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维修基金吗
不属于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国家收费。物业公司是代收而己,最后统一上缴建设主管部门
Ⅱ 物业管理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是专款专用,每一个小区都有一个独立账户。具体使用细则参见当地房管局出台的政策。但是涉及到钱就必须通过全体业主的双三分之二才可以
Ⅲ 购房合同上面所写的物业管理基金是指什么一般情况下是交多少
物业管理基金主要是用于房屋主体及小区其他公共配套设施,过了保修期之后,版进行大型权维修或者更换所预备的费用,这笔费用是由开发商代收,业主出一部分,开发商出一本份,一般标准是总房款的2%—3%,小高层、高层是3%。 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物业公司如果需要动用维修基金,需召开业主大会,将钱的用途向全体业主说明,进业主同意后,由业主共同出具证明,交由当地房管部门,由房管局将钱交付物业公司,费用时候后物业公司需提供详细有效的费用使用证明,并公布给全体业主监督。
Ⅳ 购房基金是什么
是一种“利复益共享、风险共担”制的集合投资方式。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
Ⅳ 每月交纳的小区物业管理费中有包括专项基金维修费吗
不包括专项抄基金
物业管理费包含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在购房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一笔资金。在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明文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Ⅵ 动用房屋维修基金需要物业管理公司盖章签字吗
这个要看当地的规定。一般来说,有业主委员会的应由业主委员会作为申请回人,不需要盖物业的章答,如果是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作为申请人,要出具委托书,由物业公司盖章。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可由业主代表委托物业公司提起申请,也需要物业公司盖章。维修之后的验收报告上要有物业公司盖章,因为维修之后的日常维护是由物业公司负责的。
Ⅶ 物业管理公共基金是什么
一、物业管理公共基金指的是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二、依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管理办属法》
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Ⅷ 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入什么会计科目
一、房屋维修抄基金计入管理费用-房屋袭维修基金费科目。
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房屋维修基金费
贷:银行存款
二、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用于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和房屋本体的维修、更新、改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准则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准则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日常修理费用是计入损益的;而更新改造支出须待发生时计入固定资产且替换相关账面价值。因此,购入房产时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中。
三、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Ⅸ 我们想要回物业管理权和物业基金35万元,应交多少起诉费和律师费
你们想要回物业管理权和物业基金35万元,那么应该向法院起诉,起诉费用基本只有50元左右,而律师费用的话,要看你请的律师收的费是多少,基本价格在5000元左右。
Ⅹ 物业管理
根据《住宅专项来维修资金管理办自法》中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由此可知,可向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举报和电话咨询,肯定可查维修资金的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