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谁能告诉我北京市丰台区社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西站南路)
电话:(010)63258051
地址:北专京市属丰台区北京西站南路168号513室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局成立于1976年, 因职能变化1999年6月更名为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在丰台区委、区政府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根据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丰台区劳动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规划辖区内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强辖区内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运营,完善对享受保险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考资料:http://lbj.bjft.gov.cn/zwgk/official.asp
⑵ 北京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北京市劳动局(人社局)电话12333。
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12333;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北京丰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向1233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⑶ 个人社会保险在大兴区转移到丰台区怎么办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办理:
1、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申请内,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容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
2、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发送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接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电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自行办理接收个人帐户和资金。
⑷ 请问北京丰台区办理社会保险要去哪办理地址在什么地方呢
现在复在西站南路,也就是立泽桥制东站,坐604、458等车。
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有区别,北京市必须是五险,外地的不能上婚育险,另外还分城镇和农村,具体咨询社保局。
程序是先去登记,在一楼领表然后按要求流程去做。
保险是公司统一上,需要员工缴纳的部分到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住房补贴去问住房公积金,在六里桥那里。
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⑸ 丰台区社保中心地址和电话
丰台区社保中心: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⑹ 北京丰台区劳动局
北京丰台区劳动保障局基本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体改革方案和发展总体规划、基本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贯彻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制定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统筹规划本区城乡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管理辖区内社会劳动力、农转工人员的就业安置,以及农村劳动力、外省市劳动力的流动;建设和发展劳动力市场,按照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则,监督其运行;规划、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事业,指导企业做好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社会化服务和再就业工作落实,负责随军家属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四)执行劳动关系基本原则,推进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设,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负责对劳动关系确立、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进行监督和劳动监察,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管理。(五)对全区职工工资及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实施企业工资及劳动报酬制度和管理体制总体改革方案,执行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对企业工资水平实施监控,执行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执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政策。(六)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指导和实施劳动者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企业富余人员、企业下岗人员、社会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农转工人员就业培训,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培训,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定工作。(七)综合管理本区社会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事业机构,组织实施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农村养老保险等保险政策,负责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运营,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行行政监督,对享受保险人员进行管理与服务,负责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等各项工作。(八)组织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改革及政策落实的调查研究,情况反馈和宣传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九)指导、协调各街、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企业劳资部门的业务工作。(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监督电话: 63848858
监督联系人: 张淑芳、刘治安
单位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
公交路线: 乘340、354、310,811,937,822路公交车丰台站下车即到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乘351、744、937、353路公交车造甲村站下车即到丰台区社会保险中心。
邮政编码: 100071
网站地址: htpp://lbj.bjft.gov.cn
⑺ 北京丰台区卢沟桥街道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1、卢沟桥街道办事处社保所办公电话:63862587
传 真:63862863
负 责 人: 任云壮
2、来人来访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0号
邮政编码:100161
办公电话:63862722
传 真:63862863
咨询方式:电话或现场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代征租房税除外。
受理部门:值班室
联系电话:63862722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来电、来信、来访
受理部门:监察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63862827
通讯地址: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0号监察科
邮政编码:1001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程序标准:信访举报事项受理后,主要经过以下办理程序:一是受理登记。包括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二是分类办理。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按照相关规定对问题进行分类核实办理。三是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7)北京丰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劳动和社会保障科主要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辖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三、协助区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对辖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辖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五、负责辖区工人单调进京、知青及其子女回京材料审核上报工作。
六、组织指导辖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开展工作。
七、完成上级领导和机关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⑻ 如何查询北京市医保医院代码
该医院抄编码可以在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打开北京市医保局的官方网站,点击便民查询,在查询界面中输入对应的医院名称就可以看到相应的医院编码。具体的查看方法如下:
1、在电脑的网络上输入北京市医保局,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⑼ 丰台公司如何给员工上社会保险
社 会 保 险 办 理 流 程
北京市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三资、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 22% 7% 20% 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北京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注:每月5日至每月18日之前在所管辖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每周四下午不办理业务
地址拨114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