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緙絲的緙絲文化公益基金
為了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承和保護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一緙絲,雙方根據國務院《內基金會管理條例》、容《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章程》、財政部、民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文件,以及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信守法、公眾受益和共同發展的基本原則,在友好協商並達成共識的基礎上,由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和北京曹美姐緙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共同發起籌建「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緙絲文化公益基金」。緙絲基金是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開展的定向活動基金,應按照國家政策法規和基金會章程進行相應工作。
『貳』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的慈善文化
與各類傳媒廣泛展開合作,通過主題市場活動向公眾介紹宣傳公益慈善理念,推廣公益慈善文化。
與各行各業合作夥伴資源整合,聯合推廣,將公益文化融入商業鏈條之中,傳播給消費大眾。
搭建公益慈善平台
壹基金壹家人年會:每年一屆,立足中國,在世界范圍內為政府、專家、企業、非營利組織、媒體等搭建一個公益慈善探討與交流的平台,加強國際間公益合作,分享經驗,廣泛集聚公益資源。
壹基金典範工程及潛力典範: 壹基金典範工程始於2008年,每年評選一次。壹基金圍繞 「公信、專業、執行、持續」 四個標准,將評選出十家左右組織治理嚴謹,運營能力優秀,財務透明,可持續發展以及有社會影響力的公益典範組織,並給每家公益組織頒發壹佰萬元人民幣的資助金。
壹基金每年評選出五家左右有創新性,社會影響(潛)力,可持續發展以及有領導力的的潛力公益典範組織,並給每家機構提供能力建設等形式的支持。
壹基金之家:壹基金為全球家人打造的網上公益社區,將非營利機構、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以及公眾聯結在一起,藉助互聯網強大的分享與互動功能,提高社會對公益事業的認知,提升並優化社會對公益事業的資助,將每個人的點滴努力,匯聚成改變世界的力量。
壹基金之家通過為廣大家人(捐款人和志願者)和公益組織(NPO)提供一個基於互聯網的交互平台,實現公益捐款、活動發布、義工招募,以及提供給義工和公益組織獨立的後台管理功能。同時,滿足壹基金自身對捐款帳務、義工、合作組織、項目等的管理需求。
『叄』 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 CFDSC ( China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Culture ) ]。
第二條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全國。
第三條本基金會的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國家政策,以及社會道德風尚,通過向國內外熱心支持文化事業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它組織以及個人募集資金,扶植中華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繁榮和活躍社會文化市場及開展其它公益活動。
第四條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340萬元,來源於捐贈收入、利息收入。
第五條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第六條本基金會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七條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向贊同本基金會宗旨,熱心社會文化事業發展的單位、團體和其它組織、個人,募集自願捐贈的資金、實物;
(二)依法管理和使用各項捐贈的資金、實物及增值收益;
(三)根據需要與可能向下列項目提供資助和支持以及獎勵:
1.海內外文化服務業的交流、合作、咨詢、服務;
2.弘揚、保護優秀民族文化的活動;
3.文化扶貧工作;
4.社會文化領域的理論研究、教育培訓工作;
5.社會文化領域的科研活動及科學技術的引進應用和推廣;
6.有關社會文化典籍的編輯出版;
7.文化演出、比賽、藝術展覽、評比和可能產生重大影響,有良好社會效果的文化活動、會展評選;
8.符合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的規范、引導、發展文化市場及文化產業的活動;
9.開展全民文化藝術素質普及與提高教育;
10.有發展前途的文化藝術人才的職業培訓、深造;
11.對本基金會事業發展有積極推動作用的事項。
第三章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本基金會由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理事的資格:
(一)擁護本基金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基金會的意願;
(三)關注中華社會文化發展的各界有知之士;
(四)在本基金會的業務范圍和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
(五)對本基金會的發展壯大,有所幫助、有所貢獻者;
(六)無違法記錄者。
第十條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五)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一條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基金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基金會發展的決策權和指導權;
(三)對本基金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推薦基金會理事和工作人員;
(五)執行本基金會的決議;
(六)維護本基金會的合法權益;
(七)完成本基金會委託的工作。
第十二條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通過授予榮譽職務(包括聘請名譽理事長、顧問和名譽理事),增減指導委員會、活動委員會成員(有關細則由理事會另行制定);
(四)決定理事的增補和除名;
(五)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六)年度收支預算、決算及資金分配方案審定;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九)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十)聽取、審議理事長所做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十一)聽取和審查基金的募集和使用情況的報告;
(十二)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三)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終止。
第十五條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本基金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擔任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六條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審定資金分配與使用。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二)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三)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開展工作;
(四)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四章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條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包括現金、有價證券、專利轉讓、各種實物等);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投資收益;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一條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二條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四條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開展募集工作;
(二)各項捐贈資金、實物及增值收益的管理、監督和使用;
(三)基金會日常運行和業務發展;
(四)根據業務范圍提供資助和支持以及獎勵:
第三十五條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國內范圍,人民幣2,000萬元以上的;
(二)國際范圍,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的。
第三十六條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條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條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九條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條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一條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四條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六條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發生分立、合並的;
(四)在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八條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資助與本基金會宗旨相關的事業發展;
(二)資助與本基金會宗旨相關的法人組織;
(三)按捐贈者意願、遺願在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內使用;
(四)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善後安置。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經2004年11月28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肆』 河南省老年文化事業發展基金會是什麼機構
河南省老年文化事業發展基金會,是致力於為全省老年人提供愛心事業服務的公回募基金會,答登記機關及業務主管單位為河南省民政廳。
基金會的主要業務有: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募捐活動,接受海內外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組織的捐贈;建立、管理和使用用於支持和發展河南省老齡文化事業的各項基金;創辦和資助老年社會福利、文化、體育、教育衛生事業等項目;投資設立或合作興辦養老院、托老所、老年病醫院、老年大學、社區老年活動室、老年活動廣場、老年藝術團、老年人才交流中心;招募公益志願者,搭建愛心公益平台,資助城鄉特困老年人和獎勵為老齡文化事業做出傑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
基金會堅持「推進老年文化、發展公益事業」的辦會宗旨;積極弘揚「孝德為本、 慈濟為懷」的精神和「養老、愛老、敬老、助老」的理念;努力實現「創建中國老年公益文化品牌」的願景目標。
『伍』 中華慈善文化的內容有哪些
1、要積極推進「依法行善」的制度建設。
要樹立「依法行善」的觀念,積極向政府建議獻策,配合政府完善公益事業的法制環境,研究解決捐贈、救助、投資、監督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尤其要統一捐贈優惠政策和解決發展成本。
要通過建立法制環境,使慈善事業發展的各個環節更趨規范,使「玻璃瓶」事業真正成為大眾的事業,社會的事業。
2、主動與企業建立合作的「夥伴關系」。
要倡導慈善文化與企業文化的結合。在企業文化建設中宣傳慈善意識,提升企業品牌的「公益價值」,在開發企業的市場價值中塑造企業的公益形象,引導和協助企業成為慈善事業的生力軍。要貫徹《基金會管理條例》,推動非公募基金的發展,互助合作,共同成長。
3、要運用「營銷文化」推動准市場化籌款。
要推廣服務就要學會「公益營銷」,實現商業利益與社會公益的有機結合。當然「公益營銷」有別於企業的「產品營銷」,我們銷售的是自己,是慈善的「品牌」,是慈善機構的服務態度。如果我們的營銷成功了,社會主體接受了我們的理念,慈善機構與企業才能達成一種「默契」和「雙贏」的局面。
4、培育「人脈」構建慈善工作公共關系網。
要積極拓展慈善工作的社會網路,利用各種信息渠道宣傳自身的理念,培育捐贈人隊伍。要強化慈善事業的社會化觀念,建立廣泛的社會協作關系,充分利用專業化的社會力量和義工隊伍,開發和整合社會資源,不斷拓展慈善機構的社會活動領域,擴大慈善事業的社會影響力。
5、要精心策劃組織慈善文化活動。
做慈善工作,不僅是物質的救濟,更多的是弘揚慈善的觀念,塑造人人樂善好施的社會環境。要通過策劃舉辦義演、義拍、義賣、義診等各種形式的慈善活動,擴大慈善事業的社會影響。
要通過評選「慈善之星」、「慈善人物」、「慈善大使」,舉辦「慈善活動周」、「慈善音樂會」、「慈善書畫展拍」、「慈善一日」徵文,表彰優秀義工、「慈善大使」、「慈善家」等,倡導慈心義舉,營造慈善氛圍,促進道德文明建設。
6、要切實做好慈善事業的宣傳工作。
要與新聞媒體密切配合,進一步加強對慈善事業的宣傳報道,並通過合作開展各種形式的活動,使慈善宣傳成為媒體的「熱門版塊」和「焦點話題」,形成慈善公益的輿論氛圍。
要積極開展慈善事業的理論研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辦好慈善機構的宣傳刊物,組織國內外的考察交流,積極探索我國現代慈善事業的發展規律,把慈善文化建設不斷推向前進。
(5)文化公益基金會擴展閱讀:
中國式慈善的監督機制
在中國,很多本來是制度層面的問題往往被消解為道德問題,因而長年累月得不到解決,因為道德問題是不可控的。慈善所面臨的困境也是如此:某些個人和團體的道德敗壞是很難完全避免的,所以在義憤填膺地譴責之後,貪污和挪用卻屢禁不絕。
如果身處一個不要監督、沒有競爭,只講「良心」、只講「思想教育」,只講「自我批評」和「自我監督」的環境,將沒有任何機制可以防範如此勾當的發生;換句話說,這種行為的出現將是不可避免的。
其實,中國大陸的慈善事業有著悠久的傳統。漢唐寺院濟貧、賑災、醫療、戒殘殺的長盛不衰;宋代養老扶幼事業的勃興;元醫療救助的興起;明清民間慈善群體在中國慈善史上也首屈一指。中國幾千年傳統文化孕育了大量弘揚慈善精神的經典篇章。
1949年之後,原來的救災、扶貧等一些社會福利性工作,基本上是由民政系統的各部門在做,社會慈善事業在一段時間內基本上屬於空白。到了1990年代,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為了和國際接軌,國內相繼成立了一些非營利性的慈善機構。
這些機構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國內在這一方面的空缺。其中一個最大的瓶頸,就是目前國家慈善事業的壟斷機制。慈善機構門檻太高,審批手續(政府部門主管)和注冊原始基金(公募與私募基金會分別為800萬與200萬)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鴻溝。
目前,中國內地正式注冊的慈善基金會只有幾百家,而只有中華慈善總會與中國紅十字會等7家慈善機構是捐贈全額免稅的慈善組織。
也就是說,只有極少數慈善機構獲得了政府的特別許可,有權開出能得到政府財政部門認可的捐贈證明,因此捐贈者的選擇范圍非常狹小。這顯然很難適應活躍的公民社會。
慈善在中國具有豐富的文化含義,它既指人與人之間的關心、愛護和幫助的行為,又指人對人的一種心態,包括同情心、憐憫心等。
慈善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還指整個社會、民族的一種事業,即:當人對人的關心、愛護與同情,已經由個別人發展到全社會的共同行為和共同心理時,慈善就具有了社會心理、社會倫理道德和社會行為的意義了。
自古以來,中國人民就有著樂善好施、扶貧濟困、尊老愛幼、扶弱助殘的傳統美德,這些傳統美德體現了中華民族獨特的慈善文化,在中華大地上世代傳揚,歷久不衰。
『陸』 基金會的功能是什麼
基金會有四大功能:
(1)主導示範功能
通過對優秀文化藝術項目的資助和支持,體現先進文化的主導示範作用。隨著社會財富的增加和中國對外開放程度的擴大,社會上的各類文化基金和基金會越來越多,涉及的領域會越來越廣,成為活躍的文化投資和融資領域。基金會將不同於社會上其他公益性、私人性、專業類基金會,以鮮明的政治導向、積極的社會效益、廣泛的公益服務、國際化的操作規范,起到良好的主導示範作用。
(2)吸納資源功能
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基金會運作,把社會上有意資助文化的分散資金和資源集中起來,有效地投入到文化事業的發展中去,為發展民族文化和人類進步而做出積極的貢獻。特別是上海這樣的國際大都市,涌動著密集的資金流和資產流,許多個人和機構也有資助文化發展的強烈願望,但又顧慮政策風險、操作失誤等諸多問題。通過基金會的運作,可以使分散的資金發揮規模效應,使資助的風險得到有效的規避和化解,使資助者支持文化發展的良好願望得以實現。
(3)鼓勵創新功能
通過對原創性、創新性、實驗性項目的資助和支持,有力地推動文化新人的成長,吸引更多優秀的文化項目向以上海為中心的大都市群匯集。世界級大都市的發展證明:一個城市的文化實力,不但要看吸引文化人才的數量,而且要看推動原創的能量。迄今為止,上海所設立的大型文化藝術獎項,比如上海文學藝術獎,寶鋼高雅藝術獎等,主要側重於評選有國內外影響的優秀作品和藝術家,而上海更迫切需要的是對文化藝術新人實施更有力的扶持。基金會高高舉起鼓勵創新和培育新人的旗幟,會突出自己的鮮明特色,為中華民族的偉大振興提供更多的文化資源。
(4)擴大交流功能
推動上海與整個長江三角洲及海內外的文化交流,吸收人類文化發展的最新成果。基金會的集資融資和文化資助的范圍,將立足上海,又不限於上海,而是逐步擴大到整個長江三角洲城市群,成為大江和大海交匯處一面鼓舞人心的文化旗幟。隨著21世紀中國現代化的偉大進程,一個包括江、浙、滬15個大中小城市,縱橫綿延300公里,佔全國國民生產總值15%以上、中國第一、世界第六的大上海都市群正在興起。通過設立基金會,將更有力地吸納"長三角"的資金和資源,促進"長三角"的文化協作、融合和創新,同時,通過與境外文化基金會的項目合作、相互委託、交叉資助,推動上海的文化走向世界,參與國際競爭和交流,與各國的優秀文化成果共存共贏。
『柒』 中國老子文化發展公益基金的機構介紹
2009年8月21日, 國內外首次為老子文化發展設立的專項基金—中國老子文化發展公益基金在北京成立,基金管委會得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的大力支持和肯定。
中國老子文化發展公益基金是文化部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所屬的全國性公募型專項基金,主要通過向國內外熱心支持老子文化事業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它組織以及個人募集資金,並按照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幫助企業和個人完成捐贈款抵扣企業或個人所得稅的工作。中國老子文化發展公益基金管委會將根據募捐者的意願,將基金全部用於老子的學術研究、老子相關產品的研究和開發、老子相關活動的組織策劃、老子文化的普及和推廣, 老子文化主題公園和老子博物館的建設等。
中國老子文化發展公益基金管委會主任何俊昆在掛牌時向記者透漏,老子文化基金將全力打造「老子天下第一」 的品牌,一個時期內將著重搞好如下公益活動:一是向聯合國和世界各國著名城市贈送老子巨大雕像,二是斥巨資修建包括老子博物館在內的老子文化主題公園,三是在國內外開辦以和諧和養生為主要內容的老子文化學院。
中國老子文化研究會會長、中國社科院博生士導師胡孚琛教授曾說:「中華民族的復興首先是中華文化的復興,文化才是一個民族獲得其它民族的認可和尊重、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標志」。中國老子文化發展公益基金的設立, 無疑為中華文化的復興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何況,當今日世界,面臨著環境污染、資源匱乏等人與自然的矛盾,也面臨著人的物化與人際沖突等人與人的矛盾。在這種情況下, 有專項公益基金用於弘揚老子文化,傳承老子思想,這不僅有著巨大的現實意義,也更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1. 銀行匯款:
受贈戶名: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請寫明老子文化基金專用)
開戶銀行:北京銀行沙灘支行
銀行賬號:01090325200120111659122
2. 現場捐贈: 直接來中國老子文化發展公益基金管委會辦公室進行捐贈
地址:中國北京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乙24號燕華苑1座1104室
捐款時間: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 1. 幫助捐贈方依法享受國家賦予的捐款抵免稅收的優惠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2. 對於捐贈款,無論金額大小,我們均不扣除任何費用,全額用於捐贈人指定的老子文化公益項目。
3. 捐贈款到帳之後,我們會為捐贈方及時開具國家財政部監制的「公益性單位接受捐贈統一收據」。
『捌』 誰知道中國老子文化發展公益基金的情況
2009年8月21日, 國內外首次為老子文化發展設立的專項基金—中國老子文化發展公益基金在北京成立,基金管委會得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的大力支持和肯定。
中國老子文化公益基金是文化部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所屬的全國性公募型專項基金,老子文化公益基金通過向國內外熱心支持老子文化事業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它組織以及個人募集資金,並按照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幫助企業和個人完成捐贈款抵扣企業或個人所得稅的工作。老子文化公益基金管委會將根據募捐者的意願,將基金全部用於老子的學術研究、老子相關產品的研究和開發、老子相關活動的組織策劃、老子文化的普及和推廣, 老子文化主題公園和老子博物館的建設等。
著名企業家、中國老子文化發展基金管委會主任何俊昆宣布:老子基金將全力打造「老子天下第一」 的品牌,一個時期內將著重搞好如下公益活動:一是向聯合國和世界各國著名城市贈送老子巨大雕像,二是斥巨資修建包括老子博物館在內的老子文化主題公園,三是在國內外開辦以和諧和養生為主要內容的老子文化學院。
「中國老子文化發展公益基金」的成立不僅為老子文化研究奠定了良好的經濟基礎, 也為老子文化相關事業的發展提供了一個雄厚的資金平台。
『玖』 體驗與傳承青少年非遺文化公益活動正式啟動了嗎
體驗與傳承——青少年非遺文化公益活動正式啟動
9月25日上午,由北京奧運城市發展基金會主辦的「體驗與傳承——青少年非遺文化公益活動啟動儀式」在北京舉行。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籌備和成功舉辦,給我們留下了豐富的遺產和傳承不朽的人文精神成果,這些成果向全世界充分展示了我國奧運人文遺產和傳統文化的獨特魅力。
北京奧運城市發展基金會理事長張鳳朝、北京奧林匹克公園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楊平、北京奧林匹克文化促進會副會長杜巍在啟動儀式上致辭,國家體育場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奧運博物館、北京國家游泳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相關領導及學校代表出席了啟動儀式。
北京奧運城市發展基金會作為本次公益活動的主辦方,其宗旨是促進奧林匹克事業和殘奧事業在北京的持續發展,為社會開展公益活動提供資金支持,實現奧運遺產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基金會自2010年5月成立以來,資助了多項與奧運相關的項目,其中由奧促會支持的北京奧運城市體育文化節項目已成為傳承奧運文化,促進城市發展的重要品牌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