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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公司以收取房屋基金吸收資金

發布時間:2021-01-27 12:28:15

Ⅰ 獨資企業以股份轉讓吸收資金算非法融資嗎

涉嫌們。獨資不是成為掛羊頭賣狗肉了。

Ⅱ 投資公司以吸收老百姓閑散資金並集中投入到第三方來賺取利息,現在蘭州的多數投資公司出現了還不上投資人

撥110馬上報警,或許可挽回一些損失,時間就是金錢,血汗錢不易呀!

Ⅲ 我朋友以虛假轉讓股權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共計壹佰萬元,我朋友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嗎會被判刑嗎

問:我朋友以虛假轉讓股權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共計壹佰萬元,我朋友構成非法吸收公專眾存款罪嗎屬?會被判刑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如何認定的?

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主要應考慮以下三個因素:

(1)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大小。如果吸收公眾存款數額較小的,屬「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依本法第13條之規定,不構成犯罪。

(2)是否出於故意。如果不是出於故意實施的,不構成犯罪。

(3)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未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不構成犯罪。如行為人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幅度內提高利率吸收公眾存款的,不能認為構成犯罪。

Ⅳ 什麼是非法集資農民以入股的方式吸收村民資金來辦企業(如大型超市)是不是非法集資

很抱歉的告訴你,那種行為屬於非法集資的。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其特點是: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非法集資主要有哪幾種?
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發(1999)289號)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庄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
怎樣識別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
1.要人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要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徵,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承諾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一定比例集資回報的特點。
3.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投資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這巨大風險。
4.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Ⅳ 企業吸收資金入股,是以購買股份的方式入股也還是直接投資的形式

你對第二種投資的理解是不正確的。公司的評估價值是100萬,B投資入股90萬占公司45%的股份,那麼此專時B投資入屬公司的90萬相當於(100+90)*45%=85.5萬元,即B對公司的實際支配權為85.5萬,比他投入時的90萬要少,這說明這其中有4.5萬作為公司的增值,後來股東要投資入股需要額外付出的代價。第一種情況,公司的注冊資本不變,公司的價值沒變化,B只需要付出45萬就可以從其他股東手中取得相應股權;第二種,公司規模擴大,注冊資本增加,B入股需要支付額外的代價才能入股,兩種方式第二種比較有優勢。

Ⅵ 我朋友以房產銷售形式非法吸收資金壹佰萬,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嗎會被判多久呢

問:我朋友以房產銷售形式非法吸收資金壹佰萬,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嗎?會被判回多久答呢?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什麼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Ⅶ 合作社以入股形式吸收社員資金合法嗎

具體看操作過程,是否涉及非法集資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特點: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三大新特徵
河北發生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13起中,都是採用直接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形式,大致可劃分為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四大類,具有三大新特徵:
一是非法集資方式變化多樣。犯罪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

非法集資近30億原東華董事長
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由傳統的種植、養殖向工程項目、科技開發、投資入股、消費返利等方式轉化。
二是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犯罪分子將非法集資與傳銷、合同詐騙等經濟違法犯罪行為相互交織在一起,採用傳銷手段首先對集資人員進行洗腦,許諾種種優惠條件和獲利模式,然後再引誘集資,層層下套。一般在集資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積極「兌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踴躍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
三是非法集資宣傳不惜血本,利用媒體造勢。如聘請明星代言,在一些媒體上刊登專訪文章,利用報道宣傳不法企業的「業績」;將部分非法集資款投入公益事業或進行捐贈;僱傭業務員竄入社區散發傳單,傳播集資信息;舉辦各種活動,並在現場兌現紅利,讓參與人員先嘗到甜頭,為非法集資活動宣傳「現身說法」。

識別方法

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
一、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
二、正確識別非法集資活動,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
三、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風險。因此,—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四、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因此,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Ⅷ 合作社以入股形式吸收社員資金合法嗎

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借記本科目,按照經過批準的投資者所應擁有以合作社注冊資本份額計算的資本金額,貸記「股金」科目,按照兩者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Ⅸ 請問:現金流量表中,資本公積以現金方式轉增股本,表中"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記增加,是否可以

請問:現復金流量表中,資本公積制以現金方式轉增股本,表中"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記增加,是否可以?

正確,應該這樣填寫。

「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收到的投資者投入的現金,包括以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籌集的資金實際收到股款凈額(發行收入減去支付的傭金等發行費用後的凈額)。本項目可以根據「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應付債券」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或根據「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備查登記簿的「現金入股」欄目的記錄金額填列。
計算公式如下:
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應付債券」備查登記簿的「現金入股」欄目的記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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