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车祸对方全责,申请道路救援基金用完 ,怎么办
如果对方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以要求肇事司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或者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不懂可以私信我。
『贰』 我是受害方,至今没有得到赔偿,现在被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这个道路救援基金该由谁来还
你是受害人,且没有得到赔偿,却被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这个情节违背常理和法理。你确定自己说的是真话实话吗? 道路救援基金垫付的费用,最终由应支付的人来支付。你没有详细介绍案情,只能这么回答你。
『叁』 道路救援基金可以找保险理赔吗
买了车损险才可报道路救援费。
『肆』 道路救助金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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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还,提供救助金方可以找责任方追偿,内当然是否容能追偿到位就不好说了。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伍』 关于道路救援基金向谁追偿
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其中第75条规定:“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在国家立法后,国务院又在2006年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道路救助基金的使用情形及资金来源作了更为详细的划定。2009年,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联合颁布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就道路救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作了详细系统的规定。
此后,北京、上海、江苏、福建、陕西、深圳、长沙等省市先后制定了有关道路救助基金实施细则、管理办法或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交强险为救助基金贡献巨大
道路社会救助资金是从哪里来的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了道路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按照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社会捐款等。
『陆』 道路救援基金用完,怎么能让保险公司继续交款
道路救援基金用完了,想让保险公司继续交款,那赶紧联系保险公司呗。
『柒』 车辆强制保险费中的救助基金是什么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回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答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
简单说就是为了保证受害者的赔偿!
『捌』 交通事故对方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
1、交通事故对方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买了车损险才可报道路救援费,保险公司会理赔的
『玖』 交通事故道路救援基金的钱去哪了
交通事故援助基金申请下来了,拿到医院了,医院为啥还要我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