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成立基金會,如何去業務主管單位申請,去業務主管單位申請時,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什麼性質的基金會?如果是公益性質的到當地民政主管部門咨詢
② 國防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是基金會嗎什麼性質的基金會是軍委下的基金會嗎主管單位是哪個部門其主要
全國有一個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國防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是屬於發展基金會的,遼寧有一個國防教育基金會,是全國首個成立的基金會,2013年成立的
③ 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屬於行業主管部門嗎
如果是經營型的,不屬於行業協會;可以看有沒有營業執照,是工商局發的,是經營型的,屬於企業性質;如果是民政局發的,是屬於行業協會。
④ 中國預防性病艾滋病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一、總則:
第一條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國預防性病艾滋病基金會。
第二條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國內外。
第三條本基金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開展對性病、艾滋病的防治研究及宣傳教育,團結國內外力量,為控制、消滅性病、防治艾滋病,造福全人類作出貢獻。
第四條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捌佰萬元,來源於公募。
第五條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第六條本基金會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34號中關村科技發展大廈C座2002室。
二、業務范圍:
第七條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促進國內外防治性病、艾滋病學術團體和個人間友好交往與合作,組織國內外學術交流;
(二)引進先進的防治性病、艾滋病葯物、醫療技術、儀器設備、衛生材料及保健用品;
(三)利用多種渠道、形式支持中國防治性病、艾滋病工作,支持有關的科學研究及宣傳教育;
(四)募集、接受國內外捐贈的資金和物資設備,促進中國防治性病、艾滋病事業;
(五)接受國內外有關團體及個人的委託,承辦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活動。
三、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本基金會由 5~25 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理事的資格: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熱愛公益事業;
(三)具有相應的閱歷和工作經驗,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一定影響;
(四)盡職盡責盡能保障本基金會財產的保值和增值;
(五)廉潔奉公,主持公道,重大事項認真思考,為自己的投票負責。
第十條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或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二)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三)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四)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一條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 參與基金會的各項決策;
(二) 參與組織基金會各項活動;
(三) 代表基金會出席社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監督、協助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行使權利。
第十二條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
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五)基金會組織的重大社會公益活動。
第十五條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本基金會設監事 1 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名譽理事長、顧問和特邀理事由有關方面協商產生,理事會決定,每屆任期5年。報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審批財務支出;
(五)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各工作部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六)審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七)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審批受理事長授權范圍的財務支出;
(三)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四)提名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五)章程、理事會和理事長賦予的其他職權。
四、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條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國內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科學研究、科普宣傳、關懷病人項目經費;
(四)存款的利息收入;
(五)投資收益;
(六)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三十條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一條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二條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四條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培訓基層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員;
(二)性病、艾滋病防治領域的非政府組織活動;
(三)資助防治性病、艾滋病的宣傳教育項目;
(四)關懷艾滋病病人和孤兒;
(五)開展與性病、艾滋病防治有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六)為實現基金保值、增值進行的合法投資;
(七)符合本基金會章程宗旨的其他活動。
第三十五條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 121聯合行動計劃;
(二) 其它符合基金會章程規定的相關業務活動;
第三十六條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條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條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九條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條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一條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四條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六條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五、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四)其它情形。
第四十八條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由歷次捐助活動中捐助金額最多的單位或個人決定;
(二)由上級領導機關組織原基金會法人代表、善後工作人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執行相關規定與安排。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六、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七、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經2005年5月25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⑤ 基金會受哪個單位領導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 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版的組織權,是國務院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業務主管單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基金會(慈善基金會,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⑥ 私募基金會怎麼找上級主管部門
私募基金不需要主管機關,不實行行政許可。
⑦ 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部門主管工資待遇怎麼樣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的工資,通常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協商一致確定,勞動者的工資待遇和工作崗位、工作能力、績效考核、加班時間、用人單位補助等相關。基金會部門主管工資待遇通常很高的,月工資上萬是很正常的,具體因區域的不同存在差異。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一、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單位工作拖欠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⑧ 如申請救助走失兒童基金會,則屬於哪個主管部門的業務范圍
請左拐至Silly Children Protect Foundation
⑨ 想辦一個公募基金會業務主管單位怎麼解決
目前社會組織法規定所有基金會的上級主管部門都是民政部門,也就是說如果你想辦市級基金會需要找當地民政局,如果想辦省級基金會就要聯系省民政廳。基金會是社會組織三種形式之一,很難成立。
⑩ 公益型基金會主管部門是什麼
民政局的社團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