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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基金公司數量

發布時間:2021-01-27 02:42:47

⑴ 目前為止我國開放式基金的規模,份額分別是多少

檸檬給你問題解決的暢快感覺!

證券投資基金市場數據(2014年09月)
截至2014年9月底,我國境內共有基金管理公司95家,其中合資公司47家,內資公司48家,共有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資格的證券公司5家;管理資產合計57569.83億元,其中管理的公募基金規模38969.25億元,非公開募集資產規模18600.58億元。

類別

基金數量(只)

份額(億份)

凈值(億元)

份額(億份)

凈值(億元)

(2014/09/30)

(2014/09/30)

(2014/09/30)

(2014/8/29)

(2014/8/29)

公募基金

1805

38435.11

38969.25

38807.38

38391.04

封閉式基金

134

1323.97

1410.81

1220.87

1285.09

開放式基金

1671

37111.14

37558.44

37586.51

37105.95

其中:股票型

671

10393.69

10749.94

10736.25

10451.35

其中:混合型

369

5763.65

5831.75

5822.44

5618.75

其中:債券型

392

2625.48

2793.84

2713.26

2848.43

其中:貨幣型

152

17664.03

17665.95

17638.84

17641.68

其中:QDII

87

664.29

516.95

675.73

545.74

非公開募集資產

-

-

18600.58

-

18043.94

合計

1805

38435.11

57569.83

38807.38

56434.98

基金管理公司: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基金管理人
公募基金:指基金管理公司或經中國證監會按照規定核準的其他機構公開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
封閉式基金:指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採取封閉運作模式,份額保持不變的公募基金。
開放式基金及分類:是指基金份額總額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場所申購或者贖回的公募基金;其分類按照《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按投資標的比例進行分類。
非公開募集資產:基金管理公司受託管理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和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不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的資產。

來自基金業協會官網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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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2012-2014年基金收益率排名

查詢基金收益率:
所有客戶包括代銷、網上直銷、直銷櫃台版客戶都可以通過權網上交易系統查詢基金收益率。
網上交易系統登陸方式:代銷和直銷櫃台客戶登陸的密碼就是默認的查詢密碼,登陸進去後只能查詢不能交易;直銷網上客戶輸入交易密碼,登陸後可交易。登陸成功後在「我的資產」中可做詳細查詢。
衡量基金收益率(fund yield rate)最重要的指標是基金投資收益率,即基金證券投資實際收益與投資成本的比率。投資收益率的值越高,則基金證券的收益能力越強。如果基金證券的購買與贖回要繳納手續費,則計算時應考慮手續費因素。
計算公式:
收益=當日基金凈值×基金份額×(1-贖回費)-申購金額+現金分紅
收益率=收益/申購金額×100%
累計凈值:
累計凈值不能准確反映基金的收益,因為基金分紅時可以選擇現金,也可以選擇分紅現金的自動再投入。如果選擇現金的,也可以選擇過幾天或者過幾個月手動再申購。累計凈值是一個簡單還原,如果不要求精確計算是可以用的指標。

⑶ 河南省比較大的基金公司 私募基金公司有哪幾家2014年3月還存在的。。。

河南華中金匯股權投資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是河南省有關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一家專業性金融投資服務機構,公司注冊資金壹億元人民幣。

⑷ 2014年基金大盤最高點是多少

首先,上證指數是國內外普遍採用的反映上海股市總體走勢的統計指標。回 上證:答2015年5月20日上證指數收盤於4446.29點。深證同理,有些部門依據深綜指來分析深市漲跌情況。2015年5月20日深證成指收盤於15337.08點。這兩個指數分別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每日公布的上證指數和深證成指。是通常說的大盤指數。
滬深300指數是滬深證券交易所第一次聯合發布的反映A股市場整體走勢的指數。滬深300指數樣本覆蓋了滬深市場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場代表性。所以建議可以通過滬深300指數來參考大盤,更能代表股市趨勢。
基金的指數是每個基金它的凈值,每天會公布出來。在一般的交易軟體(興業證券,同花順等)上也可以看見它的圖形走勢等等。

⑸ 2014 年博士2號基金增長情況

1、下圖是2014 年博士2號基金增長情況:

2、博時基金公司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回(摺合約為1200萬美元),總部答設在深圳,在北京、上海設有分公司。博時基金公司的股東為金信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廈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博時基金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發起設立、管理基金,是一家為客戶提供專業投資服務的資產管理機構。「為中國國民創造財富」是博時的使命。

⑹ 私募基金2014年頒發了什麼政策

私募基金是我國財富管理行業的新生力量,也是影子銀行的重要成員。私募基金實行備案制管理之後,監管機構一方面積極為其拓寬投資渠道,掃清制度障礙,一方面大力加強監管,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試圖將游離在政策之外的「雜牌軍」改編成投資行為規范、內部治理合規的「正規軍」。但對於不斷豐富、復雜的法律、法規體系,從業者總有些無處下手的煩惱。民生銀行安愛麗研究員對私募金監管政策進行梳理和分析,為讀者展示私募基金行業監管脈絡,以期望更好地幫助從業者理解監管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1
私募基金發展背景

私募基金是我國財富管理行業的新生力量,屬於某種程度上履行金融機構的職能,但並未頒發金融牌照的「類金融機構」,但也是規避金融監管,進行監管套利的影子銀行重要成員。對於私募基金,監管政策一直在根據經濟發展形勢、金融風險狀況、國家金融政策導向和行業發展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從行業發展和監管方式的角度,私募基金行業發展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混沌時代。2006年《合夥企業法》的頒布,確認了有限合夥法律關系,也拉開了私募行業發展大幕。私募基金多通過發行有限合夥份額的形式募集資金,部分銀行也通過代銷的方式突破規模限制。在經濟高速增長的時代,私募行業在悄悄發展壯大。這個時代監管上最大的特點就是發改委與證監會之爭。發改委首先通過《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確定了行業的事實監管權,但證監會也因為證券投資的監管職能對私募基金提出了種種要求,兩者政策沖突常見,基金管理人也經常不知所措。2012年《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證監會試圖將私募基金納入其監管范疇,也因發改委反對而流產。

第二階段:備案制自願制時代。2013年,中編辦印發《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明確證監會負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監督管理,私募監管主體正式落地證監會。自2014年2月7日起,證監會授權基金業協會正式開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備案和自律管理工作,開啟了基金業協會備案管理新時代,這段時間被稱為「私募發展的春天」。截至2016年1月底,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已備案私募基金25461隻,認繳規模5.34萬億元,實繳規模4.29萬億元,私募基金行業的從業人員38.99萬人,私募行業成為財富管理行業中一支不可小覷的力量。

第三階段:後備案制時代。隨著私募基金行業的迅猛發展,該行業也出現了種種問題,如登記備案信息失真,登記備案信息不完整、不真實,更新不及時;資金募集行為違規,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違規保本保收益;投資運作行為違規,挪用或侵佔基金財產、進行利益輸送;公司管理失范,有建立利益沖突防範機制或執行不到位;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披露信息不充分;投資行為違規,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這種背景下,證監會、基金業協會先後發布《中國基金業協會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等文件,對於私募基金行業備案要求日趨嚴格,投資管理更加規范,內控要求更加具體。

1
主體監管日趨嚴格

證監會接手私募基金監管後,一方面積極為其拓寬投資渠道,掃清制度障礙,一方面大力加強監管,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試圖把一支游離在政策之外的雜牌軍改編成投資行為規范、內部治理合規的正規軍。面對備案中的種種亂象,基金業協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對私募基金的備案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1.基金管理人強制備案,沒有備案的基金管理機構不得募集基金。 根據2016年4月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只有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已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可以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動。即,沒有備案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無法自己募集基金,私募募集備案進入強制化階段。[1]

2.產品發行要求常態化,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及時備案產品的將被注銷登記。2016年2月,基金業協會發布《中國基金業協會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規定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結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已登記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以及已登記不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3.日常報送要求嚴格化,未按時報送信息的機構將被列入異常機構名單。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及時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等信息報送義務,未按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義務累計達2次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另外,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每年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未按要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同時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成立滿一年但未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中國基金業協會也將不予登記。

4.新設機構要有法律意見書,降低了基金業協會的道德風險。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部分重大事項變更,需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中國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目前,基金業協會的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不做事前的實質性審查,實際中大量存在瞞報、漏報甚至虛假陳述的情況,基金業協會辦理登記面臨較高道德風險。要求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有助提升申請材料信息質量和合規性,提高協會登記辦理工作效能,也降低了基金業協會的工作壓力。

5.公司治理嚴格化。2016年2月,基金業協會先後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對私募基金公司治理、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等都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6.高管管理資格化,主要高管需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而且,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

[1]上述規定只涉及募集行為,財務顧問行為尚未要求強制備案

2
鼓勵發展與加強行為監管

在行為監管方面,基金業協會一方面積極拓寬私募基金投資渠道,為其發展掃清制度障礙。一方面,又對其募集、投資等行為進行嚴格監管,防範金融風險。

1.積極拓寬私募基金投資渠道。首先,允許私募基金以產品名義開戶。2014年3月,中登公司發布《私募投資基金開戶和結算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私募投資基金可以直接以私募投資基金產品的名義開立證券賬戶。此前,私募投資基金進入證券市場,需要以公司名義或合夥企業名義開立證券賬戶或者借道信託公司。私募投資基金直接以產品開戶入市後將有利於實現陽光入市,降低運營成本,促進私募投資基金行業規范發展。
其次,允許私募基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2015年5月,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關於私募投資基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可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為私募基金打開了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大門。
第三,允許私募基金參與固定收益產品交易。2015年6月,深交所明確進一步明確了在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可參與深交所所有上市及掛牌固定收益產品的交易,進一步掃清了私募基金的投資障礙。
第四,允許私募基金入股保險公司。2013年4月,保監會發布《中國保監會關於規范有限合夥式股權投資企業投資入股保險公司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滿足條件的有限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投資入股中資保險公司,為私募基金進軍保險行業奠定了基礎。
最後,允許保險公司設立私募基金。2015年9月,中國保監會發布《中國保監會關於設立保險私募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允許保險公司設立成長基金、並購基金、新興戰略產業基金、夾層基金、不動產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和以上述基金為主要投資對象的母基金,將保險和私募行業進一步捆綁一體化。

2.加強私募基金監管。首先,明確私募基金份額不得拆分轉讓。《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不得通過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為投資標的的金融產品,不得將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進行非法拆分轉讓等方式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准。此舉主要針對互聯網金融平台中的大量將私募基金份額拆分轉讓的理財產品,上述產品可能因觸犯了此條款必須整改或者直接消失。
其次,引入募集監督機構。《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規定私募募集過程中應該設立專門的募集監督機構。募集監督機構只能是中登公司、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以及中國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機構。募集監督機構制度的設立相當於設立了隱形的門檻,把一些資質比較差的私募基金排除在外。
第三,募集行為要求更加嚴格。《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首次明確提出推介時不得宣傳「預期收益」、「預計收益」、「預測投資業績」等相關內容,首次提出不得在微信朋友圈等推介產品。
第四,設立冷靜期。《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給投資者設置不少於二十四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募集機構在投資冷靜期內不得主動聯系投資者。投資者在募集機構回訪確認成功前有權解除基金合同。
第五,設定評估最長有效期。《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規定投資者的評估結果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年。募集機構逾期再次向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時,需重新進行投資者風險評估。同一私募基金產品的投資者持有期間超過3年的,無需再次進行投資者風險評估。
最後,規范私募基金代銷的責任歸屬。《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明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基金合同的受託責任,履行受託人義務,不得因委託募集免除其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而募集機構承擔在私募基金募集各環節即特定對象確定、投資者適當性、宣傳推介、合格投資者確認等方面的責任。

4
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

足夠的處罰手段是保障行政行為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手段。基金業協會作為行業自律組織,也千方百計尋找抓手,發揮其行業自律管理、合規性自律檢查及懲處違規行為方面的作用。

1.建立異常機構處置制度。基金業協會建立「失聯(異常)」私募機構公示制度,出現特定情形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業協會將官方網站予以公示,並視情況記入相關機構誠信檔案,上報告證監會。

2.設定備案門檻,形成事實上的准入。根據報道,《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發布後,新增管理人備案通過率只有10%。大量經營范圍存在民間借貸、P2P、擔保、商業商務咨詢等非專業化業務,經營范圍中同時利益相沖突的買賣方經營業務,高管人員的從業資格不符合要求,在內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制度建設不足和抄襲現象的機構都被排除在備案的門檻之外。基金業協會通過備案強制化和備案審查制度,正式為自己手中的權力裝上了牙齒。

3.證監會檢查常態化。2015年,證監會對140餘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銷售機構開展了現場檢查,並對2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2家私募銷售機構、8個相關責任人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充分發揮了行政檢查的作用,提高了監管行為的威懾力。

⑺ 2014年金牛基金公司是哪幾家

我來回答你吧!2014年的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分別為工銀瑞信、南方、華商、寶盈、華泰柏瑞、中銀、興業全球、長盛、銀河、中歐這10家基金公司,求採納~

⑻ 定投基金2014年

3到5年,最好的就是定投混合基金,相對穩健。定投余額寶(天弘貨幣基金)並不是明智之舉。因為現在看好像5%以上,那是因為年底錢荒,以及改類貨幣基金相對收費(管理費託管費等)都要相應地少,所以綜合因素成就了余額寶的收益,但是過了年應該會冷下來。從長遠來看,基金定投還是最有效的積累財富的方式,尤其是目前綜合市場不是很好,正好可以低位多多積累份額。有熊市就一定會有牛市,你目前積累的份額越多,雖然目前還是不賺錢,將來你的份額越多,牛市以來賺的就越多。何必要在高位追漲,那樣還風險高。貨幣基金不是不好,而是貨幣基金作為資金短暫周轉和取代銀行定存這兩個作用的效應更好,要想靠貨幣基金長期跑贏通脹是不可能的。所以基金定投最好是股票基金(一個完整的定投周期最好是5年以上,最好從熊市開始定投,積累的份額越多,看著虧損,但是牛市以來,就會咸魚翻身。而一個完整的牛熊市周期大概也就是5年到6年左右,所以5年以上的基金定投最好的還是股票基金);如果說只能堅持3年左右那麼基金定投最好的就是混合基金,因為相比股票基金來說要溫和一點,因為時間短,所以來去波動小一點,也不會虧很多,到時賺的也不會很少;如果說能夠堅持8到10年或更久的時間,有的人10年20年或終身定投的,那還是基金定投指數基金,因為指數基金相應成本更低,波動更大,時間越長月攤低成本,而且指數基金收費更低,操作更透明。
至於選哪一隻基金,我基本是不推薦的,只能說盡可能選一個好的公司的3年5年以上業績穩健良好的基金,並長期堅持定投就可以了。
以上僅代表我個人的觀點。僅供參考。

⑼ 特殊的社會保障資金,在2014年總數

據1998年底統計,全國農村60歲以上老年人超過9300萬人。這個龐大的老年群體與城市老年職工的重大差異是他們無工薪,沒有退休年齡的規定,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後,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的社會保障。如何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是一大難題。但這個難題又必須解決,因為,這關繫到廣大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權益,關繫到農村的繁榮和穩定,關繫到國家的長治久安。

一、我國農村老年人養老的現狀與特點

在目前經濟形態下,我國農村除了少數發達地區之外,絕大部分地區的基本養老模式還是「家庭養老+社會救助供養」,這種狀況基本反映了我國農村目前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

(一)家庭養老是農村養老的主要方式

所謂家庭養老,即以家庭為單位,由家庭成員主要是年輕子女或孫子女贍養年老家庭成員的養老方式。養老內容,主要是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籍三個方面。家庭養老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建國以來,農村經濟雖然有了很大的發展,經濟和社會結構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黨和政府努力在農村建立和發展新的社會保障體系,但家庭在養老中的地位並未發生根本動搖,其作用也未為其他養老方式所取代。中國農村家庭養老的特點:

一是絕大多數老年人依託家庭養老。據民政部最新統計,截止1999年6月,農村97.6%的老人靠家庭贍養,而依靠退休金生活, 集體供養及入住敬老院養老的老人僅佔2.34%。這除了表明居家養老的巨大優勢,人到老年,戀家、愛家,更樂意在家庭養老外,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以及傳統思想觀念的影響,也是重要因素。

二是老年人絕大部分與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我國長期以來,老人都是同子女包括已婚子女甚至孫輩、曾孫輩住在一起,形成三代同堂或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在這些大家庭中,老人是一家之主,在生產和生活中處於支配地位,只要不分家,兒子媳婦很少有個人財產,也很少有兒孫不養老的情況。現在我國農村老年人多數仍然與子女住在一起。據199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全國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戶中,老年人與成年子女等親屬生活在一起的有6764萬戶,佔有老年人口戶74.73%,其中三代戶又居絕大多數。農村老年人與成年子女住在一起的原因很多,除了由於我國具有尊老養老的傳統和老少同堂合家歡的家庭觀外,目前在很大程度上也還是由於經濟原因。由於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家庭既是生產單位又是消費單位,老人在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尚未建成的情況下,在經濟上只有靠子女供養,同時子女也需要老人幫助料理家務及照顧孫輩,也願意與老人住在一起。

三是「分而不離」家庭多。農村老年人有一部分與成年子女分戶居住,由子女提供老人的生活料理。這種供養方式有兩種情況:一類是老人有勞動能力,靠自己的勞動收入養活自己,子女助耕助產;另一類是老人把責任田交給子女耕種,子女把口糧和一部分現金交給老人。但即便如此,其中很多家庭仍是「分而不離」,即老年父母家庭與成年子女家庭,同住一個地區,相距較近,在生活和感情上有著較為密切的聯系。同時老人獨自生活,一般是老倆口都健在,一旦喪偶或老人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時,就會和子女合居一起,復歸家庭供養組合方式。

為鞏固保障老人的合法權益,近年來,有些地方採取了行政或法律手段鞏固和強化家庭養老,如實行村廠掛鉤(通過訂立公約的形式促使鄉鎮企業職工贍養父母)、簽訂贍養協議書(從法律上保證子女對老年人的供養)等。這是在目前家庭供養老人出現困難,而社會化養老制度又未形成的情況下採取的強化家庭養老功能的手段。這種養老方式已與傳統意義上的家庭養老方式有所不同。還有些地方鼓勵低齡健康老人開展老有所為,走積極養老之路。一些鄉鎮將部分山林、漁塘劃給老年人經營,鼓勵他們運用豐富的生產經驗從事種養殖業,勞動收入作為養老費用。

(二)社會養老為補充形式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非常重視農民的社會保障和生活福利問題。早在1956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高級農業合作示範章程》和1962年頒布的中共中央《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中,對於如何在農村建立社會保障和生活福利制度都作出了原則規定。根據這個規定,全國各地陸續對孤寡老人實行了帶有救濟性質的「五保」制度,一些鄉村還建立了養老退休制度。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中央提出「七五」期間要建立社會保障制度雛形以後,政府有關部門以及保險業務部門普遍重視農村社會化養老的研究和探索,並進行了大量試點工作,又取得了可喜成績。目前,農村社會化養老主要有以下形式:

1.五保供養。改革開放前,社會對農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撫養義務人的孤寡老人在吃、穿、住、醫、葬五個方面給予照顧和物質幫助。五保供養經費,在公社、生產隊統一經營時,主要從集體公益金中開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供養五保戶的款物,主要從村提留或者鄉統籌費中列支。有些地方還從鄉鎮企業上交的利潤或集體經營的項目中提取一定的經費,用於供養五保戶或興辦敬老院。政府也從救災救濟款中安排一部分經費。五保供養的標准相當於當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供養形式分為集中供養或者分散供養兩種。1994年國務院頒布了《農村五保養工作條例》,為保障五保對象的正常生活,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1998年全國有222.6 萬人享受五保供養,其中62萬由鄉鎮敬老院集中供養。全年地方財政撥款1.27億元,集體統籌資金18億元。此外,國家和集體經濟組織還對數百萬不符合五保供養條件的其他貧困老人提供了臨時救濟和最低生活保障。

2.優撫對象中部分老人的優待撫恤。優撫保障是國家對革命事業或國家安全作出貢獻的軍人及其家屬的特殊社會保障。保障資金主要由各級財政和農民群眾統籌負擔。1998年全國支出優撫保障費用72.8億元(各級財政撥款37.2億元,社會統籌35.6億元),撫恤補助各類優撫對象447萬人。其中,定期撫恤烈士家屬47萬人,年人均撫恤支出999元;定期撫恤革命傷殘軍人89.2萬人,在鄉革命傷殘軍人年人均撫恤支出1073元;補助在鄉復退軍人292.8萬人,年人均補助支出525元;補助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6153人,年人均補助4293元;群眾優待現役軍人家屬242萬戶,戶均優待標准1200元。在上述優撫對象之中, 有相當一部分是農村老年人,他們不同程度地享受了國家的補助和優待。同時,國家還建有802個光榮院,供養了近2萬孤老優撫對象。

3.農民退休養老制度。一些集體經濟比較發達的鄉鎮或村,從集體積累中列支養老基金,對已進入老年的農民按月支付一定的養老金,建立了范圍較窄、標准較低、不很規范的農民退休養老制度。一些地區還對老年人醫葯費按一定比例給予報銷。從全國范圍來看,享受養老退休金的范圍大致分為四類。第一,凡是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的農民都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定期或不定期地從鄉村經濟組織中領取相應的養老退休金。實行這種辦法的,主要是沿海靠近大中城市的郊區或經濟條件比較好的鄉村。第二,主要是對那些因工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農民,定期發放一定金額養老金。第三,對少數年事已高,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老幹部、老黨員、老模範,實行養老退休辦法。第四,對鄉鎮企業職工發給數量不等的退休金。這種社會養老辦法盡管在農村還是極少數地方,而且在保障范圍、退休金發放水平等方面還不甚穩定和規范,但卻是農村養老方式邁向社會化的有益探索。

4.養老儲蓄或商業養老保險。隨著農村部分居民生活日漸富裕和保險業的發展,一些農民參加了各種形式的農民養老保險。這既可作為未來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形式,也可為將來向社會化養老制度轉軌奠定基礎,緩和老齡化高峰期支付養老費用的困難。

(1)銀行部門推行的養老儲蓄。 對象主要是農民及鄉鎮企業職工,採取零存整取方式,存期10年或30年由儲戶自定。

(2)保險公司開展的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險、 村幹部和義務兵養老保險及其他人員的養老保險。投保方式上可一次性投保,也可分次投保,保險公司在投保者年老時按不同交費標准支付不同標準的養老金。

(3)養老基金會。地方自發成立的養老基金會有幾種形式, 如「女兒戶養老基金會」、「獨子戶養老基金會」、「老年福利基金會」等。這些「基金會」的基金多來源於個人交納、國家和集體補助,少數則完全來源於集體撥款。

5.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民政部門從1991年開始,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在農村經濟發達和比較發達地區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其主要做法是,根據農民自願、在政府組織引導下,從農村和農民的實際出發,保險資金以農民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實行儲備積累的模式,建立個人養老保險基金帳戶,根據積累的資金總額和預期的平均領取年限確定養老金的領取標准,交納標准和支付標准實行多檔次。養老保險基金以縣為單位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本著安全增值的原則,主要用於購買國債。1995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對這項工作進行了規范,並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截止1997年底,全國有近8000萬農民參加保險,積累保險基金140多億元,當年有61.4萬農民領取了養老金, 支付保險金額3.3億元。

以上我們通過對中國農村老年人經濟供養方式的考察,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一)中國農村老年人絕大多數目前基本上還停留在家庭養老階段,供養渠道單一,供養類型不夠完善,傳統的養老模式尚未得到根本改變。除了經濟供養外,社會、心理、娛樂方面供養更為薄弱。

(二)目前開展的社會化養老方式雖然人數不多,許多措施帶有一定的過渡性,如農民退休養老制度完全依賴集體經濟的發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難以穩定;各種形式的養老保險、養老儲蓄受利率變化影響大,沒有與物價指數掛鉤,難保將來支付的養老金能夠維持基本生活;目前開展的社會養老保險帶有濃厚的商業保險性質,政府財政未提供保證,基金保值問題未能得到有效解決;各種養老方式為老年人提供的待遇較低。但這卻是我國農村養老方式的巨大進步,對今後建立規范化的養老保障制度具有重大意義。

(三)個人、家庭、社區、政府在農村老年人經濟供養體系中互為補充,發揮積極作用,它們在供養體系中的作用基本上是由當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經濟形態決定的。其中,個人和家庭在養老中的作用最為顯著,社區次之,政府作用比較薄弱。同時,個人、家庭、社區和政府這四者在老年人供養體系中的作用,缺乏調劑和綜合配套功能,需要國家在今後制定出完整配套的養老保障政策。

(四)從嚴格意義上講,中國農村老年人的經濟供養體系及良性運行機制並沒有真正形成。所以,建立符合中國實際的養老模式,從根本上解決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是中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進程中急待解決的重大課題。

二、中國農村傳統養老方式遇到的困難與挑戰

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商品經濟的發展,以及經濟結構、產業結構、勞動力結構與人口結構的變化,傳統的養老方式遇到了愈來愈嚴重的困難和挑戰。

(一)農村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這是促使家庭養老方式變革的決定性因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鄉鎮企業異軍突起,截止1997年底,全國鄉鎮企業總戶數為2300多萬家,創造工業增加值2.07萬億元,鄉鎮企業已佔國內生產總值的1/4,農村社會增加值2/3。累積轉移農村1.3億富餘勞動力,吸納就業人數占農村勞動力總數的25%以上。近年來農民人均收入增長額的50%來自鄉鎮企業發放的工資,鄉鎮企業的崛起和快速發展,帶動了小城鎮的興起,目前全國小城鎮已經達到了1.6萬個,大批農業勞動力從農業生產勞動,轉到了工業生產中來,我國農村開始了史無前例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這種進程,一方面促進了社會經濟結構和生產方式的變更。弱化了土地保障作用,促使了社會養老方式的產生;另一方面,工業大生產勞動方式的重大轉變,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勞動者作為養老義務承擔者的角色,家庭贍養和生活照料功能隨之受到削弱。

(二)農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費增加,商品性支出增大。1998年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2160元,扣除價格上漲因素比1952年增長 7.8倍,年均遞增4.6%。其中改革開放後20年年均遞增7.9%。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近1700元,其中商品性支出佔70%以上,反映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標--恩格爾系數降至53.4%。電視機、電冰箱、電話、摩托車等商品已進入普通家庭。約有80%以上農戶新建和改建了房屋,娛樂、教育、文化、服務消費支出的比例也大有提高,1998年人均支出159元,占消費支出的6.5%。農民收入提高,消費尤其是商品性支出的增加改變了老年人供養以實物支付為主的傳統方式,子女對老年人的供養主要表現為貨幣支出。自給性消費向商品性消費的轉變使老年人經濟供養來源對市場的依賴性加大,老年人供養狀況直接受子女貨幣收入的影響,缺乏穩定性並隱藏著風險。

(三)勞動力流動和人口的遷移。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不同地區呈現出了不同的發展態勢。城市、沿海地區由於獨特的地理環境和各方面的原因出現了加速發展的態勢,它們對外來勞動力的吸納能力日漸增強,同時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使原先隱藏在集體出工勞動方式中的大量剩餘勞動力開始涌現出來,而戶籍制度和糧食統購統銷政策改革,使農村勞動力大規模地向城市、縣城和沿海發達地區流動和遷移成為可能。據最近的調查,全國所有大中小城市(鎮)中,沒有城市戶口的居民估計至少有7000萬人。這些流動人口絕大部分來自農村。人口流動反映了社會的文明水平和進步程度,是中國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過程中的必然現象。但這些「離土又離鄉」、「進廠又進城」人員長年在外務工經商,勢必影響對老人的供養,對傳統家庭產生諸多負面影響。

(四)人口老齡化的影響。自70年代我國成功地實施計劃生育政策後,我國人口的年齡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時,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占總人口的比例為5.86%。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時,為7.64%。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時,上升到8.59%。目前我國老年人口已達1.25億人,達到10%的老年型標准。預計到2020年將有2.3億老年人,占總人口的15%左右,2050年達4億多,占總人口的26 %左右。人口老齡化在給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沉重壓力的同時,也給家庭帶來沉重負擔,老年供養系數上升,勞動年齡人口負擔加重。1991年60歲以上老人供養系數為13.74%,2000年為15.6%,預計2010年達到17.62%,2020年達到23.77%,2050年達到48.49%。

(五)家庭規模小型化。伴隨著人口老齡化趨勢及家庭「四、二、一」人口結構的形成,家庭小型化也在發展。據統計,我國農村家庭戶均人口已從1985年的5.12人急劇下降到1997年的4.35人,12年間戶均人數下降0.77人。同時,農村家庭人口結構也將出現以下變動趨勢:1.已婚子女與老年人分居的現象逐漸增多,老年人單身戶或一對夫婦比重提高。據1995年全國人口1%抽樣調查, 全國只有一個老年人或老年夫婦獨自居住的家庭2049萬戶。預計我國老年夫婦家庭、單身老人家庭即純老人家庭將大規模、大面積地出現。2.特殊老年群體大量出現。主要是三類:一是喪偶老人群體。由於人類平均壽命延長以及性別比的變化,喪偶老人主要是喪偶老年婦女會大量增加。部分喪偶老人再婚,另組家庭。也有許多老年夫婦因一方去世而成為單身老人家庭。二是獨生子女父母家庭。本世紀80年代以後出身的大批獨生子女下世紀初開始步入婚期,他們的父母也將由目前的准老人步入老年。一對獨生子女夫婦需要同時照顧多位老人,這是很困難的任務,他們或與雙方父母都分開而各自獨立門戶,即或與其中一方父母住在一起,而另一方父母也只能單獨居住。三是兩代老人家庭。下世紀隨著人口老齡程度的加深,高齡化也將在我國出現,到那時將是許多低齡老人不能與其子女共居,但卻要贍養已進入高齡的父母,組成低齡老人與高齡老人兩代老人共居的家庭。以上這些純老戶與特殊老人群體,在居家養老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困難,需要社會予以關懷。

所有這些,決定了我國農村必須在家庭養老基礎上建立相應的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這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變化的必然趨勢。

三、我國農村未來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構想

我國農村未來老年人養老方式,應在繼續鼓勵老人自養、家庭贍養的基礎上,大力推進養老社會化體系建設,並使之與其他養老方式相互補充,各有側重,共同構築中國農村未來養老保障體系,使老年人過上健康、幸福、長壽的生活。

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應具備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二是老年生活照料體系;三是老年醫療保健體系;四是老年救濟體系;五是精神生活體系。由於我國農村老年人人數眾多、地域分布廣、收入差別大,建立上述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也應體現多元化、多層次、多方式、多渠道的特點。

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社會養老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採取個人、單位和國家三方出資方式籌集養老基金並為老年人提供經濟幫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項制度,它是我國農村養老模式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未來社會化養老保障的核心和基礎。要逐步建立覆蓋農村所有人口的養老保險體系,使農村養老問題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同時,按照「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的原則,老年人的養老金要隨著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和增加。

老年人生活照料體系。這是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體將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集中供養方式。主要針對高齡老人及有特殊困難的老人。1996年我國80歲以上老年人有800萬,75 歲以上老人有2000萬,且高齡老人每年正以5.4%的速度在增長,到2020年將有30 %左右的老年人進入高齡期。這些老人隨著年齡的增長,都要經歷從能夠自理、半自理到不能自理,甚至完全喪失生活能力的過程。他們之中將有部分人住進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生活服務中心等設施,他們的起居日常生活照料由這些老年服務機構承擔下來,由老人或家庭提供一定的費用。另一種是社區服務方式。對居家養老但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由社區老年服務組織為主提供服務人員進入家庭服務,或提供定時、專項服務。因此,社區老年服務和老年人集中供養機構,進入下世紀將會有較大的發展。

老年醫療保障服務體系。這是老年人社會化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疾病是老年人的大敵,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影響很大。解決農村老年人的醫療保障問題,完全依靠國家是不可能的。應根據國情和農民的意願,在政府支持下,國家、集體、個人共同投入,建立起多形式、多層次、多類別的醫療保障制度。尤其要鼓勵農民互助共濟興辦合作醫療,並將它們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通過充實醫療設備,完善醫療服務網路,提高醫務人員素質,確保農村老年人享有保健醫療,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實現健康老齡化。

老年社會救助體系。這是老年人社會化保障體系的補充。相對貧困是人類社會的普遍現象。對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老人,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和經濟發展水平確定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提供最低生活補助,並對貧困老人減免相應費稅,提供醫療方面的優惠和照顧。繼續對孤寡老人實行「五保」供養,確保其生活水平不低於當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老年精神生活體系。主要是根據老年人的愛好、興趣的需要,以鄉村為單位,建立老年文化、體育、教育、娛樂活動場所。

總之,未來中國農村將建立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為主體,社會救助、社會照料和社會福利服務為補充的社會保障體系。

⑽ 2014年底,陽光私募共多少只

2014年陽光私募基金規模變動概覽

1、行業規模變化
截止2014年年底,完成備案的陽光私募管理人共2185家(不含VC/PE),私募行業從業人數108557人,運行的陽光私募基金產品共4796隻。目前在證監會等待備案的私募基金達到8000家以上,私募基金呈現爆發式增長。
2014年私募新發產品共2479隻(包括393隻子基金),是2013年的發行量的三倍,總發行規模達到713.71億元。
2014年各月度主基金的發行數量與A股的走勢大體吻合,呈現震盪上揚的態勢。上半年A股表現平平,市場發行熱情不高,即使2月實行備案制後經歷了一小波上漲,各月發行總數也均不超過150隻。下半年A股行情開始啟動,私募市場的發行也愈發火熱,連創新高,僅在有國慶小長假的10月略有下降,直至12月的發行量近380隻,創出全年單月發行新高。
2、產品結構
截止2014年年底,有業績可查的信託產品共有2921隻,其中非結構化產品有1953隻,結構化產品有824個,其他類產品144個。非結構化產品佔比66.9%,結構產品佔比28.20%;其他類產品佔比4.9%。
3、產品結構的業績分布
從年度收益率區間看,非結構化產品取得年化收益的未80.8%,結構化產品為79.4%,其他類產品為83.3%,正收益產品的佔比以上三者較為接近。在非結構化產品中,有28.37%的收益在30%以上,有17.31%的產品收益在20%~30%;而在結構化產品中,只有13.83%的產品收益超過30%,10.80%的產品收益在20%~30%。這一差異顯示非結構化產品取得較高收益的比例明顯高於結構化產品,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投顧操作非結構化產品時壓力更小操作更自如而操作結構化產品則相對謹慎;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因為下半年行情大幅上漲後,有很多私募機構通過發行結構化產品來主動放杠杠,追求高收益,全面成立的結構化產品中有一半成立於2014年四季度,成立時間相對較短。

4、陽光私募信託產品結束統計
2014年結構的產品共有155隻。從2008年開始的幾年熊市中,產品結束數量一致保持著較高速的增長,2011年346隻,2012年372隻。2013年行情走穩,結束產品的數量也開始減少,全年結束產品數量為249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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