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广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9-12楼;电话:83554834和12333网络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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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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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请问广州市社保中心人工咨询服务电话是多少
1、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3555664,投诉电话:8355664。
2、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联系电话:12333
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12345
5、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449602/84480422
6、海珠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2345
7、越秀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396806
8、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092304
9、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保险处:87963237
10、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87965308
11、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752102、82738989
12、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985419
13、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37690355/37690370
14、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645660
15、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82112099
16、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96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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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南人才市场:85586998
2、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3992049
3、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3557297
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83126088
5、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83557673 83553873 83553050 83550508
6、广州留学生服务管理中心:83517343
7、市人事考试中心:83543605
8、城市工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83543605 83517107
9、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85598396
10、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83824003
11、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83304838
12、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就业管理部:86322723
13、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020-87656275
Ⅳ 公司的账户收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是什么打款
如果单位账户上收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打款,那一般只有这种情况版。就是你们单位有没有权人,在社保中心报过医疗费用,或者工伤保险费用,只有这种情况,社保中心会给你打款,其他不会有打款的情况,当然这个你可以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财务部门,去核实一下。
Ⅳ 广州社保局在哪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抄社会保障局的具体地址是在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
广州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电话:12345、12333,每天9:00—21:00接听来电咨询。
(5)广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组建的部门,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将原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责。
Ⅵ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广州市人社局直属单位。
注册资本:20918万人民币
Ⅶ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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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广州市萝岗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登陆社保局的时候,第一次一定要改密码。因为第一次的密码是临时密码,只能用一次,因此你在不能登录。
不用到社保局去办理密码修改,带哦附件的社保办理机构就可以。具体地址参考:
广州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电话:12333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5:30接听来电咨询,解答内容包括:
一、劳动法律法规规章;
二、就业、失业登记及招聘用工手续及管理;
三、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
四、劳动报酬包括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
五、休息审核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特殊工保护包括未成年工及“三期”女工;
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
七、劳动争议及劳动监察
参考地址:这些地址也能办理:
各区或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办公地址: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8楼
广州市白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22号三楼
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号之一
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德政中路龙腾里10号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楼
广州市萝岗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37号7楼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番禺市桥平康路48号三号楼一、二层
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2号
增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行6楼
从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化市河滨南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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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广州企业办理社保指南
一、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
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位、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以下全部统称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单位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已五证合一。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4、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广州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6、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7、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8、于办理后的次月10号前到相对应地税部门办理缴款协议。
(二)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
用人单位发生注销、停业、解散、破产、撤销或其他情形时,须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
2、地税局(或者是国税局、工商局)出具的注销受理回执或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当月的社会保险费银行托收凭证原件、复印件;
4、如有欠款,需缴清欠款,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复印件;
5、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办理全部参保人员的减员手续。
(三)单位参保登记资料变更的办理
除上述资料外,单位还需填写《参保单位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有关业务
1、新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已五证合一。
2、《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遗失补领、到期重发
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需提供书面申请,陈述遗失经过,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到期需要换领新证的,单位需持原证,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的同时提出申请,由办理年审机构予以换发。当年年审结束后才到期的,可以继续使用,至下一次社保年审时换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3、《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审
在市社保中心参保的单位在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各区社保中心参保的单位在对应的区社保中心或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年审的具体时间、所需材料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告为准。
4、《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注销
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在办理完终止业务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回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作注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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