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哪一年发布
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股权众筹行业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股权众筹融资是指融资者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平台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的股权融资活动。
第三条私募股权众筹融资应当遵循诚实、守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尊重融资者知识产权,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对股权众筹融资行业进行自律管理。证券业协会委托中证资本市场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股权众筹融资业务备案和后续监测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章股权众筹平台
第五条股权众筹平台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为股权众筹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发布、需求对接、协助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
第六条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并申请成为证券业协会会员。
证券业协会为股权众筹平台办理备案登记不构成对股权众筹平台内控水平、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客户资金安全的保证。
第七条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具备下列众多创造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空间或合伙企业;
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有与开展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相迅速腾飞适应的专业人员,具有3年以上金融或者信息技术行业从业经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有合法的互联网平台及其他技术设施;
有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勤勉尽责,督促投融资双方依法合规开展众筹融资活动、履行约定义务;
对投融资双方进行实名认证,对用户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核;
对融资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
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发现欺诈行为或其他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及时公告并终止相关众筹活动;
对募集期资金设立专户管理,证券业协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投融资双方的信息、融资记录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10年;
❷ 券商可直接干众筹是什么意思
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平台门槛为净资产500万元
众筹融资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从大量的个人或组织处获得较少的资金来满足项目、企业或个人资金需求的活动。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12月18日公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股权众筹监管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界定,包括股权众筹非公开发行的性质、股权众筹平台的定位、投资者的界定和保护、融资者的义务等。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股权众筹应当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并通过一系列自律管理要求以满足《证券法》第10条对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一是投资者必须为特定对象,即经股权众筹平台核实的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实名注册用户;二是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三是股权众筹平台只能向实名注册用户推荐项目信息,股权众筹平台和融资者均不得进行公开宣传、推介或劝诱。
《管理办法》还指出,股权众筹平台主要定位服务于中小微企业,众筹项目不限定投融资额度,充分体现风险自担,平台的准入条件较为宽松,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此外,《管理办法》对投资者条件进行规定,要求其“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一方面避免大众投资者承担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合格投资者尽可能满足中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根据国际证监会组织对众筹融资的定义,众筹融资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从大量的个人或组织处获得较少的资金来满足项目、企业或个人资金需求的活动。
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
对于股权众筹引入合格投资人,与此前预期差别不大,但是细节出乎大家的意料。
其中《管理办法》首先明确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或个人,直接大幅拔高了合格投资人的投资门槛。
“此前股权众筹的特点就是小额分散,比如大家一起众筹投资一家茶馆、一个咖啡店等等,分享经营的成果。如果这个条款成立,目前几乎所有平台上的项目都不符合这个要求。”一位资深股权众筹人士告诉早报记者。
《管理办法》对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设定主要参照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比如鉴于股权众筹融资的非公开发行性质,投资者应当为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
另外,投资者范围增加了三项。包括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个人除能提供相关财产、收入证明外,还应当能辨识、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平台不得兼营网络信贷和小额贷款
《管理办法》将股权众筹平台界定为“通过互联网平台(编注: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电子媒介)为股权众筹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发布、需求对接、协助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对于从事私募股权众筹业务的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主要定位服务于中小微企业,众筹项目不限定投融资额度,充分体现风险自担,平台的准入条件较为宽松,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但是目前股权众筹行业定位为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并不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可以说是没有门槛,并且目前行业里大部分平台也都不符合该要求。
“该条款的推出符合预期。证监会要求平台充分自律,一旦出现群体事件,众筹平台必须兜底,而不能作为第三方平台撇清责任,这也是参照了网络借贷(P2P)行业而做出的规定。” 人人投创始人郑林告诉早报记者,“证监会的下一步动作或许是要求股权众筹平台根据项目的规模提供相应的准备金,目前正准备试点。”
另外在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的经营业务范围方面,为避免风险跨行业外溢,《管理办法》规定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兼营个人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或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不再提供私募股权众筹融资服务。
券商可以直接干众筹
作为传统直接融资中介,证券经营机构在企业融资服务方面具备一定经验和优势。因此,《管理办法》规定证券经营机构可以直接提供股权众筹融资服务,在相关业务开展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报备。这也意味着券商可以直接干众筹。
《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核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通常情况下,选择股权众筹进行融资的中小微企业或发起人不符合现行公开发行核准的条件,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股权众筹融资只能采取非公开发行。鉴于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股权众筹应当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并通过一系列自律管理要求以满足《证券法》第10条对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一是投资者必须为特定对象,即经股权众筹平台核实的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实名注册用户;二是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三是股权众筹平台只能向实名注册用户推荐项目信息,股权众筹平台和融资者均不得进行公开宣传、推介或劝诱。
另外《管理办法》仅要求融资者为中小微企业,不对融资额度作出限制。《管理办法》规定了融资者在股权众筹融资活动中的职责,强调了适当程度的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并申请成为证券业协会会员。
❸ 众筹和私募有什么区别
私募基自金与公募基金区别如下:
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4.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5.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
6.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别以外,在投资理念、机制、风险承担上都有较大的差别。
❹ 请问谁知道私募基金和众筹有什么区别吗
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私募是指向小规模数量合格投资者(通常35个以下)出售股内票,此方式可以免除容如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注册程序。投资者要签署一份投资书声明,购买目的是投资而不是为了再次出售。
而众筹从国外众包形式演变,除了股权众筹之外,它一般不是一种投资行为,可能筹集的资金、或者筹集人一起去做一些事情,得到的回报也不是金钱。
❺ 信托,基金,众筹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如今不管是融资渠道还是理财产品多再向多元化发展,很多人问信托。基金、还有如今很火的众筹的相关问题,今天系哦啊变就向大家介绍一些相关知识。
信托是一种对人与人间关系的描述,这种关系通过法律对相关财产权利义务的认可与施加具体的表现出来,而其效果又是通过信托契约指定的受益人与信托人间的权利义务运作得以实现,其实质是法律对创设人对信托人的信任的认可与保护;其成立需要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有明确的受益人和明确的信托财产与用益分配方式。即在受益人与信托人之间,受益人对信托财产无任何直接权利,但基于信托契约却对财产的用益享有类似物权性质的请求权;同时信托人对信托财产有形式上的所有权(名义上的拥有和基于信托契约的处分),但对该财产的收益无任何所有权(除非受益人认可),且对受益人就信托契约负有排他的忠诚义务。
基金则是对财产存在形式的表述,从法律构成上,与信托相比它不需要有明确的受益人,但需要有明确的使用目的。它可以经由信托关系创设,也可以入股或举债等方式设立,在后者情形,财产转让人对被转让的财产可以享有剩余分配请求权、利润请求权或债权请求权,但信托关系中的创设人(settlor)自信托财产转让时起便对信托财产无任何财产权了;同时如何利用基金可以经投资者决议改变,但理论上,在信托关系中,随着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信托创设人不再对信托财产如何处分有任何干预权。
众筹我认为仅仅是一种经监管认可的集资方式,其结果往往就是基金。
信托、基金、众筹有什么区别和联系?有时候消费信托产品就很像众筹,如中信信托一千零一夜旅游消费信托产品。
另外,信托由于是一种受益人与信托人间基于财产的关系,且信托的成立以转移所有权完成才成立(这意味着自信托成立时起,发起人与信托人间不再有任何人身、财产权利),因此信托并不是纯正的合同关系,也不是委托关系,信托资产也不具备单独的法律地位;而基金可以以法人形式单独存在。
❻ 众筹和非法集资的区别,众筹的法律属性
作为与行业相关,回一下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投资人参与度、目的、风险和运作方式都不同。
1、投资人参与度不同。
众筹是将产品和更多的人连接,众筹强调的是一种参与感,这种参与是全方位的。集资则是筹资人通过资金的聚集去做一个实业项目或进行资本的营运,在借贷中追求的是资金的回报,基本不参与项目的管理。
2、目的不同。
众筹对发起人而言不仅是追求资金,还需要得到大家智慧的滋养、口碑的传播,而集资的目的则比较简单,主要是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3、风险不同。
股权众筹是以募集资金,召集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为目的,相对而言是一种理性的市场行为,对募集的项目而言资金压力较小。
但是非法集资不同,非法集资是以提供远高于银行利息、远高于基金信托产品的收益率等方式来提供回报,因此对项目的还款压力非常大。
4、运作方式不同。
米小粒众筹是一种新经济的运作形态,从项目的启动、市场定位、众筹计划的发布、产品的研发、产品的制作等各环节都全方位的公布信息,公开透明是众筹的核心价值观。
而非法集资项目的发起方公开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他们遵循商业秘密的保护,参与股权投资的人在参与项目前一般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拓展资料:
众筹,翻译自国外crowdfunding一词,即大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❼ 众筹怎么监管资金走向
众筹怎么监管资金走向
一、明确众筹平台的功能
二、明确规定投资人的资质
三、规范筹资人的行为
❽ 2万元加入碧桂园众筹基金什么意思
众筹基金好高大上的感觉呢 我在越梦网上众筹过一台空调 现在正在为自己筹集一部iphone7 个人愿望众筹
❾ 私募基金众筹有没有人数份额限制
《监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显然,公司制、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应当受《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的约束而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过200人),而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在目前无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也就是说,“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可最多不超过200人,突破了(有限)公司制、合伙制基金的50人限制。这一突破,对于基金参与主体,特别是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在做大基金规模的同时,也将使更多投资者收益。
另根据《监管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