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基金公司有那几家
基金公司有很多.你要知是否真的.到金融机构购买就不会错了.(象银行等)
⑵ 证监会批准多少家外国基金公司进入中国股市
【国际资金正以创纪录的速度进军中国股市】
2012.08.17
尽管连续三年的股市低迷已经让国内投资者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撤离股市,但是国际基金
经理们目前仍然在以创纪录的速度进军中国股市。彭博报道,上证指数自
2010
年
11
月以
来已经下跌
32%
,跌幅为
21
个发展中国家之最。股市的持续低迷使得国内投资者正在加速
撤离,持有资产的股票账户数目已经连续第
11
周下降。为了恢复市场信心,中国证监会采
取了一系列措施,自去年
12
月以来,证监会新批准了
69
亿美元的
QFII
额度,到今年
4
月
份,
QFII
总额度已经达到
800
亿美元,同时证监会还将股票交易手续费下调了
20%
,并敦
促上市公司派息以及改变
IPO
的定价机制。
但是国内投资者依然缺乏足够的信心,
交银国际
的研究显示许多中国居民和公司正在把资产转移向海外。
而二季度中国资本账户的赤字达到
了
714
亿美元,这是自
1998
年以来最严重的赤字。由于
QFII
额度的增加,境外机构投资
者开始加速进入中国股市。
与国内投资者的悲观不同,
国外投资者认为中国股市目前接近底
部,是投资的好机会。台湾人寿三月份得到了
1
亿美元的
QFII
投资额度,副总裁陈太山表
示:
“我们很渴望进入中国股市,我们准备将
QFII
额度的
60%
投资在股市。
”
Templeton
新
兴市场集团执行主席
Mark Mobius
则称:
“
从中长期来看,
我们坚信中国股市将会表现良好。
”
法国巴黎银行驻韩国资产管理部门的
Park Jae Wu
则认为:
“一些负面消息和利空已经反映
在当前股价中了,股市进一步下跌的可能性较小,一旦中国政府宣布实施刺激措施,股市将
会应声而张。
”
高盛驻香港经济学家
Cui Li
在研究报告中指出,
由于中国政府不断放松银根,
下半年经济将可能增速,
同时政府的刺激措施将提高境外投资者的信心。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数据显示,今年
4
月份有
75%
的
QFII
额度被投资在了股市上,其余的投资在债券和存
款中。
⑶ 证监会批准基金托管资格的证券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其中以国泰君安证券的托管业务做的最好
⑷ 证监会公布可以代销基金的19家第三方理财机构,急!大家知道几家说几家就行~
截至目前,证监会一共批准14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获得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排队申回请的据媒体报道有上答百家
1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10 天津凤凰财富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11 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12 杭州金观诚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13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⑸ 基金公司属于证鉴会哪个部门监管
属于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监管。
1992年月,中国证监会成立。经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现设主席1人,副主席级5人;主席助理3人;内设16个职能部门,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了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请参考图);目前,全系统监管人员共有1812人,平均年龄35岁;其中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40.3%。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负责有关证券公司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和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督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五)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上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的业务活动;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⑹ 注册基金公司的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证监会批准的基金公司扩展阅读:
主要股东具备的条件
第一条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第二条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注册资本、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且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第三条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资比例最高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主要股东的条件;其他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境外股东具备的条件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并具有金融资产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处罚;
(二)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三)实缴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机构比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条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或者拥有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与其他股东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其他关联关系。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出资比例或者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国家证券业对外开放所做的承诺。
第五条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第六条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送设立申请材料。
主要股东应当组织、协调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事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第七条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股东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报送申请材料。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第九条中国证监会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件等方面的意见;
(二)采取专家评审、核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三)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准备情况。
第十条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中国证监会领取《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将公司成立事项予以公告。
⑺ 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批准的公司有没有中瑞惠丰公司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网站上可以查询所有备案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专。
我查了,中瑞惠丰已属经在基金协会备案过了。
这里是网页,你也可以自己查一下: https://pf.amac.org.cn/open/comNotice
⑻ 基金公司的监管单位是哪
基金公司的抄监管单位是国务院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根据《基金公司管理办法》第九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基金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证监会批准的基金公司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 件等方面的意见;
(二)采取专家评审、核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三)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准备情况。
第二百零十四条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中国证监会领取《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将公司成立事项予以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基金公司管理办法
⑼ 基金公司由证监会管吗
是的。由证监会机构部进行行政监管,由基金业协会进行自律监管。
⑽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是哪十家
嘉实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源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