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内最好的几个基金管理者是谁
楼上的消息是2005年的,早过时了!
最新2006年基金金牛奖:
嘉实、上投摩根、景顺长城、华夏等10家基金管理公司荣获2006年度“金牛基金管理公司”称号,同时还产生了其他10类奖项。其中,工银瑞信、汇添富两家基金管理公司获2006年度新秀奖。
资产过百亿成今年金牛公司门槛
从评选的结果来看,金牛奖中老面孔不少,这在新公司、新基金不断涌现的去年难能可贵。
十大金牛基金公司中,嘉实、银华、大成、海富通、南方都是去年的获奖者,而景顺长城和鹏华则是前年的金牛得主。
这也证明了,金牛奖确实为投资者挑选了一批具有持续回报能力的优秀公司。金牛基金中,上投摩根中国优势、富国天益价值、广发聚富等7只基金是去年的获奖者,占去年获奖基金的35%。值得一提的是,基金科汇自首届金牛奖评选以来,已连续四届获奖,嘉实理财通增长则是连续三届获奖,确实称得上是金牛奖的常客。
根据统计我们发现,本届金牛奖的全部38个奖项被19家基金公司所瓜分,值得注意的是,这19家基金公司2006年底的基金资产管理净值均超过100亿元,而同期资产管理净值过百亿的公司有26家。
资产过百亿的公司才能获得金牛奖,这表明,经过了数年的发展,基金行业已走出了仅靠单打独斗创造业绩的时代,在竞争中取胜将更多地依靠公司的综合实力。没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经验丰富人员充足的投资管理团队,是无法持续战胜市场的。
审慎选取最牛基金
金牛不是蛮牛,既要走得牛,也要走得稳,走得久。
2006年,是基金业获得大丰收的一年,业绩规模均取得大幅增长,一批优秀的基金公司在给持有人带来丰厚回报的同时,自身也取得了快速发展。这使得今年的金牛奖竞争空前激烈,以什么样的标准选择金牛,主协办各方煞费苦心。
本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的评选过程中,我们在把“业绩与回报”放在首位的同时,也在眩目的高增长面前采取了更加“审慎”的态度,加大了对基金运作的合规性、风险控制、投资者保护等环节的重视。不仅考察其业绩是否足够优秀,还要考察这种优秀的业绩因何而来,以尽可能地剥离其中潜在的风险。力争在评价基金过往业绩的同时,发掘其持续回报持有人的能力,从而在展示一批优秀基金及优秀基金管理公司的同时,实现“给投资者选择基金提供重要参考”这一重要评选宗旨。
微调规则适应市场发展
不因人设奖,不因事设奖,是本报在金牛奖评选过程中始终坚持的一条原则。
同时,为了适应中国基金业快速成长的实际,金牛奖在保持原评选规则整体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的基础上,可适当作出微调。
本届评选,增加了“开放式指数型金牛基金”这一新的奖项。指数型基金去年平均净值增长率为125.83%,是各基金分类中最优的一个。随着大量蓝筹指标股的陆续上市,被动的指数化投资者将越来越得到投资者的重视。同时,去年满足评价条件的指数型基金已达到10只,指数型基金作为一个整体类别,已具备了参评条件。
不同于其它基金类型,指数型基金,考察重点在于其作为投资者交易工具的有效性,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基金的规模、交易便利性、市场影响力都是重要的考察指标。综合评定的结果是,上证50ETF摘得了这一新设的奖项。
本届评选,还对“持续优胜金牛基金”的评选标准作了微调。以往持续优胜金牛基金考察的是基金以往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运作情况。但随着中国基金业的成长,已有越来越多的基金具备三年甚至更长的运作经验。因此,在本届评选中,运作满两年仅意味着该基金满足进入参选名单的门槛,在评选过程中,将不仅仅考察基金近两个会计年度的业绩,同时要考察自成立以来的历史业绩及其稳定性。
本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的圆满成功离不开各方的大力支持,由监管机构、专家学者、业内知名人士及主协办单位有关领导构成了阵容强大的评选指导委员会,其中包括来自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
获奖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2006年度十大金牛基金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公司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公司
银华基金管理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公司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
鹏华基金管理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公司
2006年度新秀奖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公司
封闭式持续优胜金牛基金
基金科汇(184712) 基金金盛(184703)
基金科翔(184713)
开放式股票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
嘉实理财通增长(070002)
富国天益价值(100020)
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
华宝兴业宝康配置(240002)
2006年度封闭式金牛基金
基金安久(184709) 基金久富(184720) 基金泰和(500002) 基金普华(184711) 基金金元(500010)
2006年度开放式股票型金牛基金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260104)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375010)银华核心价值优选(519001) 鹏华中国50(160605) 泰达荷银行业精选(162204)
2006年度开放式混合型金牛基金
华安宝利配置(040004) 广发聚富(270001)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100022) 大成精选增值(090004)汇添富优势精选 (519008)
2006年度开放式债券型金牛基金
华夏债券(001001)
2006年度开放式货币市场金牛基金
上投摩根货币(370010) 华夏现金增利(003003) 嘉实货币(070008)
2006年度开放式指数型金牛基金
华夏上证50ETF(510050)
2006年度创新奖(空缺)
❷ 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者是基金的实际所有者么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专律、法规及基属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基金的实际所有者是基金持有人,是指持有基金单位或基金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就是基金的投资者,是基金受益凭证的持有者。
❸ 公益基金可以为个人赚钱吗那基金的创办人和管理者能从中提取部分收益吗 是不是有一个提成范围的限定
既然是公益基金,怎么可能以盈利为目的呢
❹ 基金管理者投资失误怎么办
这是一个很难确复切回答的制问题,你是说基金公司方面还是其他方面呢?
投资本身便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他本身便不对消费者负有保本的责任(保本型基金除外)。基金经理由于各种原因进行失误的判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全部都能判断正确那他便是神了,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完全准确地把握到大盘的走势与变动。
因此,基金管理者所谓的投资失误一般有两方面来讲,一个是客观方面的,即如果大盘很烂,那么谁也没有办法解救,因此此时失误他是没有错的。二是主观方面,即有些基金经理真的是很烂,技术又差,那么在经历一段时间后,基金公司会看情况研讨是否更换基金经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您满意,如有问题欢迎您追问继续交流,谢谢
❺ 基金管理公司对投资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有哪些
法规名称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
法规信息
证监会公告
[2009]3号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规范投资管理人员执业行为,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证监基金字[2006]22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予以公告,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法规内容编辑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投资管理人员,是指下列在公司负责基金投资、研究、交易的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
(一)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二)公司分管投资、研究、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投资、研究、交易部门的负责人;
(四)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独立客观、专业审慎、勤勉尽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投资管理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公司有关投资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执业行为的管理。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依法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六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份额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行业自律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
第八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信守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监管机构和公司作出的承诺,不得从事与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第九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在作出投资建议或者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就投资、研究等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
第十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平对待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资产委托人,不得在不同基金财产之间、基金财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一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树立长期、稳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负责的理念,审慎签署并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有正当的理由。
第十二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强化投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审慎开展投资活动。
第十三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学习,接受职业培训,熟悉与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的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管理人员聘用制度,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期限等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在聘任投资管理人员时,应当充分了解拟任人选的工作背景、遵规守法情况、诚信情况、从业资格、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工作变动情况等,对其能否胜任拟任职岗位进行认真评估,审慎作出聘用决定。
基金经理在任职前应当通过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机构组织的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并通过所任职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注册变更。公司不得聘用未通过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人员担任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经理、企业年金投资经理、社保基金投资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参照本款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聘用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签订聘用合同。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基金行业的特点认真研究、制订聘用合同的各项内容,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投资管理人员的聘任期限、投资管理目标与考核、保密事项、竞业禁止事项、违约条款等方面进行详细约定。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完善研究、决策、执行、反馈等投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与投资业务相关的部门、岗位,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完善并严格实行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防止投资管理人员越权从事投资活动。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投资授权制度,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超出授权范围的,应当按照公司制度履行批准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风险控制机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监测、评估、报告,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制订公平交易规则,明确公平交易的原则及实施措施,对反向交易、交叉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分析并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公司在投资管理人员安排方面应当公平对待基金和其他委托资产,不得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其他业务进行倾斜,不得因开展其他资产管理业务影响基金经理的稳定,不得应其他机构客户的要求调整基金经理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加强风险隔离。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和员工传递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投资、研究及交易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基金投资标的物备选库的建立及变更、主要投资决策等事项应当有充分的依据和完整的记录,并按照规定期限予以保存。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股权投资及其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建立相关申报、登记、审查、管理、处置制度,防止因投资管理人员的股权投资行为影响基金的正常投资、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的礼金、旅游服务等各种形式的利益。投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对可能产生个人利益冲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员工不得买卖股票,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公司所管理基金的交易与员工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交易应当避免利益冲突。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及会议的管理,对投资管理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年会、论坛等活动做出统一安排。
未经公司允许,投资管理人员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或会议,严禁投资管理人员利用参加会议之便牟取不当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管理人员对外公开发表与基金投资有关言论的管理。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对外宣传的有关规定,不得误导、欺诈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对基金业绩进行不实的陈述。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通信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通信工具的管理,公司固定电话应进行录音,交易时间投资管理人员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应集中保管,MSN、QQ等各类即时通信工具和电子邮件应实施全程监控并留痕,录音、即时通信、电子邮件等资料应当保存五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外行使权利的管理,制定相关制度,明确相应程序。
投资管理人员受公司委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履行职责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出国(境)的管理,对投资管理人员出国(境)时应当履行的报告义务、职责行使等作出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考核体系,客观、科学地评价投资管理绩效。
公司对基金经理的评价和考核应当体现基金财产运用注重长期、价值投资、控制风险的特点。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合规教育,定期进行合规培训,提高其合规意识。每个投资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合规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其他人员代为履行投资管理人员职责的程序、职责范围等的管理。公司的紧急应变制度中应当包含投资管理人员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时的处理方案,以保障基金财产不受损失。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其他人员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理由安排不符合基金经理任职条件的人员实际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拟由其他人员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时间超过30日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基金经理发现公司违反规定安排其他人员以其名义履行职责时,应当在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离职的管理,对投资管理人员解聘、辞职的程序、工作交接、离任审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对拟离职投资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查,自其离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为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真实客观的离任审查报告或鉴定意见,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投资业务正常进行。
投资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时,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工作移交。已提出辞职但尚未完成工作移交的,投资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不得擅自离职;已完成工作移交的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保密、竞业禁止等义务。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披露基金经理的变更情况,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两日内对外公告,并将任免材料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公司对外公告基金经理变更情况时,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基金经理变更原因,新任基金经理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如管理过公募基金还应详细列明其管理基金的名称及管理时间。
公司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招募说明书更新材料中,应详细披露该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经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的姓名及管理本基金的时间。
基金经理应当督促公司及时披露本人任免情况。
第三十四条 公司聘用短期内频繁变更工作岗位的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对其以往诚信记录、从业操守、执业道德进行尽职调查,并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说明尽职调查情况与拟聘用的理由。
公司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司离任未满3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
第三十五条 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未满1年的,公司不得变更基金经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未满1年主动提出辞职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竞业禁止有关规定,并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其他公司在聘用其担任投资管理人员时应当遵守竞业禁止有关规定,对其以往诚信记录、从业操守、执业道德进行尽职调查,取得其前任职公司的书面鉴定,并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说明尽职调查情况与拟聘用的理由。
基金经理频繁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第三十六条 投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者处理;
(二)拟离开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
(三)在其他非经营性机构兼职;
(四)其他可能影响投资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形。
基金经理有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暂停或免去其基金经理职务。
第三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建立投资管理人员监管档案,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诚信状况、执业行为、任职和离职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对基金经理进行任职谈话和离职谈话,对变更频繁的投资管理人员及频繁调整基金经理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对疏于投资管理人员管理、专业人员明显不足、基金经理调整频繁的公司,中国证监会将对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和新产品的发行申请予以审慎对待。发现公司聘用不符合条件的基金经理,应当责令公司进行调整。投资管理人员违反诚信原则和职业道德、频繁变换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采取记入诚信档案、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自律管理,投资管理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国证券业协会视情节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除本指导意见第二条所规定的投资管理人员以外的公司其他从事研究、投资、交易的人员,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中有关基本行为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指导意见是衡量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标准之一。公司和投资管理人员的行为与本指导意见规定不符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做出详细解释说明。无正当理由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本指导意见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❻ 如果你是货币基金经理如何管理这只基金,你能给投资者带来哪些好处和便利
如果作为货币基金经理如何管理这只基金,怎样给投资者带来好处?肯定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了解经营状况。
❼ 一个基金管理系统有哪些参与者
目前市场上有很多不同类型的基金,而即使是相同类型的开放式基金,在投资对象、投资策略等方面也存在许多的差异,因此要正确地选择一只基金确实需要一些技巧。在选择基金的时候,你应该注意浏览各类报刊、销售网点公告或基金管理公司的信息,了解基金的收益、费用和风险特征,以判断该基金是否符合你的投资目标。
具体说来,你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1)基金过往是否一直保持良好的业绩。
(2)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值得信赖,基金经理是否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投资经验。
(3)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否与你自己的投资目标相符。
例如:每个人的投资目标跟年龄、收入、家庭状况等因素有很大的关系,一般而言,年纪轻时适合选择风险高收益高的基金,而即将退休时适合选择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基金。
(4)基金的投资期限是否与你的需求相符。
一般来说,投资期限越长,你越不用担心基金价格的短期波动,从而可以选择投资较为积极的基金品种。如果你的投资期限较短,则应该尽量考虑一些风险较低的基金。
(5)你所能承受的风险大小。
一般来说,高风险投资的回报潜力也较高。然而,如果你对市场的短期波动较为敏感,便应该考虑投资一些风险较低、收益较为稳定的基金;假使你的投资取向较为进取,并不介意市场的短期波动,同时希望赚取较高的回报,那么一些较高风险的基金或许更加符合你的需要。
(6)基金的费用水平是否适当。
如果你能使用以上的评估要点对市场上的各只基金进行仔细的比较,相信你一定能从数量众多的基金当中,挑选出最适合你的基金。
❽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这三者有什么区别吗
举例说明:投资者A购买了1000元的华夏大盘精选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夏这类专基金属公司
基金托管人:该基金公司把募集到的资金放在某个银行,由某个银行统一监管,这样可以防止基金公司私吞投资者的钱财。华夏大盘精选的托管银行为中国银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者A(A拿现金购买了基金份额)
希望对你有所帮忙。
❾ 目前基金公司怎么收益那么不好,甚至亏损,可管理人员还拿高薪。怎么没人管他们呀
现在所谓的“专业”,最大的含义是“专做这一行业”,与做的水平和做的成绩无关。专基金公司属靠收取基金管理费谋生,与基金的业绩表现无关,与基金的规模有关,可谓旱涝保收,这就是它们的“机制”。不过话说回来,长期业绩不好,就没人买这个基金公司的产品了,规模就上不去,管理费就没有着落。靠时间慢慢淘汰它们,相当磨人啊。总是有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被拉入、骗入,购买它们的产品,维系它们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