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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发言交流

发布时间:2020-12-26 08:57:10

㈠ 如何有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相关工作做交流发言

一、充分认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重要意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当前,我国正在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城镇化是现代化的要求,也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立足国内实践,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国家确定的重大经济改革任务,对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政府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向社会资本开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可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经济增长动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体制机制变革。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能够将政府的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动力有机结合,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要求平等参与、公开透明,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合同办事,有利于简政放权,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弘扬契约文化,体现现代国家治理理念。
(三)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完整体现政府资产负债状况的综合财务报告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质是政府购买服务,要求从以往单一年度的预算收支管理,逐步转向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这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高度一致。
二、积极稳妥做好项目示范工作
当前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首先要做好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明确适用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类型、采购程序、融资管理、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事宜。
(一)开展项目示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宣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理念和方法,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科学评估公共服务需求,探索运用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新建或改造一批基础设施项目。财政部将统筹考虑项目成熟度、可示范程度等因素,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以“使用者付费”为基础的项目进行示范,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炼、完善制度体系。
(二)确定示范项目范围。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各级财政部门要重点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如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
(三)加强示范项目指导。财政部将通过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为地方提供参考案例。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财政部将在项目论证、交易结构设计、采购和选择合作伙伴、融资安排、合同管理、运营监管、绩效评价等工作环节,为地方财政部门提供全方位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
(四)完善项目支持政策。财政部将积极研究利用现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渠道,对示范项目提供资本投入支持。同时,积极引入信誉好、有实力的运营商参与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示范项目提供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因地制宜地给予示范项目前期费用补贴、资本补助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在与社会资本协商确定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各种形式的资金支持给予统筹,综合考虑项目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资金支持方式和力度,切实考虑社会资本合理收益。
三、切实有效履行财政管理职能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从明确投入方式、选择合作伙伴、确定运营补贴到提供公共服务,涉及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务管理,以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财政职能。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对财政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认真做好相关财政管理工作。
(一)着力提高财政管理能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周期长、涉及领域广、复杂程度高,不同行业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差异大,专业性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探索项目采购、预算管理、收费定价调整机制、绩效评价等有效管理方式,规范项目运作,实现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同时,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风险由最适宜的一方来承担”的原则,合理分配项目风险,项目设计、建设、财务、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原则上由社会资本承担,政策、法律和最低需求风险等由政府承担。
(二)认真做好项目评估论证。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除传统的项目评估论证外,还要积极借鉴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VFM)评价理念和方法,对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进行筛选,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项目评估论证。评估论证时,要与传统政府采购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确保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后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或者降低项目成本。项目评估时,要综合考虑公共服务需要、责任风险分担、产出标准、关键绩效指标、支付方式、融资方案和所需要的财政补贴等要素,平衡好项目财务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实现激励相容。
(三)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环节的规范与监督管理。财政部将围绕实现“物有所值”价值目标,探索创新适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的政府采购方式。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法选择项目合作伙伴。要综合评估项目合作伙伴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因素,择优选择诚实守信、安全可靠的合作伙伴,并按照平等协商原则明确政府和项目公司间的权利与义务。可邀请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及早进入项目磋商进程。
(四)细化完善项目合同文本。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协商订立合同,重点关注项目的功能和绩效要求、付款和调整机制、争议解决程序、退出安排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明确合同条款内容。财政部将在结合国际经验、国内实践的基础上,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和标准化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合同文本。在订立具体合同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因地制宜地研究完善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全面、规范、有效。
(五)完善项目财政补贴管理。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给予适当补贴。财政补贴要以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价格、建造成本、运营费用、实际收益率、财政中长期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从“补建设”向“补运营”逐步转变,探索建立动态补贴机制,将财政补贴等支出分类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并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
(六)健全债务风险管理机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中长期财政规划和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对政府付费或提供财政补贴等支持的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在明确项目收益与风险分担机制时,要综合考虑政府风险转移意向、支付方式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量力而行,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财政负担。省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统一的项目名录管理制度和财政补贴支出统计监测制度,按照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合理确定补贴金额,依法严格控制政府或有债务,重点做好融资平台公司项目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转型的风险控制工作,切实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
(七)稳步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省级财政部门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公共产品或服务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建立政府、服务使用者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运营管理、资金使用、公共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等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根据评价结果,依据合同约定对价格或补贴等进行调整,激励社会资本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四、加强组织和能力建设
(一)推动设立专门机构。省级财政部门要结合部门内部职能调整,积极研究设立专门机构,履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制订、项目储备、业务指导、项目评估、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职责,强化组织保障。
(二)持续开展能力建设。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着力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能力建设,注重培育专业人才。同时,大力宣传培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工作理念和方法,增进政府、社会和市场主体共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目标要求。同时,要与有关部门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顺利实施。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报告财政部。
财政部
2014年9月23日

一、概念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PPP模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 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根据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公共部门可能会向特许经营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费或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需要公共部门协调好私人部门的利润和项目的公益性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因而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节约整个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成本,同时还能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项目的资产最终归公共部门保留,因此一般存在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移交过程,即合同结束后要求私人部门将项目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移交给公共部门)。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狭义的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广义的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

二、优点

在于将市场机制引进了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不是所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都是可以商业 化的,应该说大多数基础设施是不能商业化的。政府不能认为,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基础设施项目等于政府全部退出投资领域。在基础设施市场化过程中,政府将不得不继续向基础设施投入一定的资金。对政府来说,在PPP项目中的投入要小于传统方式的投入,两者之间的差值是政府采用PPP方式的收益。

1、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面减轻政府压力。

2、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利用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同时,私营部门参与项目还能推动在项目设计、施工、设施管理过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办事效率,传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经验。

3、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4、风险分配合理。与BOT等模式不同,PPP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担风险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5、应用范围广泛,该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机构的多种限制,可适用于城市供热等各类市政公用事业及道路、铁路、机场、医院、学校等。

三、意义

PPP模式是一种能使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赢的公共产品提供方式,它突破了传统的政府与私人部门的分工边界,通过构建公共产品新产权关系,整合公私部门的各自优势,来拓宽企业的发展空间,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在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关键时期,从传统政府包办的公共服务模式向PPP模式转变,不仅是简单的、技术层面的“方式更新”,更是深层次的机制变革,对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1、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以往采用的“国家管理”相比,一字之差,反映的内涵和实质却相差深远。现代国家治理更加注重契约精神、市场观念,更加注重公开参与、平等协商、绩效评估和结果导向。运用PPP模式,其必要条件就是,政府和企业“按照合同办事”、平等参与、公开透明,这恰恰是现代国家治理关注的重点。因此,大力推进PPP融资模式,以创新的方式筹集公共服务设施投入资金,并进行运营和管理,有利于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

2、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

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我省“两个率先”有着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镇化率从13.7%提高到了现在的64.1%,但作为东部的发达省份,我省的城镇化进程还在加快,到2020年我省城镇化率的目标为72%。推进城镇化,满足新进入城镇居民的公共基础服务设施需求,完善公共服务缺失和供给不足以及修缮老旧设施等,都存在巨量的融资需求。过去主要依赖财政、土地的投融资体制弊端已经显现,且难以持续,亟需建立规范、透明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PPP模式正是这样一种“基于特许经营权”的投融资机制,抓住了有效解决城镇化融资需求这一关键环节,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宽城镇化融资渠道和企业的发展空间,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

3、提高公共资源效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PPP不仅仅是单纯的融资方式,更是一种机制、一种制度设计,是在更大范围内推动改革的催化剂。PPP机制的指向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明确提出的“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运用PPP模式,政府将部分公共设施的建设、运营职能转移给了高效的私人或社会运营商,同时保留并完善监督、定价等公共部门的核心职能,不但可以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作用,推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配置,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而且可以有助于破除行政垄断,进一步简政放权,使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向宏观战略、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有助于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实现“1+1>2”的效果。

4、创新财政管理理念,适应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包括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PPP模式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强调政府与社会资本各尽所能,强调社会资本的深度参与,能够有效减轻政府债务压力,将一部分政府的负债转化为社会和企业的负债,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又有助于我们创新财政管理理念,从以往单一年度的“预算收支管理”,逐步转向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和“资产负债管理”,符合现代财政制度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的要求和“一次承诺、分期兑现、定期调整”的预算管理方式,与现代财政制度的建设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四、任务

当前,我省经济总体平稳,一季度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保持适度增长的良好态势,但宏观经济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增加,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财政增速回归理性,收支矛盾压力进一步加大。而随着我省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的需要,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方面的资金缺口不断增大,仅靠财政资金投入难以满足需要。当前,我省的政府总债务率为60.34%,在全国各省份中处于靠前位置,债务资金有87.83%投向了市政建设、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领域。要实现新型城镇化的目标,全省的资金需求预计在数万亿元以上,城乡基础设施投资空间巨大,推广PPP模式不仅是雪中送炭,也是锦上添花,未来大有可为。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

1、理顺机制,成立各级PPP协调管理机构。

从国际经验看,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各级财政部门都专门设立了PPP管理机构,负责推动PPP模式发展,履行研究设计、项目储备、融资支持、招投标管理、争议协调等职责。从国内情况看,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开展的PPP实践,主要是“自下而上”的自发探索,多局限在项目层面,没有一个明确的牵头主管部门,缺乏经验总结、制度安排和理论指导。

2、明确规则,构建适应PPP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

完备的制度是管全面、管长远的根本所在。从目前国内实践看,现行与PPP相关的法规政策多为部门规章或者地方性法规,权威性不足,部分文件之间甚至相互矛盾,如各种模式的称谓和内涵、项目所有权的转移与归属等。推广运用PPP模式,要对现行法规政策进行梳理,消除有冲突的制度障碍,进一步明确PPP项目操作规则,包括市场准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风险分担、流程管理、会计核算、绩效评价和争议解决等。各级地方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推动构建有利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的制度环境,先从管用的、急用的制度建设入手,充分调动各类社会资本、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推动PPP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3、精心筛选,建立分类指导的PPP项目库。

PPP模式兴起于英国,普遍运用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是国际社会在基建领域广泛采用的投融资模式,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项目选择、规划、招标、设计、建设、运营等环节,都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而目前国内PPP模式的实践,尚处在比较“浅层次”的层面。如奥运鸟巢项目、北京地铁4号线、江阴污水处理项目(PPP)、常州新北垃圾发电项目(PPP)、南京城北污水处理厂(TOT)和很多BOT领域的实践,在利益分配、风险分担、政府监督等环节,与真正意义的PPP模式相比,“形似神不似”,从项目的发起目的看,更多的是从招商和投资角度吸引资金,后续监管也不到位。

4、真抓实干,做好 PPP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

第一,要开展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宣传培训,形成良好的市场与社会氛围。这是PPP协调管理机构一项重要职责,对PPP模式的普及和推广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宣传培训工作要贯穿项目全过程,通过PPP相关知识的学习,挑选出适合本地区的项目;项目确定后,通过各种渠道的宣传,增进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与市场主体共识,提高公众对PPP模式的认可度,吸引社会各方面的资金积极踊跃参与其中。

第二,要制定科学、合理的PPP融资项目方案,为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PPP是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吸引社会资本的关键在于在满足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追求相对稳定的收益和回报率,而作为我们公共部门来说,要从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角度出发,平衡项目的风险和收益,避免出现暴利和亏损,达到“激励相容”的效果。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提供往往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需要政府的补贴,这就要求合作各方建立起“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机制。PPP模式在发达国家也有很多不成功的案例,归根结底,成败的关键在于收益和风险分担不对等。利益分配的实质就是定价,最理想的状态是让私营资本盈利但不暴利。所以每一个PPP融资项目,都要通过竞选的方式委托专业中介机构、顾问单位参与项目评估和方案制定,要进行项目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科学准确地估算项目未来现金流和定价的基础数据,确定合理定价及特定的调价公式,项目方案经有权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省财政厅将于近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筛选一批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专业特色明显、业绩突出的中介机构作为我省开展PPP融资项目的合作伙伴,供各地择优选择。

第三,要坚持公开招标,充分体现竞争的机制。PPP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PPP项目管理部门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信息的统一发布和技术指导,并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团队,确定合理的定价,进行招标评议,按照法定的程序确定中标者。PPP项目不得由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指定合作伙伴,这是PPP项目的核心要点。在组织招标工作中,各级政府采购中心具备条件的可参与组织招标。

第四,要明确定位、落实分工,使合作伴随项目“全生命周期”。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也是PPP模式的运作基础。PPP项目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合作就需要双方按照市场规则、按照合同契约办事。要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通过“合同条款”,而不是“行政权力”,来约束政企双方的行为。PPP项目需要政府与企业长达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合作,政府和社会资本要在平等协商、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达成合作关系,政府树立契约精神,严格按契约规则办事,是确保项目成功的基础。同时,要注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严格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实现“激励相容”的目标。

㈡ 如何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交流发言材料

交流材料: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当前各类财政专户资金规模迅速扩大,特别是江西鄱阳县特大财政资金转移境外案件教训深刻,对国库部门与时俱进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在今年财政部统一部署的地方财政资金清理整顿行动中,我支行密切与财政部门通力合作,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和创新并举,在较短时间内将原有61个财政资金专户的清理归并为21个,并实现了由邮政部门内部9个单位分散统一为预算股1家集中管理,还有效创新了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实行统一管理。清理撤并后,财政部门对财政专户的资金拨付实行一个渠道统一管理,银行印鉴均移交国库股,由其统一办理拨款、记录银行日记账、汇总反映信息。
二是坚持以一家金融机构设立一个账户为主。在县内联社、邮储、农发行、农行、建行、中行、工商行7家金融机构各设一个“利辛县财政局财政资金专户”,凡无特别特定必须单位设立账户的项目资金,一律纳入该账户统一管理,相应撤并原有账户。对每一家银行内利辛县财政局财政资金专户内不同项目的资金,按月分类汇总,实行分账核算。
三是严格控制单独开设的账户。对有具体文件依据,或能够详细、充分证明账户单设必要性的,严格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办理。
四是全面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并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财政资金公章与经办人员印鉴分头保管,逐步建立完善审核签批、指标管理、额度控制、信息反馈与监督检查为一体的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开立、变更、撤销、以及银行选择、资金流转、票据传递、信息反馈、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为一体的规范化、科学化账户管理长效机制。
五是积极借鉴、主动创新。积极发挥财政专户资金的导向作用。借鉴合肥财政资金存放管理模式,按照确保安全、规范管理、方便调度的原则,视各商业银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服务质量、经营业绩以及社会信誉等情况,统筹考虑对各行专户资金的划拨规模,并从中择优确定一家银行设立基本账户。同时,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存放效益。结合部门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的特性,综合有意向银行的贡献、信誉、服务等因素,在条件成熟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原则,采用协议利率的办法确定资金存放金融机构,引入竞争机制,增大资金效益

㈢ 政府会议发言稿怎么写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时期我省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时期,我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以改革创新作为开展工作的主推动力,把加强制度建设和不断扩大政府采购领域作为基础性措施,使我省政府采购工作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

(一)强化制度建设,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制体系,是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根本保障。《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针对政府采购各主要工作环节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省财政厅先后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哈埠外省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制度。近两年,根据政府采购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试行),《黑龙江省省级大宗商品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特殊情况非招标方式采购审批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等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管理,前不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将省本级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收回省财政统一管理使用。各市县也非常重视制度建设,针对采购活动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供应商监督考核、重点项目跟踪等一些专项管理办法。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从规范采购行为和提高采购效率出发,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操作运行规程、工作守则和廉洁自律等项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政府采购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监督管理,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五年来,我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科学设定岗位和职责、建立规范工作规程入手,建立起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司法公证部门参与重大政府采购活动的现场监督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建立起日常和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强化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制度的积极作用得到明显体现。一是政府集中采购加大了财政监督力度。政府集中采购强化了预算约束,规范了财政资金的用途和流向,避免了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二是政府集中采购节支效果明显。变过去传统的部门分散采购,为集采机构按照政府采购规章制度集中采购,财政部门不再简单按预算拨付经费,而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通过引进竞争机制,以公开招标方式,在市场上取得物美价廉的商品,从而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十一五”时期,全省累计节约采购资金50.8亿元。三是政府集中采购有效地促进了源头治腐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商家逐利愿望的驱使,过去传统的分散采购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等违规违纪问题。政府集中采购按照法定程序运作,实行公开、公平竞争,净化了交易环境,提高了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从源头上抑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作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省本级和各市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支持企业发展、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及“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鼓励采购地方产品,扶持本土品牌的发展。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有保障的情况下,尽可能采购省内产品,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正是由于政府采购制度优越性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才使得政府采购制度被社会各界所接受,采购人能够自觉执行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努力做到应采尽采。

(三)拓展工作领域,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拓展政府采购工作领域、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是政府采购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十一五”时期,各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拓领域、上规模,积极采取措施,使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在采购资金上,从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扩展到中央、省专项补助、国债资金、农业开发资金及借(贷)款资金;在采购对象上,从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扩展到垂直管理系统和驻哈埠外的省直各预算单位;在采购范围上,货物类从一般通用采购项目扩展到行业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采购项目,如中小学免费教材、农家书屋、财政补贴的农机具、药品等都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使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日渐增多的民生项目成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重要支撑点。服务类从会议定点扩展到公务车辆保险、软件开发等采购项目,有的市地还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工程类从房屋修缮装饰扩展到市政道路、园区绿化、中小型公共设施等采购项目。特别是2007年在黑河市召开了全省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现场会,推广了黑河市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经验和作法,受到财政部的高度评价,在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一些市县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出台了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省本级及部分市地实行“备案制”方式,提高工程采购规模比重,使我省政府采购规模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由2005年的54.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45.3亿元,年均增长28.9 %。

(四)规范采购行为,公开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十一五”时期,全省依法采购的意识普遍增强,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逐步完善。13个市地和部分县建立了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五统一”的编制模式,采购预算编制内容趋于完整科学规范,无预算采购现象明显减少,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逐步增强。政府采购计划申报不断规范。公开招标的比重不断扩大。《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几年来,各地全力开展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的采购活动,通过采取规模化采购等有效形式,使公开招标额逐年增加。全省公开招标采购金额由2005年的27.9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8亿元。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不断增强。省本级和部分市县不但将公开招标信息上网发布,而且将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信息全部上网发布。省本级和部分市县采取预中标公示制,将质疑程序提前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采购风险,为供应商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竞争的良好环境。电子化采购水平不断提高。全省13个市(地),10个县(市)启用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外网网站,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在线提交和发布。包括省本级在内的五个地市所属预算单位实现了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和分散采购计划的在线申报和批复下达,实现了政府采购供应商在线注册登记和参与网上询价采购活动,为实现公开、公平、公正采购提供了技术支撑。供应商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工作日趋完善。各地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操作规程,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质疑投诉处理法律制度规定,答复处理质疑和投诉案件,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十一五”时期,累计受理投诉44起,其中,处理32起,撤诉和驳回12起;受理质疑205起,答复205起,满意率达95%以上。对违法违纪供应商建立“黑名单制度”,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曝光处罚的供应商有7家。

回顾总结我省“十一五”时期的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实现了新的跨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谨此,我代表省财政厅向为我省政府采购事业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省政府采购领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采购规模小、结构不合理,制约了政府采购效能的发挥。政府采购规模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政府采购制度推广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国际上发达国家政府采购规模通常占其GDP的10%以上,占财政支出的30%以上。几年来,我省政府采购规模虽然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但采购规模相对较小、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很突出。2010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8422亿,我省政府采购规模为145.3亿,占全国的1.73%,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列第18名,排名相对靠后。我省政府采购金额占我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42%、占财政支出的5.72%,比重还比较低。我省目前政府采购的项目主要集中在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所占比例很小。因此,提高政府采购规模的空间还很大。二是政府采购监管还不到位。近年来,虽然政府采购监管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不准确、申报采购计划不全面、带有倾向性,采购人规避采购,采购信息发布不够透明,标书编制不规范等问题也较突出,个别地方还存在串标、围标问题,给政府采购造成不良影响。部分代理机构采购活动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政府采购运行规程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采购效率不够高。采购效率是政府采购改革推行以来一直存在的热点问题,尽管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需进一步加以改进。采购效率不够高、采购时间较长,与现行政府采购流程、机制密切相关,有其客观原因,但更多的是采购程序的设定和人员问题。政府采购所涉及的环节多、链条长,如果采购程序设计不合理,采购各环节职责不清、运转不畅,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就会导致采购效率低、采购时间长,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对此,采购人很有意见。四是政府采购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从我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现状看,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与专业化要求差距较大,对技术相对复杂和要求较高的采购项目不能独立操作完成,难以适应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和应对国际化的需要。对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㈣ 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来常州市政府投源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05月12日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张金平,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张金平
成立时间:2016-05-12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040000006509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富民路280号

㈤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协会备案吗

是这样的。

㈥ 政府与风险投资基金应该怎样结合

在一些风险投资较为发达的国家,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有两种发行方法:(大盘风云变幻 哪些股票应该今天出局?)

一种是私募的公司风险投资基金。通常由风险投资公司发起,出资1%左右,称为普通合伙人,其余的99%吸收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出资,称为有限合伙人,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样,只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的责权利,基本上是这样规定的:一是以其人才全权负责基金的使用、经营和管理;二是每年从基金经营收入中提取相当于基金总额2%左右的管理费;三是基本期限一般为15~20年,期满解散而收益倍增时,普通合伙人可以从收益中分得20%,其余出资者分得80%。

另一种是向社会投资人公开募集并上市流通的风险投资基金,目的是吸收社会公众关注和支持高科技产业的风险投资,既满足他们高风险投资的渴望,又给予了高收益的回报。这类基金,相当于产业投资基金,是封闭型的,上市时可以自由转让。(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1997年11月,国务院证券委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它对于培养风险投资人,尤其是为风险投资筹集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渠道提供了依据。

风险投资基金作为基金,同其它投资基金并无两样。其主要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其投资的对象为高风险的高科技创新企业,失败率较高,一般在60~80%左右,而成功率只有5-20%左右,因此这就要求基金的规模足够大,使得风险投资基金能同时投资于多个风险项目,从而通过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项目的成功来弥补在其它风险项目上的损失并获取收益;二是基金常采取与其它风险投资公司联合投资的方法,以分散风险;三是基金在决策上经常当机立断,敢于取舍。

风险投资公司对于风险项目的选择、决策和经营,是非常谨慎而严格的,任何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失误,都可能给风险投资公司带来致命的打击。在国外,一般来说,一个风险投资公司,一年总共提出申请参与投资的风险项目,大约有1万个左右,经过选择同意作初步了解的大约150项左右,大体上只占1.5%。在初步了解基础上作深入会谈、研究的大约24~25个,真正同意参股、签约的不到1O项,即不到全部申请项目的0.1%。合同执行中,发现投资效益和项目开发前景不理想而果断中止的,大约每年都有1~2项。最后真正获得成功的,是千里挑一的特优企业。这类成功的企业,经过两三年的创业经营,迅即显露出效益高增长的势头。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采取两种方法收回投资:一种是找一家大的优势企业集团以合适的价格收购,从股票转让中收回投资;另一种则是在专门的证券市场(如美国的NASDAQ)帮助公司上市,在企业的股票10倍、20倍升值时,则出售自己持有的股票,收回投资。到了这一阶段,高科技创新企业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渡过了风险期的高成长型企业,其股票享有相当高的升值,这对于高风险投资的回报,是以高技术和高水平的资本运营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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