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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資格基金公司名單

發布時間:2021-01-24 07:09:09

㈠ 全國社保基金託管人有哪幾家公司

華夏、嘉實、華安、長盛

㈡ 哪些家投資公司在經營社保基金

重要「國家隊」社保基金自2003年入市以來,成功地規避了市場數次較大級別的調整,成為一支最先知先覺的力量,這只無形的手很大程度上影響著A股市場走向。

相對於基金,社保在2008年的熊市中不但從容,還小勝一把,令眾多機構仰止。

增減倉恰逢其時

與匯金公司並列,社保基金2003年入市至今,數次成功地規避了市場調整所帶來的風險。尤其是在去年年底,社保領先市場其他類別機構大幅減倉。

數據顯示,2006年7月至2007年10月期間,上證指數累計大漲256.1%,期間社保基金重倉股數量由當時的172隻減至2007年三季度末的136隻;2007年底,重倉股數量僅有99隻;直至2008年3月份,社保基金持倉量更低,保留了93隻股票。可見,面對A股歷史高位之後的一路下跌,社保顯然是成功「逃頂」。

在這輪牛熊轉換的形勢里,基金卻顯得木訥得多:2007年三季末持有843家股票的480.32億股,去年年底繼續加倉至945家股票的816.14億股,2008年一季度仍然持有898家股票的499.48億股。

第四季度賬面浮盈

據Wind統計,社保基金在2008年一季末持有A股市值124.7億元,且第一季度持股市值蒸發23.51億元,市值縮水13.03%;第二季度末持股市值93.78億元,且第二季度持股市值蒸發18.68億元,市值縮水14.98%;時至2008年三季末,社保持股市值87.52億元,且第三季度持股市值蒸發14.4億元,市值縮水15.36%;按三季末的持股量及12月16日收盤價計算,社保持股市值為89.32億元,四季度以來社保持股市值浮盈1.8億元。在即將結束的2008年裡,社保在第四季度有望實現盈利,整年賬面浮虧54.79億元,整體縮水幅度在13%左右。

基金則沒有這么幸運,不但沒有實現盈利的季度,且浮虧額均很大。其中,第一季度基金持股市值蒸發4532.13億元,與2007年底24006.73億元的持股市值相比大虧18.88%;第二季度持股市值蒸發2259.16億元,市值縮水幅度20.24%;第三季度持股市值蒸發2595.03億元,市值縮水幅度20.6%;按三季末的持股量及12月16日收盤價計算,基金持股市值為6094.37億元,四季度以來基金持股市值再度蒸發679.89億元。2008全年賬面浮虧10066.21億元,整體縮水幅度在20%左右。

通過對比發現,在每個季度的賬面盤點中,社保均跑贏各大投資機構,尤其是在最近的兩個季度里,社保更是漸入佳境。值得注意的是,社保基金已經在11月份追加股票投資100億元,被市場人士認為是市場將轉折的信號,而且增倉一線藍籌被認為是大盤藍籌啟動的先兆。

三大法寶

連續兩個季度實現盈利的戰績引起市場的高度關注,探尋盈利玄機更是讓投資者趨之若鶩。

第一,看準利好政策動向。社保基金對於政策的敏感是眾多投資者無法比擬的。今年四季度,為刺激經濟、擴大內需,各種利好政策密集出台,無論是4萬億的投機計劃還是108個基點的降息都會成為社保基金行動的指南。作為「國家隊」的成員,社保基金把握政策性投資機會略勝一籌。

第二,把握行業盈利潛力。在宏觀經濟下滑趨勢下,社保基金為保證資金安全有獨特的方式,進駐防禦性行業個股,主要集中在食品、公用事業、機場高速公路、有色金屬、機械設備以及醫葯生物等板塊。這些行業安全邊際較高,成為其弱市中的「避風港」。

第三,穩健參股藍籌股。社保實現盈利最重要的保證點就是持有的股票多是藍籌股,這些股票業績具有增長的持續性,後市上漲空間較大。11月社保基金增倉品種已經轉移到了石油化工、金融、地產、鋼鐵、醫葯等大藍籌行業,其中占據市場權重最大的石油化工、金融行業是其重點,中國石化、中國石油、交通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華新水泥均重點增持的股票。尤其是社保持股5.18%的華新水泥,10月28日以來股價累計上漲62.84%。

有分析人士表示,社保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邊加倉邊換股,追加投資時取之有道;本著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的自身特點,社保對市場逐步進入價值區域表明了一種明確態度。

㈢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理事會
第三章 基金法
第四章 託管法
第五章 投資法
第六章 社保基金委託投資管理合同和託管合同
第七章 使用法
第八章 管理法
第九章 制度
第十章 罰則
第十一章 背景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作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
第三條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
第四條
社保基金資產是獨立於理事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社保基金託管人的資產。
第五條
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擬訂社保基金管理運作的有關政策,對社保基金的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監督。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各自的職權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六條
理事會負責管理社保基金,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社保基金的投資經營策略並組織實施。
(二)選擇並委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託管人對社保基金資產進行投資運作和託管;對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檢查。
(三)負責社保基金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編制定期財務會計報表,起草財務會計報告。
(四)定期向社會公布社保基金資產、收益、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第七條
理事會應嚴格執行本辦法。對理事會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是指依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取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業務資格、根據合同受託運作和管理社保基金的專業性投資管理機構。
第九條
申請辦理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業務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中國注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具有基金管理業務資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專業性投資管理機構。
(二)基金管理公司實收資本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在任何時候都維持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的凈資產。其他專業性投資管理機構需具備的最低資本規模另行規定。
(三)具有2年以上的在中國境內從事證券投資管理業務的經驗,且管理審慎,信譽較高。具有規范的國際運作經驗的機構,其經營時間可不受此款的限制。
(四)3年內沒有重大的違規行為。
(五)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
(六)有與從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業務相適應的專業投資人員。
(七)具有完整有效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內設獨立的監察稽核部門,並配備足夠數量的稱職的專業人員。
第十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由理事會確定。申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業務,需向理事會提交申請書以及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申請人是否滿足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基本條件的意見。理事會成立包括足夠數量的獨立人士參加的專家評審委員會,參照公開招標的原則對具備條件的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業務申請人進行評審。評審委員會經投票提出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建議名單,報理事會確定。評審辦法由理事會制定。評審辦法及評審結果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十一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履行下列職責:
(一)按照投資管理政策及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管理合同,管理並運用社保基金資產進行投資。
(二)建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風險准備金。
(三)完整保存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15年以上。
(四)編制社保基金委託資產財務會計報告,出具社保基金委託資產投資運作報告。
(五)保存社保基金投資記錄15年以上。
(六)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管理合同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應當及時向理事會報告:
(一)社保基金資產市場價值大幅度波動。
(二)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減資、合並、分立、解散、依法被撤銷、決定申請破產或被申請破產。
(三)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涉及重大訴訟或者仲裁。
(四)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的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發生重大變動。
(五)有可能使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的價值受到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六)委託資產管理合同規定的其他報告事項。
第十三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應適應社保基金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必須退任:
(一)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
(二)理事會有充分理由認為更換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符合社保基金利益。
(三)託管人有充分理由認為更換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符合社保基金利益並徵得理事會同意。
(四)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或中國證監會有充分理由認為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不能繼續履行委託資產管理職責。
(五)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管理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當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更換或退任時,理事會必須盡快委任新投資管理人,並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證監會備案;新任投資管理人確定並履行職責後,原任投資管理人方可退任。
第十六條
禁止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從事下列活動:
(一)以社保基金的名義使用不屬於社保基金名下的資金從事投資活動,或以他人的名義使用屬於社保基金名下的資金從事投資活動。
(二)不公平地對待社保基金賬戶的資產。
(三)挪用社保基金的委託資產。
(四)從事可能使社保基金委託資產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五)用社保基金委託資產從事信用交易。
(六)法律、法規和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管理合同規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活動。 第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社保基金託管人是指按照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取得社保基金託管業務資格、根據合同安全保管社保基金資產的商業銀行。
第十八條
申請辦理社保基金託管業務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
(二)實收資本不少於80億元。
(三)有足夠的熟悉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
(四)具備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資產的條件。
(五)具備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第十九條
社保基金託管人由理事會確定。申請社保基金託管業務,需向理事會提交申請書以及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其從事社保基金託管業務的證明。理事會按照招標原則評選社保基金託管人,評選辦法及評選結果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理事會應逐步創造條件採用招標方式確定社保基金託管人。
第二十條
社保基金託管人履行下列職責:
(一)盡職保管社保基金的託管資產。
(二)執行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的投資指令,並負責辦理社保基金名下的資金結算。
(三)監督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發現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法違規的,向理事會報告。
(四)完整保存社保基金會計賬簿、會計憑證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15年以上。
(五)社保基金託管合同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一條
社保基金託管人應適應社保基金託管的要求,建立、健全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託管人必須退任:
(一)社保基金託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
(二)理事會有充分理由認為社保基金託管人應當退任。
(三)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或中國人民銀行有充分理由認為託管人不能繼續履行社保基金託管職責。
(四)社保基金託管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當社保基金託管人更換或退任時,理事會必須盡快委任新的託管人,並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新任託管人確定並履行職責後,原任託管人方可退任。
第二十四條
禁止社保基金託管人從事下列活動:
(一)將其託管的社保基金資產與託管的其他資產混合管理。
(二)託管的社保基金資產與其自有資產混合管理。
(三)挪用其託管的社保基金資產。
(四)有關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其他活動。 第二十五條
社保基金投資的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
理事會直接運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在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需委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和運作並委託社保基金託管人託管。
第二十六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與社保基金託管人須在人事、財務和資產上相互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對方兼任任何職務。
第二十七條
理事會持有的國債在二級市場的交易,需委託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專業性投資管理機構辦理。
第二十八條
劃入社保基金的貨幣資產的投資,按成本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的比例不得低於50%。其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於10%。在一家銀行的存款不得高於社保基金銀行存款總額的50%。
(二)企業債、金融債投資的比例不得高於10%。
(三)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得高於40%。
第二十九條
單個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投資於一家企業所發行的證券或單只證券投資基金,不得超過該企業所發行證券或該基金份額的5%;按成本計算,不得超過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總值的10%。
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投資於自己管理的基金須經理事會認可。
第三十條
委託單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進行管理的資產,不得超過年度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總值的20%。
第三十一條
社保基金建立的初始階段,減持國有股所獲資金以外的中央預算撥款。條件成熟時由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商理事會報國務院批准後,改按本辦法第二十八條所規定比例進行投資。
第三十二條
劃入社保基金的股權資產納入社保基金統一核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股權資產變現後的投資比例按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根據金融市場的變化和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情況,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商有關部門適時報請國務院對第二十八條所規定的社保基金投資比例進行調整。
第三十四條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理事會可按照有關規定,與商業銀行辦理協議存款。 第三十五條
理事會與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必須簽訂委託資產管理合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委託資產管理方式、投資范圍、收益分配等內容作出規定,並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證監會備案。
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管理合同到期或中止時,相關事宜的處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條
理事會與社保基金託管人必須簽訂社保基金委託資產託管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社保基金委託資產託管合同到期或中止時,相關事宜的處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條
社保基金凈收益全額納入社保基金,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使用和投資。
第三十八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提取的委託資產管理手續費的年費率不高於社保基金委託資產凈值的1.5%。
理事會可在委託資產管理合同中規定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的業績獎勵措施。具體方案由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准。
第三十九條
社保基金託管人提取的託管費年費率不高於社保基金託管資產凈值的0.25%。
第四十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按當年收取的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管理手續費的20%,提取社保基金投資管理風險准備金,專項用於彌補社保基金投資的虧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風險准備金在託管銀行專戶存儲,余額達到社保基金委託管理資產凈值的10%時可不再提取。
理事會按社保基金凈收益的20%提取一般風險准備金,專項用於彌補社保基金投資發生重大虧損時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所提管理風險准備金不足以彌補的虧損。一般風險准備金余額達到社保基金資產凈值的20%時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一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的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管理業務必須與該管理人的其他業務在財務、賬戶上分開,不得混合操作和核算。
第四十二條
社保基金託管人必須為社保基金開設獨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
第四十三條
社保基金與理事會單位財務分別建賬,分別核算。
第四十四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應認真進行日常會計核算,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編制會計報表,定期就社保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 第四十五條
理事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社保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要求報告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情況,保證報告內容沒有虛假、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所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四十六條
理事會的信息披露和報告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社保基金資產、收益、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二)每季度一次向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交社保基金財務會計報告、投資管理報告。
(三)單個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管理合同到期後,向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交經具備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報告,對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的投資情況作出說明。
(四)社保基金發生重大事件,立即報告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並編制臨時報告書,經核准後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應按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管理合同及理事會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向理事會提供社保基金委託資產投資運作報告。
第四十八條
社保基金託管人應按託管合同和理事會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向理事會提供社保基金託管資產報告,並對第四十七條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編制的報告的有關內容復核,向理事會出具書面復核意見。 第四十九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不及時或者未向理事會報告該條所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或者託管人有本辦法第十六條和第二十四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退任,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一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超出范圍進行投資的應退任,並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並給予警告,逾期不改的應退任。
第五十三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的應退任。
第五十四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託管人違反本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報告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的應退任。
第五十五條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或者託管人營私舞弊,違規操作,不履行其委託資產管理或託管職責的,或者嚴重失職,造成社保基金經營不善或重大損失的,除依法給予處罰外,予以更換或退任。
第五十六條
本辦法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五條規定的處罰,由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或由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各自職權作出處罰決定;對違反本辦法的同一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的處罰。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辦法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的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辦法中原則規定了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比例: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的比例不得低於50%,其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於10%;企業債、金融債投資的比例不得高於10%;證券投 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得高於40%。辦法還規定:在基金建立的初始階段,減持國有股所獲資金以外的中央預算撥款僅限投資於銀行存款和國債,條件成熟時可報國務院批准後改按上述規定比例進行投資。根據金融市場的變化和基金投資運作的情況,經國務院批准,可對基金投資的比例適時進行調整。
此外,單個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投資於單只證券或證券投資基金時,不得超過該證券或基金份額的5%;按成本計算,不得超過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總值的10%。投資管理人提取的手續費年費率不高於社保基金委託資產凈值的1.5%;託管人提取的託管費年費率不高於社保基金託管資產凈值的0.25%。
全國社保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其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
全國社保基金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管理,但其投資范圍僅為銀行存款和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均需委託投資管理人。

㈣ 受託管理社保基金的基金公司有哪些

南方、博時、華夏、鵬華、長盛、嘉實、易方達、招商

㈤ 社保基金入市的哪幾家基金公司

社保基金入市是比較早的新聞了,直接查詢就可以查到了。
目前全國社會保障版基金境內委託管理權人包括南方基金、博時基金、華夏基金、鵬華基金、長盛基金、嘉實基金、易方達基金、招商基金等18家。
隨著2015年年報陸續披露,社保基金的持股動向逐漸浮出水面。統計顯示,目前共有17家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東中出現了社保基金的身影。其中,社保基金持有北京文化、皖維高新、聯化科技的數量較多。

㈥ 作為首批獲得全國社保基金管理資格的六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管理社保資金和管理公募基金有什麼區別

長盛公司是是首批抄獲得全國社保基金管理資格的六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社保倡導的是長期投資、價值投資、責任投資,所以我們在投資管理上也是按照上述理念來進行投資的;在現行的制度背景和市場環境下,公募基金受行業相對排名的影響比較大,所以在價值投資的同時,也會關注一些短期的主題性或者風格性投資機會。

㈦ 社保基金都是有哪些基金公司管理的,要詳細點的

南方、博時、華夏、鵬華、長盛、嘉實六家基金管理公司

㈧ 深圳有多少家基金公司詳細名單謝謝哦

這個有挺多家的,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中心區福華一路6號免稅商務大廈31-33層);

2、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招商銀行大廈29-30層);

3、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第43層);

4、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1006號諾德中心8層GH單元);

5、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32-33層);

6、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15摟);

7、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區華僑城漢唐大廈13、14層);

8、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6009號新世界商務中心40-41層);

9、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4028號榮超經貿中心46層);

10、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28層);

(8)社保資格基金公司名單擴展閱讀: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企業法人。公司董事會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基金公司發起人是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機構。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就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參考資料:證券基金管理公司-網路

㈨ 中國知名的基金公司有哪些

1、華夏基金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年4月9日,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成立的全國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華夏基金定位於綜合性、全能化的資產管理公司,服務范圍覆蓋多個資產類別、行業和地區,構建了以公募基金和機構業務為核心,涵蓋華夏香港、華夏資本、華夏財富的多元化資產管理平台。公司以專業、嚴謹的投資研究為基礎,為投資人提供投資理財產品和服務。華夏基金一直運營得不錯,表現穩定,2017年穩居榜首,要知道它在2015中國最好的基金公司有哪些中也排名第一。

2、易方達基金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4月17日,是中國內地綜合性資產管理公司,截至2015年年底,公司總資產管理規模為9600多億人民幣,其中公募基金資產規模為5760億人民幣,居於基金行業前三,非貨幣基金管理規模2524億元,業內排名第一;社保及企業年金管理規模排名第五;專戶管理規模1442億元,排名第五。易方達基金算晉升最迅猛的,2015年中國最好的基金公司中它在排行榜第6名。

3、南方基金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為國內首批獲中國證監會批準的三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成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行業的起始標志。南方基金繼發起、設立、管理國內首隻證券投資基金之後,又首批獲得全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資格。

公司管理著17隻公募基金,4個全國社保基金組合,企業年金簽約客戶超過70家。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包括15隻開放式基金和2隻封閉式基金,覆蓋股票、債券、保本、貨幣市場基金等各種風險收益。

4、博時基金

博時基金公司的投資理念是「做投資價值的發現者」。博時始終堅持價值投資理念,「買市場里便宜的東西,買價值低估的東西。」其股票投資強調以內部研究為基礎的基本面分析,持續挖掘業績穩定增長、有核心競爭力、有成長潛力的上市公司。堅信股票的二級市場價格終將反映企業的內在價值,堅守對企業的深入把握這一獲取收益、規避風險的根本方法。

5、廣發基金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強大的資源優勢、嚴謹科學的管理體系、高素質的人才隊伍,堅持"簡單、透明、務實、高效"的經營理念,致力成為品牌突出、信譽優良、特色鮮明的基金管理公司,為投資者謀求長期穩定的收益。

6、匯添富基金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高起點、國際化、充滿活力的基金公司,奉行「正直、激情、團隊、客戶第一、感恩」的公司文化,致力成為高質量的「快樂基金」。

7、國泰基金

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年3月,是國內首批規范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具有公募基金、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企業年金投資管理人、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和合格境內機構投資人資格,是業內為數不多的具有全牌照的基金管理公司。

8、富國基金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03年,加拿大歷史最悠久的銀行——加拿大蒙特利爾銀行(BMO)參股富國基金,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又成為國內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外資參股的基金管理公司。

9、嘉實基金

嘉實基金成立於1999年3月,是國內最早成立的10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於2002年底被選為全國首批投資管理人。2005年6月,德意志資產管理公司參股嘉實,使嘉實成為目前國內最大的合資基金公司之一。2005年8月,嘉實被選為首批企業年金投資管理人。與易方達基金相反,嘉實基金在2015年中國最好的基金公司排行榜中排第2名,如今跌到了第9名。

10、華安基金

華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年,是國內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華安基金追求長期穩定回報,樹立理性穩健的公司形象,旗下多隻產品長期業績表現良好,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數據顯示,其股票投資能力長期居於上游,有11年位居前1/2;有7年位居前1/3;有5年位居前1/4。

上述十家基金公司在大盤調整期間皆取得了出色的成績,且歷史業績都較為出色,公司資質優良。

㈩ 基金公司的排名

根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2019年全年易方達基金以4047.87億元的非貨幣內基金規模位居榜首;容華夏基金非貨幣基金規模3437.02億元排名第二;博時基金非貨幣基金規模3270.39億元位列第三。規模超過3000億元的還有廣發基金和匯添富基金,非貨幣基金規模分別達3184.45億元和3104.48億元。
規模超過2000億元的有南方基金、中銀基金、嘉實基金、富國基金、招商基金和工銀瑞信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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