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員工可以兼職嗎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一職是否可以兼職,一直是討論熱點,主要原因專你懂的。由於私募基屬金管理人高管崗位好多種,本人認為,問題關鍵點不是是否可以兼職,而是該高管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之間的工作關系安排,是否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1.該高管和基金管理人之間建立的應該是真實、合法、有效的,滿足該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關系。
2.該工作關系不同方式的安排不應當損害基金管理人特別是不應當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3.當投資者或基金管理人利益因該高管原因遭受損失時,投資者或者基金管理人可以有效防控、追責,不應當因為工作關系安排不當導致的追責障礙,或者最後獲得的賠償標准低於正常勞動合同關系賠償標准。
4.該高管工作關系安排,及發生損害投資者利益或觸犯基金業協會監管規則時,協會可以有效監管並處罰。不會因為不當工作關系安排導致監管困難及追責困難。
㈡ 基金公司法人代表能兼職其他公司財務經理么
1.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財務負責人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財務負專責人。
因為凡事與屬企業負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都不能擔任企業財務負責人,包括出納。這是財經法規的明確規定。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生法人代表。作為民事權利主體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范圍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動,而是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㈢ 私募基金管理人經營管理層是否能夠兼職
你想想說的是哪方面?
第一。私募牌照是無法兼用的
第二:私募牌照的人員無法其他公司兼用
第三,你要說人員兼職。這誰能管你?
㈣ 私募基金經理可以兼職嗎還是必須全職
一般都是全職的,基金經理的工作內容很多,如果兼職的話,很多事情都做不好的
㈤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能不能兼職
您好,不能兼職的。因為在2016年11月23日晚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協會)明確專表示,屬私募找外部人員「掛靠」的行為,違反了私募登記備案相關辦法,一經查實,個人和私募管理人都將受到處分。同時,協會強調,已通過考試的人員不必找機構「掛靠」,可以先由個人直接向協會申請注冊。此外,協會還表明,私募高管不得在非關聯的私募機構兼職。對頻繁變更任職機構的私募高管,協會將重點關注。
㈥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能不能兼職 私募基金高管掛靠
您好,不能兼職的。因為在2016年11月23日晚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回(下稱協會)明確表答示,私募找外部人員「掛靠」的行為,違反了私募登記備案相關辦法,一經查實,個人和私募管理人都將受到處分。同時,協會強調,已通過考試的人員不必找機構「掛靠」,可以先由個人直接向協會申請注冊。此外,協會還表明,私募高管不得在非關聯的私募機構兼職。對頻繁變更任職機構的私募高管,協會將重點關注。
㈦ 國企高管能到私募基金兼職嗎
在16年3月之前,基金經理是可以兼職的。不過現在基金業協會弄法律意見書這專個事屬的時候,就把這個事給禁止了。基本要求是基金高管和主要人員必須是全職的,不能兼職,例如在證券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兼職。主要是符號專業化經營和防範利益輸送、利益沖突等等。
所以現在的私募基金經理,是不能在其他基金公司或者金融機構兼職的。
協會做審查的時候,做法律意見書,是需要員工社保繳納的情況、勞動合同,同時還需要做相關承諾的。
㈧ 私募基金公司有哪些職位
基金來產品設計、基金募集、基金投源資、風險控制、行政、業務部等。證券類私募基金公司的技術部,基金經理是所發基金的管理者,也是負責人,很多也兼職交易總監,主要是負責制定交易策略,及整個資金的運作。風控總監,顧名思義,負責該基金的風險把握,是個鐵面無私的職位,每家基金的風控原則不同,他來具體實施。基金經理助理,是幫助基金經理做一些事物,分析師和分析員要分技術和基本面兩部分,主要負責對行業、個股、大盤的分析,拿出結論。調研員當然是做調研的,行業的、上市公司的調研,寫出調研報告。
㈨ 業務員銷售了股權私募基金(銀行也銷售過,但這基金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負什麼責任
如果是銀行員工銷售了此基金,屬職務行為,該由銀行賠償或解決。如果是兼職業務員沒有銷售資格的,去推銷了這類基金,那就看購買者追不追究了。
㈩ 私募控股股東可以再進入機構兼職嗎
私募控股股東只能在本公司任職,不能在其他公司再任職,那樣的話,私募基金備案的時候基金備案是不通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