,使公司成本事先確定,同時激勵與業績表現也直接掛鉤;不足之處在於約束力度依然相對較小。
針對「固定股票+獎金」模式,顧問團隊計算出了高管長短期激勵的大致比例。假設國威集團當年凈資產3億元,其後兩年凈資產按3.5億元計算,凈資產收益率8%,提取5%作為獎勵基金。則3年獎勵基金總額約為520萬元。如果股票額度為流通股本的6‰,股票總數量為39.6萬股,每年額度為13.2萬股,現在購入的總成本約為340萬(按股價8.5元/股計算),現金激勵為180萬元,股票激勵與現金激勵比例約為2:1。這就說明,如果提取流通股的6‰作為固定股票額度,那麼高管的長短期激勵比重約為2:1,這是一個恰到好處的比例。顧問團隊也曾用流通股的7.5‰為國威集團高管層算了一筆賬,現在購入的總成本約為420萬,現金激勵為100萬元,比例約為4:1。兩相對比,國威集團董事會和高管層一致選擇了前者。
不過,不論選擇其上哪一種「落袋」模式,三種方式的操作周期卻始終控制在三到五年內。這和國際慣例有很大的區別:在歐美等國家,股票計劃或期權計劃的周期大都超過五年,有的甚至達到30年。之所以這樣做,就是為了將企業的長遠發展和高管個人利益真正捆綁在一起。而在中國,一來因為高管層多半就是董事會成員,二來大家辛苦了大半生都指望著最終能有所回報。
根據股票額度為流通股本的6‰計算,3年期國威集團高管層按照業績激勵計劃,能夠得到的股票數量與現金數量見表3-1所示。
表3-1 3年期國威集團高管層年激勵收入構成(單位:萬元)
高管層 股票數量 現金數量
第一級 董事長 7.2 36
第二級 副董事長、總經理 3.6 18
第三級 董事、董秘、副總經理 2.4 12
註:按照股價8.5元/股計算
假設高管層將激勵的獎金全部用於購買流通股,則三級高管層能夠換取的股票數量分別為11.4萬股、5.7萬股和3.8萬股。
讓我們將以上對崗位津貼和業績激勵兩部分的分析合並計算,即可以大致推算出國威集團此次享受股權激勵計劃的高管層年薪酬總額,見表3-2。
表3-2國威集團高管層實施激勵方案後的年收入構成(單位:萬元)
高管層 業績激勵 崗位津貼 福利補貼 總額
第一級 董事長 33 16 3 52
第二級 副董事長、總經理 22 8-16 3 33-41
第三級 董事、董秘、副總經理 11 4-8 2.5 17.5-21.5
面對這樣的數字,國威集團高管層在心裡笑了,並立即要求顧問團隊照此方法推行開去。於是,從集團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到股份公司下設的分公司中層幹部統統被列入激勵范圍之內,總人數居然達到二百餘人。國威集團的ESOP出台了。
由於國威集團此次股權激勵方案推行涉及面較廣,因此,顧問團隊要求對高管、主管、部分員工等各個層面的績效工資發放標准依次嚴格化,這既有助於提高管理人員的責任感與使命感,也能加強管理者對員工的指導與管理
項目進行至此,其實僅僅解決了國威集團高管持股計劃中薪酬體系設計的核心問題,這還只是冰山一角。接下來,顧問團隊就國威集團股權激勵管理機構設置、股票購入的時機與託管機構選擇、股權激勵的操作流程、股權激勵的交易、稅務、變更、人員變化等諸多細節提出參考意見。
第二節 中國公司治理的「點」與「面」
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曾對公司治理結構給出了非常精確的定義:「所謂公司治理結構,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執行人員即高級經理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在這種結構中,上述三者之間形成一定的制衡關系。通過這一結構,所有者將自己的資產交由公司董事會託管;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構,擁有對高級經理人員的聘用、獎懲和解僱權;高級經理人員受雇於董事會,組成在董事會領導下的執行機構,在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經營企業。」
所以從本質上看,公司治理結構問題就是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執行人員三者之間的一種單純的制衡關系。然而,在現實中,中國企業情況的復雜性,又為這層單純的制衡關系添加了無數道屏障。
創業元老難安置
讓我們聚焦於這樣一家成功企業:30年前,南方的某個小鎮,幾個兄弟在一個大哥的帶領下,創辦了一家自己的小廠。幾十年來,弟兄幾個同心同德,當初的小作坊在20世紀90年代初已經發展成了當地的支柱企業。在當地政府的推薦下,他們抓住了一次日後對整個企業的發展起到了決定性提升作用的機會——一個幾乎可以使企業處於行業壟斷地位的對外合作項目。
為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在90年代中期,該企業從社會上招聘了一批優秀人才。其中有一位如今已經坐上了集團公司執行副總裁的高位。十年來,這位副總裁兢兢業業,不僅把公司的老業務打理得妥妥當當,而且還協助董事長依託當地政府資源,不斷開拓了許多新興產業。自然,負責這些利潤豐厚的新興產業的權力也歸到了這位新派副總手中。
如果說這家企業的情形和許多典型的創業級元老無法跟上公司發展的案例一樣,或許在權力分配的問題上,他們會有很多「它山之石」可以借鑒,這畢竟是能者上、庸者下的社會環境。不過,與眾不同的是,這家企業的元老級人物的整體素質始終伴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而日益提高,真是老驥伏櫪,志在千里。此時,新興派和老壯派的問題就顯得異常尖銳。
據說為了緩解和規避公司管理老化的危機,該公司的董事長「手法已經很辣了」(該企業員工語),將所有新興業務放到集團公司,由以執行副總裁為代表的新興派集中管理,而將所有老業務均獨立成為一個個子公司,交給不同的老員工分頭打理。除了出於老員工們畢竟熟悉老業務的常規考慮之外,這里還蘊藏著一層只能意會、不能言傳的深意,就是董事長希望藉助分公司的形式,將老人們彼此隔開,以減輕他們對新派造成的壓力。可見這位董事長真是老當益壯,腦子一點也不糊塗。甚至有些子公司形同虛設,只是為了給個別老員工一個安身立命之所,難怪處於這種子公司里的人感慨道:「把上面的權力稍微給我劃拉一點下來,好歹不要讓我顯得太沒用呀。」
對於這樣的企業,如何處理老臣子和新員工的關系?如何順利地完成新老交接?已是一個非常難以解決的問題。這位執行副總裁加入公司十年有餘,按照常理,早就應該算是老員工了,可就是始終融不進創業元老的圈子中去。當涉及到重大權力分配問題時,靠他一個人的力量去和多數老員工抗衡,無異於以卵擊石,即使他背後有董事長撐腰。但是不要忘了:董事長本人卻是資格最老的「老人」!不過,如果站在董事長角度來看,誰能否認他不是夾在兩派力量中最痛苦的人物呢?這樣的公司該如何治理?誰又想得清楚、理得明白呢?
傳統壓倒一切
俗語說「一俊遮百丑」,這句話用在企業管理上,也同樣適用。只要經營搞好了,企業賺錢了,就是好企業,即使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也無大礙。這就像美人臉上的一個黑點,美其名曰「美人痣」。
新華信管理咨詢就接觸過這樣一個「長了美人痣」的國有企業。由於領導班子管理有方,幾十年的奮斗使企業成為行業內屈指可數的排頭兵。不過除了業績響當當之外,該企業極為特殊的企業文化也頗引人爭議。比如流傳甚廣的「國人待遇」,就是指該企業里有一部分人只要符合某些條件,就自然會得到比其他人更高、更好的福利待遇。
為什麼?這就得從頭說起了。20世紀80年代中期,某科學研究院成立一個公司,新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骨幹員工均來自於該科研院。可以說,為了圓滿完成黨和國家的重託,該科研院上上下下都傾情投入了進來。憶當年,崢嶸歲月稠,科研院職工獻了青春獻子孫,兩代人共同的努力,換來了企業今天的輝煌。
正是由於當年的患難與共,鑄就了獨特的企業文化。公司員工很自然的分成了「院里人」和「院外人」兩大派系。「院里人」指所有與科研院有關的職工,比如科研院的家屬、子女等,其餘則均屬於「院外人」。而之所以會有如此明顯的區分,很關鍵的一點是,企業的高層領導班子從成立到今天始終都是清一色的「院里人」,他們對來自科研院外面的人從心底里多少有些不放心的感覺。
久而久之,企業內形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矩:同等條件下,「院里人」具備優先權。他們比「院外人」享有更快的提拔速度,更好的薪酬制度和更完善的福利體系。更重要的,是他們時時刻刻沐浴在一種無形的氛圍當中,這里充滿了脈脈的溫情。——這一切在「院外人」眼裡,就是「國人待遇」。
難道該企業的高管層就不清楚這如分水嶺般的界限會給企業帶來何樣的危害嗎?當然不是。只是因為企業現在的效益好,始終處於行業領先的地位,所以,對於這樣落後的觀念造成的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問題,他們至今採取不置可否的態度。現代企業的治理結構,面對中國傳統文化,竟顯得如此蒼白無力,也難怪那麼多中國企業進行了各式各樣的治理結構的調整,卻始終浮於表面。
民營企業 治理就是治你
故事發生在山清水秀、人傑地靈的江南。老闆是個典型的江浙人,一副瘦小的身板,骨子裡透著那一帶人特有的精明。幾年前看準了房地產行業的巨大機會,藉助強大的政府關系拍「地」而起,企業迅速壯大,短短幾個春秋,儼然成為當地房地產業大亨。就是這樣一個成功的民營企業家,道出了這樣的心聲:「我找不到接班人呀!」
為什麼?對於這個企業而言,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老闆的心胸難免小了些,候選接班人的胃口也未免太大了些。據江浙老闆介紹,他本來挑中的這個接班人是該企業的副總經理,東北人。雖然來到江南已多年,但骨子裡還是個東北大漢,行事雷厲風行,敢做敢當。從創業之初就跟著江浙老闆南征北戰,不但成功開發的地塊項目橫跨江南好幾個城市,而且他率領的銷售隊伍也是屢戰屢勝,業績節節攀高。
當地人都說,這江浙老闆有福氣呀,得了這樣一個「福將」,可是只有江浙老闆自己心裡明白:這個「東北虎」和他所率領的那支虎狼之師,不僅在業務上堪稱「虎狼」,在胃口上也是真正的「虎狼」呀!比如他一個人的花銷能夠占公司整個招待支出的一半以上,比如他以「考察全國房地產先進經驗」為名,動輒坐著飛機來個「環游大中華」。江浙老闆私下感嘆:「房地產行業有個特殊性,就是成本不好控制,可明可暗、可上可下。帳面做得漂亮的話,可以不留下蛛絲馬跡。蓋一棟樓花上幾個億,那是家常便飯的事,九、十位數字的預算,輕飄飄的呀!他要是想動手腳,隨便從哪裡摳出一點,那就能買好幾棟別墅呀!」
這事兒就在江浙老闆心裡從一個「小揪揪」慢慢變成了一塊「大石頭」,企業越成功,人前越風光,他就越郁悶。最後發展到恨不能終日就琢磨一件事:想個什麼樣的好辦法看住這只東北虎呢?
這是一個典型的民營企業致力於公司治理的赤裸裸的初衷。因為作為大股東的老闆追求的是企業價值的最大化,而這卻不一定符合職業經理人的利益。職業經理們要的是他們個人收益的最大化,是他們在職支配資源滿足個人需要、獲得效用的最大化,是他們藉助於運作公司,實現自我價值的最大化,是他們營造個人帝國,身價的最大化。經理們如果在這些最大化的驅動下,可能就不再盡職地為股東的利益工作了,他們或直接、或間接地要為自己服務。
而且,經理們的活動很多時候是沒辦法監督的,比如當他們大肆花費公司資金進行某些活動時,你很難說清他是為自己的利益服務,還是為公司的利益效勞。這就是公司治理結構問題存在的一個根本原因:信息不對稱。這是在中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這一特定環境下必然出現的現象。
看來,我們應好好地琢磨一下「治理」兩個字。為什麼要叫「公司治理」,而放著「管理」一詞不用?因為「治」中隱含著一層深意,那就是總讓人覺得有「整」的意思,公司治理就是公司股東對經營者的一種監督和制衡的機制,說穿了,就是股東們要想個什麼萬全的法子(制度)來看管住經營者,當經營者違背自己的利益時能好好地「治」住他、「止」住他!
企業經營者終日做的是「公司管理」,而企業所有者常常想的則是「公司治理」。難怪有學者說:「所謂公司治理結構,就是股東收買一把手。」這樣看來,如何學會收買一把手和一把手所帶的團隊,使他們真正關心公司管理,並且關心上三年、五年甚至更長遠,才是建立公司治理結構的關鍵所在。
國有企業 所有者缺位
照理說,董事長作為一個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公司的最高決策人,應該對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了如指掌。而當咨詢顧問們做項目時,卻遇到了董事長根本不管事兒的現象。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所謂的「翻牌公司」,即原來是國家機關,經過改制後成為一個國有企業,例如原電力局改為電力公司,那麼這個電力公司就屬於「翻牌」。翻牌公司的董事長多為原大股東單位的現職人物。
這樣的董事長多由兩種人擔任:一種就是那些到了年齡、准備退休的老人,沒地方安置了,就到下屬的企業里掛個董事長的頭銜。另一種就是股東單位里的一個大領導,很有可能是一個人鼎著四五個董事長的帽子。本來就已經在自己的單位里忙得不可開交了,哪裡還顧得上下面這些掛職企業的經營狀況?
這兩類董事長雖然「來歷」不同,但對企業而言結果都一樣,那就是董事長承擔了法律責任卻對企業的實際情況一知半解,他們甚至一年半載也未必能到企業里走一趟。需要以他們為代表的董事會做決議了,董事會決議書也多半是由經營管理層代擬,然後由董事會秘書拿著這份文件到處去找作為董事會成員的各級領導們簽字,在這個過程中,又有誰能肯定這些大筆一揮的領導們真正明白董事會決議書中的內容呢?
但是就是這樣的董事長,對企業而言也得畢恭畢敬的伺候。比如他們有氣派顯耀的董事長辦公室,他們有專門的秘書和司機,而且他們可以不幹活卻白領高工資。新華信管理咨詢就遇到過這樣的企業,當顧問們提出要見見董事長時,聽到的小道消息是:「你們不用訪談董事長了,他很少來,我們這里董事長不管事,總經理全權負責。」據說顧問團隊駐扎在企業里3個月,直到項目做完了,也沒見過董事長一面。
企業就像是一部機器。運轉得是否有效率,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它的動力系統是否能夠正常運轉。一部機器設計得再巧妙,製作得再精良,只要它的動力系統有問題,這個機器就不可能有效工作。企業股東為了財產增值而進行的種種努力,就像機器中的動力,而治理機制,則是動力傳導和帶動機器運轉的部件。私營經濟之所以能有效率,與總是有人關心企業價值的增加、並有一個機制保證企業員工努力的投入直接相關。
相比之下,國有企業就是一個容易出現動力故障的機器。在動力問題不解決的前提下,任何形式的治理機制都是廢紙一張,形同虛設。身為上市公司的國有企業,背後的股東十有八九是同名同姓的國有集團公司。那麼作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實際上是集團公司在追尋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利用股份公司圈錢,將從股市中籌得的錢轉借到集團公司。最極端的行為就是將股民的錢肆意花費,事後難以償還,這就是大股東損害了小股東的利益。
在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結構問題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企業的所有者缺位問題,對國有資產的管理者或代理者缺少激勵與監督機制。因為搞不清楚企業到底是誰的,所以從董事會到管理層到國有企業員工,輕者僅憑良心做事,上班就是磨洋工,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鍾;重者利用職權進行高額的在職消費。因為無法將企業的收益轉化為個人的財富,所以採取各種手段將國家的錢轉化為個人的利益。更有甚者,不惜冒著殺頭坐牢的危險,作姦犯科,貪污受賄,最終殃及到企業的生死存亡。

❼ 企業管理成功案例分析

江鈴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在中國率先通過引進國際上最新的卡車技術製造五十鈴汽車,成為中國主要的輕型卡車製造商,目前已擁有10萬輛/年一流水平的沖壓、焊裝、塗裝、總裝製造能力。節能、實用、環保的江鈴汽車產品,已經包括了「凱運」 「順達」及JMC輕卡、「寶典」皮卡、「寶威」多功能越野車、「運霸」麵包車在內的四大系列車型。江鈴自主品牌的寶典皮卡、凱運及JMC輕卡系列的銷量連續占據中高檔市場的主導地位。江鈴還將具有性價比優勢的汽車打入國際市場,海外銷售網路已延伸到中東、中美洲的許多國家是中國輕型柴油商用車最大出口商,被商務部和發改委認定為「國家整車出口基地」,江鈴品牌成為商務部重點支持的兩家商用車出口品牌之一。 作為江西較早引入外商投資的企業,江鈴以開放的理念和富於進取性的發展戰略,積極吸收世界最前沿的產品技術、製造工藝、管理理念,有效的股權制衡機制、高效透明的運作和高水準的經營管理,使公司形成了規范的管理運作體制,以科學的制度保證了公司治理和科學決策的有效性。江鈴建立了ERP信息化支持系統,高效的物流體系實現了拉動式均衡生產;建立了JPS江鈴精益生產系統,整體水平不斷提升;建立了質量管理信息網路系統,推廣NOVA-C、FCPA評審,運用6sigma工具不斷提升產品質量、節約成本。2000年被中國機械工業管理協會評定為「管理進步示範型企業」,2003年更榮獲全國機械行業九家「現代化管理企業」之一的榮譽。2005年底成為國內率先通過OHSAS18001:1999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EN ISO14001:2004環境管理體系、ISO/TS16949:2002質量管理體系等一體化管理審核的汽車企業。 公司十分注重人才的培養,充分提供發展的空間,鼓勵員工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定期組織大量內、外部培訓(如JPS精益生產、8D、6σ、UG、質量和環境體系、同步物流、溝通技巧、培訓師TTT、英語等技術和管理培訓),同時不定期選送優秀的技術、管理骨幹出國培訓,或到國內知名高校進行系統培訓和深造(如推薦攻讀在職研究生的學歷教育);員工申請經領導批准後,考取在職研究生畢業時取得學位或畢業證,學費予以報銷等優惠政策。 U8管理軟體與企業管理有效結合,協助企業實現管理增值。U8在廣州五十鈴有限公司的成功應用,協助企業消除了信息孤島,真正實現了財務業務一體化;采購流程的科學化保證了庫存成本最小化;項目管理的應用,加強了對成本費用的控制和分析,加速了資金的周轉,保證了資金的安全性;實現了產品成本核算和管理。 客戶背景 廣州五十鈴客車有限公司(下文簡稱五十鈴)是由廣州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日本五十鈴自動車株式會社和五十鈴(中國)投資公司投資的中外合資企業。公司引進日本五十鈴先進的客車製造技術,生產五十鈴20世紀90年代末投放市場的GALA SHD和GALA mio系列新型大、中型豪華客車。 客戶面臨的問題 競爭環境變化對企業管理的要求 隨著IT技術的飛速發展,Internet/Intranet技術和電子商務的廣泛應用,企業面臨的競爭環境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如顧客需求瞬息萬變、技術創新不斷加速、產品生命周期不斷縮短,競爭日趨激烈等。在這種形勢下,企業管理必須轉變:從生產導向向市場導向轉變,從粗放經營向成本控制轉變,從部門管理向企業級協同管理轉變。 國內企業的前車之鑒 目前國內很多企業在經營中遇到了諸多困難,如銷售不暢、三角債泛濫、資金匱乏、庫存積壓、生產管理成本高等。形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忽視以計算機管理為基礎的財務業務信息一體化的建設。各部門不能及時得到相關信息,尤其業務部門與財務部門不能很好溝通,造成結算拖延、壞賬損失加大、信用下降、庫存與賬目不符等弊端,財務對各購銷存業務的發生情況也無法做到有效監控。作為企業整體來講,根本不能形成完整的分析決策體系。 五十鈴通過一系列的分析,意識到企業信息化建設的重要性,因此一上馬就開始進行財務業務一體化的籌劃。 U8管理軟體的解決方案 硬體解決方案 五十鈴各部在同一座辦公樓辦公,為了給管理信息系統提供硬體環境,公司在辦公樓內搭建了區域網,採用奔騰至強700(雙CPU)伺服器,整個網路有15個工作站。 網路拓撲圖如

❽ 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案例

舉一個國外投資機構對國內公司投資的案例:新橋投資深發展銀行
新橋是美國專業股權投資集團———德州太平洋投資集團(TPG)在亞洲的公司,一直專注於亞洲地區投資,也善於發現重組問題纏身卻依然有發展潛力的銀行。
其合夥人單偉建曾在一次談話中向外界透露:「新橋投資是買不起好銀行的,但我們可以買別人不願意買的壞銀行,使它變好,然後賣給好銀行。」
在深發展之前,韓國第一銀行是新橋最引以為豪的傑作。1999年底,新橋以5億美元獲得韓國第一銀行49%的股權和100%的投票權,2005年初,以33億美元將韓國第一銀行的股權賣給了渣打銀行。新橋此次投資獲得巨利,成為海內外投資界的經典案例。
2004年底,新橋以每股3.54元受讓深發展17.89%股權成為第一大股東,並承諾五年鎖定期。其後的故事,與當初新橋入主韓國第一銀行如出一轍,成立全新管理團隊,改革重組、管理提升。
至2008年末,深發展的資產質量明顯改善,不良貸款余額迅速下降至19.28億元,不良貸款率下降至0.68%,撥備覆蓋率迅速上升至105.14%。
2009年第一季度公司獲得凈利潤11.22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1.74%,同期不良貸款余額略有增加,達到19.63億元,不良貸款率繼續下降至0.61%,撥備覆蓋率則上升至130.43%。
到2010年平安集團完成對深發展的收購,並與平安銀行整合。新橋入股5年時間,獲利5倍以上,這也意味著深發展銀行的市場價值在這5年的時間里獲得了5倍的成長。

❾ 求一個有關基金的案例分析

一、企業破產財務管理的內容及應遵循的原則

企業破產的財務管理,是根據《企業破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組織破產企業的財務活動,處理破產企業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企業破產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破產財產管理、破產債務管理、破產清算費用管理、破產財產的分配管理等。企業在破產階段各方面的財務關系有:企業與債權人之間的財務清算關系,企業與國家之間的應交稅款和應交利潤之間的清算關系,企業與職工之間工資及勞保費用的清算關系,企業與其他企業單位之間的財產買賣關系,企業與清算組的費用結算關系。

組織破產企業的財務管理活動,處理破產企業同有關各方的財產關系,應遵循以下基本准則:

1.公平原則。在破產清算中,要對所有的債權人一視同仁,按法律、政策、合同規定的先後順序,對各債權人的求償權予以清償,使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原則下,公平分配破產者的財產。

2,合法原則。無論是在和解整頓過程中,還是在破產清算過程中,都必須做到依法辦事。企業破產的財務管理不僅需要財務方面的技術方法,而且需要了解很多法律知識,如對破產財產的界定與確認、破產費用的支付和管理,債權的清償等,都要按《破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依法處理。

3.節約原則。在進行企業破產財務管理時,必須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減少損失。因和解與整頓比破產清算損失要小,相對較為節約,在可行的前提下,應盡量採用和解與整頓的方式解決問題;只有當和解不可行時,才採用破產清算方式;在整頓期間或破產清算時,應盡量節約費用開支。

二、對企業破產接管的管理

企業破產接管管理是企業破產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破產企業的法定管理者(接管者)是清算組。人民法院自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企業。清算組成員由人民法院從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政府財政等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如律師、會計師、經濟師、工程師等)中指定,清算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員。清算組的主要職能是:全面接管企業,負責保管破產企業的全部財產、賬冊、文書、資料和印章;負責破產財產的清理、估價、變賣和分配;在破產程序范圍內,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接受破產企業的債務人和財產持有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破產程序終結後、向破產企業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清算組還應根據清算結果製作資產負債表、破產財產明細表、債權債務明細表等相關報表資料,提出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提交清算報告。

實施企業破產財產接管的目的:一是保證企業財產價值的真實性和安全性,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二是防止以隱匿、私分或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企業財產的違法行為;三是為財產拍賣提供可靠的、具體的依據。企業破產財產接管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即清倉查庫、全面登記和財產估價。

1.清倉查庫、全面登記。主要應做好實物財產的清理與登記、核實債權和進行資產的清查登記。實物資產的清查內容包括:庫存現金的清查與登記;銀行存款的清查和核對,固定資產的清查與登記;庫存商品、材料、產成品和在產品的清查與登記四個方面。

2.財產估價。是指以貨幣計量,採用適當的方法確定破產企業財產物資的實際價值。對實物性財產應根據新舊程度和市場因素,對每一項破產財產重新估計變賣價值,並登記在財產清查賬簿中。財產評估作價的方法很多,但實際應用較多的主要有重置價值法、變現價值法和凈值法三種。應根據財產的性質和不同情況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和標准,以使財產評估價值盡量接近變現價值。

破產企業的總會計師或財會機構負責人應積極配合與協助破產清算組工作,在破產程序終結前不能離任。破產清算組在接管破產企業財務報表、會計賬冊和其他會計資料時,首先要監督和協助破產企業原財會人員結清截至破產宣告日(基準日)的各個銀行賬戶余額,辦理企業會計決算,編制各種財務會計報表,以做好交接,劃清有關責任界限。

三、對破產財產的界定和處置方面的管理

破產財產是依破產程序分配給債權人的破產人的財產總和。破產財產的內容包括:流動資產、長期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破產財產由以下幾項構成:

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扣除擔保財產以外的部分。按形成渠道,包括國家授予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企業自籌資金形成的財產以及借入資金形成的財產。

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後至破產程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包括破產企業收回的債權、因破產從聯營企業收回的投資、以及由於破產企業的無效行為而經人民法院追回的財產等。

3.應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在破產結束時尚未到期的財產,應由破產企業行使財產請求權。如應從聯營單位分享的利潤,認購國庫券和股票應得的利息和股利,應從合約方銷售收入中提取的技術轉讓費等。

四、對破產費用的列支和債務清償的管理

破產企業作為抵押物的財產,債權人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抵押財產應計入破產財產范圍之內;債權人不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超過抵押債權的部分計入破產財產范圍之內。破產企業中屬於他人的財產,如租入或借入的固定資產、包裝物、受託加工的原材料、代管商品及物資、代銷商品等不屬於破產財產,應由財產的權利人通過清算組取回。破產企業的職工住房、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食堂、醫院等附屬福利設施,原則上不計入破產財產的范圍;但沒有必要繼續保留並能整體出讓的,可以列入破產財產之內。

在企業宣告破產後和破產財產進行處置前,應有具有法定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對財產進行評估,並以評估價作為破產財產處置變賣的底價,通過拍賣、招標等方式依法轉讓。嚴禁採取「先分後破」的方式低價交易,以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破產企業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破產企業職工的安置;安置破產企業職工後,剩餘部分與其他財產一並列入破產財產分配;清算組根據債權人會議通過的分配方案或人民法院裁定的清償比例償還債務。下列破產費用應優先撥付:清算期間職工生活費;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的費用;破產案件的訴訟費;清算組開展工作必須支付的費用(含辦公費),聘請清算組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生活補貼;清算期間企業設施和設備維護費用;審計評估費用;為債權人的共同利潤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包括債權人會議會務費、破產企業催收債務的差旅費及其他不可預計的費用等。但破產企業的債務受償人參加破產程序的費用,如趕赴破產企業所在地的差旅費、出席債權人會議的經費等,不能列為破產費用。當破產財產不足以支付破產費用時,人民法院應當宣告破產程序終結,未清償的債務不再清償。

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應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①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離退休金、醫療費和勞動保險費用以及安置破產企業職工所需的各種費用;②破產企業所欠稅款;③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清償要求的,按比例進行分配。在上述第一清償順序中,考慮了破產企業職工的安置費用,規定對職工安置採取轉業培訓、介紹就業、生產自救和勞務輸出等多種方式措施,妥善安排破產企業職工重新就業,並保障其在重新就業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時,鼓勵破產企業職工自謀職業,對自謀職業者發放一次性安置費,不再保留國有企業職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費可按當地企業職工上年平均工資收入的三倍發放;破產企業離退休職工的離退休費和醫療費,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負責管理發放。離退休費、醫療費由社會保險機構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原上交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不足的部分,首先從土地使用權出讓所得撥付,不足部分從處置其他破產財產中撥付,但是對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地區,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支付職工退休(退職)金,不得採取一次性結算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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