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IET什麼意思
IET教育基金獎學金評選辦法
IET教育基金獎學金是由美國國際工程技術公司(英文縮寫IET)出資設立的,主要用於鼓勵在清華大
學、北京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方交通大學 、石油大學、中南工業
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和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研究生部等高校在能源、資源、環境與交通運輸領域及相關基礎
學科學習的大學生、研究生積極進取,為今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為做好IET教育基金獎學金的評定工作,中國地質大學參照IET教育基金會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的實際情
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獎學金分設「大學生獎」、「研究生獎」兩類,均限於獎勵在地質、資源、環境、地學工程
技術領域及相關基礎學科學習的大學生、碩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第二條 獎學金獲得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高尚的社會公德;
(2)弘揚校風、尊敬師長、熱愛科學;
(3)學習態度端正、積極進取、成績優異;
(4)在校學習已滿一年。
第三條 IET教育基金獎學金申請辦法: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填具《IET 獎學金申請書》一式四份),所在
系(學院)評議推薦、所在辦學實體校長審核同意及學校簽章後報送中國地質大學IET基金辦公室。
第四條 IET教育基金獎學金獲獎名單由中國地質大學校長辦公會議最終確定批准,報IET教育基金會理
事會備案。
第五條 各辦學實體獲得IET教育基金獎學金的名額由中國地質大學IET基金辦公室根據當年IET教育基金會下達的名額數進行分配。
第六條 IET教育基金獎學金獲獎者須連續兩年向IET教育基金會提交 每學期的成績單(中英文各兩
份)。此項工作由各辦學實體指定具體部門負責,並於報送當年獎學金申請工作的同時報送該校前一年和
前兩年獲得IET教育基金獎學金學生的學習成績單(已畢業或其它原因離校者須說明),不報送的將不受理
當年的申請。
第七條 IET教育基金獎學金每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受理申請:於次年5月頒獎。IET教育基金獎學金的
最高額為每人200美元,最低額為150美元,支付方式由IET教育基金會確定。
第八條 中國地質大學IET基金辦公室設在大學辦公室,其職責是負責申請及評定工作的組織、申請資
料的匯總備案、獎學金及其證書的發放、並受理有關IET 教育基金的申訴,有權對獎學金的評定工作進行監
督和檢查。
第九條 本辦法自1996年9月20日起實施。
第十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中國地質大學IET基金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