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金清盘是什么意思啊
基金清盘是指基金资产全部变现,将所得资金分给持有人。清盘时刻由基金设立时的基金契约规定,持有人大会可修改基金契约,决定基金清盘时间。
根据中国基金有关法规,在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或者连续6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达不到200人的,则基金管理人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有权宣布该基金终止。
关于基金因资产规模过小而需清盘的情况,在亚洲金融危机时的香港曾经出现过,由于后市看淡,基金份额赎回较多,香港多家基金公司关闭了一些基金。
(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废止扩展阅读
开放式基金需要清盘的情形
(1)根据基金契约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台湾规定,证券投资信托契约之终止事由,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依证券投资信托契约之约定。
(2)持有人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英国规定,经特别决议通过,开放式基金可以清盘。香港开放式基金的清盘也需要持有人大会作出决议。
(3)主管机关取消开放式基金许可的情形:
①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书面申请。英国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授权董事向金融服务局(FSA)申请取消授权,在FSA同意的情况下,开放式基金可以清盘。
②设立不当或变得不当。如荷兰规定,如果发现原设立申请的材料不正确或不完全或由于情况变更使得同等条件下设立申请将被拒绝,财政部可以取消许可。
③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不再具备法定的条件。如韩国规定,在委托会社(基金管理人)被取消业务资格、解散等情况下,而又未被财务部长官命令移交的情况下,可以废止信托契约。
④基于公益或受益人的利益。如台湾规定,基于公益或受益人利益,以终止证券投资信托契约为宜者,证管会得命令终之。
基金清盘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
1、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
2、存续期间,基金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人,或者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终止;
3、基金经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
4、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
5、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消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基金的管理人,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机构承接其权利和义务;
6、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消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基金的托管人,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托管机构承接其权利和义务;
7、由于投资方向变更引起的基金合并,撤消;
8、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基金终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进行清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基金清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清盘
㈡ 为什么民政部要废止《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
它是暂行规定,废除是肯定的 只是时间问题
有些规定不适合或阻碍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发展
管理机构发展出现新情况或与其他政策出现冲突需要修改
有些规定需要具体一点或重新完善
㈢ 请你帮查1998年国务院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文件是否废止了
是的,你提到的1998年国务院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文件是废止了。
2007年建设部又发了新专的:
住宅专项维属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 165 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现予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财政部部长 谢旭人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㈣ 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的废止令
民政部关于废止<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专令第56号)属
《民政部关于废止<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2015年10月20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
2015年10月29日
民政部关于废止《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我部对部分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民发〔1999〕50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