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持股平台是不是私募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设立的以购买公司股权为主要投资目标的基金,基金本身就是一种资金的集合。持股平台是指多名股权投资者为购买同一目标公司股权而搭建的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一般来说,私募股权基金可以说是一种持股平台,它的存在形式也主要为公司或合伙企业,也不实际经营业务,设立目的也是为了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也许很多人就有疑惑,会追问私募股权基金与持股平台到底有什么不同?投资项目时,是选择私募股权基金的形式去投还是用一个简单的持股平台去投呢?
私募股权基金与一般持股平台的八点不同之处:
1合意的形成过程不同
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意是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募集行为撮合形成协议,是一种双向行为,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相互许诺;而持股平台是平台全体创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一种契约,是一种单向行为,全体股东或合伙人为实现一个共同的目的而履行自己的义务。
2成员构成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是管理人以非公开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募集的资金,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设立前是不确定的;而持股平台的设立不存在募集行为,其成员(股东或合伙人)在持股平台设立前是基本确定的,如员工持股平台一般为公司的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
3投资对象不同
定向投资的私募基金只投向一个主体,而大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投向多个主体,被投资方并不一定与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有关联关系。而持股平台一般只投向一个企业,即平台份额持有人在职的企业。
4成员的资格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份额持有人必须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而持股平台的成员无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只要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即可。
5管理形式不同私募股权基金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而一般的持股平台则无此要求。
6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的必备条款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合同(章程或合伙协议)除应符合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外,还应当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如该法第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而持股平台只需符合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7设立程序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不仅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还需要在基金募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且后续需对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披露;而持股平台无需向基金业协会备案。
8参与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的资格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不仅可以参与企业任何阶段的增资行动,包括有限公司阶段、股改后挂牌前、挂牌时及挂牌后各个阶段。而持股平台不能参与企业挂牌时或挂牌后的定向增发(《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
2. 按照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员工持股计划分为
根据目前上市公司公布的员工持股计划来看,大概有五种形式资金来源。
1、员工单独出资。在刚才提到特瑞德的案例里,基本上是员工出资认购公司股票。股票来源一般会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这样在价格上有9折的折扣,这是类似准激励的方式。
2、上海建工的案例,上市公司按照一定设立条件全额汲取激励基金提供给员工,让员工买本公司的股票。这类形式在上海的国企中比较多,是考虑和混合所有制结合在一起,比如说上汽集团都用这种形式。
3、上市公司自己提取一部分激励基金,员工以一定的合法薪酬,按照一定的比例参与到员工持股方案中来。比如说,在广日股份方案里上市公司提供大概75%的激励基金,员工自己提供25%的配套资金,这种形式我个人认为是比较好的结合方式,一方面上市公司体现出一定的激励程度,另外,员工也有一定的约束,自己也有一定的资金投入。
4、控股股东在员工持股计划里起到一定的作用。在海普瑞方案里股东为员工购买公司股票自筹资金提供担保,这是控股股东自助的形式。另一种控股股东自助的形式,这个案例大家也可以关注一下,卧龙电器员工持股的方式,他是采取由员工和控股股东共同设立资产管理计划,用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公司股票。其中资金来源上是员工和控股股东1:2配比,控股股东有保底,保底5%,同时设置激励目标,通过系数计算,达到0.6%系数后控股股东保证15%以上的收益。
5、通过员工采取一定杠杆式的方式进行社会融资,通过社会融资实现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比较典型的案例是最近上交所上市公司三安光电的意见,他是第一家推出员工持股激励计划的公司。他是员工自己出一部分资金,比例是1,社会融资是2,按1:2成立资产管理的计划。在计划里员工对社会融资购买的股票做了收益保障,比如说7%,对员工持股这部分的好处,未来公司高于多少比例,高于部分都是属于员工出资购买的股份,他是通过固定收益的回报借用了社会融资。这里还有一个案例,康缘药业,他之前也采用这个方式,他的股票来源来自非公开发行,在报审核时在行政许可中认为风险比较大,后来他把方案改过了,就没有采用这种形式,但是三安光电股票来源准备在二级市场购买,这就体现了区别,员工持股计划如果不涉及行政许可的话,创新的方式只要不违反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都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