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貸新規一年 這個行業發生了哪些變化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稱「協會」)已向部分會員單位下發關於《互聯網金融個體網路借貸資金存管系統規范》(下稱「系統規范」)徵求意見稿、《互聯網金融個體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規范》(下稱「業務規范」)徵求意見稿。
系統規范徵求意見稿主要分為5大部分,提出了個體網路借貸資金存管的基本原則,規定了資金存管系統的賬戶、資金、交易等功能性要求以及安全性、可靠性、性能等非功能性要求。而業務規范徵求意見稿規定了存管人、業務管理、業務運行和風險監測的要求。
中國互金協會發P2P存管規范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指出,2017年2月,銀監會發布《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但各相關機構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不同程度的難處,且當前市場模式種類繁多,社會各界迫切呼籲出台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相關規范。
此前,針對各地金融監管部門出台的政策、標准存在差異,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統計部負責人周國林表示,希望中央能統一規范各地P2P網貸備案辦法。
銀子鋪小編將具體內容整理如下:
1、存管人要求(存管人即為網貸業務提供資金存管服務的商業銀行)
A.存管人應具有完善的內部業務管理、運營操作、風險監控的相關制度,並在全行范圍內發布並實施。存管人應具備在全國范圍內為客戶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的能力。
B.存管人應承諾向委託人備案登記所在地的有關金融監管部門報送監管所需數據。存管人應符合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的其他要求。
2、審查標准:銀行應對網貸平台設置相應的業務審查標准及審查機制,並在全行范圍內正式發布實施。
銀行審查標准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
A.委託人已在工商管理部門完成注冊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且應在經營范圍中實質明確網路借貸信息中介;
B.委託人已在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完成備案登記;
C.委託人已按照通信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申請獲得相應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3、風險監控
存管人應建立委託人負面輿情信息監測機制,及時掌握委託人平台運行狀況。存管系統應設置風險監控機制,建立數據分析模型,當發現委託人平台出現超限額等違法違規及交易數據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
4、信息披露
存管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存管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和合同約定的對象提供網路借貸資金存管報告,披露委託人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保管及使用情況,報告內容應至少包括以下信息:委託人的交易規模、借貸余額、存管余額、借款人及出借人數量等。存管人應通過全國互聯網金融登記披露服務平台,公開披露相關存管信息。
5、標的限額管理
存管人可任選其一或採用不低於以下監控要求的限額監控方式,對於超出借款余額上限的,存管人應及時報送相應監管部門,或通過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搭建數據收集平台,統一報送各地監管部門。
A.單筆監控借款人為自然人的,單個標的借款金額不超過20萬元。借款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單個標的借款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B.累計監控借款人為自然人的,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台的借款余額不超過20萬元。借款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台的借款余額不超過100萬元。
C.定期監控,存管人可監控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台的借款余額上限。對於借款人是自然人的,借款余額上限為人民幣20萬元;對於借款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借款余額上限為人民幣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