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金补助规定:每站只能获得一次是什么意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博 研究人员进站满8个月可申请特别资助,每站只能...
B.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主要任务
基金会主要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评审、资金的筹集与运作,博士后研究人版员进出站手续的办理和日常管理,权“中国优秀博士后奖”的评选,博士后工作的评估管理人员的培训,博士后公寓的建设与管理,协调指导全国博士后联谊会的工作,同国内外各种基金会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及开展博士后科研成果的推广、技术咨询和开发,指导博士后联谊会活动,编辑出版《中国博士后》杂志。
C.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实施办法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
(2007年3月23日颁布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面上资助是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经费或补充经费。根据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通过规定的评审程序,择优分等级资助。
第三条 资助比例为每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资助等级分两档,一等资助8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
第二章 预算与计划
第四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根据面上资助“十一五”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根据当年博士后进站的总人数,按照达到资助三分之一比例的要求,确定全年资助人数。根据基金资助经费年度预算总额和全年受资助的人数,分配一等和二等的资助人数,在通常情况下,一等资助人数占资助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 根据全年进站总人数和资助计划,安排每批的资助人数和资助等次的人数。
第三章 申报与审核
第七条 面上资助一年评审两次,分别在三月和八月份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基金会通知为准。
第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凡符合《规定》中要求的条件和范围的,可提出资助申请,并按照基金会规定的申报程序进行申报。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
第九条 申请者在中国博士后网上认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后提交设站单位,并下载打印一式3份报送设站单位审核。填写内容要真实,申报的项目创新点要突出,并将一些重要的成果或奖励(复印件)附后。
第十条 凡申报项目内容属涉密的,须在涉密栏目内标注。属学科交叉的,须注明学科交叉研究所涉及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第十一条 申请者需经合作导师和一位同行专家两人推荐。推荐人要对申请者《申请书》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知识产权问题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者申报项目在学术思想上的创新、特色,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评议,对预期成果实现的可能性给予评价。推荐意见需专家本人签名。
第十二条 设站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依据《规定》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向基金会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提交《申请书》。属于涉密的不进行网上提交,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一式8份。基金会不接受博士后个人申报。
第十三条 设站单位向基金会报送申请材料时,需同时报送本单位此批申报综合报告,内容包括申报人数,申报人名单及有关说明。
第十四条 基金会根据设站单位的报告对申报材料进行验收登记,并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向设站单位反馈。
第四章 评 审
第十五条 基金会根据申请者所填学科,通过计算机按二级学科进行分组,每组一般不超过20人。
第十六条 基金会根据学科分组情况,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学科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为了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解决学科交叉研究评审中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属学科交叉的研究项目,均选择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评审。每个学科组由5名专家组成。
基金会以网络或通讯方式将各组申请材料送评审专家。
第十七条 评审专家依据《专家评审表》中的评审标准,对申请者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实行百分制,按分列的项目权重评分,总分即是个人的成绩。专家在《专家评审表》上签名后送基金会。
第十八条 基金会按学科组汇总专家评审结果,以返回评审结果的专家打分的平均数对每一学科组申请者进行排序。
第十九条 根据本期应资助人数的比例,按申报人数分配各学科组资助的名额,四舍五入取整。
第二十条 按照《规定》中需要倾斜的,以适当增加学科组资助比例等办法给予倾斜。
第二十一条 秘书长办公会对评审程序,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公示时间和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第二十二条 获资助者名单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公示7天。
第二十三条基金会发文并在中国博士后网和中国博士后杂志上公布获资助者名单,按规定拨付资助金。
第二十四条 基金会对获资助者颁发资助证书。获资助者的《申请书》1份基金会存档,2份返设站单位。
第二十五 条获资助者出站时,将在站期间取得的研究项目总结报告报设站单位,设站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将本单位获面上资助者的项目总结报告及取得的成果情况,汇总后报基金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基金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D. 博士后基金在博士后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30年前,我国建立了博士后制度。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30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05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累计招收培养了14万余名博士后研究人员,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我国博士后制度同时也存在着定位不够明确、设站单位主体作用发挥不足、招收培养评价办法不够健全、国际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如何更好地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如何让博士后制度更好地为我国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为推动博士后工作科学发展指明了道路。
根据《意见》,我国将全面推行分级管理,逐步健全国家、省(区、市)、设站单位三级管理体制。今后,各级管理机构将各司其职,抓好各自“分内事”:“国家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将负责制定全国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重点项目、资助计划,开展设站审批、交流服务等工作;省级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省(区、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开展进出站管理、经费资助、评估考核、服务保障等工作;设站单位则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培养、考核、管理、服务等具体工作。”通过明确各层级职能分工、细化管理任务来提升管理质量,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分级管理只是博士后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部分,为了进一步激发制度活力,《意见》明确,“将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试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方式改革试点,下放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设站审批权限;同时,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博士后证书的发放不搞“一刀切”便是其中的举措之一,“除国家实施的博士后培养专项计划博士后证书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发放外,科研流动站博士后证书由设站单位发放,科研工作站博士后证书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由此可以看出,新的规定更为灵活务实,也更具操作性,体现了博士后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博士后人才培养的方向。
推进机制改革,目的在于培育人才。《意见》一方面严守“入口”,要求“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同时打开“出口”,要求“明确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条件和程序”,真正将那些愿意踏踏实实做学问、一门心思搞研究的人招进去、留下来。今后,我国的博士后培养还将更具国际视野和前沿水平。《意见》指出,要“大力吸引海外博士来华(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力度。”为保证博士后的“出站质量”,《意见》要求,“建立以科研计划书为主要内容的培养制度,完善以创新性科研成果为核心评价标准的博士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从而激发博士后的科研兴趣、促进科研创新。
全方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是博士后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内容。根据《意见》,博士后研究人员将“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待遇,设站单位应按单位性质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按有关规定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意见》同时指出,“推进博士后公寓建设,鼓励地方和设站单位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周转住房问题。”这一规定可谓让博士后研究人员吃了“定心丸”,为他们专心科研提供了物质保障。不仅如此,国家还将加大对博士后“日常经费和科研经费”的投入,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博士后创业基金”;同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优秀博士后奖励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形式,“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创业、资助创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并获得相应的回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既化解了部分博士后科研成果“找不到婆家”的难题,也对科研创新起到了鼓励作用。
当前,正值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时期,也正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意见》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意见》中提出的新办法、新举措,将解决我国目前博士后培养中的机制僵化和培养与需求脱节等方面的问题,以更为灵活的机制培育更高水平的人才,从而为推进我国更高水平的建设作出新贡献。
E. 博后基金有年龄限制吗
招行能购买基金无年龄要求,需看基金公司是否限制,请与对应的基金公司联系核实。
F. 博士后退站博后基金怎么办
博士后退站博后,基金原则上要退回。包括已发工资和津贴。退站是下下策。可以跟导师商量提前出站。否则很多事情都不好办的。
G.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怎么注册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每年1月1日开放,的用户名和密码与办理进出站手续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相同。
H.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资助实施细节
第一条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面上资助是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经费或补充经费。根据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通过规定的评审程序,择优分等级资助。
第三条 资助比例为每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资助等级分两档,一等资助5万元,二等资助3万元。
第四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根据面上资助十一五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根据当年博士后进站的总人数,按照达到资助三分之一比例的要求,确定全年资助人数。根据基金资助经费年度预算总额和全年受资助的人数,分配一等和二等的资助人数,在通常情况下,一等资助人数占资助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 根据全年进站总人数和资助计划,安排每批的资助人数和资助等次的人数。
第七条 面上资助一年评审两次,分别在三月和八月份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基金会通知为准。
第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凡符合《规定》中要求的条件和范围的,可提出资助申请,并按照基金会规定的申报程序进行申报。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
第九条 申请者在中国博士后网上认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后提交设站单位,并下载打印一式3份报送设站单位审核。填写内容要真实,申报的项目创新点要突出,并将一些重要的成果或奖励(复印件)附后。
第十条 凡申报项目内容属涉密的,须在涉密栏目内标注.属学科交叉的,须注明学科交叉研究所涉及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第十一条 申请者需经合作导师和一位同行专家两人推荐。推荐人要对申请者《申请书》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知识产权问题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者申报项目在学术思想上的创新,特色,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评议,对预期成果实现的可能性给予评价。推荐意见需专家本人签名。
第十二条 设站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依据《规定》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向基金会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提交《申请书》。属于涉密的不进行网上提交,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一式8份。基金会不接受博士后个人申报。
第十三条 设站单位向基金会报送申请材料时,需同时报送本单位此批申报综合报告,内容包括申报人数,申报人名单及有关说明。
第十四条 基金会根据设站单位的报告对申报材料进行验收登记,并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向设站单位反馈。
第十五条 基金会根据申请者所填学科,通过计算机按二级学科进行分组,每组一般不超过20人。
第十六条 基金会根据学科分组情况,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学科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为了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解决学科交叉研究评审中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属学科交叉的研究项目,均选择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评审.每个学科组由5名专家组成。
基金会以网络或通讯方式将各组申请材料送评审专家。
第十七条 评审专家依据《专家评审表》中的评审标准,对申请者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实行百分制,按分列的项目权重评分,总分即是个人的成绩,专家在《专家评审表》上签名后送基金会。
第十八条 基金会按学科组汇总专家评审结果,以返回评审结果的专家打分的平均数对每一学科组申请者进行排序。
第十九条 根据本期应资助人数的比例,按申报人数分配各学科组资助的名额,四舍五入取整。
第二十条 按照《规定》中需要倾斜的,以适当增加学科组资助比例等办法给予倾斜。
第二十一条 秘书长办公会对评审程序,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公示时间和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第二十二条 获资助者名单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公示7天。
第二十三条 基金会发文并在中国博士后网和中国博士后杂志上公布获资助者名单,按规定拨付资助金。
第二十四条 基金会对获资助者颁发资助证书。获资助者的《申请书》1份基金会存档,2份返设站单位。
第二十五条 获资助者出站时,将在站期间取得的研究项目总结报告报设站单位,设站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将本单位获面上资助者的项目总结报告及取得的成果情况,汇总后报基金会。
I. 博士后基金资助 是申报的三分之一吗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
(2008年1月24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以下简称基金资助)工作,充分发挥基金资助在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章程》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旨在资助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促使他们在科研工作中完成创新研究,并迅速成长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 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列入中央财政年度预算。接受国内外各种机构、团体、单位或个人的捐赠。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设站单位予以配套资助。
第四条 基金资助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坚持科学、公正、竞争、择优的评审原则。
第二章 资助形式
第五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基金资助形式分为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面上资助是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特别资助是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
第六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在博士后进站人数的规划规模之内,面上资助比例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按照资助比例确定资助额度。资助强度划分为5万元和3万元两档。对从事基础研究、原始性创新研究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中西部等艰苦边远地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给予适当倾斜。
第七条 基金特别资助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基金会在人事部领导下,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评审、追踪问效和经费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理事会审核年度经费预算、年度资助计划,听取秘书长关于执行预算和完成计划情况的报告,对基金资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秘书长负责组织制定基金的年度经费预算和年度资助计划,组织基金资助的评审工作,向基金会理事会提交年度预算、计划和报告,签署基金资助的有关文件。年度经费预算经基金会理事会审定后,经人事部报财政部,年度资助计划报人事部批准。
第十一条 秘书长办公会负责审核面上资助的专家评审结果,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获资助人员名单。秘书长办公会负责审核特别资助的专家评审结果,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获资助人员名单,报基金会理事会审定。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的评审结果公示后报人事部备案,并由基金会公布。
第四章 申报评审
第十二条 申请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申报评审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第十三条 申请基金资助的必须是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后至出站前半年时间内,可以多次申请面上资助,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满8个月可申请特别资助,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获得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也可视其已获资助的科研项目需要申请特别资助,特别优秀者可优先获得特别资助。获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适当延长。
第十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基金资助所报项目,应为本人承担。申报材料的内容应当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面上资助,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专家推荐和所在设站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基金会;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特别资助,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专家推荐和所在设站单位审核后,向基金会推荐候选人。
第十六条 基金资助实行同行专家评审,评审专家按学科分组。面上资助采用专家函评的形式评审,特别资助采用专家函评与会评相结合的形式评审。
第十七条 评审专家对申请者的研究基础、研究方法、研究思路、支出预算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分析判断,评审出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资助。
第十八条 建立严格的专家评审制度,严格评审纪律,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公示制度。
第十九条 申请人有剽窃、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和知识产权规定行为的,不得获得资助;已经获得资助的,撤消资助,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并给予通报。
第五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资助金获得者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资助金。
第二十一条 资助金的开支范围包括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的开支。用于支付参与研究过程且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资助金总额的30%。
第二十二条 设站单位对资助金单独立帐,代为管理,对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资助金结余部分应当收回基金会,由基金会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资助金获得者因各种原因中途退站的,设站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与资产清单,按程序报基金会。结余资助金收回基金会,用资助金所购资产,收归设站单位所有。
第二十五条 基金会对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基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对获资助者的成长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获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须向设站单位提交资助总结报告。设站单位每年应当向基金会提交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的报告。
第二十六条 资助金获得者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funded project)。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实施后,现行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即行废止。
J.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什么时候开放
201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